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借了我的钱,打了一张欠条大写,没有大写,没有写债权人,只有他的姓名和车牌号,及还款日期!

别人打的借款欠条大小写不符,起诉有影响嘛
2007年12月打的欠条,借款人打欠条时无意中金额大写写错并在错字上改写,请问此欠条是否有效
来源:网络
关键字: 欠条大小写
更新时间:
延伸:本文除了聚合《别人打的借款欠条大小写不符,起诉有影响嘛》,免费提供的有关欠条大小写和2007年12月打的欠条,借款人打欠条时无意中金额大写写错并在错字上改写,请问此欠条是否有效的内容之一,已有不少的网友认为此答案对自己有帮助!
网友1的回答
无效网友2的回答
你打什么字啊?网友3的回答
可以起诉,请求权以侵犯名誉权起诉。 不用担心,你借款的大写已经表明只欠七千四百元。以后要多注意小写,网友4的回答
可以起诉,请求权以侵犯名誉权起诉3652不用担心你借款的大写已经表明只欠七千四百元以后要多注意小写c网友5的回答
对借条利率大小写不一致的,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网友6的回答
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网友7的回答
【1】应该写成:xx向xx借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整。 【2】少写个《向》字,不清楚谁是债主,谁网友8的回答
如果有证据证明 借款双方 属于恶意串通 侵害第三人利益 也就是担保人 那么次合同无效网友9的回答
欠条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一般以大写数额为准。这是认定此类问题的一般依据。网友10的回答
有影响的除非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充证明,不然一般是按照大写金额作为钱款的具体数额。网友7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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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别人欠我货物钱给我打了一张欠条,欠条是这样打今欠我货坎
好多大写小写都有日期欠坎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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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别人欠我货物钱给我打了一张欠条,欠条是这样打今欠我货坎
好多大写小写都有日期欠坎人名字和手应可以吗?
贵州 贵阳 发表时间: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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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朋友借我三万元钱,欠条是这样写的。欠条今欠XXX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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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朋友借我三万元钱,欠条是这样写的。欠条今欠XXX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正。
有一朋友借我三万元钱,是这样写的。欠条今欠XXX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正。
X年X月X日请问这属于欠条还是?
发布时间: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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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法律专题&打欠条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打欠条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打欠条怎么写受法律保护,个人债务法律专题
关于打欠条怎么写受法律保护的精选问答:
共 1 位律师回复Q 你好,黄浪洪律师: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和,我们决定离婚,女儿一岁多由他抚养,他还说私底下会给我五万元,可是现在还没有钱,那我是应该写借条还是应该写欠条,如果要写需要怎样写才会受法律保护呢? 律所: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区域:江苏/南京/擅长合同事务石志忠律师 21:46:47回复都可以写。但保护的方式有所差异。如果是欠条,你得在2年之内起诉要钱;如果是借条,你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日起2年内,主张。如果未约定还款日,可以在你主张还款的那一天起计算2年。共 2 位律师回复Q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借我八万元,开始没有写借条,他说很快就还,但一直没有给,我现在不是很信任他了,要求他写借条给我,他也答应了,那请问要如何写借条,怎么写才具有法律保护效益呢?另外,借条跟欠条之间有何区别?谢谢您! 律所:广东今久律师事务所区域:广东/东莞/擅长劳动工伤吴日辉律师 17:12:54回复借条和欠条的区别:&&br&&br&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br&&br&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br&&br&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br& 律所: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区域:广东/深圳/擅长合同事务徐德军律师 14:37:36回复写清楚他向你借款的时间&数额&还款期限等,然后签名。&br&借条和欠条没有实质区别。共 1 位律师回复Q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借钱给别人是写欠条还是借条,如何写才能受法律保护 律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区域:重庆/渝北区/擅长债权债务陈嘉莉律师 11:15:19回复借条。载明借款时期,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期限等共 3 位律师回复Q 借条跟欠条都受法律保护吗?有个人借了我一万块钱,打了一张借条给我,现在人都不知道去哪了,这张借条还有吗 ? 律所: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区域:广东/深圳/擅长债权债务刘瞻律师 11:18:55回复借条只要是本人签字,是有效的,问题是即使你官司打赢了,找不到人,很可能无法执行。
但是还是建议你马上起诉,以确认。否则过了,可能都打不赢了。
关于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在日常经济生活往来中,人们往往将借条写成欠条,将欠条写成借条。其实,借条和欠条是有重要区别的。下面就二者的区别和书立简述如下: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都是从规定的还款期限起2年内起诉主张权利。
(2)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律所:北京王良律师事务所区域:北京/丰台区/擅长债权债务王良律师 11:18:56回复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3、区别的法律后果: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2)举证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鉴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因此,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此外,要注意的是: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一般欠条例子:
  因买到**某(身份证号*********)的**产品,总价款10万元整,已付9万元,尚欠1万元于今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一般借条例子:
  今借到 *****某(身份证号:***********)人民币*******元整(用于**********),****年**月**日前还清。
  借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共 2 位律师回复Q 朋友向我借了两万多块钱,没打借条,我今天去找他写一份。该如何写一个受法律保护的借条?急急急!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区域:湖北/武汉/江汉区擅长劳动工伤李正霞律师 11:06:35回复您好!您需要写明借款人、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金额,最好能把到期不还的责任明确一下。 律所:湖北锡爱律师事务所区域:湖北/孝感/擅长张成孝律师 12:42:44回复今借到x 两万元。利息,2016年12月底本息还清。借款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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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钱打的是借条,有人借钱写的欠条。究竟在向别人借钱的时候是该写借条还是欠条?或者说两个都可以呢?其实,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至于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小编将在相信生活中看到过借条的人有很多,而看到过欠条的人也不在少数。大家是否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呢,怎么借条与欠条那么像,有时候都不知道这是借条还是欠条了。想要区分借条与欠在生活中我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或着别人向你借钱,为了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问题,这时最好就要写一欠条。这就涉及到如何写欠条、欠条的法律效力问题。律师365小编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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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写借条
【借条】 池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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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教你如何写借条 教你如何写借条 范本一: 借条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范本二: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元,全部本息于200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即¥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担保人:身份证号码: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范本三: 借条 今借到张三【注1】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注2】,所有现金已经收到【注3】。约定于日归还【注4】。年利率为10%【注5】。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注6】。 此据。 李四【注7】 地址:XX市XX路XX小区X栋XX号 电话:13XXXXXXXXX【注8】 XX年XX月XX日 注释:【注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实践中常见到对方名字都弄不清楚就敢 借钱的人,打官司时令律师哭笑不得。 【注2】金额当然要写清楚,同时写大小写金额的切记核对数字。 【注3】务必写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使用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写明 汇出行、户名、账号及汇入行、户名、账号。 【注4】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当然,高利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金部分仍然 应当保护。 【注6】写清楚偿还方式虽然在法律上意义不大,但实践中可以减少纠纷。 【注7】签名容易抵赖,按上手印才稳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更好。 【注8】有了地址和电话讨债就容易多了,万一将来诉讼也必须提供这些信息。
兹因XXX近来手头不便,而向XXX商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元整。 预计在XX年XX月XX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元整,需于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电话 立据借款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电话 见证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电话 保证人XXX 身分证字号 联系地址电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篇二:怎么打借条 怎么打借条、欠条 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每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我今天就和大家谈谈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我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里我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2、名称问题 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生活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 两种常见的格式:1、今借张三100元,日,李四。 2、今欠张三100元,日。李四。
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3、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4、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至第125条的规定,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5、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篇三:朋友借钱怎么写借条 朋友借钱怎么写借条 有个朋友问怎么写借条? 柴律师在这里给大家讲讲:借条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虽然普遍却十分重要,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借条,或者借条形式不标准常常给债权人带来很大的维权困难。因此,一份格式标准的借条足以避免日后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为什么要写借条? 很多人因为顾忌情面觉得写借条太伤感情,所以在借款时没有写借条。这种情况如果对方及时还款了,那当然是皆大欢喜。但是如果对方耍赖皮,那么就将债权人置于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因为民事争议一旦进入诉讼程序,那么就是讲究证据的,而借条是借贷关系最直接的证据,没了这个证据,想要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是非常麻烦的。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条则能提前将这些麻烦规避。 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一、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欠条的范围要大于借条,借条单指借贷关系,而欠条则包括多种债权,所以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写清楚借条二字尤为关键。 二、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货币种类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四、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当然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五、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六、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七、在债务人没有还款之前借条一般是由债权人保管的。债权人在保管的时候切记要妥善保管借条原件。而当债务人归还债款时,债权人理应将借条原件销毁或者归还债务人。如果此时债权人不归还借条的话,那么债务人存在债权人恶意诉讼的风险。 借条参考样式如下:
借条 今借到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现金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利率_____%,约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本息一并归还。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注:空格处,最好由借款人手写,且在借款人签名处按压手印为佳。篇四:律师提醒: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律师提醒:如何书写借条、欠条、收条 在民间的经济交往中,收条、借条、欠条作为凭证被经常使用,但书写不规范的情况却很普遍,如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又有的书写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等等,虽然大多数人相安无事,但因种种原因有的手持收条、借条或欠条诉至法院。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借条、欠条和收条作为证据,它们的作用及各自的代表着不同的含义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一、借条、欠条和收条区别
1、欠条、借条、收条的概念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借条又称“借据”,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由借用人书写,出借的人保存。
欠条也称“欠据”,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由债权人保管,或一式两份,债权人和债务人(欠款人)各执一份。 收条也称“收据”,是指收到他人返还借款或收到他人所欠的货款,或收到他人的货物时,由收款或收货人出具给交款或送货人的(凭据),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2、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或打收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
(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3)、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义务没有履行的“状态”。“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通常情况下,“欠条”往往附有一份基础合同,基础合同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关系,也佐证了债权的合法性。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欠条”实际上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单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可以打“欠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方也可以要求资方打工资“欠条”。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张三跟李四关系非常好,李四向张三借了3万元应急,李四打了一个欠条给张三,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张三再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李四给张三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张三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李四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张三起诉李四,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4)、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债务人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种已单方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而单独的“收条”不能证实这一事实对象。曾有这样一个案例:甲借钱给乙,乙开具了“收条”给甲收执。后来,乙不还钱,甲凭着“收条”把乙起诉到法院,乙不承认借钱一事。结果法院判决甲败诉。甲在此案中败诉的理由很简单,在乙不承认债务的情况下,单是一张“收条”是不能证实“乙欠甲的钱”这一对象的。因此,“收条”和“借条”是不可以乱套用的。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中,支付货款或费用一方也常常会要求对方开具“**”。“**”与“收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比起“收据”是更为正式、规范的凭证。所谓“**”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无论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增加国家财政税收的角度来说,在正式的交易中,买方在支付货款(费用)时都有必要要求对方开具**。 二、如何书定借据及书写借据时应注意的事项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 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签字必须是实际借款人,或者出借人,假如是单位,必须有单位公章,只有经办人签字很轻易被认定是个人行为。
4、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时最长可保护20年,约(转载自: 池 锝 网:债权人能写借条)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据均只保护2年。约定清楚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欠款,出借人可以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两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如出借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则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自出借人追讨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也应受法律保护。在追讨债权时,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谁向谁追讨款项,并让借款人签名确认追讨事实;有些“借条”没有约定清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内返还欠款,但《民法通则》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 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 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产生歧义。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诚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诚科技公司”就是两个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5、借条、欠条均应由债务人书写,收条应由债权人书写。对不识字的人你可以帮债务人写好后叫债务人照抄一遍。个人的借条、欠条、收条由个人签名,不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借条、欠条、收条除了单位要盖章外,还要有经办人签名,否则可能导致你的债权无法实现。
6、借条、欠条、收条均应有大小写,大写前面应有文字封顶、小写前面应有人民币或港币的标记、HK$、US$,签名或盖章应紧跟上面的文字,不可留有太多空间。
7、收到他人支票应在支票存根上签名,且看过存根内容与支票金额一致时才签名。收到他人支票或电汇款一般不用写收条,若人家要你写,你必须写清楚“收到x x x支票一张,号码为x x x,金额为x x x元。”或收到x x x电汇货款x x x元。”
综上所述,“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不同的条据凭证,应视具体情况恰当使用。以上只是简单的注意事项,在实践中,因为详细履行过程存在的不同差异,复杂些的纠纷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1、欠条、借条、收条的概念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借条又称“借据”,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由借用人书写,出借的人保存。 欠条也称“欠据”,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字据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由债权人保管,或一式两份,债权人和债务人(欠款人)各执一份。收条也称“收据”,是指收到他人返还借款或收到他人所欠的货款,或收到他人的货物时,由收款或收货人出具给交款或送货人的(凭据),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2、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或打收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 (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2)、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3)、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义务没有履行的“状态”。“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除了要如写“借条”时要注意事项之外,还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通常情况下,“欠条”往往附有一份基础合同,基础合同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同的关系,也佐证了债权的合法性。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理解,“欠条”实际上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单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可以打“欠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方也可以要求资方打工资“欠条”。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张三跟李四关系非常好,李四向张三借了3万元应急,李四打了一个欠条给张三,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张三再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李四给张三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张三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李四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张三起诉李四,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4)、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债务人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给甲方收执。“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篇五: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一、借条的概念: 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 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没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给大家郑重的提示: 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里再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2、 名称问题 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生活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 两种常见的格式: 1、今借张三100元,日,李四。 2、今欠张三100元,日。李四。 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3、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4、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至第125条的规定,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款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5、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6、催款问题 要及时催款。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7、借贷保证要准备 这并非必要条件。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另外,如果借贷双方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对还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抵押和担保都有应签订书面协议。 8、公证 这并非必要条件,只具有最高证明效力。起草借款协议后,借贷双方持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借款协议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法借贷的处理原则 。 9.见证人 这并非必要条件,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打借条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除非特别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和见证人,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保证责任 10、还钱时索回借条。 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本文系华律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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