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的门用于民用的企业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有么?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文法规 > 公文">
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国 青岛 崂山网站www. 发布时间:日
来源: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 【】
制发机关: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区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布的《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业自查指导标准》,现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指导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青委[2013]20号文的职责分工和“管行业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做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指导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标准,确保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指导标准(试行)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日 崂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日印发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指导标准(试行) Ⅰ级隐患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品种和产量进行生产,生产作业应当严格执行《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编号仅限本企业使用,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14、15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凡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企业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活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第2条 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13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一)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执行;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规定报告; (四)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五)协助进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六)按照规定发放或者监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4条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二)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三)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五)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六)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七)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二)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崂山区经发局和安监局汇报。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范围、时限及要求;(二)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技术检测的基本要求;(四)明确达不到技术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换方法及措施。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值班制度 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本单位值班的部门和岗位;(二)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三)明确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程序和要求;(四)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五)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0、13条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0条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1条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6条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6条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1条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系统,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9条 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23条 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4条 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3条 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预案 综合应急救援 本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二)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三)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四)紧急处置措施方案;(五)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七)经费保障。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8条 专项应急预案 应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8条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8条 应急救援组织 应急救援组织 应当有严密的应急救援组织。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8条 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救援物资 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物资。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8条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8条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一)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五)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8条 现场安全 设备设施 安全设施 警告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识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8条 安全设备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设备包括:,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 一般设备 硝酸铵破碎机、输送机 机体完好、牢固可靠,密封严密,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 山东省国防科工办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标准化考评检查表 乳化器 电机防爆型,进出料畅通、无堵塞。冷却水畅通,无振动、异响,传动轴不窜动。 敏化器 减速机运转正常,轴端密封良好,无漏药现象,搅拌叶片安装牢固,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隔爆型。 皮带输送机 输送平稳,支架及皮带无粘附炸药现象,刮药板活动自如,隔爆型 装药机 无裂纹损伤,无设备变形,无严重锈蚀,电气开关、调压阀和安全阀灵敏可靠,计量器具有检定合格证 包装机 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摩擦,包装定位准确,无冲击现象 压力管道 特种作业人员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具有有效证件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98、102条 登记及检验标志 应登记,检验报告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116条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安全阀应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126条 压力表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126条 运行情况 应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99条 不应存在介质泄漏现象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106条 设备的本体不应有肉眼可见的变形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106条 承压锅炉 特种作业人员 锅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 登记及检验标志 应有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 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8条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液位(面)计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应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安全阀应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或者水封管应被堵塞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压力表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运行情况 应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应与实际相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6条 不应发现漏气、漏水现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9条 锅炉本体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损坏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9条 水处理 应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应有水(介)质化验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其他 不应存在非承压锅炉承压使用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4条 消防避雷 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4条 消防设施与器材 消防设施与器材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 避雷系统 避雷系统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19条 作业场所 消防、疏散、防静电 消防措施 设有室内消火栓、灭火器,配水带、水枪且水压、水流量符合要求 山东省国防科工办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标准化考评检查表 疏散通道 道路畅通,无杂物堵塞。操作平台护栏完好,高度不低于1米,钢梯坡度合理,有扶手。 设备接地 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与电器设备共用接地极的,其电阻不大于4欧姆。 定置、定员 定置管理 室内物品定置管理,无杂物,卫生整洁。 生产工具 工具应采用不发火材料制成。手推车应有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定员定量 有定员定量标志牌,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工房内生产人员压缩至最少,无冗余人员且严格执行。   照明及电气线 电线穿钢管敷设或采用有阻燃型护套的电缆,且有应急照明灯。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建设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中的12.2.2 采暖及通风 采暖及通风 热媒应采用不高于0.4MPa的蒸汽,蒸汽入口有减压阀、安全阀和压力表。散热器应与墙内表面的距离不小于60mm,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100mm。通风机的风机及电机均采用隔爆型 山东省国防科工办乳化炸药生产线安全标准化考评检查表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 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巡视卡设置 巡视卡设置 危险部位设置重点监督部位标志牌,并在该处设置安全巡视卡。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 “三违”行为 “三违”行为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第44条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 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7条 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 危险作业场所监控基础设施 监控设施 及要求 监控室 安装有接收和上传监控信号设备,承担视频监控系统所属监视区域内外部设备的管理、控制、报警处理、记录及回放等,并将信号上传和接受监控中心集中管理的工作间。 《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设置要求》WJ 危险源点 易发生民用爆炸物品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场所。 关键工序 能决定整个生产过程运行,但易发生事故的工序。 监控系统设备的电源、控制和信号线路 a) 应采用铜芯线缆,耐压应不低于500V,芯线截面应不小于1.5 mm2; b) 当采用多芯电缆时,宜采用金属铠装屏蔽型,其芯线截面宜不小于1.0 mm2。同一路由上的线缆超过六根时宜敷设在封闭的金属桥架内。 c) 当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用阻燃型且应穿镀锌焊接钢管保护。严禁裸导线明敷和采用PVC管保护。 d) 线缆、钢管的敷设,线缆与防爆设备(接线盒)的连接均应符合GB 50257的相关规定。 摄像机的设置 a)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宜顺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 b) 对危险作业场所中专用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部位、岗位应设置定焦距镜头摄像机进行固定监视; c)大型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应实现两视角以上的监视; d) 对移动目标或大面积监视区域应实现区域内的全景监视; e) 对危险品(危险物料、半成品、成品)主要出入口及装卸点进行固定监视; 软件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1.应能对需要监控的区域进行有效的视频探测与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应能远程控制前端设备。紧急情况下应能人工向现场及时发出报警信号。2.应能按规定时间运行,并对关键工序(附录A、附录B中带“a”的工序)具有进行24h连续记录的功能,对其他工序应具有按照设定程序自动启停、自动记录的功能。记录信息保存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a) 关键工序应不低于90天;b) 其他工序应不低于30天。 自动控制系统 应能连续、及时地采集和处理生产线不同工况下的各种工艺参数和设备运行状态,当主要工艺参数或安全技术参数发生异常时,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及时、有效地实现自动报警、联锁控制及停机;内存存储信息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90天 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现场管理 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 1.监控系统的运行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视频监控系统中,关键工序的运行时间应24h全天运行,其他工序的运行时间宜按照上班前半小时至下班后半小时设定; b) 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时间应与生产线运行时间同步。2.监控系统主管部门和监视人员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监控系统应设专人监视,监视人员应经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监控系统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检测维护情况。
相关阅读:用户名或邮箱:
特种行业审批许可证书申请-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 13:20:47&&&&发布人:天下正途&&&&来源:&&&&共有1603人看过
企业登记有关前置审批项目
&行业&&&&→&&&& 审定部门&&&&→&&& 证件类型 ◆烟草经营→市烟草专卖局→许可证 ◆废旧金属收购&→县级以上公安局→许可证 ◆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许可证 ◆酒类经营→县级以上酒类专卖局→批准 ◆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保险→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行→许可证 ◆外汇经营&→外汇管理部门→ 许可证 ◆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许可证 ◆新建印刷厂、包装装潢、印刷品→新闻出版局、公安局→许可证 ◆电力生产供应→省级电力行政部门→许可证 ◆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许可证 ◆广告经营→市工商局→许可证 ◆音像制品经营、出版→市音像管理处、市新闻出版局→许可证 ◆电视剧制作→国家广播电视局→许可证 ◆营业性舞厅→市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许可证.合格证 ◆音乐茶座(卡拉OK)→市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许可证.合格证 ◆出版业务→市新闻出版局→登记证 ◆国画书法→市文化局→批准 ◆书报刊经营&→市新闻出版局→许可证 ◆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合格证 ◆旅行社→市旅游局、国家旅游局(一类)→许可证 ◆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市酒类专卖局→合格证 ◆液化气供应→市燃气管理处.公安局→许可证 ◆自来水供水→省级建设行政部门→资源审查 ◆报关业务→海关总署→审批 ◆体育项目经营&→体育行政部门→许可证 ◆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市医药管理局.卫生局→许可证 ◆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维修→市公安局→许可证 ◆水泥生产→市建委→批准 ◆气枪、仿真枪式、电击器&→县级以上公安局→许可证 ◆卷烟生产→国家烟草专卖部门→批准 ◆生物、血液制品→市卫生局→批准 ◆民用爆炸品→县以上公安局→许可证 ◆三废污染企业→县以上环保局→批准 ◆无线电话筒、话机生产→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 ◆废旧有色金属冶炼&→市经委计委→ 批准 ◆计量器具生产、修理→县以上技术监督局→许可证 ◆特种刀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合格证 ◆工业锅炉生产& →劳动局→许可证 ◆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市经委.环保局→批准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药监督部门→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 →市卫生局→许可证 ◆食品&→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许可证 ◆酒厂→市酒类专卖局卫生局→许可证 ◆烟花、爆竹&→县级以上公安局→许可证 ◆交通运输&→县级以上交通局→许可证 ◆市内客运业务→市交委→许可证 ◆打包托运业务&→陆上运输管理处→许可证 ◆海洋国际运输→交通部→批准 ◆建筑施工→市建筑主管部门→等级证书 ◆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资质等级证书 ◆工程勘探、设计、工程监理&→市建设委员会→等级证书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经营许可证
&行业&&&→&& 审定部门
●农药:市经济委员会。●种子:市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种子经营)、市林业局(负责林木种子经营)。●兽药:市农业局。●牛羊畜禽屠宰:市农业局、市卫生局。 ●矿山企业:(含矿产资源开采)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煤矿企业.煤炭经营:市经济委员会。供电营业机构国家电力管理部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设立营业部不需要审批)民用航空总局●国际船舶运输、无船承运、船舶代理或管理:交通部●枪支、弹药&:市公安局●民用爆破器材: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市经济委员会审批、交通管理委员会。●经营危险化学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药品生产: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市卫生局或区县卫生局、生产。●二、三类医疗器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保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登记结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及分支(储蓄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及联合社):中国人民银行。●期货经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典当:市商业委员会、市公安局。●其它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中国人民银行。●电信(经营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市通信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发行:市文化局。●电影放映:区县文化委员会。●音像制品:出版、复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市文化局或区县文化委员会。●音像制品出租:区县文化委员会。●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或市新闻出版局。●报纸、期刊、图书:出版、批发:市新闻出版局。零售:区县文化委员会、●出版物、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市新闻出版局●娱乐场所经营:(含歌舞娱乐、电子游艺、台球)区县文化委员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网吧”)&:市文化局。●国内、国际旅行社:(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市旅游局(设立国际旅行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职业介绍:市劳动局或区县劳动局。●人才中介:市人事局或区县人事局。●因私出入境中介:市公安局、境外就业中介:劳动保障部、组织对外派遣劳务人员:商务部●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含港澳台资: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或区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企常驻代表处:商务部、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或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烟草制品生产、进出口:国家烟草专卖局或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销售:市烟草专卖局或区县烟草专卖局●拍卖:企业市商业委员会、市公安局。●报废汽车回收:市经济委员会●粮食收购、批发:市粮食局负责审批粮食收购,区县粮食局负责审批粮食批发。●动物医院(动物诊疗)犬类销售、养殖,驯养:市农业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农业部。●捕捞:区县农业局。&&&& ●采伐林木:市林业局或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市林业局。●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市林业局。●石油、天然气勘查:国土资源部。●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取水(地下水):&& 市水利局或区县水利局。●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经济委员会& ●房地产开发: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中介机构(含建筑招投标代理机构、建筑监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建设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勘察设计:市规划委员会。●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资质:市政管理委员会。●燃气供应、储备、气化厂(站)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政管理委员会。●车辆清洗站: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房屋拆迁: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政管理委员会。●水路运输或运输服务(个体户)、道路运输经营、小公共汽车经营:市交通委员会。●公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市交通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出租汽车.汽车客运站、汽车租赁:市交通委员会。●游船:市交通委员会或市水利局或市园林局。●船舶代理:交通部。●空运销售代理:民用航空总局华北管理局。●民用航空器设计、生产(含销售)、维修&:民用航空总局。●空中游览:民用航空总局。●营业性射击场: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印铸刻字业&:公安局或分县局。小件行李寄存:市公安局。& ●生产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防盗安全门和防盗保险柜箱不需要审批):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市公安局。& ●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监控化学品 :市经济委员会●种植麻醉药品原植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进口、出口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卫生部。●生产、使用、销售有射线的装置: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职业技能鉴定:市劳动局。●证券资信评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兼业代理、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金制品(典当、检测金银成色、重量、黄金进出口,金银质币的铸造发行):中国人民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寄递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邮政特快专递):市邮政管理局。●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信息产业部。●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市无线电管理局。●实验动物&(保种、饲养、繁育、供应和应用实验动物生产药品及其他生物制品以及从事动物实验):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生产、加工类项目(计算机软硬件、服装除外):市环境保护局或区县环境保护局。●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市环境保护局或区县环境保护局。●拆船: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电视剧制作: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设计、安装有线电视、广播电视网络、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含设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市广播电视局。●演出经纪:市文化局。●经营中国字画:区县文化委员会。●演出场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文艺表演(营业性演出):市文化局或区县文化委员会。●经营文物、博物馆、文物复制:市文物局。●水上旅游项目:市水利局。●殡仪服务、社会福利企业:市民政局●生产装配假肢和矫形器:区县民政局。●房地产经纪: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认证咨询、培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检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律咨询服务:市司法局。●著作权涉外代理.著作权认证:国家版权局。●专利代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业人才来华工作中介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教育部。●批发食盐:市商业委员会。●对外贸易:商务部。●自营进出口: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销售小轿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军品出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免税商店:海关总署。●生产轿车: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产、加工、装配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体育运动项目:市体育局或区县体育局。●锅炉与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业管理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地图编制、出版:市规划委员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信息产业部定点。●制作国徽:国家定点企业统一制作。●生产、销售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公安部监制和管理。
天下正途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网站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