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药物熏洗疗法疗法的医疗门店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 医政法规与医院管理版 - 爱爱医医学论坛
查看: 49291|回复: 6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阅读权限200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昆明市民营医院设置登记管理
& && && && && && && &&&工作规范&&
& &&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zhengfu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O8]5号)精神,为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结合《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昆明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使各项针对民营医院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制订本工作规范。
& && &&&一、民营医院的设置审批
& && &&&按照《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 6—2010)》确定的医疗机构设置区域分类,明确各类地区民营医院的设置审批机关:
& && &&&1.拟在我市一类地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医疗机构的申请,按《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
& && &&&2.拟在我市二类地区设置99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不含医疗美容机构)的设置申请,由辖区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美容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 &&&3.拟在三类地区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 &&&4.拟在四类地区设置99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不含医疗美容机构)的设置申请,由辖区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美容机构、10O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 && &&&二、民营医院的执业登记
& && &&&按照《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的医疗机构设置区域分类和医院规模,明确各类地区民营医院的执业登记机关:
& && & 1.二类地区设置99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不含医疗美容机构)的登记机关为辖区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医疗美容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的登记机关为市及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 && &&&2.三类地区设置医疗美容机构、2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的登记机关为市及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
& && &&&3.四类地区设置99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不含医疗美容机构)的登记机关为辖区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医疗美容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的登记机关为市及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 && &&&三、民营医院的执业监督、校验及信息公示
& && &&&1.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所登记的民营医院的执业监督、校验管理,定期公示民营医院信息,指导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所登记的民营医院的执业监督、校验及信息公示等管理工作。
& && &&&2.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所登记的民营医院的执业监督、校验管理,定期公示民营医院信息。
& && &&&四、民营医院经营性质的确定
& && &&&民营医院的经营性质按机构整体划分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 && &&&民营医院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登记时可以自主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院经营性质,经登记机关审核后,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
& && &五、非营利性医院的登记与管理
& && &1.民营医院在申请执业登记时,使用医疗机构规范名称。规范名称为: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组织形式(医院),专科医院可在“组织形式”前加上“专科名称”。
& &&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到同级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号)要求,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到同级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民政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按照分级负责、双重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 && &&&3.对已登记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院,自愿选择变更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变更后,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应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原企业登记注销手续。
& &&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
& && &&&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 && &&&六、营利性医院的登记与管理& &
& && &&&1.凡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为营利性经济类型的医疗机构,需办理工商登记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 && &&&2.民营医院申请登记为营利性的,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再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 &&&3.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备齐相应的环保、消防等企业登记所需材料方能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
& && &&&4.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医疗机构,其名称可预核为“昆明(云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昆明(云南)×××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宣传、使用牌匾时可省略后缀“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
公司”。& &
& && &&&5.凡利用外资的,可申请设立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 && &&&6.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各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 && &&&7.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 && &&&七、民营医院药品价格的确定&&
& && &&&1.民营医院经营的列入国家和省药品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zhengfu定价,在国家和省定最高零售价格范围内自主制定实际销售价格。& &
& && &&&2.民营医院经营的未列入国家和省药品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以实际进价为基础,结合昆明药品市场实际,自主制定实际销售价格。
& && &&&3.民营医院如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 && &&&4.民营医院的自配药物制剂实行zhengfu定价管理,凡冠以 “昆明(昆明市)×××医院”的,其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由昆明市发改委审批;凡冠以“昆明(昆明市)×××区(县、市)×××医院”的,其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由所在区(县、市)发改局审批。
& && &&&八、民营医院的税费政策
& && &&&1.非营利性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各项税收。
& && &&&2.登记为营利性医院的,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有关规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 0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 &&&3.营利性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经税务部门核实直接用于改善本院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医疗服务收入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恢复征税起5年内,地方留存部分先征后返还,6—10年减半返还。
& && &&&4.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变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规定,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 O日内,持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件等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 &&&5.原有营利性医院变更为非营利性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自取得非营利性医院执业登记之日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免税手续。
& &&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民营医院车船税不在减免范围内,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 && &九、平等开放医疗服务市场& &
& && &&&所有依法准入的民营医院,均可依照程序申请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阅读权限200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云南省卫生厅行政审批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一)许可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依据
1.法律法规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日卫生部令第35号)
(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日卫生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号)
(4)《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日卫生部第19号令)
(5)关于加强医疗单位开展戒毒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卫药发〔1993〕第6号)
(6)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7号)
(7)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
(8)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6〕第24号)
(9)关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卫药发〔1996〕第35号)
(10)卫生部关于戒毒医疗机构须报禁毒机构审批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86号)
(11)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号)
(12)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卫〔号)
2.条款内容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149号令(日)]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 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 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 投资不到位;
(4) 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 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7) 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8)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
(1) 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所有制形式;
(3) 注册资金(资本);
(4) 服务方式;
(5) 诊疗科目;
(6) 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
(7) 服务对象;
(8) 职工人数;
(9)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10)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登记前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核准登记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
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证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证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 &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见后)。
第三十一条: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必须按照前条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3.《云南省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省卫生厅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变更、校验受理范围:
(1)由省人民zhengfu举办的具有省级或国家水平的医疗机构(含重点专科和重点专科医院);
(2)以“云南……中心”称谓的医疗机构(应具有国家或省级水平,并在临床医学科研方面在全省起示范和带动作用)。
(3)由地、州、市级人民zhengfu举办的地级医疗机构;
(4)地、州、市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基层血站;
(5)冠以“云南”为识别名称(单位名称中含有云南的除外)的医疗机构或跨地区名称的医疗机构;
以云南为识别名称或跨地区名称的医疗机构,病床设置的要求为综合医院500床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100床以上。
(6)企事业单位和军队、wu警(编制外)举办的床位在5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
(7)投入(房屋、设备、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民办医疗机构。
(8)举办200张床位以上的儿童医院;100张床位以上的肿瘤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50张床位以上的口腔医院、眼科医院、美容医院及其它专科医院。
(9)戒毒医疗机构或医疗单位开办的药物依赖治疗中心。
(三)许可条件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
(1)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云南省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办理)。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办理)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②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③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⑤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医疗机构校验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办理。
3.变更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云南省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办理)
(四)程序
按卫生厅行政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限
1.执业登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校验。
3.变更执业注册
& & 依据《行政许可法》,受理后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卫生厅负责人批准延长10日(不包括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时间)。
(六)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8)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2.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注册
& &(1)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 &(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 &(3)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A.法人变更:法人证明文件(任命书)。
B.科室变更:增设科室名称、平面布局图、诊疗设备清单;增设科室医务人员名单、职称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C.地址变更: 在变更登记注册书上签署辖区卫生局意见(盖章)。
3.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应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 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号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1.拟在我市一类地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医疗机构的申请,按《昆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民营医院车船税不在减免范围内,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路过,路过,路过。。
申办一个民营中医院需要哪些条件?
临床上男性尖锐湿疣的症状表现
  男性尖锐湿疣是一种很伤男性自尊的疾病,许多男性尖锐湿疣患者常常因此延误治疗,对患者的健康更加不利。其实只要及时治疗,男性尖锐湿疣是完全可以彻底治愈的。那急性早泄的并发症有什么常见的男性尖锐湿疣的症状有哪些呢?下面就为大家讲讲常见的男性尖锐湿疣的症状。
  一般,常见的男性尖锐湿疣的症状有:
  男性尖锐湿疣发生治疗包皮包茎哪家医院好于尿道口或前尿道的尖锐湿疣一般不易观察到,由于尖锐湿疣血管丰富,容易出血,有些男性尖锐湿疣患者往往是由于性生活后或用力后尿血来就诊,一般无疼痛等自觉症状。发生于肛包皮龟头炎服什么抗菌素门部位的男性尖锐湿疣比较容易和混淆,但发生于肛内的男性尖锐湿疣如果无肛镜不易观查。
  男性尖锐湿疣的基本损害初起为细小淡红色小疙瘩,大小不一,单包皮过长导致的早泄怎么办个或群集分布,湿润柔软,呈乳头样、鸡冠状或菜花样突起,红色或污灰色,根部常有蒂,且易发生糜烂渗液,触之易出血。男性尖锐湿疣皮损裂缝间常有脓性分泌物郁积其中,致有恶早泄的症状表现有哪些臭,且每因搔抓而引起继发。由于不断受到局部潮湿与慢性刺激的作用,往往迅速增长。男性尖锐湿疣常无自觉症状,部分男性尖锐湿疣患者可出现局部疼痛或瘙痒。偶尔可转化为南京治疗早泄要多少钱鳞状细胞癌。
  以上就是关于常见的男性尖锐湿疣的症状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旦出现男性尖锐湿疣的症状一定要及时去医院治疗,以免耽误病情。
Powered by销售药品关于连锁店需要什么手续 - 爱问知识人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91531',
container: s,
size: '150,90',
display: 'inlay-fix'
销售药品关于连锁店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情况下,投资开办一家药店手续比较麻烦,除了需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之外,还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而且药品零售店有很多的硬件和软件要求,主要是硬件房屋设备等,软件主要有职业药师证,以前是一个人的,现在要二个药师证了。随后可以到所在地的药监部门去办理药品营业执照,再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去办理有关手续,主要难度是在药监局那里。
以下是一些详细资料: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 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
一般情况下,投资开办一家药店手续比较麻烦,除了需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之外,还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而且药品零售店有很多的硬件和软件要求,主要是硬件房屋设备等,软件主要有职业药师证,以前是一个人的,现在要二个药师证了。随后可以到所在地的药监部门去办理药品营业执照,再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去办理有关手续,主要难度是在药监局那里。
以下是一些详细资料: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 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加盟连锁店也要通过上面的程序;只是用拉连锁店的招牌而已。
由于地域不同具体数额我建议你到当地政务中心药监窗口(或药监局)咨询,索取资料,弄懂程序,关键是索取《药店验收标准》,看自己是否能达到。
医药代表惊曝回扣内幕
日13:15 兰州晨报
编者按:对于医药回扣的运行潜规则,一位医药代表说,业内有一个行规,叫“不找三种医生,必...
按国家对加盟连锁的有关规定,项目方必须满足“2+1”的条件(2个直营店,经营一年以上),才可以进行对外招商,这是国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台的专门政策。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
连锁店管理,看你希望解决什么问题。监控财务、运营分析各不相同,软件是工具,是要解决人的问题。根据你目前的问题挑选不通的软件。
双眼皮贴最方便,屈臣士连锁店里有种胶,在眼皮上划上一道,等干后自然就成双眼皮了,比双眼皮贴还自然。
大家还关注[卫生]想问一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那些条件?_市民心声
[您的位置]
[卫生]想问一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那些条件?
&&&&&点击次数: 10539
[卫生]想问一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那些条件?
ID:455675 
作者: ( 9:24:39) &
[卫生]想问一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那些条件?我已经拿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5年了,而且我已经在我是某二甲医院内科干了5年以上了,呵呵,还要其他什么材料以及申报条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一个农村的堂哥,96年中专毕业,一直在我们当地当一个乡村医生,去年他过来执业助理医师,想到市里面来开诊所,行不行?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部门答复意见共1条
在 9:48:24答复如下:
&&&&To张大帅一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和《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现就申请设置诊所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设置申请人向所属地区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诊所的设置必须符合所在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三.在城市和建制镇以上的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依法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3、&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  五.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六.科室的设置和所须基本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七.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疑问可以向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此主题共分1页:
回应:[卫生]想问一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那些条件?
ID:456741 
作者: ( 9:48:24) &
&&&&To张大帅一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和《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现就申请设置诊所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设置申请人向所属地区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诊所的设置必须符合所在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三.在城市和建制镇以上的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依法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3、&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  五.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六.科室的设置和所须基本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七.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疑问可以向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回应:[卫生]想问一下以我的条件是否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ID:472067 
作者: ( 14:10:16) &
&&&&我是83年师带徒,在市级医院实习3年中医,87年3月份开始又在北京光明函授中医学校学习5年,91年得到毕业证书.&毕业后从事工作17年,我现在是中医士职称,我市卫生局不同意我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我该怎么办`?
回应:[卫生]想问一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那些条件?
ID:487439 
作者: ( 22:40:34) &
&&&&看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评选,那个乡村女医生的感人事迹,我觉得她比我幸福。因为她有那么多病人信任她,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她!而我们鸠江区卫生局并不支持、鼓励我们这些正规医学院校毕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开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个体诊所。听说一个10年前就是主治的同行办证办了十多年也没办下来,可悲啊!相反只要你有人,即使你不是执业医师或者乡村医师,鸠江区局卫生也会给你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大不了你花点票子请一个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医生挂着!&&&&&&&&  &&&&&&&请市卫生局有关领导亲自以一个普通百姓的身份进行暗访鸠江区医疗市场状况,并公布在鸠江区究竟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办到《许可证》?  &&&&&&&&&&&&&&&&&&&&&&&&&&&&&&&&&&&&&&&&&&&&&&&&&&&&&&&一个苦恼的人
回应:[卫生]想问一下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那些条件?
ID:1052251 
作者: ( 3:07:56) &
&&&&你们好,我是帮我妈妈咨询的。我妈开了家诊所,她有医师职称,有医疗许可证,也有临床经验三十多年了。现在她岁数大了,落叶归根,想回宜宾养老,也想把诊所搬到宜宾。但是她不知道像这样搬到宜宾开诊所需要些什么手续和政策,希望你们能给我个详细的答复。
 此主题共分1页:
  版 权 声 明
  本帖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芜湖政府网观点。
  本贴版权归作者和芜湖政府网、芜湖市民心声网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作者本人或芜湖政府网联系。
  本栏目内容经芜湖政府网、芜湖市民心声网同意后,可能会在其他媒体发表。如果作者对此有异议,可在发言时注明或发邮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编 辑
法律支持:
主办:芜湖市人民政府 承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药物熏洗疗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