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医保卡在泉州永春天气医院能报销百分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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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医院生孩子可以用永春医保可以报销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确定是可以的。去厦门生孩都可以报销,何况永春也是泉州的
我是永春嫁鲤城这的,不过没迁户口,本来打算在鲤城这的江南医院生,医生说不能报销,要回永春报销!
可以打电话去永春的医保中心咨询,或者打泉州的医保中心咨询。泉州市医保中心地址: 丰泽街552号地税大楼1、2楼电话:(2永春医保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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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09:43:06 & &&字体显示:
&&&阅读:2932 次
永政办〔2016〕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 & 《永春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永春县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
& & 为巩固和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基金使用率和保障水平,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根据全国和省、市有关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 一、筹资标准
& & 2016年全县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4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为12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助420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312元,市级财政补助20元,县级财政补助88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三无”人员、计生户 (独女户、二女户、特殊家庭)及重度残疾人等群体享受补助政策,其个人缴费部分120元由县级财政负责统筹解决;非重度残疾个人缴费部分的50%即60元由县级财政负责统筹解决。
& &&二、参合保障时间
& & 1.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筹资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号)规定符合参合对象的,在日前缴纳新农合费用,参合保障时间为日至12月31日。
& & 2.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纳参合费用者,可延续到当年度的3月1日前统一由乡镇登记造册申请,经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后确认其参合资格,参合保障时间为当年度3月1日至12月31日,3月1日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新生儿除外)。
& & 3.3月1日后,凡有意愿参加新农合且为符合参合对象者,个人应缴纳全额基金(包括各级财政补助基金),参合保障时间于缴费登记后次月生效,保障时间至当年度12月31日。
& &&4.进一步完善新生儿参加新农合的政策措施:⑴继续实行新生儿当年度随参合父母免费参加新农合。⑵前一年度随父母免费参合的新生儿,在当年度3月1日前缴纳参合费用,参合保障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⑶针对父母双方均为农村户籍,因外出务工参加职工医保,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在次年参合后,统筹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其补偿金额按参合当年补偿政策计算并计入当年累计补偿额。
& & 三、基金分配与使用
& & (一)合理安排资金。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含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门诊统筹基金(普通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基金分配原则上按住院统筹基金人均430元,其中普通住院统筹基金人均400元、重大疾病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人均30元;门诊统筹基金人均110元,其中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人均70元、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人均40元;风险基金按年度筹资总额3%提取,风险基金累计达到当年筹资总额的10%的,不再继续提取。以上基金划分可根据年度实际发生补偿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和统筹使用。
& &&(二)优化补偿方案。逐步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偿水平和受益面,力争基金使用率达85%以上,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含累计风险基金),其中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当年提取的风险基金)。县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
& & 四、具体补偿标准
& & (一)住院补偿
& & 1.普通住院补偿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类别
县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春县中医院、永春县安康医院
永春博爱医院、永春中山医院
永春县医院、永春县妇幼保健所、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医院
县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泉州市中医院
泉州市第一医院(永春县医院对口帮扶医院)
(1)国内(港、澳、台除外)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上的公立非营利性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所)。
(2)经福建省卫计委、泉州市卫计委、永春县卫计局确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他医疗机构。
& & (1)进一步支持中医院发展,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发〔2015〕14号)“各级中医院的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降低一个医院等级标准执行,最低按一级标准执行”精神,泉州市中医院新农合补偿政策按二级医院(县级)标准执行,永春县中医院新农合补偿政策按一级医院(乡镇级)标准执行。
& & (2)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8号)及《泉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市政府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合医办〔2016〕5号),落实社会办医取消市域内跨区域新农合报销比例限制,按医院级别,执行县域内报销标准的工作。
& &&(3)根据《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闽卫基层〔2015〕26号)精神,在资格互认原则上,泉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认定的新农合定点社会办医机构,需向我县申请定点备案并签订服务协议,方可纳入我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 & 2.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标准
& & 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工作由泉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为参合农民办理重大疾病补充补偿服务。具体补偿标准、结报办法、结算流程按照泉州市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 & 除另有规定外,“大病保障”病种医药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不再划分范围内、外费用)的70%(即实际补偿比达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医疗救助金额不受各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不计入当地个人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范围、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定额(补偿)标准等具体要求按《泉州市提高新农合参合人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及后续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 &&3.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新农合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改革,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 & 4.住院补偿最高标准。每一个参合对象全年累计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最高限额为15万元。重大疾病补偿费用计入当地个人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在新农合保障年度内,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的新生儿、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直至达到一人最高封顶线。
& & (二)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标准
& &&1.取消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限制的规定。永春县内、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 & 2.门诊特殊病种不单独设置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其门诊费用全年扣一次起付线,起付线及补偿标准参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执行。
& & 3.特殊门诊各病种封顶线
& & (1)高血压病(Ⅱ期以上)、糖尿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癫痫病、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结核病(辅助治疗)、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脑垂体瘤、苯丙酮尿症、儿童听力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综合症、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冠心病、强直性脊柱炎限额4000元/年。
& &&(2)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限额40000元/年。
& & (3)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心功能不全、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银屑病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与住院补偿费用共用住院封顶线。
& & (三)普通门诊补偿标准
& &&1.永春县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新农合定点的村卫生所为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 & 2.普通门诊补偿实行“比例补偿、限额控制”原则。普通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比例为95%,每次门诊补偿限额为58元(含一般诊疗费8.5元),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400元;村卫生所(仅限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50%,每次门诊补偿限额为15元(含一般诊疗费7元),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60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用封顶线。
& & 3.普通门诊补偿实行 “按日单次补偿”原则。即参合人当日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只能获得一次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含一般诊疗费)。
& & 4.普通门诊补偿(含一般诊疗费)实行总额预付制。原则上按定点医疗机构前一年度门诊实际补偿总费用及合理增长进行预算,以“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的办法支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 &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次未作调整的补偿政策按原有规定执行。【重磅】政策大调整!永春有医保卡的都看过来!
明年1月1日起
泉州将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
同时启用“三保合一”医保信息系统
(服务于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为此,明年1月1日至7日
泉州市医保信息网络系统将关闭
暂停对外服务
开展2017年度医保(新农合)结转工作
正式启用“三保合一”医保信息系统奠定基础
以下出院和结算情形请注意
【出院和结算变化】
(一)对于住院情形的出院和结算。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日前,应为所有住院参保患者(生育除外)刷卡办理出院登记和结清医疗费用,并于日为其重新刷卡办理入院登记;停机结转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该住院患者2018年度医疗费用。
(二)对于单病种结算情形的出院和结算。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日前为符合单病种结算的住院患者办理单病种出院和结算手续;对预计将跨年度住院的单病种患者,如已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的,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入院登记和冲销已传送的单病种费用,于日为其重新刷卡和办理入院登记,2017年度及停机结转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入该住院患者2018年度住院医疗费用。
(三)对于免费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治疗的结算。需要血液透析和腹透治疗的尿毒症患者,可提前一周(日—31日)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结转期间的免费定量医疗费用,在2017年度合并计算和支付。
(四)对于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的结算。参保患者在结转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于日前凭相关报销材料到所属医保管理部报销结算。
(五)对于转外就医、异地安置患者(包括省内和跨省联网)的结算。这部分患者由所属医保管理部负责通知,医疗费用结算、办理出入院参照执行上述办法。
此外,因日至7日开展医保年度结转工作,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如有办理参保业务的,应于1月8日后前往办理。结转期间暂停使用社保卡刷卡和结算,结转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待1月8日恢复系统后由就诊医院录入结算。
【相关提醒】
(一)日起,将停止使用原有城镇居民社保卡(背面为绿色“泉州老君岩”图样)、原有《新农合医疗证》,所有参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需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背面为蓝色“国徽”图样)就医购药。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请尽快到参保所属县区的工商银行支行(制作职工社保卡)或农业银行支行(制作城乡社保卡)申请制作(立等可取),社保卡制作银行网点可查询“泉州市医疗保障网”中的“信息查询”、“社保卡制发服务窗口”。
(二)属2017年度未报销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须于日前到所属医保管理部申请报销,避免原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报销。
注:具体通知可登陆“泉州医保网”查询
以下为通知全文,可左右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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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广角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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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70%吧。这个比较复杂,在职人员或城镇居民、退休人员,是否公务员,本地还是异地治疗,报销比例都不一样,你最好直接在医院缴费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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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永春县医保中心
出行提醒:永春县医保中心在甲第门附近(东北方向25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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