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战争驯服狼为什么驯服马后不能走动

最近,有关我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呼声此起彼伏。发声者多为业内专家;这是一股令人惊讶的思潮,我们姑且可以称之为“废死派”。为什么说这股思潮令人惊讶,我将在这篇短文的最后做点分析。  我不是法律界人士;因此,没有能力从法律体系的内部反对这些不同的声音;但可以更多的从和法律无关的因素来探讨这个本来应该一目了然的结论。我的结论是:在中国,绝不能没有死刑作为震慑犯罪的最后底线。    
首先引用某位国内著名的法律界废死派专家的观点作为开头。他认为,要承认我们万事不如人,我们科技不如人,文学不如人,建筑不如人,身体不如人,我们什么都不如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死心踏地的去向别人学习;不要担心我们会失去我们的民族特色,人的惰性已经使我们任何的改革都不可能彻底。因此,他呼吁,向世界大多数国家(应该是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废止死刑。    
本人不敢苟同的重要一点是:物质文明不分国界,然而涉及精神层面的人类文化却不可避免的带有民族性,其内部的有些形式无法在国际上通用,亦即每个民族的某些独特性应无条件保留,无法克隆(甚至学习)。死刑的废止便是其中值得商榷的重大事项之一。    
目前我国犯罪形势极其严峻。社会转型期庞大犯罪现实是不可思议的,甚至让人怀疑是否是文明时代的产物。据统计,我国最近几年每年的伤害致死人数为年均7万多人。    
在这样的前提下,为什么出现了甚嚣尘上的废除死刑的声音?其实,废死派提出了在国内要无条件废止所有死刑的种种理由,一部分出于应对西方国家的有关renquan的压力;另一方面则因为我国和国际的死刑判决人数的对比。在此顺便提及一下国际的死刑废立的最新情况:阿根廷和乌兹别克斯坦2008年取消了死刑。全世界只有59个国家保留死刑,其中多数越来越趋于谨慎的使用、甚至不实际使用死刑,2008年只有25个国家使用了死刑。针对我国判决死刑人数的恐怖数字,废死派坚决要求废止死刑。    
不考虑其逻辑的合理性,在上文提及的每年伤害致死7万人的数据基础上,我国每年的死刑判决人数才只有1万多人。这里还没有包括另外同样大量性质恶劣的犯罪,如贪污与腐败。    
那么,废死派提出的废止死刑的原因有哪些?    
在此我准备探讨一下其中的一两个最重要的理由,看其逻辑是否成立。这里既有历史的先验教训,也有文化认识的盲点。而这个盲点,恰好是废死派所有理由之基础大厦颓倾的关键所在。    
我反驳的废死派的第一个理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理由是,死刑之所以应该被无条件地废除,是因为死刑不足以震慑犯罪,死刑不可能成为对犯罪具有震慑力的一种措施。    
这里可以用历史说话。既有国内的(唐朝和宋朝由皇帝想废除死刑,最后根本无法推行),也有国外的历史;既有古代的,也有当代的历史。当初最初是由意大利的贝卡利亚提出废止死刑的。(实践证明,贝卡利亚废除死刑的主张过于理想化,在绝大多数国家、绝大多数情况下根本行不通。美国1967年一度停止执行死刑达10年之久,后来随着重大案件直线上升,在公众的强烈要求下又不得不恢复死刑。前苏联三次废除死刑又三次恢复。连贝卡利亚的故乡意大利也出现死刑反复存废的问题。支持废除死刑的人士的另一个理由是,没有证据支持死刑比终身监禁更具有威慑力,某些废除死刑的国家经验表明,废除死刑并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这种理由也是似是而非的。他们并没有举出相反的例子,即终身监禁比死刑更有威慑力,废除死刑导致犯罪率下降。迄今为止,我们所知道的都是废除死刑后恶性犯罪率上升而不得不恢复死刑的例子,如上面提到的美国、前苏联、意大利,以及瑞士、菲律宾等。)(以上括号内引用专家论据。)    
而我要进一步反驳的角度来自社会文化。这就是东西方人不同的死亡观。    死亡观是人类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孔子说, “未知生,焉知死”。此话的深意在于:生命是有限的,世人应把重点放在现世努力上。其隐含的重现世、轻来生的思想,搭建了我国后世实用主义的基石,也和现代无神论的思想有着隐遁但千丝万缕的联系。儒家学说的这种尽人事以俟天命的生死态度对中国后世有极大的影响;同时,更根深蒂固地培养了追逐目标的唯功利思维,甚至当今享乐主义的大行其道与此不无关系。同时大众对死亡的恐惧也倍增。死,对众多人来说是最为恐怖的黑暗深渊,是一切的消亡。    汉代的佛教把死亡描述得更为恐怖(略)。隋唐时期延续了中国传统的死亡观。与其说是成熟,不如说是定型。人们不大相信死后世界的存在。隋文帝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明代吕坤言:“呼吸一过,万古无轮回之时;形神一离,千年无再生之我。”他认为一切的迷信活动都是“舍我本身,求之枯骨”。    现代马克思主义死亡观的基础是无神论。也就是说,中国从古到今,始终缺少宗教生存的土壤。也就是说,我们失去了一个之高无上的“上帝”或者无所不能的力量的庇护,出生便意味着毁灭。这形成了我国和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完全不同的世俗社会的社会学和文化学基础。世俗社会的特点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享乐主义。人首先考虑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其极端形式便是自私自利,巧取豪夺,拼命满足肉体、感官欲望的享乐;也就是大多数从人到罪犯转变的心理学依据。他们不信上帝和基督教中末世的审判。他们只要现世的快乐。那么,在这样的生存情况下,罪犯害不害怕死亡——也就是死刑对他们有没有震慑力?答案是肯定的——死,意味着一切的终结!正因为死亡的唯一性、不可逆性,死亡的濒临便成为一种生命外在的最可怕的威胁力量。国家正是利用这种威胁力量维持社会秩序和根本的价值目标。对违法者最严厉的惩罚便是死刑。    
在没有对比的情况下,还是无法说明西方(或者说大多数国家)为什么废止了死刑。退一步讲,为什么西方人不相信死刑的震慑力量(尽管事实表明死刑依旧有强大的震慑力量)。    
要注意,全世界除了朝鲜、中国等少数国家,基本上信仰宗教。宗教信仰决定了该国的死亡观。先看伊斯兰教。(伊斯兰诚信整个宇宙及一切生命,终将到一时刻,真主使其全部毁灭。然后,真主再使一切生命复活,进行总裁判。所有人类的灵魂与复活的身体重新结合,恢复如初,一同接受真主严厉细致的审判。信主独一而且行善者,真主赐给天园永享幸福,不信真主而且作恶者,真主罚以火狱永受刑罚。但穆斯林既使犯罪,在火狱中洗脱罪过后,仍可进入乐园。伊斯兰诚信今世是短暂的,后世是永久的,提倡两世兼顾,天堂与火狱是真实存在的,要毫不怀疑的相信。伊斯兰教认为后世是存在的,在那里有天园和火狱,而今世总有一天是要毁灭的。今世短暂,后世永存。后世是人生的最后归宿。天园是后世的极乐世界。)(以上为引文。)    而在基督教中,死亡并不是生命的完全毁灭。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死去的人将来要复活。《新约》中,只要信徒信仰耶稣,就可以在肉身死亡之后,在基督内复活得亨永生。如若望宗徒说,信仰基督的人将永远不会死亡。又说:凡信他(耶稣)的人,丝毫不必害怕死亡,即使他死了,也要生活。相反,谁若不信,便将死在他的罪中。若一个人没有犯罪,生活在与天主爱的圆满的共融关系里,由于与天主的爱的关系,他可以免于死亡的痛苦经验。犯罪者则不同。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死亡,而是“睡了”。西方现代神学也支持了这种观点。库尔曼认为,人在死后不会消失于无,是睡眠的情况,而末日肉身复活,是把在基督内已经获救的人,从睡眠中唤醒。    
由此可知,其实所有宗教都坚持人灵不死不灭的信理。    
既然灵魂不死,死刑又有什么震慑力?这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世界大多数国家废止死刑。但是,在中国,缺少废止死刑的宗教学基础。    
我要辩驳的第二个理由为:国家没有权力去杀人。    
这种思想源自西方,最初可以从社会契约论中找到渊源。话说回来,不能照搬这条理由的依据,万变不离其宗——我们缺少诞生这个思想的宗教学基础。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他人无权剥夺;做为契约体的国家也一样。对于西方人来说,国家无权杀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还有上帝在人死后审判每一个作恶的人。    
我们有自己的上帝么?没有。那么,谁维持着正义的最后底线?只能是作为集体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讨论国家有没有权利判处一个人死刑,就显得有点荒谬可笑。探讨什么国家有没有权利杀人?在这样的环境中毫无必要。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所以,最高院曾发言认为,我国目前量刑的轻重,要以百姓(公民)的认可度为依据。这样的确是有法可依的大实话。    
我不反对废死派提出废除死刑,但是令我困惑的是,为什么他们在立论的时候,从来没有涉及人类文明、宗教的层面。他们的水准令人怀疑。同样遗憾的是,反对废止死刑的专家也没有像我一样从宗教学的角度对此做出探讨,哪怕是像我这样的粗浅理论。他们更多的胶着于不能废除死刑是因为要维护“老百姓的朴素的正义观”。而在这朴素的正义观后面,隐藏着深刻的文化因素。这种文化因素深深地刻入每个中国人的集体意识中,形成了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和社会力量。它维系着我们的文明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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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绝对支持您,今日强帖
  第一,用没有宗教信仰来支持我国的死刑存在,或者说用宗教死亡观来说明废除的依据,不足以令人信服(美国的例子)  第二,国家杀人不代表坚持着正义。国家不杀人不代表没有正义。
  不赞成废除死刑
  废死派的背景都是什麽样?王冠贵族!他们用钱层层包裹着自己,很难无辜被杀死。  
狼狈之欢所言,每年七万被害人里,有几个是王官贵族?都是一些社会最底层的人,最弱势的穷人。  
现在都讲换位思考,废死派为什麽公然为杀人凶手喊冤叫屈,就是因为,废死派他们的儿女无辜被杀死的太少了!在他们的子女长大成人后,无辜的一个一个活活打死,让废死派都断子绝孙,到那时,他们才有发言权,中国是否应该废死?  
废死派的中国万物不如西方人的叫嚣纯属混蛋逻辑,废死派敢问一问千百万无辜被害人家属能答应你们的混蛋叫嚣吗?  
谁叫嚷废死、千百万被害人家属就把他们家的子女先活活打死之后,他们才有权利说:中国是否应该废死!
  你们安全机关就别不要脸了!    你连合法都不合法,还和我交流什么!你的罪行还不严重啊?你们没什么感觉是吧!    你们有什么资格和我交流,有什么权力和我交流!    我奉劝你们,别不要脸了!
  不行的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我国国民心中根深蒂固了。要想改变短时间内很难。所以一旦废除死刑,老百姓就觉得怎么A杀了人可以不用偿命呀?老百姓就不爽了,就有怨言了,社会就不和谐了,现在哪个敢让咱们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不和谐呀?
  邓玉娇案可笑的“有罪”但“免罚”、“滤坝”变“软坝”、新税法被取消等等这一切都表明,面对众志成城的民意,中共不得不在铁腕镇压和妥协中选择后者。每一个中共官员在如巨潮般的民意前,都在担心自己成为下一个邓贵大。  
  废死派是不是杀人凶手的家属?人之初,性本善,可是他们为什麽没有人的本性呢?
  楼主我支持你的不废论。我补充几点。  1、首先来说,美国有些州以前废除了死刑,现在又恢复了,这是为什么?难道我们也要学人家先废再立?  美国联邦法院现在也保留有死刑,为什么?  死刑的废除争论已久,但是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点的。  2、死刑没有威慑力?笑话。你去大街上问问有几个人是不怕死的。刑法的功能除了惩罚犯罪之人之外,更重要的告诫、威慑普通人不要去犯罪。对于那些已经犯罪的人来说,刑场上,那些尿裤子的,大哭的,不畏惧死刑?那些听到判决是死刑,当庭就瘫了的,不怕死刑?那些在犯罪的时候说着“还是不要把人弄死了,否则我们就是死刑了”的人,不畏惧死刑?  当然,也有很多穷凶极恶的人,不怕死,也有些宗教分子把死当做神圣。但是这些人有多少?他们在刑场上大笑的时候,你敢说不是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仅仅是为了保存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尊严?  楼主已经举了些死刑废除前后犯罪率的问题,威慑力我就不说了!  各位问问自己的内心,怕不怕死,死刑的威慑力就明白了。  3、外国为什么有废除死刑的条件,有个重要的原因,他们有宗教信仰。  外国人绝大多数,甚至是95%的人都信教。这些宗教在对人内心的净化,道德的提升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可以说在人民的自律上,宗教发挥的作用比法律、规则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外国人做了错事经常到叫堂去忏悔,听人劝诫。无形之中消减了很多犯罪。  我们国家呢。有什么宗教,佛教、道教?这些教有几个人在信?有几个人当信仰在信?有几个不是出了事才去烧香的?有几个是平常每周都去烧香的。这样有事才抱佛脚的,能指望内心净化,笑话。  4、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医疗化的发达。这里的医疗是指心理咨询的医疗。  西方国家很重视人内心的思想变化,基本上每个人都有专门的心理医生,遇到了心理的变化,什么人都不告诉,但是可能会告诉心理医生。这些医生然后消除他们内心的想法,变态心理等,实质上比我们国家的那些谈判专家做的工作还靠前,很多犯罪也在这里消除了。  5、经济原因,大家都知道西方国家的社会财富比较巨大,国家的福利措施比较好,监狱的投入也极大。他们那些终身监禁的人,国家付得起钱来关押。  我们国家呢?我们国家经济虽然发展迅速,但是在很多方面的投入还不够,看看我们的监狱的条件,再看看西方国家的条件,我们国家还愿意花钱在这些犯罪的人身上吗?这些人关一辈子,要花多少钱。还不如杀了,省钱,然后把钱花到社会那些有益的人身上。  西方国家要求证据很严格,刑事案件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这样的话,一个死刑案件,定罪死刑的话,至少花费上百万,但是定一个终身监禁花费少至少一半。他们情愿不杀这些人,把侦查,审判的一系列花费用在关押上。我国不一样,对证据要求不一样。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就行,不需要排除一切怀疑。定个死刑很简单,花费也少。判个无期关10多年要花多少啊,死刑,何乐而不为。  最后我问一句:只是比喻,没有任何针对,不要激动。如果你家里的14岁的小女儿昨晚刚被4个人轮奸,然后残忍地被杀害,最后还毁尸灭迹了。请问,你还认为死刑该废除吗?  
  为什么?
  废死只是痴人说梦    现在我国每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杀掉多少人?  这个是国家机密吧。。。  这个都不能公开,谈何废死?
  作者:目中无仁 回复日期: 11:43:15 
    废死只是痴人说梦        现在我国每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杀掉多少人?    这个是国家机密吧。。。    这个都不能公开,谈何废死?    ------------------------    的确,这个就是国家机密.    前有报道,有个姓魏的北京生的人,就为了搞清这数字,被控泄露国家机密罪.        下面是从网络转来的一篇报道:    大赦国际发布新的年度报告称,2008年全球至少有2390人被执行死刑,其中在中国被执行死刑的人数达到1718人,占据全球死刑人数的近三分之二。    2007年全球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为1252人,大赦国际认为,死刑人数在2008年翻番主要原因是中国执行死刑的数量大增。据称,中国法院在2008年共判处7000人死刑,实际执行的死刑可能要远远高于1718人。    在执行死刑人数的排名榜上,排在中国之后的是伊朗(346人),沙特(102人),巴基斯坦(36人)和美国(37人)    目前全球还有59个国家执行死刑,而138个国家已经取消死刑或者不再执行死刑。去年阿根廷和乌茨别克斯坦也加入废除死刑的国家。西德从1949年之后便不再执行死刑,而东德也在1981年废除了这种刑罚。  
  这种事,也就是和学法律的人讨论讨论,    要是被法盲知道的话,    马上就会说,你呼吁废除死刑,你家属肯定有死刑犯,    法盲或者说更损阴德的话,如果你家的亲属被人杀了,    你也呼吁废除死刑吗???    唉!这样的言论充斥在天涯很多角落里,    楼主记住,法盲永远比懂法的人多啊,    所以说话谨慎些,免费被人身攻击!
  废除死刑是迟早的事,只是民众在近一段时间内不能接受,其实有时在监狱里服刑的人还不如直接接受死刑
  作者:讨厌星星喜欢太阳 回复日期: 13:06:33 
    这种事,也就是和学法律的人讨论讨论,        要是被法盲知道的话,        马上就会说,你呼吁废除死刑,你家属肯定有死刑犯,        法盲或者说更损阴德的话,如果你家的亲属被人杀了,        你也呼吁废除死刑吗???        唉!这样的言论充斥在天涯很多角落里,        楼主记住,法盲永远比懂法的人多啊,        所以说话谨慎些,免费被人身攻击!  ——————————————————————————————  笑话,你以为你很懂法吗?  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连人情这关都过不了,还谈什么法律。  如果你是学法律的,那真是中国法律的悲哀!  表面上是法律至上,实质上就是个书呆子!
  这种事,也就是和学法律的人讨论讨论,        要是被法盲知道的话,        马上就会说,你呼吁废除死刑,你家属肯定有死刑犯,        法盲或者说更损阴德的话,如果你家的亲属被人杀了,        你也呼吁废除死刑吗???        唉!这样的言论充斥在天涯很多角落里,        楼主记住,法盲永远比懂法的人多啊,  _________  不很赞成你的观点。我国社会倾向于精英统治,在现阶段是必要的,但是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精英集团成为了为既得利益者的代言人,包括立法者。此时,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在权力和金钱上处于劣势的人无意间成了“法盲”,若真的如此,就是可怕的悲哀。立法为公、执法为民,这句话需要迫切得以实施。
  疯狼居胥 ,同意你的补充。我这里只是讨论宗教学,他也只不过很多因素中的一种,但是我认为是十分重要的一种。
  第一,用没有宗教信仰来支持我国的死刑存在,或者说用宗教死亡观来说明废除的依据,不足以令人信服(美国的例子)  ——社会学中没有完全令人信服的例子。不然就没有争鸣。    第二,国家杀人不代表坚持着正义。国家不杀人不代表没有正义。   ——这句话我赞成,在全文我也没有反对。  
  邓玉娇案可笑的“有罪”但“免罚”、“滤坝”变“软坝”、新税法被取消等等这一切都表明,面对众志成城的民意,中共不得不在铁腕镇压和妥协中选择后者。每一个中共官员在如巨潮般的民意前,都在担心自己成为下一个邓贵大。  ——废除死刑,和国际接轨后,百姓(公民)根深蒂固的杀人偿命观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只好借助民间的力量:自己的,或者黑社会的。这很可能是一种后果。
  揪出那些高喊废除死刑的家伙,看看都是些什么货色.
  一个法律制度,对还是不对,是很难简单判断的,正反都是有一堆道理。    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香港是最为接近华人社会的法治地区,在80年代初就实质上废除了死刑(条文保留,但是实际上不执行),也并没有出什么乱子。    现代社会分工日趋精细,各行各业都是专业化的,所以这种问题只能和法律人讨论,法盲是没资格发言的。
  过于严苛的死刑, 其实是过于宽泛地打压民权,助长了公权力的横行无忌!    滥用死刑,只是暴政的必须,也是民权的灾难!  _____赞成取消部分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但是死刑和民权、公权力没有必然的联系,实现人 权的关键在于正义能否得到维持,哪怕用残酷的代价。人性是个很奇怪的东西,任何事物都需要一种非理性的平衡。美国的独立就是血腥的成果。
  楼上那个叫“和法盲坚决斗争”的,是个孝子,在这里认爹喊爸,还知道亲爹得了啥病。顶一个!  我们知道这个自称“和法盲坚决斗争”的人,他实际并非109岁,而且思维不正常,但是他有律师执照(所以他自称“法律人”)。由于水品太低、素质太差,他已经好久没有接到任何业务,大家都知道,这些律师没有工资可拿,这样一来,这个人的基本生活已经陷入极大困难,整天自艾自怨,最终导致其脑子受损。可怜那!  建议,凡是看到这个“和法盲坚决斗争”的帖子,立即跳过不看。
  楼上那个叫“和法盲坚决斗争”的,是个孝子,在天涯论坛
/publicforum/content/law/1/147669.shtml
认爹喊爸,还知道亲爹得了啥病。顶一个!
  民意容易被误导,尤其在我们国家。    政府用死刑犯的鲜血去掩盖造成犯罪的原因,推诿应当肩负的责任。并且一再引导民意去仇恨个人,而罔顾犯罪的社会原因。    把个人和社会的矛盾,篡改为个人和个人的矛盾,在穷人和穷人的厮杀中,华丽的转身,扮演一个所谓的公正执法者。    真正的死刑犯有几个胡长清成克杰,绝大多数是底层的民众。    那些极力反对废除死刑的人,是还没有启蒙的,仍处于国家崇拜中的民众,当然还有部分和楼主一样,半桶水的知识分子。而恰恰是这一部分人,打着民主民意的旗帜,在懵懂中成为了走卒。    
  楼上的,在这里只是探讨,但是没想到你这么喜欢用词语来给发帖人定性:半桶水、走卒;反对废死派的,定性为“国家崇拜”,这是一种话语权的暴力压制,问题的探讨已经成为软暴力的攻击:如果我也无端的断定你是一个白痴,按照你的方式,也没什么不妥吧?  
不说你的恣意抬高自己的狂妄姿态,你的言语中太过偏激,无法和你学术交流: “政府用死刑犯的鲜血去掩盖造成犯罪的原因,推诿应当肩负的责任。”政府真的就是这样的动机吗?这些背后的动机不是这里讨论的话题,属于社会制度的讨论,和法律的制定完全是两码事。若要讨论,完全可以开贴另外讨论政府的立法动机,在这里和本主题无关。
“并且一再引导民意去仇恨个人,而罔顾犯罪的社会原因。”我想这大概是你的个人推断吧,不管对错,太过融入你个人的感情因素,让愤怒蒙蔽了你的眼睛,是你无法心平气和的作出合理的说理。
  而且,本贴完全不是从民主民意讨论这个问题,而是选取了宗教的角度,所以“打着民主民意的旗帜”这句话从何说起?  
希望您不是一个律师,因为您说理的依据的水平真的太令人恐怖了。
  你懂多少宗教,装B装得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假模假样从宗教角度谈?你他妈能分清楚基督和天主教的差异,知道从旧约到新约的演变,知道大乘和小乘的社会背景吗?中国传统没有彼岸信仰就没有现世宗教了么?你知道当前我国研究神学最好的哲学家是谁吗?大言不惭在一群没开蒙的傻瓜面前充学者,学术交流?你配么?不骂,你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杨佳案件,政府一再强调人性的恶,而不准谈论案件的起因,并迅速执行死刑,难道不是在引导民众去仇恨杨佳个人,而将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掩盖过去吗?邱兴华案件,政府不也是同样操作么,对受害人没有基本的补偿,希望用邱兴华的血来弥补一切吗?    社会主义国家,却把公民个人之间的厮杀自由化,不管不顾,受害人死了,行为人死了,好了,政府的任务完成了。正义体现了。受害人家属呢?行为人家属呢?一个死刑把所有矛盾和痛苦都解决了,政府的管理多轻快。    废除死刑的背后,是政府要更多地来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只会收税买烟抽。    阿Q说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和你tmd的西方宗教灵魂不灭差多少?西方灵魂不灭所以不怕死,你tmd的逻辑从哪里来。如果这样,西方人自杀率怎么没有日本人高?    绝大多数人都怕死,不管是有宗教信仰还是没有宗教信仰的,只要怕死,死刑就有威慑力,(原子弹有威慑力,为什么美国不在阿富汗伊拉克用?)死刑问题的关键不是威慑力而是,滥用这种威慑来推卸自己的责任,并把这样做的正当性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上,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卑鄙的。而你们这些懵懂的傻B还在为这种行为做各种各样的注脚,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说我愤怒,我还没有失去理智,至少还看得见死刑案件的行为人和被害人双方。只有你这样的半桶水,甚至连一半的知识储备都没有,的垃圾,才会被一个突如其来的观点所蒙蔽,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地自诩“反对废止死刑的专家也没有像我一样从宗教学的角度对此做出探讨”。哈哈,正是因为政府对死刑问题的忌讳,导致大多数关于死刑研究的论文和书籍无法引进到中国来,即使翻译过来,也要删减掉很多内容,才会有你这样的所谓的“重大理论创新”。    你的愚昧和浅陋,然后以此来大谈反对废除死刑,这就是政府要遏制死刑研究的目的所在。从你身上,政府看到了希望。    楼主,一个愚民政策成功的典范。让愚民做了愚民,还自以为聪明,这是愚民政策的最高境界。        
  我们有自己的上帝么?没有。那么,谁维持着正义的最后底线?只能是作为集体的国家。    ------------    tmd,这还不是国家崇拜?在你的潜意识里,国家已经在承担上帝的职责了。
  疯狼居胥:    如果你家里的14岁的小女儿昨晚刚被4个人轮奸,然后残忍地被杀害,最后还毁尸灭迹了。你是一定要凶手死的。对吧?    那我问你:    1、他们死了,你的小女儿能活回来吗?    2、如果你的小女儿只是被轮奸,而没有被杀死,你希望凶手死吗?我猜测你也是希望的,因为他们极其恶心地玷污了你的女儿。反正只要让你产生了极端的仇恨的行为,你就想要对方死。对吧。这是你的人之常情,对吧。既然这样,你还要在后面加一个致死的情节做什么?    3、如果他们深刻的忏悔,并阉割自己,还鞍前马后地为你端屎端尿,用一生做你的奴仆,你还会这么坚持要他们死吗?从人的恻隐之心来讲,你可能不会这么坚决了吧。如果国家赔偿你一千万元,并给你一个房管局局长的职务,还让你选择一个世界名模做太太重新生一个女儿,你会坚持判决对方死刑吗?    如果你选了后免死,那么也就是说,你女儿的贞操和生命并不一定就要用他人的生命来偿还。也就是说,死刑是可以废除的,只是废除的条件要谈一谈。    因此,从你所举的这个卑鄙的例子本身,你是一个功利的人,你把自己的尊严和利益看得比你女儿的生命要高。    而真正支持死刑的人,康德,是不会举这样功利的例子的。他单纯地认定死刑是绝对命令,是没有任何功利的必须无条件服从的,不需要任何情感和利益衡量去论证其合法性的。不仅仅自己的女儿被人杀害要死,就是自己的儿子杀了人,也要死。这才是真正地支持死刑的人。而用你这样恶心的例子来论证死刑的人,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从逻辑上讲,都得不出支持死刑的最终结论的。    因为,情感是会被收买的,功利更意味着衡量之后的放弃。而你的例子,恰恰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4、如果在恰恰在这个时候,国家废除了死刑,你会勇敢地采取私力去杀死那四个人为你的小女儿报仇,然后自首坐牢吗?我猜测你大多是诅咒国家刑法不公平,而不敢付诸行动的吧。而且,以后如果人家欠了你的钱要不回来,你还是会去法院打官司的,也就是说,死刑的存废根本就不影响到公民对法律的信赖,而仅仅是国家能不能承担废除死刑之后的责任的问题。    5、在世界上大多数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那些被害人家属是不是都和你一样,气死了?如果没有的话,那就说明,他们气量比我们大。于是,保留死刑的国家,是因为这些国家的人气量小,尤其是中国人,气量最小,所以死刑最多。    举例要三思,最好不要用这样阴毒的例子来说事。        
  呵呵,你已经气急败坏了,不停的“tmd”,很难想象你想再像条狗的样子。好,你这个畜牲装比是不?所有废死派都是高贵的,所有主张保留死刑的都是愚民?狗也懒得草拟的理论,这这个娘被狗草的半人形怪物!给你脸不要,在这里找死,我可以叫人直接砍了你去!你不是主张废死么?天主教基督教小乘大乘这些最基本的东西谁不懂?就你这个比懂?我见过的教授多了,十个里面有一个有真本事的就算是中国的万幸了,你他妈的连教授都不是,说我装比。你在装狗而已。我已经说过了,政府到底有没有在掩盖,这不是讨论的范畴,你这个畜牲怎么就这么理解不进去呢?保留死刑就是政府不负责任,废除死刑政府就是负责,哪有你这样的猪狗逻辑??  原子弹有威慑力,为什么美国不在阿富汗伊拉克用?这难道只是一个怕不怕死的问题?你这个畜生怎么老是把问题简单化?保留死刑就是利用民意??你不是一个必是什么?你他妈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是什么知道吗?乱用词语,猪狗不如。   楼主,一个愚民政策成功的典范。让愚民做了愚民,还自以为聪明,这是愚民政策的最高境界。——这句话证明了你才是学术暴力的牺牲品,学术愚民培养出来的学霸。  
你这条狗,来硬的还是来软的我奉陪到底。本人最讨厌无耻的学霸,其实猪狗不如。
  给你脸不要,在这里找死,我可以叫人直接砍了你去!    -------------------------------  这句话最经典。    你准备叫谁来砍我?为什么不自己来?    怎么不装B了,不搞学术了?    哈哈,就是要让你这样的愚民知道自己有多蠢。      
  什么叫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就是你这样的愚民被政府愚弄得最后,更政府有了感情。
  还有,你这个比在这里用“如果国家赔偿你一千万元,并给你一个房管局局长的职务,还让你选择一个世界名模做太太重新生一个女儿”这种无聊的假设来试探一个人的道德底线,说明你潜意识里就是一个见利忘义、为钱和色可以出卖一切的猪狗不如的畜牲,也就是无宗教基础国家培养的典型功利主义怪胎,怪不得这么怕死,叫嚷着废死,你是不是他妈的成为既得利益的畜牲。   还他妈的拿日本的自杀率来反驳人是不是怕死和宗教的关系,真他妈的文盲
  你准备叫谁来砍我?为什么不自己来?  ____所以你这条命可以留着,我不会自己来,因为我害怕死刑!!
  虽然你智商有问题,但是我不会象政府一样利用你的愚蠢。我还是会认真的跟你解释我为什么举原子弹的例子。当然,鉴于你的低能,我不能保证你能理解。    我说原子弹有威慑作用,但是美国不感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用,因为越是利害的东西,越应当慎重,而不能完全从自己的目的出发以功效来评价实物。死刑的威慑力也是一样。但是我们的政府却在不负责任的滥用。    滥用也就罢了,还要愚弄你们这样一群人去为他叫好。这就更可恶了。    政府做了婊子,还要骗你们这些愚民去为他立牌坊。    叫你不要立,竟然要买凶。吓得我只能不停地跟你解释,否则被你杀了,你是低能,又是替政府说话,万一来一个免于刑罚的判决,我可就死得太不值得了。    
  谢谢你不杀我,谢谢我国的死刑,否则你真的可能会来杀我的,低能儿!      
  废你妈逼,哪里跑出来的小杂种在这里怐(口犬),等你犯罪了,关你到死。
  和你争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你自己根本不知道要争论什么。死刑的滥用和不废除死刑完全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你一直看不出来。如果你是学法律的,只能说是中国法律教育的完全失败;因为你根本没有立论、也看不懂别人发贴的主题。  另外,你口口生生说别人低能、愚民、走卒、半桶水,其实你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高的水平。不要把我当半桶水知识分子,也不要把自己当知识分子,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知识分子。  
若是广大中国人在你眼里都是愚民,那么全国”精英“的水平也不会搞到哪里去,同样是一群垃圾。没听说整体的低水平能培养出高水平的精英。  
你在辱骂所有公民的同时,相当于在辱骂自己。
  我个人认为现在社会太乱了废除死刑根本就不行,毛主席就是提倡人民民主专政,该杀就杀,那是社会治安多好,你看现在乱套了,还敢废除死刑,呵呵,我看废死派这帮人家里女儿被轮奸后去做鸡,男人被砍残废在家,家里被盗还被人拉上一堆屎,夜里办个事还被人家偷拍,实属人生四大不幸的时候,你们就不会在废除死刑了!!!!
  作者:中国纳税人甲 回复日期: 20:55:48 
    吵架的几位老大,看看我前面的发言,听听我的意见吧:  同意,为什么不能择中处理,要么泛滥,要么废除。一些政治一类的应该废除,卖国的该死刑还是死刑,改革类的死刑的话,就等于堵住了进步的路了
  废除专政,比废除任何东西都来得实际。
  我看得有点晕了。。。
  作者:为国捐精bj 回复日期: 22:45:35 
            叛国行为犯不是战争时期也应废除死刑,但暴力行为犯是绝对需要适用死刑的,否则就会大量出现家族复仇以及黑道代理复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个理论是没有依据的。    香港等地区早就废除了死刑,是不是该地区就出现了大量家族复仇以及黑道代理复仇呢?!显然不是。香港的治安不知道比大陆强多少!    社会科学中的很多理论不是只靠想当然就能出来的,统计才是真理。
  经济犯罪应没有死刑
  在国际社会上,有人为废除死刑是法治文明的体现,但我国有死刑传统,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问法网   
  郑州市管城区“地球村网吧”命案  
日晚11点多韩文昌、丁彬、孟世杰三人到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地球村网吧上网,至27日凌晨2点多“地球村网吧”突然冲进来五、六个人,来 到 韩文昌跟前不问青红皂白便动手打人,嘴里还骂骂咧咧,说“打的就是你,打你 怎么了 ?今天非废了你不可。”丁彬、孟世杰2人听到吵闹过来劝架,“咋回事?有 话好好说。”这时门口又拥进来 十几个人,啥也不问,抄起啤酒瓶(有五、六十个)、花盆、灭火器不由分说便向丁彬、孟世杰、韩文昌身上、头上乱打、乱砸。韩文昌被打倒在地,这时有个人用手抠住他的眼睛,声称要把韩文昌的眼睛抠出来。转眼间3人被打的全身是伤,浑身流血,尤其丁彬一直被带人进来的纹身青年等几个毒打,丁彬捂着胸腹倒了 下去,腹部血如泉涌,只听纹身青年一声喊,领着十几个打人者逃跑了 。孟世杰、韩文昌强撑着爬到丁彬跟前,这时丁彬已经浑身是血,腹部还在向外冒血,赶紧拨打110、120报警。  
纹身青年带人进入网吧打人,自始至终地球村网吧内没一个人进行制止,也没有报警,就这样漠视着血案的发生,眼睁睁看着韩文昌、丁彬、孟世杰三人被打,丁彬血流如注,却不管不问,不采取任何施救措施。难到说地球村网吧跟这些打人者是一伙的?还是知道这些人的背景而不敢吭声?这些人是什么人?黑社会?他们的保护伞是谁?韩文昌三人与他们有何冤仇,却遭此夺命之灾?韩文昌、孟世杰被打成重伤,丁彬肝脏被刀扎破两处,终因失血过多至大脑缺氧时间过长,呼吸功能消失,肾功能消失,不治身亡。  
韩文昌拨打110后,南曹派出所距离案发地不足一公里,警察却跑了40多分钟,还没二十多公里外的120到现场快。110就是步行一公里也要不了近50分钟吧?若110能够及时出警,丁彬也不至于失去年轻的生命。我们人民的卫士,在人民最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在哪里?在受害者向他们求救时却迟迟不到现场,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这样的人民警察还是我们的卫士吗?我们还敢将自己的生命安全托付给他们吗?一个鲜活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去了,我们的心在颤栗、在滴血。  
命案发生三天后,“地球村网吧”正常营业了!!!他们究竟有多大的社会背景,有什么样的后台为他们撑腰,他们竟这样嚣张!!!我们不知道这样的悲剧还会不会在这里重演!!!  
一个年轻的生命被凶手嘎然而止,留下一对伤心的父母和一个怀孕七个多月痛不欲生、数次昏厥的妻子,丁彬的母亲受不了这样残忍的刺激——疯了!  
我们强烈呼吁公安部门尽快破案,严惩凶手,给这个苦难、【破碎、无助的家庭一个公道!给这个还未出生就失去父亲的孩子一个公道!让人民卫士的正义形象得以弘扬。  
一个滴血的心在呼唤!!!
  一、死刑应当保留,但应当慎用;冤案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能因噎废食;  二、对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坚决杀掉,犯罪分子岂能和守法良民有同样的人权;  三、对于屡教不改的惯犯因应当判处30至50年的徒刑,不得假释;  四、对于死缓最多减为无期徒刑,不能让该死的人再回到社会;  五、无期徒刑不应再减为有期徒刑;  六、有期徒刑不应当再减刑;  七、鼓吹废除死刑的所谓学者家里在亲属家人有人被杀死、被泼硫酸或强奸致残后会改变立场。  
  鼓吹废除死刑的所谓学者家里在亲属家人有人被杀死、被泼硫酸或强奸致残后会改变立场。    ------------------------    举此类例子的人有两种可能:    1、愚蠢而自以为有同情心的人;    2、家里有人被奸杀的人。    估计楼上属于第二类。    
  “自燃”与“放火”,虽同属着火,性质却有天壤之别。前者属地道的安全事故,相干部门的官员必须要为此承担一定责任,不要说丢官罢职,就是蹲大狱,也是大有可能的;而后者则算刑事案件,罪责尽可以一股脑地扣到犯罪分子身上,而官员们则堂而皇之地逃避了问责之忧。    ---------------------------    这是一个网友文章中的一句话。那些支持死刑的人看看吧。每一个死刑背后都是什么?    邱兴华案件背后,杨佳案件背后。    满嘴都是杀杀杀,却不知道自己的可怜的同情和仇恨变成了他人手中的刀。    蠢!    
  作者:wucenwucen 回复日期: 16:41:59 
    经济犯罪应没有死刑  ============================  不同意,否则贪污侵占等犯罪行为更加肆无忌惮!
  作者:深海的流 回复日期: 17:19:53 
    一、死刑应当保留,但应当慎用;冤案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能因噎废食;    二、对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坚决杀掉,犯罪分子岂能和守法良民有同样的人权;    三、对于屡教不改的惯犯因应当判处30至50年的徒刑,不得假释;    四、对于死缓最多减为无期徒刑,不能让该死的人再回到社会;    五、无期徒刑不应再减为有期徒刑;    六、有期徒刑不应当再减刑;    七、鼓吹废除死刑的所谓学者家里在亲属家人有人被杀死、被泼硫酸或强奸致残后会改变立场。  ==========================================  非常的同意!
   看了那个报道,觉得认定那个死者为纵火犯,用心太恶毒.  ——这个的确很恶毒。若中国废除了死刑,但是当局还是认为死者是纵火犯,那么他们用心依旧很恶毒。所以,以上讨论的问题和死刑无关,和当局是否严肃执法有关。  
另外,当网友举例一些穷凶级恶的犯罪时,废死派就一再无法反驳,只是不停的责备这个举例“太恶毒”。可见,他们自己都无法面对这个现象,面对是否应该应该废除死刑而集体失言。而这些恶毒的例子在社会中比比皆是。我本来反对举这样的例子,因为这样的例子和本文的讨论的出发点无关。但是正是这些例子,让废死派废也不是,不废也不是。  
至于有人提议用很多的钱来诱惑被害人家属接受废除死刑,这是一种问题的泛化。如果被害人家属在金钱的诱惑下可以接受废除死刑,那么他们也可以在更多的金钱的诱惑下接受对杀人者不判其他刑罚,更更多的金钱(好处)的诱惑下喊杀人犯为爹。所以,按照这个逻辑,所有的刑罚都是可以免除的。这就不是一个死刑的废立问题了。  没错,死刑是公权力对民权也就是个人私权利生命权的剥夺,但是其他刑罚也是公权力的结果,滥用其他刑罚也就是在滥用公权力,这种滥用不但包括随意加重处罚,就是随意减轻,也是公权力泛滥的结果。所以,公权力是否滥用,也和死刑的废立无关,而是和执法的公平性相关。
还有人认为可以废除死刑,因为很多人在监狱里生不如死,得到的刑罚更加严重。这种重刑处罚的考虑就和废死派的出发点严重相悖。    
  另外,当网友举例一些穷凶级恶的犯罪时,废死派就一再无法反驳,只是不停的责备这个举例“太恶毒”。可见,他们自己都无法面对这个现象,面对是否应该应该废除死刑而集体失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本无需反驳。    死刑的存在同样无法避免这种恶性案件的发生,甚至会助长案件进一步恶化。这一点同样也无法否认。    法律人考虑问题,永远是站在一个大多数人利益的高度,指望法律完全实现个案正义是不可能的,只有法盲才有这种天真的想法。
  不能废除死刑。并且还要加大死刑力度。严重刑事犯罪,严重经济犯罪都应当执行死刑。否则,民众群体事件,死的人更多。
  法律人考虑问题,永远是站在一个大多数人利益的高度,指望法律完全实现个案正义是不可能的,只有法盲才有这种天真的想法。  ~~~~~~~~~~~~~~~~~~~~~~~~~~~~~~~~~~~~~~~~  怎么有种想吐的冲动啊!  死刑了大案还是要发生,吃了饭还是会肚子饿,是否推断出不用吃饭?  怀疑是有法律人得罪过你,所以才。。。。。。!哈哈哈!乱猜的乱猜的,如有雷同请与斑竹联系删除,本人没意见!:)
  这个的确很恶毒。若中国废除了死刑,但是当局还是认为死者是纵火犯,那么他们用心依旧很恶毒。所以,以上讨论的问题和死刑无关,和当局是否严肃执法有关。    ---------------  哈哈,说你低能就低能。想不骂你都不成。    为什么政府要充满地杀了邱兴华和杨佳?    不判处死刑,当事人就还在,就可能会伸冤,就可能要喊口号,就要控诉导致他犯罪的原因。    夜长梦多,只有死人不会说话。    死刑是国家推卸责任的挡箭牌,是用大多数底层民众的鲜血去掩盖社会分配的不公正。    死刑是城管将摆地摊的穷人彻底地赶出人世间。    废除死刑,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在引导他的人民去尊重生命,学会宽容。    废除死刑,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勇于面对自己在每一起死刑案件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而将自己的人民当成一个没有教好的孩子。虎毒不食子,即使惩罚,也不能绝对消灭他。    -----------  你不是研究宗教么,旧约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到新约的打了左脸给右脸。    为什么?    作为强者,无论是体力经济权力,在面对弱者的时候,就应当谦抑忍让,这是作为一个政府,最起码的要求,是社会契约的第一条。    可是,我们呢,推卸自己的责任,扇动个人仇恨并借此作为自己的政绩。    就说贪官吧,他们该死么?把一头牛放在菜园里,它吃了菜,是牛的错,还主人的错。把一个有七情六欲没有经过任何道德训练的人放在一个权力无限大的位置上,他能不贪么?为什么就不能把集中在手中的权力下方给老百姓呢?建一栋楼,要盖100多个图章,这其中有多少个吃菜的机会呀?    死刑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刑法问题,也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公权力是否滥用,也和死刑的废立无关    ---------------    死刑的存在,就是公权力在滥用。何况我们国家,如此疯狂地滥用。还有你等蠢货在不停地作注脚。    不知不觉地充当着“看客”,甚至要吃血馒头。        
  楼主我坚决支持你,就现在这社会风气,还他妈废除死刑,那这社会还不完蛋了,现在只要你有钱,只要不是死刑,那就好办了,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有期表现好,几年就出来,妈的,应该是刑法在严厉点,贪污100万以上的统统枪毙
  作者:yanjueqian 回复日期: 18:18:57 
    公权力是否滥用,也和死刑的废立无关        ---------------        死刑的存在,就是公权力在滥用。何况我们国家,如此疯狂地滥用。还有你等蠢货在不停地作注脚。        不知不觉地充当着“看客”,甚至要吃血馒头。  =====================================================  发现一极品,找抽的!  你看过执行枪决?怎么吃血馒头?死刑就是公权利泛滥?怎么泛滥你说说,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啊!
  作者:mtjianghu 回复日期: 08:38:30 
    作者:深海的流 回复日期: 17:19:53        一、死刑应当保留,但应当慎用;冤案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能因噎废食;      二、对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坚决杀掉,犯罪分子岂能和守法良民有同样的人权;      三、对于屡教不改的惯犯因应当判处30至50年的徒刑,不得假释;      四、对于死缓最多减为无期徒刑,不能让该死的人再回到社会;      五、无期徒刑不应再减为有期徒刑;      六、有期徒刑不应当再减刑;      七、鼓吹废除死刑的所谓学者家里在亲属家人有人被杀死、被泼硫酸或强奸致残后会改变立场。    ==========================================    非常的同意!      作者:mtjianghu 回复日期: 08:38:30 
    作者:深海的流 回复日期: 17:19:53        一、死刑应当保留,但应当慎用;冤案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能因噎废食;      二、对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坚决杀掉,犯罪分子岂能和守法良民有同样的人权;      三、对于屡教不改的惯犯因应当判处30至50年的徒刑,不得假释;      四、对于死缓最多减为无期徒刑,不能让该死的人再回到社会;      五、无期徒刑不应再减为有期徒刑;      六、有期徒刑不应当再减刑;      七、鼓吹废除死刑的所谓学者家里在亲属家人有人被杀死、被泼硫酸或强奸致残后会改变立场。    ==========================================  我也非常赞同!  一、以中国现有国情,如果废除死刑,国将不国,民将失安,弱肉强食、必生大乱!  二、如果废除死刑,好逸恶劳者、为非作歹者、奸淫抢掠者、持枪贩毒者、黑恶势力者将甚嚣尘上,民不聊生!  三、如果废除死刑,祸国殃民、暴力作恶者可以滥杀无辜,那将是多么恐怖的后果!  
。。。。。。。
  废除死刑,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在引导他的人民去尊重生命,学会宽容。  ————算你狠,一上来就骂“蠢货、还他妈”,在这里你的素质低的可怜。引导尊重生命、学会宽容?怎么看来看去就是引导他人去杀生,去贪污,去疯狂地作恶呢?就凭你,也配去说宽容、去尊重?你连尊重、宽容他人声音的素质都没有!!  
任何宽容都有一定的前提和限度,现在文明社会已经禁止了私刑、酷刑,文明的慢慢地改为注射死刑,已经够宽容了了!!你还要怎么宽容?人性变为丑恶的时候,完全扭曲为兽性,日本人对我们的屠杀历历在目,你怎么去宽容这些畜生?你以为他们还是人么?它们在犯罪的时候已经不是以人的身份,完全是一个魔鬼、动物的身份,要和他谈论么?要和他讲人道么?  
南京发生这样的撞车死人案,把孕妇活活的幢成一堆死尸,既然要宽容,为什么不废除所有的刑法,杀人为什么要坐班房?你认为什么才叫宽容、忍让?  
把国家比为家长,把公民比为孩子,你这不是你自己所说的国家崇拜么?按照你的逻辑,你不是最讨厌国家崇拜么?怎么突然自己打自己嘴巴了?连基本逻辑的都自相矛盾。不要激动,除非你家里出了被判死刑的败类。  
死刑就是一个法律问题,就是一个刑罚问题,也是一个宗教问题、社会文化问题和社会制度问题。任何废除其中的一点来谈,就是片面性的,不全面的;一味叫嚣着废除死刑,也是低能的、自私的、学术浅薄的。  
我也不是研究宗教的,也不是研究法律的,我就是普通的一个公民,在此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已。
  我也不是研究宗教的,也不是研究法律的,我就是普通的一个公民,在此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已。    -------------  既然不是研究宗教的,也不是研究法律的,那你说“同样遗憾的是,反对废止死刑的专家也没有像我一样从宗教学的角度对此做出探讨”不是在放屁么?你研究都没有研究,你下这个判断,为什么?在天涯哗众取宠故作高深。    要骂,就骂你这种人。装B的东西!    既然你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我就送你一句林语堂的名言:“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 你看,说你低能是有前科的吧!    难道我还不够宽容你么?我也仅仅是骂你,说的好听点是骂醒你。而你呢:“给你脸不要,在这里找死,我可以叫人直接砍了你去!”相比之下,对你这种动不动就要判决人家死刑的人,我并没有用死刑去报应你,而仅仅是谴责。已经够宽容了。我仅仅是要求废除死刑,而没有要求废除所有刑罚。所以,骂骂你,也是合逻辑的吧。    国家是强者,民众是弱者,这是废除死刑的客观事实,也是前提条件。宽容,就是强者对弱者的宽容,是在经济地位道德上有优势的强者对弱者的宽容。如果二者平等,宽容与否是他们的权利,而当二者不平等的时候,强者一定要谦抑要宽容。如果你连我这个最核心的观点,都不明白。你怎么能够怀疑自己不是低能儿呢?     南京发生这样的撞车死人案,把孕妇活活的幢成一堆死尸,既然要宽容,为什么不废除所有的刑法,杀人为什么要坐班房?你认为什么才叫宽容、忍让?    --------  把肇事者枪毙,孕妇就能活着回来了?那些人的家属就能够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了?把肇事者枪毙,只是多了一个破碎的家庭而已。    死者已经死去,真正面对的是如何让生者走出痛苦。单纯地依靠肇事者的头颅去抚慰被害人家属的仇恨,被害人有几个头颅?是不是要恢复千刀万剐能?    面对过失犯罪,你这种人尚且如此咬牙切齿,那面对故意犯罪,你胸膛里面的怒火还不成了原子弹?你接触过宗教,怎么不读下佛经呢?    所以说,当年玄奘从西天取回来的经书,到现在都还没开度如你之人内心的魔障。当权者,也仅仅是拿来作装饰的。    国家用一个一个的死刑,不停地扩大民众对死刑的狂热,导致死刑越来越多,杀人者死,贪污者死,盗窃者死,强奸者死,我真的不知道,如此下去,民众杀人的胃口会有多大?到时候,会不会每一个罪名后面,都附加一个“情节恶劣,民愤极大的,可以判处死刑。”因为,按照低能儿的要求,交通肇事罪也可以判处死刑了。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你杀了我,与其看到你的脑袋被子弹打开花,我更愿意看到你忏悔的眼泪。如果你不忏悔,那我也宁愿你在狱中因为失去自由而受到惩罚,因为对杀人者而言,自由的价值比生命更宝贵,否则他就不会为了自己的欲望而蔑视生命了。    不过,政府是否同意付出高昂的监禁成本来养活你,来教育你,我就不得而知了。        
      抛开杀人的罪犯和受害人的家属不论。    单纯的第三者,主张杀死罪犯,其潜意识不外乎以下2点:    1、害怕也被杀,所以要求杀死罪犯;    2、杀死罪犯,就少了一个资源共享者,就好比上了公交车的乘客一般都希望司机赶快关门;    可见,这些叫嚣死刑的人,在他们慷慨激昂的正义言论背后,还是其人性的自私。当然,自私是中性的,我也没有资格对其进行谴责。但是,如果如果把这种自私粉饰称为正义,并恬不知耻大言不惭地用什么宗教什么文化来作论证,那就是虚伪,那就应该被骂了。    因为,这样作,和国家用死刑来推卸责任,用死刑来表明政府的正义和权威,是一样的。都是最最虚伪和肮脏的。      
  作者:yanjueqian 回复日期: 22:33:10 
    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你杀了我,与其看到你的脑袋被子弹打开花,我更愿意看到你忏悔的眼泪。如果你不忏悔,那我也宁愿你在狱中因为失去自由而受到惩罚,因为对杀人者而言,自由的价值比生命更宝贵,否则他就不会为了自己的欲望而蔑视生命了。        不过,政府是否同意付出高昂的监禁成本来养活你,来教育你,我就不得而知了。  =================================================  忏悔你个头,你杀了我,我在地狱有知,最大的希望不是你忏悔,最大的希望你死的更惨!  按你那豆浆脑的想法,犯罪了只要忏悔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对吧!那要监狱干嘛?我也盼望允许杀了你一块一块喂狗,然后去忏悔就够了!  坐牢的人认为骂他比自由比生命价更高,他们希望你用最严重的惩罚来罚他,然后可以出来后悔!
  因为,这样作,和国家用死刑来推卸责任,用死刑来表明政府的正义和权威,是一样的。都是最最虚伪和肮脏的。  =============================================  死刑是推卸责任?死刑是对被他伤害的人的一种交代,一种公平的做法。有些死刑是可以避免,有些死刑不能免除!  全世界都肮脏,就你干净!  不正常人类研究所门卫到哪里去了!
  刑法的对象是行为,并非是人。例如,在云南地区,有的地方那是家家贩毒,但是也仅仅是维持温饱。有个教授讲课的时候就说难道对这样的人也要执行死刑吗。。我觉得这个教授思维有点乱,刑法的死刑设立是一个刑罚的问题,针对这个具体情况是否需要执行死刑,那是量刑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的,死刑存在的威慑力是巨大的,至少为了规避死刑,很多的毒贩子一次性不贩卖50克以上,当然,那些不怕死的大毒枭是不鸟这个的,但大毒枭毕竟是少数。至于这个全村都要靠贩毒才能维持温饱的现象,我想更多的是要问政府,为什么都解放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们中国还有地方需要靠贩毒才能维持温饱。
  目前死刑还比较适合中国国情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干吗要废除死刑呀?在狼面前选择当绵羊吗?应该再加上一个凌迟处死!
  我强奸你全家女人杀光你全家男人,你说我应该是没罪的吧楼猪
      忏悔你个头,你杀了我,我在地狱有知,最大的希望不是你忏悔,最大的希望你死的更惨!    按你那豆浆脑的想法,犯罪了只要忏悔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对吧!那要监狱干嘛?我也盼望允许杀了你一块一块喂狗,然后去忏悔就够了!  ----------------  你满腔的仇恨从哪里来?    每一个犯罪都有个人的原因,社会的原因,你只能看到个人的丑恶,而看不到导致他犯罪的更重要的社会原因呢?    lwejin的毒贩的例子你看不到吗?杨佳的案件你看不到吗?    你的愚蠢是来自于你的无知,还是你的无知导致了你的愚蠢?    一个人能够真诚的忏悔,可是你依旧想要他死,你的心胸是真的充满了正义还是因为太狭窄?    什么叫公平?一个人无缘无故杀了你的父亲,你去复仇也杀了他,那是公平,但是国家如果要去杀他,那就不公平。为什么?因为,国家不是一个第三者,他要对每一起杀人案件负责。也就是,只要有了国家之后,国家就必须对杀人案件负责。他有保证公民生命安全的义务,他有给公民创造条件不去杀人不去犯罪的义务。当他没有尽到这个职责的时候,他就应当负责。他不能用死刑来推卸这个责任。死刑案件是行为人的作为和国家的不作为共同导致的。国家不能用死刑,用一命抵一命来推卸这个责任。    鉴于你被自己的“正义感”冲昏了头脑影响了智商,我只解释一次,我不想做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对类似于你一样的自以为懂法的人的启蒙,主要是谩骂。特此说明。            
  在狼面前选择当绵羊吗?应该再加上一个凌迟处死!    ------------------  死刑案件发生在人和人之间。因为行为人和被害人都是人。    死刑发生在狼和羊之间。因为国家是强大的狼,而民众个体是头羊。    其次,即使你认为可怕的杀人犯是狼,可怜的小姑娘是羊,那你也同样错了。因为狼不吃羊,狼就会死亡,我们在动物园喂养狼和老虎,也不可能用竹子和菜叶吧。所以,杀人犯是强大的狼,小姑娘是弱小的狼,大狼吃了小狼,是同类相残。他们有他们的自然法则来谋求正义。人类的如果去打死大狼,那只能让他们灭绝的更快。人类不是上帝,政府更不是上帝。    所以,类似于鼓吹死刑的人,总是喜欢举一些貌似非常有感情色彩的例子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因为政府就是这样教育他们的。政府愚蠢的例子让你们这些人学会了愚蠢,充满正义感的,满是激情的愚蠢。        
  既然不是研究宗教的,也不是研究法律的,那你说“同样遗憾的是,反对废止死刑的专家也没有像我一样从宗教学的角度对此做出探讨”不是在放屁么?你研究都没有研究,你下这个判断,为什么?在天涯哗众取宠故作高深。  _______不长期研究某一个领域,不代表没有高过长期研究这一门领域的伪专家的能力。很遗憾,如果你是研究法律的,你就是一个狗屎不是的垃圾。  既然你是一个普通老百姓,那我就送你一句林语堂的名言:“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 你看,说你低能是有前科的吧!  ——————这句话送给你自己最合适。中国只有两个阶级,如果我是最底层,那你就把自己当作买办资产阶级或者权贵资产阶级了,正是你们这群畜牲,崇洋媚外,窃取国家资源,换取自身利益,在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置全国人民的处境而最悲惨的境地,充当了走狗,好在这里辱骂所有的中国人是“底层、下等人”。你是要被历史清算的。  强者一定要谦抑要宽容。如果你连我这个最核心的观点,都不明白。你怎么能够怀疑自己不是低能儿呢?  ——————你傻,怎么傻到我家的狗都不如。宽容就一定要废除死刑?宽容也有个限度,我不反对宽容,正如我不反对宽容你这样的白痴,但是你这个白痴如果卖办国家法律,投靠西方完全不同宗教制度下的刑罚制度,造成中国社会的治安严重恶化,那么对你依旧不能无条件宽容。   面对过失犯罪,你这种人尚且如此咬牙切齿,那面对故意犯罪,你胸膛里面的怒火还不成了原子弹?你接触过宗教,怎么不读下佛经呢?  ——————我出生的环境没有宗教的土壤,所以无法用宗教来宽恕罪大恶极的坏人。所以我支持死刑。    所以,杀人犯是强大的狼,小姑娘是弱小的狼,大狼吃了小狼,是同类相残。他们有他们的自然法则来谋求正义。人类的如果去打死大狼,那只能让他们灭绝的更快。人类不是上帝,政府更不是上帝。  ————不要偷换概念,自然界的相杀和人类社会的犯罪完全不同!从你的话语完全可以看出你是认为杀人合理的!怪不得有这样的憎恨死刑!    你满腔的仇恨从哪里来?  ——仇恨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有深远的集体意识的历史沉淀,你连仇恨的开关都不存在,已经不是正常人了,快去看看心理医生。  ,因为对杀人者而言,自由的价值比生命更宝贵,否则他就不会为了自己的欲望而蔑视生命了。  ——这样的逻辑出自废死派之口,不要把自己的推断强加给别人,不要以为全世界人的脑子都和你一样。你以为自己是什么??  
可怜!我想你可能也是学法律的吧?建议你多选修一些社会文化课,看看中国的实情,了解中西文化的差别,你的知识面真是太………………  
  不要以为美国很少用死刑,就已经在他们公民心里真的宽恕了罪犯,即使他们相信上帝的最终裁决。一级谋杀者终身监禁,被害人家属在潜意识里依旧达不到完全的释怀。这可以从美国大量的文化中表现,比如电影,英雄总是代言上帝,在杀戮那些作恶的坏人;美国人喜欢进电影院,同时大量的动作片的发达,就是这种难以释怀心理的补偿效应。我们国家就完全不同,在反应现代社会的电影里相对少得多,而刑罚制度不同的香港则又是杀戮如麻的警匪片的天下。不要简单的解释为这是电影审查制度的问题。宽容是讲底线的,是相对的,复仇文化在伊拉克等国家盛行,也是有道理的。统一天下的人类道德或者社会文化取向、法律制度是可笑的,不切实际的。
  不长期研究某一个领域,不代表没有高过长期研究这一门领域的伪专家的能力。  -----------  你他妈的放屁,不学无术还如此大言不惭。典型的愚氓一个。    中国只有两个阶级,如果我是最底层,那你就把自己当作买办资产阶级或者权贵资产阶级了,正是你们这群畜牲,崇洋媚外,窃取国家资源,换取自身利益,在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置全国人民的处境而最悲惨的境地,充当了走狗,好在这里辱骂所有的中国人是“底层、下等人”。你是要被历史清算的。  -----------  腔调都和当权者一样了,如何你是底层,那我们的政府洗脑功夫真是世界第一全球无双了。左一个国家利益,右一个历史清算。文革中,多少愚昧的自私的人,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砸掉几千年的文化遗产,杀老师,斗长辈,主张夫妻父子为了国家利益反目成仇划清界限。老舍胡风....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我就不知道他们用生命去买办什么?费孝通那么杰出的一个社会学家,你看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他写了什么东西?你还要历史清算?如果历史真的清算了,你也是被害人之一,要找人来清算的。可怜而可悲的蠢货。    宽容就一定要废除死刑?宽容也有个限度,我不反对宽容  -------  死刑存在,就是不宽容。不要说死刑相比于千刀万剐已经是宽容了,不要说用注射代替枪毙已经很宽容了,如果那也算宽容的话,我只能说,你他妈的很无耻。    自然界的相杀和人类社会的犯罪完全不同!  ----  说的好,希望你对比你更愚蠢的wo3196wo的复述一遍。    我出生的环境没有宗教的土壤,所以无法用宗教来宽恕罪大恶极的坏人。所以我支持死刑。  ---------  没有宗教信仰,难道连认清政府鼓吹死刑的智商和人性中的怜悯都没有了么?    仇恨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有深远的集体意识的历史沉淀,你连仇恨的开关都不存在,已经不是正常人了,快去看看心理医生。  --------  你他妈的看清楚,我说话的意思。我是问mtjianghu这个蠢货,他的仇恨,他咬牙切齿地要杀死罪犯,这种仇恨从哪里来。他家里没有被人杀,作为一个旁观者,他迫不及待气势汹汹地要政府杀人,这种仇恨从哪里来?一个人应该有仇恨,但是这种仇恨不能被政府利用去杀人。一个人更不能用自己的仇恨,去要求政府杀一个没有损害自己的人,他没有这个权利,国家也没有。被害人家属有这个权利提出,甚至于有权利去复仇,但是如果他要求政府代替他复仇,政府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政府是杀人凶手的同伙,政府的失职是杀人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看看中国的实情,了解中西文化的差别。  -----  政府最喜欢这块遮羞布。作为政府的崇拜者,你们自然喜欢的了。    英雄总是代言上帝,在杀戮那些作恶的坏人。  --------  说得好。此类的电影非常多。他们的英雄不像我们的英雄是政府的执法者。他们的英雄往往跨越政府而直接用道义执法。我也在想,为什么我的电影缺乏想象力,没有英雄,没有蜘蛛侠,没有蝙蝠侠,即使有英雄,也是一个傻子(见刘烨主演的《铁汉》)?即使有英雄,也是在解放前,比如侠盗鲁平。那就是因为,我们的政府是绝对不能让任何人高于它们,政府已经在你们这些蠢货的膜拜下成了上帝。这样的一个极端狂妄骄横的政府的养成,和你们这些蠢货没有起码的辨识能力,只知道一味的吹捧依附有很大的关系。                                          
  你他妈的放屁,不学无术还如此大言不惭。典型的愚氓一个。  ——素质很低,低,低!!不要拿你这套无政府主义的东西和中国的苦难说事,也不要把自己比作中国的先哲,你连给他们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中国的苦难太多太深,不需要你这种丧心病狂的法律虚无主义分子来捣乱,你只不过是一条反广大底层的既得利益的汪汪叫的东西。你的历史停留在初二水平。底层从来不会被清算,被清算的都是主义者或者丧失良知的虚无主义走狗。    没有宗教信仰,难道连认清政府鼓吹死刑的智商和人性中的怜悯都没有了么?  ————你的怜悯生在屁眼上吗?你到底有没有正义感?你怎么就生就一副认贼作父的嘴脸?真的很难想象你对犯罪分子吮痈舔痔的丑态,而你的联怜悯就是建立在“如果国家赔偿你一千万元,并给你一个房管局局长的职务,还让你选择一个世界名模做太太重新生一个女儿”的基础上,你还配做两足的人类吗?    但是如果他要求政府代替他复仇,政府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政府是杀人凶手的同伙,  ——不知道你这个逻辑从哪里来??不要偷换概念,判处死刑不等于“复仇“,你这个概念都不清,和你争论毫无乐趣。退一步讲,按照你的逻辑,不判死刑,判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就不叫你所谓的”复仇“了??    这样的一个极端狂妄骄横的政府的养成,和你们这些蠢货没有起码的辨识能力,只知道一味的吹捧依附有很大的关系。  ——记住,我从来不会吹捧任何组织,和你奴颜卑股的吹捧国外的刑罚制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别强奸别人的本意,肆意放大对方的意图,故意引起量变到质变;这种卑鄙的伎俩在群众的眼睛中成不了气候。不信你看看,在你憎恨的满街愚民的国度里,死刑能不能被取消?很多事情都是一个度的问题,若超过了度来讨论问题,就完全没有意义。你的争辩就是无赖的角色,思想狭隘,抱残守缺,不值得一驳!      
  前提1:富人很难下决心杀死穷人,相比之下,穷人似乎较容易决定杀富人;当官的与黎民的关系也有这个特点。  前提2:杀人较容易判死刑。  结论:穷人和黎民百姓应当主张“废死”   但现实似乎恰恰相反,越是穷人、越是无权无势的人,越是大喊“存死”。  ——这现象是最有趣的。  
  死型真的还不能废除,但建议给法官加上审判终身负责制,判轻了判重了都不行,这对冤假错案有一定的缓和
  yanjueqian,    你的理由莫名其妙,用美国人的说法,就是强行把内裤往斗上拉。    死刑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报复,而是起威慑作用,使罪犯在一般情况下不敢害人。
  作者:fairy8587 回复日期: 14:24:41  -----------------------------------------------  一年过去了,这是你挖的粪    时间真是好东西,时间带来了阅历.时间又是坏东西,总是让人嘘嘘不已,光阴一去不复还.    希望被愚民的尽快利用网络看世界.
  如果废除死刑,那些巨贪就好笑了,如果废除死刑,那些杀人都和杀手们更加猖狂的杀人。    现在的恶性伤害事件为什么这么多,就是法律太松了,如果判他们10年到20年或者死刑,还会有那么多的故意伤害的事件发生吗?
  坚决反对废除死刑!!!!
  一党之下,死刑不死刑都差不多,要不看守所里都会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死法!
  死刑废除了,人口减少的速度也许会快些,计生办的应该考虑多建议建议废除死刑。。。。。。。。
  关键是中国社会自身的问题  现今中国没有被判处死刑的,都有很大机会能够再出来。  所谓的死缓,慢慢的减也就出来了。若没有死刑,那判什么?判个囚禁终生,然后再花点钱改判,再权钱交易再改,再就是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是吧?  若司法公正了,存在死刑与不存在死刑一样。貌似中国现今是不可能
  在人依旧被视为耗费资源的负担而部分人被禁止出生甚至被杀死在母亲腹中时,讨论死刑该不该废除不过是个笑话而已。人权这皮被剥掉,人道这毛又能长在哪里?    某些人一边高举坚持强制计划生育的旗帜,一边积极呼吁废除死刑,还一边感叹“民智未启”,难道是在演滑稽剧?  
  仁者见仁
  想不到,还有这么多的人在充当“废死派”。   赵作海。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不公正的司法会让一个正常人随时面临死刑的威胁。而河北青年聂树斌因错判被处死则证明了这种威胁的存在。  ———而更多的数据表明,更多的人随时面临着更加生不如死的漫长的生刑的威胁。你知道么,有多少冤案错案,在监狱里生不如死、关一辈子是什么感觉??  看来,中国人对人性的假设,是恶。  ——在法理上,不能用“人性恶”来描述一个人的行为动机,但这是理想化的、人类应该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人性本恶,使人的生物性趋利的必然结果。如果要人性本善,那就等社会继续发展,不会再想着破坏环境、自觉节育、没有战争、销毁所有核武器再说吧。  取消死刑,可以冲淡社会以暴制暴的维稳气氛,形成人们重视生命的观念,规避冤假错案带来的误杀,减轻官场上你死我活的争斗,防止因财富斗争和权力斗争而产生的灭口,从而使反腐更为彻底。  ————首先要明白,“以暴制暴”究竟有没有错?民间的、个人的以暴制暴可能会引起社会动荡,但是国家层面的死刑,也算以暴制暴么?或者说,美国轰炸日本本土,这样的“以暴制暴”难道是错误的么?为什么这么多头脑简单的人,先入为主的把一个单词定义为贬义词?  我们要学会宽恕,而不是报复。贪官也好,杀人犯也好,面对他们,我们更要反思社会这个生产线,而不是一味地去怪罪那些错误的产品。且,当今毛左盛行,若不取消死刑,那他们将会以此来掀起新一轮的腥风血雨,这不亚于二次文革。  ——死刑和文革有着什么联系么?这样的牵强附会,也太不严谨了吧?你要宽恕,那么,判处这些犯罪分子可怕的长期徒刑,也算是宽恕么?很多人在里面疯掉了,出来后傻掉了,工作也不会做,和社会脱节了,结果让这些人生不如死!!这样也算是宽恕??  
所有的罪恶必须受到惩罚;宽恕是有条件的。对这些被剥夺生命的犯罪分子,正是他们的代价。这不是什么左毛右美的问题,而是人类价值观的问题。  
西方很多废除了死刑的国家,看看国家如何衰败:法国连逮捕几个骚乱的“青年”都战战兢兢!!墨西哥的毒品战争、巴西的大骚乱,都是因为不受死刑控制贩毒集团一手操控!因为没有死刑,没有人能奈何他们!    
  无意中发现这篇去年的我写文章又被人翻了出来,有朋友说一年来唏嘘感慨,发生了多少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也经历了多少痛不欲生的天灾人祸,总在想,为什么,我们大地上有如此深重的苦难??  
有的人认为死刑加剧了,弱化了人的基本权利;认为使得社会和人类文明的历程越来越远。  
问题是,我们人类的社会,目前究竟往哪里去?是文明了,还是退化了?当初二战爆发的时候,伟大的作家s次威格因为感叹人类前途的渺茫而自杀,这事情依然就好像发生在目前。为什么科技造就了大量的杀人武器,时刻威胁着全人类的安全?人类永无止境的繁衍后代、攫取环境资源、最组享乐的的本能,什么时候才会真正被文明感化,不再有战争、恐怖、资源短缺、信仰危机?  
我认为这是无解的。我们总把理想化的事情提前到现在来做,比如废除死刑。我们总以为这样就能站在道德的前沿,起到楷模的作用。这其实是一种懦弱的行为,在逃避目前可怕的暴力犯罪的事实。你们这些崇高的理想主义者所想的,并不是大多数犯罪分子所想的。还记得911事件中得到宣判的恐怖主义者听到判决那嬉笑的眼神么?“美国,你输了……”在一对对势不两立的受害者和施害者之间,拒绝宽容,只有内心深处不可消弭的仇恨。  
现在废除了死刑,增加了生刑的期限,按照废死者的论点,最高法院又作了一件“违宪”的事情:原来是剥夺生命,现在是延长剥夺自由的时间,在他们眼里,都是不可饶恕的“以暴制暴”。
  死刑这个事情要论证的话可以说很多东西,但是从实践上看,废除死刑也是大势所趋,是我国刑法改革的必然方向。刑法第八修正案的审议已经足以说明这一点。    少杀慎杀一直就是针对一些死刑犯罪的指导方针,否则毛泽东也不用提出死缓制度了,死缓的施行本身就是对死刑的一个否定,只是这些年的司法领域掌权者都是些法盲,渐渐的把这个政策毁掉了。
  死刑这个事情要论证的话可以说很多东西,但是从实践上看,废除死刑也是大势所趋,是我国刑法改革的必然方向。刑法第八修正案的审议已经足以说明这一点。    少杀慎杀一直就是针对一些死刑犯罪的指导方针,否则毛泽东也不用提出死缓制度了,死缓的施行本身就是对死刑的一个否定,只是这些年的司法领域掌权者都是些法盲,渐渐的把这个政策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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