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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满五年经适房步骤及税费缴纳
来源:house365综合
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房政策当中重要的一环,它的&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房产界的神经。经济适用房能买卖吗?这是很多购房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虽然目前已购经适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但是要上市交易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365二手房为您全面解析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
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是政府回购;
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哪些经济适用房不得出售?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由于各地经适房交易政策不同,出售后业主需缴纳不同程度溢价给政府(如南京规定需上交差价收益50%归政府;杭州规定日之后的经适房交易要上交差价的55%归政府);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那么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收呢?(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各地规定或有不同,详情咨询所在地房管局)
(以南京为例)税务机关解答:根据现行规定,出售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则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享受营业税免征的住房是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南京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二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的住房必须是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如果纳税人有两处(含两处)以上用房,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三是买方缴纳的契税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自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 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 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特别提醒务必不能买没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交易步骤详解(因各地政策有所差异,以下步骤以杭州为例,其它城市仅供参考)
第一步 买卖双方先达成购房意向。
第二步 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达成购房意向后,住户到市财税部门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契证原件、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校对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原房产证、土地证时缴纳税费相关凭证。
第三步 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须提交的资料包括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申请登记时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备注栏盖有&已补缴土地收益&印章的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XX省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第二联收据联)复印件(核对原件);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房产为按揭购买,且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已办理备案的可不提供);他项权证原件;抵押变更情况说明。这里需特别提醒:如抵押权人不同意办理抵押变更,需还清贷款,办理抵押注销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
第四步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达成购房意向的,到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自主达成购房意向的,可在产权登记大厅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第五步 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由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机构一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手续;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可就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买受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住房情况申报表、查档证明原件。
第六步 最后一步,就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后,住户需到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转让的,须提交房屋转让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夫妻共有的,须提交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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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我去年六月份在杭州注册了一个公司,但后来经营不善,己经在注销了,但后来我在上海注册了一个公司,到现在也是一直生意惨淡,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或是在公司在外地的法人,是否不需要把这个公司填进资料里,能否会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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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来源:搜房网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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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过程六大步骤看清楚
记者 方张接  
  从明天开始,杭州市区符合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为进一步方便老百姓办理相关手续,市住保房管部门、市财税部门、市物价部门、市国土部门等对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相关办理流程进行了简化、优化,允许符合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的住户先达成购房意向后办理上市交易手续,并明确了相关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房买卖办理有六步骤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签订满五年并已取得房产三证的住户,如果需要出售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
  买卖双方先达成购房意向。
  第二步
  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达成购房意向后,住户到位于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一楼大厅或市民中心地税申报点的市财税部门办理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手续。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契证原件、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校对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原房产证、土地证时缴纳税费相关凭证。
  市财税部门承诺:受理后40分钟即可办理完成。
  第三步
  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到市住保房管部门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市住保房管部门为了市民办理方便和有序,对坐落于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安排于平海大厦房产办证大厅(平海路45号二楼立等窗口)、市民之家房产办证窗口、城北分中心(香积寺路195号)、城西分中心(竞舟路228号)办理;对坐落于滨江区的经济适用房,安排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服务窗口(江南大道100号)办理;对坐落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安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中心房产窗口(金沙大道600号)办理。
  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申请登记时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备注栏盖有“已补缴土地收益”印章的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浙江省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第二联收据联)复印件(核对原件);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如房产为按揭购买,且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已办理备案的可不提供);他项权证原件;抵押变更情况说明。这里需特别提醒:如抵押权人不同意办理抵押变更,需还清贷款,办理抵押注销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性质转为完全产权的变更登记。
  市住保房管部门承诺:无按揭的经济适用房变更为完全产权,受理后40分钟领证;有按揭的,房屋性质变更与抵押变更一起办理,受理后90分钟领证。
  第四步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达成购房意向的,到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自主达成购房意向的,可在产权登记大厅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第五步
  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通过房产中介机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由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机构一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地点同上);通过自助签约平台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可就地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产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受让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买受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住房情况申报表、查档证明原件。
  市住保房管部门承诺:无按揭的经济适用房办理转移登记,受理后40分钟领证;有按揭的,受理后90分钟领证。
  第六步
  最后一步,就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后,住户需到市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文三路359号)、市民之家国土登记发证窗口、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国土窗口(江南大道100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中心国土窗口(金沙大道600号)、之江国土分局办证窗口(五云中路1号)的任何一处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办理时须提交的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契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转让的,须提交房屋转让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夫妻共有的,须提交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市国土部门承诺:受理后30分钟领证。
  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办理相对简单
  相比经济适用房买卖流程,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办理流程比较简单、方便,只需要三个步骤即可。
  第一步
  到市财税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办理地点和提交资料同上)。
  第二步
  到市住保房管部门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和提交资料同上)。
  第三步
  最后,到市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办理地点同上,提交资料减少房屋转让合同一项)。
  此外,很多人关心经济适用房市场评估价格如何确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2013]3号)规定,市物价局与市财政局委托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经济适用住房以小区(组团)为单位开展市场价格评估。价格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价格确定要求客观反映市场价格水平,取小区(组团)市场价格中值,评估时点统一为日。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分割单套计算时,应增减相应的层次差价,此价格适用于日至日期间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取得完全产权需补交的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计算依据。各小区(组团)具体价格及层次差价率标准,可以浏览9月12日的中国杭州网、杭州价格网、杭州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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