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71号 快乐小微企业财税云指哪些

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有什么?
国家在银行贷款方面对小微企业的帮助有些什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中规定:自2014年至2016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中规定:自2014年至2015年,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中规定:自日至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链接:税收优惠真是多.....不过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也需要注意:当前与税收优惠有关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有三个:一是工业息化部等四部门2011年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分为15个行业,以工业企业为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规定,自2011年1起至2014年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所说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依据就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是71号文件规定的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免征政策的小微企业,71号文件虽然标题中用了“小微企业”一词,但具体适用对象是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三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收政策规定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链接:
最近我在写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从知网上下载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苦于论文文字太空,重复性太大于是不得不添加很多小微企业的实例。借着现在上班地方的便利,我问了几位老板和多年经商者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看法,他们给我的回答是中国税收制度是很不完善,小微企业基本都没有缴税,所以国家政策也就成了纸上空谈。我该怎么写,你说一个顿顿鲍鱼海鲜的人,他会担心吃不起青菜吗?!
昨天的新政策。小微企业税收免征额提至3万元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日至日,对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彰显国务院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决心。“企业年检”将终结 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公示上一年度报告
目前主要有税收方面的优惠,另外办手续也比较简单了,不像以前繁琐,同时或许还可以申请一些优惠贷款或者补助,这里有一些资料:。你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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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小微企业免税优惠最新政策
  2016年以来,市地税局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使更多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年年共有147户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90万元,政策受惠面100%。那么2016年小微企业免税优惠最新政策有哪些呢?现在跟随yjbys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欢迎阅读!  免征的税费  一、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减按20%税率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增值税  5月1日营改增前  日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月1日营改增以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日起至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企业所得税  减按20%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文件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日起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日起至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  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具体收费项目包括:  农业部门:  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  林权勘测费  知识多一点: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解答:  1.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通过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为此,国务院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除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为20%外,从2010年开始,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本次政策调整在内,国家已先后五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持续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2.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出台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扩大到30万元以下。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日至日。  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税务总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政策精神,使有关政策内容尽快落地,9月2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对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做出明确。为解决具体操作管理问题,9月10日,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就贯彻落实具体征管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税务总局积极行动,在前期措施基础上,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加强业务培训、简化优惠手续、完善纳税申报软件、优化纳税服务等措施,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4、何为小型微利企业?其标准是什么?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5.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主要是哪些纳税人受益?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范围,是将原来减半征税标准由年利润或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扩大到30万元以下,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主要惠及年利润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  6.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和30万元之间的,如何享受优惠?  答:对于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和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1月至9月的所得可以享受减低税率(减按20%税率)优惠,10月至12月的所得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7.日至日的所得如何确定?  答:对于日以后成立的,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直接全额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示例1  假设某小型微利企业成立于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假设截至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因该公司是日以后成立的,实际经营月份数和2015年度的实际经营月份数均为2个月,可直接全额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其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24万元×50%×20%=2.4万元。  对于日以前成立的、年利润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税的所得按照日后的经营月份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日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为便于理解,现举例说明如下:  示例2  某小型微利企业成立于日,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假设截至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该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12个月,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其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时间段计算步骤如下:  (1)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9÷12)=18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8万元×20%=3.6万元  (2)月份:欢迎关注官方宣讲会微信公众号【xiaoyuan_xjh】。,名企校招微信公众号【xiaoyuan_zhaopin】  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3÷12)=6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6万元×50%×20%=0.6万元  (3)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6万元+0.6万元=4.2万元  示例3  某小型微利企业成立于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按季度纳税申报。假设截至日,该企业计算的全年实际利润额为24万元。该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月份为8个月,日之后的经营月份为3个月。其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时间段计算步骤如下:  (1)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5÷8)=15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5万元×20%=3万元  (2)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3÷8)=9万元应*届毕业生网,帮助毕业生找到更适合的工作,yjbys.com  应纳所得税额=9万元×50%×20%=0.9万元  (3)2015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3万元+0.9万元=3.9万元  8.2015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其经营月份的起始点如何确定?  答:2015年度新办的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的月份起,计算经营月份。中间出现临时歇业等情形的,不扣减经营月份。例如,某新办小型微利企业在3月10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经营月份应自3月份开始连续计算,其在2015年度的经营月份为10个月。  9.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限定?  答: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制。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含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为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管理方法,2014年11月以来,税务总局先后修改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季度预缴申报表,申报表中设计了小型微利企业各项条件的判定指标,在征管操作方面简化了备案条件。由此,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时,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另行办理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实行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不需办理汇算清缴,也不需履行备案手续。  11.这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日起施行,对企业预缴申报有什么影响?  答:按照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此项政策从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年度累计利润总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以下实行按季度申报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6年1月份预缴时,不会有什么影响;对于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实行按季度申报纳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6年1月预缴时,要注意区分10月1日前产生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和10月1日以后产生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分别适用减低税率和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12.企业预缴时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采取查账征收、定率征收、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只要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本年度预缴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  对于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自行申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应届.毕业生网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3g.yjbys.com  对于本年度新办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13.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如何处理?  答: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也只有到汇算清缴时才能最终判断。对于企业季度、月份预缴时预先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时,需要按照税法标准进行判断。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设计了“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方便纳税人申报,也便于利用征管软件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于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现行规定补缴已减免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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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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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小微企业的定义有两个,分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其中:
1、小型微型企业的概念来自工信部联企业〔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标准进行划分。
2、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源自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流转税
1、《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文)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至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3、《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进一步明确: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的,按照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二)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文)规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自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文)规定,自日起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日至日间的所得,按照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4、《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微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一)流转税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可直接在相关申报表免税收入栏中填报。
(二)企业所得税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4、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5、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1.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2.日(含,下同)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简称减低税率政策);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2.根据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日至日期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3.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问:非居民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所以,非居民企业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问:小微企业如何填报扣减50%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当期的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额后(此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包含减免所得额),再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实际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纳税所得额。
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2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相关文章最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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