2016年2016浙江省考职工增减生活补助费有增长没?

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系统消息:
没有最新消息。
[吉安县▼]
准确定位可提高搜索精度
省级法律法规与法律咨询站点:
地市级法律法规与法律咨询站点:
区县级法律法规与法律咨询站点: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关键词…
【中文标题】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发文文号】浙房改[1995]第6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颁布部门】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按下"Ctrl"和"F"键可以在法律法规全文中检索关键词】&&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浙房改〔1995〕第6号各市、地、县房改领导小组:  现将《<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一日附件:《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具体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事业单位未到退休年龄的退养人员,是否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应视同在职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个人承包的企业是否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个人承包的企业应同样实行公积金制度。交通运输部门中个人承包船舶、车辆的,也同样应实行公积金制度。  (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怎样计算?  本年度公积金缴交的工资基数,按上年6月份职工工资计算。具体计算口径按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缴交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计算职工工资基数的办法》(浙房改〔1994〕13号文)办理。  (四)怎样计算一个城市的平均租金?  住房平均租金以一个城市、县镇为单位确定。平均月租金为该城市(镇)上年双职工平均月工资总数×租金占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比例÷平均每户使用面积(平均每户建筑面积全省统一按56平方米计算,按0.75折算使用面积)。比如某城市职均月工资350元,房租提到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5%,那么该城市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平均月租金为350×2×5%÷(56×0.75)=0.83元。  (五)已经购买过住房建设债券或交纳过住房保证金的住户,这次调租后是否还要购买债券或交纳保证金?  《实施方案》规定的是指新分配的新建住房和腾空旧住房,已认购过住房建设债券或交纳过住房租赁保证金的不再认购和交纳。  (六)“新分配住房超面积部分仍应实行超标加租”,面积怎么确定?加租怎么加?  面积仍按浙房改〔1992〕5号文规定执行。即每户使用面积为:一般职工45平方米、科级50平方米、县处级60平方米、厅局级70平方米,超过上述标准10平方米以上的,实行超标加租。每平方米面积的超标加租额由市县政府确定。  (七)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离休前就去世了,其配偶在房改提租以后是否属于减免补对象?  未再婚的,仍属于减免补对象。  (八)对离退休干部、职工提租补贴后净增支部分如何补助?  每个有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家庭,只能有一人享受补助。具体办法是:承租人夫妻双方都是离退休的,由承租人所在单位给予补助;夫妻双方一方是离退休的,由离退休一方所在单位给予补助;承租人已故,应更换承租人后,由更换后的承租人所在单位给予补助;已故离退休干部、职工的配偶,由配偶本人所在单位给予补助,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房产权单位给予减免。  (九)对离退休干部、职工住房提租补贴后净增支如何计算?  一般可参照下列方式计算:深化房改时采取提高租金不发住房补贴的,房改第一次提租后的补贴和减免补关系和数额可保留不变;深化房改提租后增支部分按浙政〔1994〕15号文件规定的比例给予补助。假如采取重新确定提租补贴的则减免补应重新计算。可以新租金减去房改前租金和家庭成员住房补贴后为净增支部分,按比例给予补助。其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新租金额-房改前原租金额)×住房使用面积-家庭住房补贴=净增加租金。  (十)异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原单位已将安置费拨给安置城市的民政或房管部门购建公房,该离休干部的住房补贴由哪个单位发给?  住房产权属原单位的,住房补贴应由原单位发给;住房产权已移交民政部门或房管部门的,住房补贴由相应的产权部门发给,或在房租中减免。  (十一)在执行房改售房政策的前提下,单位是否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一些限制性规定?  所有单位必须执行城市统一的房改政策,凡符合出售条件的公房必须按规定出售。对外单位住本单位住房的住户应与本单位住户一视同仁,另有约定的除外。单位为稳定职工队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购房职工为本单位服务的年限等制订一些具体规定,报市(县)房改办批准后执行。  (十二)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家属是否可以购买现住公房?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家属只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又符合房改购买公房条件的,均可购买现住房。  (十三)职工购买现已租住的公有住房面积如何控制?  职工按新政策购买现已租用的现住房,每户限购一套,一户购房建筑面积按省批准的控制标准掌握。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提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经省批准后执行。教师和离休干部住一处住房的,面积可再放宽8~10平方米。超过标准的面积执行市场价。已按原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面积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四)职工购买新房面积如何控制?  购买现住房控制标准不能作为建房和分房标准,也不能作为购买新房的标准。职工购买新房(指日及以后新建住房和腾空分配的住房),仍按国发〔号文件规定的住房控制标准放宽5平方米控制,超过5平方米以上部分执行市场价。  (十五)户口(非农业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内,生活基地在城镇的地质、勘探等部门职工,可否允许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房?  允许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房。  (十六)公房出售后,小区内的绿化费、垃圾清理费由谁负担?  按建设部颁布的《》和各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乡、镇政府聘用的农村户口的干部,可否购买公房?  不能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房。  (十八)不是独立核算的外地派驻的单位,其售房审批手续如何办理?售房款如何管理?  由公房所在的市(县)房改部门审批。售房款归公房产权单位所有,用于购建房。在使用前可由派出的单位所在的市(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管理。  (十九)职工异地调动,可否按房改政策换购住房?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后,经组织批准跨市(县)调动工作,本人要求换购住房的,可准予换购。职工已购的住房,按退房时当地房改规定的成本价成新折扣后由售房单位或所在单位、房管部门收购,职工凭单位和当地房改或房管部门证明,至新单位按届时房改确定的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但不得重复享受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和一次付款折扣。假如退房时已把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和一次付款折扣计算进去退还原单位的,则到新单位也可享受各项折扣政策。  (二十)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因面积不足等原因今后可还换购住房,差价怎么结算?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后,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有可能时可准予换购:职务(级别)提升,原购住房建筑面积少于国家规定住房控制标准的;职工首次购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住房控制标准的。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原则上按《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住房标准的规定》(国发〔号)的上限掌握,即厅级干部90平方米、县处级70平方米、科级60平方米、一般干部职工50平方米。原住房由新售房单位收购。换购住房的房价结算,按职工异地调动换购住房房价结算办法办理。  (二十一)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以后,进入市场出售,可否再享受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  不能再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  (二十二)单位可否将尚未开工或尚未竣工的住房按现行房改政策和售房价格出售给职工?  住房未竣工验收以前,不得按现行政策提前出售。  (二十三)产权明确但尚未领到产权证的公房可否出售?  产权明确,但尚未领到产权证的公房,凭县以上房管部门的证明,可以向职工出售。  (二十四)非因公出国人员的原住房可否出售给原住户?  承租人已出国定居的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房。对非因公出国但尚未定居的人员,暂缓出售公房。  (二十五)一户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但每一套均未达到规定的面积标准,可否允许合并计算面积,超面积标准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一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二十六)房改中“户”的含义如何理解?  承租人夫妇(或一方已故或离异的单职工)与未成年或未达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子女为一户。  (二十七)有城市常住户口的职工,配偶在部队服役,职工购房时,在部队的配偶可否计算家庭人口?  可以作为家庭人口计算。  (二十八)产权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房时,职工配偶单位原来付出的住房投资补助费应如何处理?  售房款应归产权单位所有,配偶单位原来付出的住房投资补助费不再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十九)单位购买通过国有土地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上建造的商品住房,可否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  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商品住宅,可以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但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不得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  (三十)退休职工让其子女顶替参加工作,本人户口已迁往农村,仍住原单位公房的,是否可以购买?  本人户口已迁往农村的退休职工不得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同户顶职的子女如另外无住房的,可以购买原住公房。工龄折扣按该子女本人的工龄计算。  (三十一)单位组织集资建房,原商定是由职工全额投资的,是否可以按房改政策出售给集资的职工?  原则上应按原商定的意见办,但应确认个人拥有住房所有权。  (三十二)职工按成本价购房如何计价?  职工按成本价购买现住房,按下列公式计价:成本价×(1-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双方工龄之和-年折旧率×已竣工使用年限)×(1-现住房折扣率)×(1±地段增减率±结构增减率±层次增减率±朝向增减率)=新房售价(元/平方米)  职工按成本价购买新住房,按下列公式计价:成本价×(1-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双方工龄之和-年折旧率×已竣工使用年限)×(1±地段增减率±结构增减率±层次增减率±朝向增减率)=新房售价(元/平方米)  计价公式中参数统一如下:  (1)成本价是指经省批准的当地当年新房成本价;  (2)年工龄折扣为0.6%;  (3)年折旧率为2%,竣工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4)现住房折扣1995年6月底前统一定为5%;  (5)装修、设备增减另计;  (6)面积一律以建筑面积计价;  (7)按上述公式计价,低于省规定最低价的按最低价计算。  (三十三)房改售房中工龄折扣由谁负担?  由售房单位直接从房价中扣除。  (三十四)双职工一方已去世,购房时已故职工的工龄可否计算工龄折扣?  双方职工一方已去世,另一方未再婚的,购房时已故职工生前的工龄可予合并计算工龄折扣。  (三十五)职工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没有办理离退休手续或仍继续工作的年限可否享受工龄折扣?  超过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不再享受购房工龄折扣。但因工作需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而留任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干部离休制度实行以前的工龄可按实计算。  (三十六)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一次付清房款给予多少折扣?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一次付清房款的,由售房单位给予实际房价款20%的折扣。分期付款的首次付款不得低于30%,超过30%部分,可给予超过部分25%的折扣。  (三十七)这次房改出售公房有没有规定最低限价?  规定了最低限价。即职工按成本价购买现住房时,经过折旧并在扣除工龄折扣、现住房折扣和各项调节系数后,实际售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最低限价计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最低价定为:杭州、宁波、温州三市不低于180元;嘉兴、湖州、绍兴三市不低于160元;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及其他市(县)不低于140元,省定的贫困县和经济条件差的县以下建制镇不低于120元。  (三十八)职工购房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贷款的,产权证怎么处理?  职工购买住房后,一般可由售房单位统一到住房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凡一次付款的,“两证”发给购房者;分期付款的,“两证”留售房单位,付清房款后,发给购房职工;抵押贷款的,“两证”作为抵押物,待贷款还清后归还给购房职工。  (三十九)什么是楼房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怎么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  楼房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自行车存车库等;公用设施是指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邮政信箱、垃圾道、烟囱、供电干线、共用照明、天线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取10~15%;二是购房人按新房成本价的1%交纳,共同建立共同用部位维修基金。一般由市(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按个人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本金不动,利息用于维修费用。  (四十)产权属于中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住房可否出售?  产权属于中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住房出售问题,由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根据国家和军队的房改政策另行制定。在三部未颁发出售住房的政策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出售。
 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数据来源:
 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具体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搜索:
中国·司法库网站 Copyright &
All Rights
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
如果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发送邮件至或者【】,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
?03-12?03-12?03-12?03-12?03-12?03-12?03-12?03-12?03-12?03-11
???????????2016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6.5% 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退休|人员_凤凰财经
2016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6.5% 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人社部、财政部15日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这是我国首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人社保通知表示,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这是我国连续第12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前,调整幅度都是10%左右,而今年则确定为6.5%。 人社部指出,此次上调幅度定为6.5%,主要有两方面考虑。其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期进入了中高速增长期。增速由%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6.9%,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由2005年的14.6%降到2014年的10%以下,2015年进一步降低。城市居民2012年以来一直保持在3%以内,2015年下降到1.5%。综合来看,近几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已远远超过了涨幅,也超过了GDP增速,在一些年份超过了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不少地方,养老金和在岗职工工资倒挂现象突出。许多企业临近退休的员工,退休后的收入要比在职时高,养老金调整的频率也高于工资调整频率,出现了千方百计提前退休的状况。 其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十二五&末,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22亿人,比&十一五&末增加440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目已有8500多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2700万人,年均增长8%左右。而同期参保职工年均增长率由&十一五&期间的8.8%下降到6.6%,2015年更大幅下降到3%以下,养老保险抚养比由2011年的3.16:1下降到2015年的2.88:1。随着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 此外,这次调整是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一起按照统一的调整办法调整待遇。 人社保社保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有利于平衡地区差。此前,经济发达、财政状况好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幅度相对较高、调整频率较快,而一些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可能多年不调一次。今后,这种状况将得到改变。 凤凰财知道(微信号:icaizhidao)中国最权威的财经评论,每天都有热点财经新闻的犀辣点评! 小报告(微信号:ifengxbg)是凤凰财经重磅打造的宏观经济分析解读栏目,最前瞻、最权威的分析助你把握投资大势。
[责任编辑:李晓芳 PF002]
责任编辑:李晓芳 PF00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轻松理财。
近3个月收益
凤凰点评: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凤凰点评:进可攻退可守,抗跌性能尤佳。
同系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震荡市场首选,防御性能极佳且收益喜人,老总私人追加百万。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播放数:4923255
播放数:345765
播放数:3470762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2016年浙江省中学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和开学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 15:25:26 文章来源:
《2016年浙江省中学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和开学时间通知》是有达内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2016浙江省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日-8月29日,共56天。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放假时间以各学校公布为准!浙江省中小学学年第二学期校历&&&&&星期周次日一二三四五六备&&&&注一&&23/224252627日开学,日学期结束,7月5日放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执行。二28291/32345三6789101112四13141516171819五20212223242526六27282930311/42七3456789八10111213141516九17181920212223十24252627282930十一1/5234567十二891011121314十三15161718192021十四22232425262728十五2930311/6234十六567891011十七12131415161718十八19202122232425十九26272829301/72二十345&&&&
以上关于2016年浙江省中学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和开学时间通知的相关信息是达内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今年暑假什么时候放假?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暑假时间安排如何?学期过半,2016暑假放假时间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达内教育网根据《学年浙江省中小学校历》为大家整理了2016浙江省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表,仅供同学们参考,具体放假时间以各学校公布为准!  2016浙江省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日-8月..…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今年暑假期间,全省共查处学校19所,查处校领导5人,查处教师167人。   据了解,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台州等地制订了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在省教育厅部署专项治理前就已开展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工作。嘉兴市..…
这个夏天,浙江省温州市开展的“新青年下乡”活动,让大学生们的暑假过得特别充实。温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温州市委组织了13所高校的3万多名大学生组成1120支服务队,以“新青年下乡”为主题,包括科学理论引领、文艺送演乐民、志愿服务接力、文化传承星火、硕博服务惠农等内容,走进农村社区,在文化礼堂讲新知识新文化..…
2016年浙江暑假放假时间表,浙江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通知已经下达,下文为您准备了2015小学暑假放假时间的内容。杭州中小学定于日举行休业式,7月11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起正式上课。这篇2015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义乌2015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2014学年即将结束,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小学:6月24日毕业考试,6月25日期末考试。  2.初中、职高:6月26日至27日期末考试。  3.普高:7月4日至6日期末考试。  二、放假..…
  近日,丽水市公布2016年小学初中放暑假时间:学生7月10日开始放暑假,教师7月13日开始放暑假。2016年第一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8月31日,学生报到时间为9月1日。…
2016年浙江衢州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孩子们期待的暑假就要来了。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全市中小学校将于7月7日起开始放暑假。  市教育局表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师生和校产安全,引导师生过一个文明、快乐、平安的假期。学校要在学期结..…
2016年浙江舟山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2016年浙江舟山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日放暑假,8月30日,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一)各小学(除普通高中外)定于6月30日至7月2日举行期末考试,7月6日起放暑假。(二)下学期教师8月26日报到,小学生8月30日报到注册,8月31日前做好开学..…
2016年浙江嘉兴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日放暑假,8月31日至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我市各小学将于7月5日起正式放暑假。下学期8月31日至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为保证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假。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科学安排暑期生活,组织好学生..…
2016年浙江台州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浙江台州2015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日放暑假,9月1日正式开学全市小学生7月7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9月1日正式开学,大约两个月的暑假时间,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小学生,要利用暑假扩大知识储备,并且学会保护自己的安全。老师要少布置作业,学生要多参加社..…
2016年浙江湖州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期,湖州市组织消防、教育等部门,全力将安全教育向暑期延伸,在全市小学校开展“把安全知识带回家”为主题的暑期安全课堂,让全市近30万小学生放假前接受安全常识教育,有效增强广大青少年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在暑期安全..…
分别从金华、义乌两地教育局获悉,这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已排定。两地中小学、幼儿园将于7月1日起放暑假,下学期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  金华市区中小学定于6月27~28日举行期末考试,8月25日教职工回校报到,8月26~30日安排师德师风集中教育、集体备课等工作。8月31日学生回校交费注册,9月1日正..…
2016年浙江绍兴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小学什么时候放暑假?2016年绍兴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  从绍兴市教育局、越城区教体局获悉,这学期的期末考较往年有所推迟,暑假从7月6日(高中7月8日)开始至8月28日(周四)结束。…
2016年浙江金华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和幼儿园7月1日放假,普通高中7月11日放假。  暑假将在8月底结束,9月1日正式上课。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月28日至29日进行期末考试,普通高中7月8日至9日举行期末考试。…
2016年浙江温州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日放暑假,8月30日、31日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教育局公布暑假安排通知,本学期日前结束期末考试,7月7日起全市中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统一放暑假。考前常常是各科作业大量聚集、学生课业负担特别繁重的时间,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加强对作业..…
2016年浙江宁波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2016年宁波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日至8月31日(仅供大家参考)。  宁波中小学校于日起放寒假,3月1日开学,共4周。黑龙江省教育部门日前对中小学放寒假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
2016年浙江省杭州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表安排通知2016年杭州中小学生暑假从什么时候开始放假?近日,从杭州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杭州中小学生暑假放假时间已经出炉。家长可以给孩子安排活动啦!2016年杭州中小学生暑假放假时间的相关安排已公布,时间如下:上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的..…
2016年浙江暑假放假时间表,浙江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通知杭州中小学定于日举行休业式,7月11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起正式上课。宁波中小学2015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目前还尚未公布准确的放假时间,不过依据以往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可预测一下2016年宁..…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06-0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6浙江省公务员考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