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据,此款是借个人现金。没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日期,这样的欠据二年以后过期吗

民间借贷:借据和欠据有何区别?_LEMONADESJ_新浪博客
民间借贷:借据和欠据有何区别?
民间借贷:借据和欠据有何区别?
孙自通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小额贷款公司专业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叶某某
委托代理人徐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乔某某
原审认定,至日被告欠原告借款30000元,被告给原告立有“证明欠现金叁万元整”借据一份。原告向被告催要,被告以该借据不是向原告出具的为由不同意偿还,双方产生纠纷,引起诉讼。一审宣判后,上诉人叶某某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主要上诉理由:一、原判决违背法定程序。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二、原判决认定事实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首先,一审认定借款,被上诉人称信用社贷款借给上诉人,且上诉人借款时该笔款是在被上诉人家存放的,这不符合客观事实。其次,被上诉人所举的证据是上诉人所写“欠据”而不是借据。原审判决将此“欠据”认定为“借据”是错误的。
法院裁判要旨:
原审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有被告所立欠据为证,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明确且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能明确,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原告要求被告偿付借款,被告应承担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原告主张被告按月利率9.74&偿还银行利息损失,因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该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其对利息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被告辩称该借据不是向原告出具的,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其辩称不承担偿还义务,法院不予支持。遂判决:一、被告叶长稳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付原告乔军海借款300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负担。
二审法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持有上诉人所写的欠据,且上诉人认可是其所写,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原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并无不当。关于被上诉人是用存款还是用借款给上诉人,并不影响其债权。另在二审中,上诉人申请三名证人孙某、张某某、牛某某出庭作证,证明上诉人打欠条当天一直在自己家中,并没有去过被上诉人家,但三位证人并未亲历欠条的形成过程,且与上诉人有业务往来,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故其证言不足以推翻原始书证的证明力。故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借据和欠据的主要区别体现在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欠”与“借”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借款是当事人双方在借款之前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出借,双方达成了要约和承诺,才形成了借款的合同关系,出借人当然在出借之日并不知道借款人不会偿还而侵害自己的权利。出借人,即债权人在出借之日当然不会、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只有在注明了还款日期,而债务人逾期不归还的情况下,债权人才会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从这个角度上分析,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据在二十年的最长时效内均可向法院主张权利。而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应从还款日期到来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对于“欠据”而言,情况应与之不同。因为“欠”是基于债务人出具欠据之前双方有经济上的往来,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或者经过清算以后,债务人需给付债权人款项,但在债务人当时没有给付能力或不愿意及时给付的情况下,双方才达成合意或妥协,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欠据,这种“欠”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对双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在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如果该欠据没有注明还欠日期,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双方债权债务形成之时,也是债权人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之日。
出具欠据之日是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主张权利之时,债务人暂时无偿付能力,才没有及时清结而出具了欠据的,那么出具欠据之日,就是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其应该在出具欠据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就丧失了胜诉权。反之,如果欠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在出具欠据之日起已形成,即使没有到还欠日期,债权人既可在出具欠据之日起、还欠日期到来之前向法院主张权利,也可在还欠日期到来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而不超过诉讼时效,而受到法律保护。
LEMONADESJ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0
博客访问:1,762
关注人气:0
荣誉徽章: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欠据这样的欠款受法律保护吗?只有借款日期,没有还款日期,
欠据这样的欠款受法律保护吗?只有借款日期,没有还款日期,
问题类型: -->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借钱的欠据怎么写?_百度知道
借钱的欠据怎么写?
个人借款合同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几几年几月几日某某借某某多憨矗封匪莩睹凤色脯姬少钱,特立此凭据为证。另起一行右下角写借款人:谁谁谁 借款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最后在借款人名字签字处按红手印便可,另外有协议的在正文处都可以添加,比喻说承诺多久归还都可以写出来。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借钱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欠据,三万元正,30000用款日期是号,利息是.0.02正,还款2015_百度知道
欠据,三万元正,30000用款日期是号,利息是.0.02正,还款2015
年1月4日,姓名叉叉叉。这样的欠据是否生效
我有更好的答案
缺。欠款人:三字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