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没有及时向税务登记证罚款机关登记罚款多少钱

以下试题来自:
问答题简答题纳税人未按规定将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采取何种处罚? 参考答案
纳税人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问答题 参考答案
新《税收征管法》规定违反日常税务管理的行为有以下几点: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2.问答题 参考答案
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有以下职权:
1、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3.问答题 参考答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补缴及追征期限规定如下: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4.问答题 参考答案
新《税收征管法》税款的退还制度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b......5.问答题 参考答案
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应注意如下几点:
1、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您的位置:&&&&&&&&&&&&&&& > 正文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5) 08:57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 根据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第六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第十七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章 停业、复业登记
第二十三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条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第六章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二)《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第七章 证照管理
第三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第八章 非正常户处理
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第四十六条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本办法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手续,或者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涉及的标识、戳记和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winema
司法考试相关栏目推荐
··············
2017年司法考试移动班,支持以手机/平板电脑为载体学习网络课程,每15-20分钟一个讲座,化繁为简。权威名师倾情打造,授课幽默风趣,妙语连珠!
咨询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个性化辅导方案,一对一跟踪教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大数据智能教学,私人订制服务。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6
Rights Reserved.&#12288;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
  /   京公网安备53 名师幽默的声音,考试重点和难点讲解,每天限额200张,抢完为止!改变,从这一刻开始!
你现在的位置:> >
银行账户都需报给税务局备案吗?
会计城 | 日
来源 : 互联网
我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开了好几个银行账户,需要把这些银行账户都报给税务局备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
& & & & & & & & & &  我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开了好几个银行账户,需要把这些银行账户都报给税务局备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天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另根据《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户,应填写《纳税人存款账号报告表》(一式二份),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并报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注会计城官方微信,获更多新鲜、专业、实用资讯]
你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今日新帖:4130 在线学员:8496
论坛等级:终极会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回帖:7091
经验:23945
鲜花:<span id='flower6
金币:<span id='medal93
&&&& 财经法规中涉及时间和罚款金额的考点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l0年、l5年和25年5类。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单选;判断)  各类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5年: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账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还需要保管5年  3年: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15年:其他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没有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要求  (1)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陷阱:货币银行学等)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了解)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全国有效,属地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注意】离岗备案时间为6个月,不是180天。  3.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90日内。  4.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1)形式  接受教培训和自学两种  (2)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单选)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大专5年;本科4年;双学士或研究生2年,硕士1年,博士0年  【注意】学历:国家认可;工作年限: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之和。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1)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2)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总结】违法行为违反会计法规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单位3000—5万5000-10万—直接责任人2000—2万3000-5万5000—5万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来核定。  2.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3.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以放宽限额,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15天)  4.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5.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注意】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以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各级人民银行应自收到复议申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交钱,后告状;不交钱,不受理)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正式开立日:核准——核准日期   备案——办理开户手续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4.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1.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件。  2.开户银行审查。  3.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依法核准(2个工作日)。  4.开立账户。1)存款人填交开户申请书。  (2)开户银行审查。  (3)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4)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银行自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四)注意问题  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四)注意问题  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事项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非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1000元1000元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4.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1.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1》变更:1000元《2》开立、撤销违规及伪造变造开户登记:1万以上3万以下《3》使用违规:5千以上3万以下    (3)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②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③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④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⑤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④、⑤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关于票据各类时间性规定的总结:(★★★)   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时效汇票银行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商业汇票定日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起10日到期日起2年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本票出票日起2个月出票日起2年支票出票日起10日出票日起6个月追索权6个月再追索权3个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申领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  单位卡可以申领若干张。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个人卡。   【注意】陷阱:全体公民  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2张。  2.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信用卡销户  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支付现金。  (三)资金来源(★)  单位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结存资金的,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严禁将单位的款项转账存入个人卡账户。  (四)使用的主要规定(★★★)  1.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借记卡在ATM机取款,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额,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月透支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  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5.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不得发生恶意透支。  6.发卡银行对贷记卡中的存款不计付利息。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  (1)免息还款期待遇——60天  (2)最低还款额待遇  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者超过其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及最低还款额待遇。  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7.商业银行*****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分类标准类型代表税种征税对象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资源税类资源税行为税类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绝大多数关税类进出口关税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计税标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我国从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认定标准: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生产型  ②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型 1.基本税率:17%  适用范围:除了列举的执行13%低税率的商品和销售个别旧货以外的货物及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  (6)二甲醚。  【提示】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3.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增加11%和6%两档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5.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特点: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五)增值税征收管理(此处老师讲义整理比较详细,属于考试的范畴,要掌握)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就发生纳税义务,结合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去理解。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视同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同一县市除外)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及将货物分配给股东。  (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申报纳税:自XXX之日起15日内。2.营业税税率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2)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  (3)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4)损失  【注意】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费用调整项目】  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意】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1.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一般情况以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在境外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纳税申报  (1)分月或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2.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万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实际为3级超额累进税率)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一般为20%。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自日起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注销登记——(先税务后工商)  纳税人需终止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一种税务登记手续。  适用范围和时限  1.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15日  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15日(易考点)  3.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注销后30日办理新的登记。  【链接】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并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办理 变更手续。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总结】开业和变更都是30天,注销15天。六)纳税人税种登记(了解)  纳税人在办理开业或变更登记的同时应当申报填报税种登记,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税种登记。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了解)  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8.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销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批准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收保全措施前提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前交纳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或不能提供担保。具体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陷阱:冻结全部资金)(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陷阱:全部财产)保全解除纳税人交纳了税款,24小时内解除税收强制执行前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具体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不适用的财产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与国家预算管理有关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一)《预算法》  现行的《预算法》为日通过的,自日起施行。(单选、多选)  地位: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于日制定并通过了《预算法实施条例》,并于日起施行。  总结:法律制度制定时间施行时间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大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人大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1.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权力比较 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全国人大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央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地方人大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级政府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注意】①审查权:全国人大既可以审查中央预算草案,也可以审查地方预算草案;地方人大审查本级预算草案  ②批准权:各级批各级的,全国人大批中央,地方人大批地方  ③撤销权:全国人大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撤销本级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力比较 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地方人大常委会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  【注意】区别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人大常委会为常设机构)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大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人大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1.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权力比较 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全国人大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央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地方人大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级政府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注意】①审查权:全国人大既可以审查中央预算草案,也可以审查地方预算草案;地方人大审查本级预算草案  ②批准权:各级批各级的,全国人大批中央,地方人大批地方  ③撤销权:全国人大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撤销本级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力比较 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地方人大常委会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 【注意】区别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人大常委会为常设机构)四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部署。  1.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1)法律、法规(1)法律、法规;(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2)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3)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4)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5)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构成  我国财政国库账户设置为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五类账户的集合,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账 户开户银行适用范围国库单一账户中国人民银行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还包括特设专户)预算外资金专户商业银行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商业银行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商业银行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小案例)特设专户商业银行用于记录核算预算单位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最美女会计
在你停下来的时候   ——不要忘记别人还在后面奔跑  在你放弃的时候   ——不要忘记别人就在你的面前,只差一步而已  科学的方法+必要的努力=成功
楼主其他文章
7162主题帖
2075问答数
论坛等级:论坛元老
学术级别:高级会计师
回帖:54428
经验:206515
鲜花:<span id='flower25
金币:<span id='medal2455
谢谢分享,辛苦了
追逐梦想,永不言弃!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0
这里会考波?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5
找的就是你。谢谢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3
谢谢分享!
论坛等级:终极会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回帖:7091
经验:23945
鲜花:<span id='flower6
金币:<span id='medal93
回复#5楼的帖子不用谢了大家一起努力!
在你停下来的时候   ——不要忘记别人还在后面奔跑  在你放弃的时候   ——不要忘记别人就在你的面前,只差一步而已  科学的方法+必要的努力=成功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79
努力了,总会有收获的
论坛等级:白金会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回帖:1765
经验:6019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550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
4505问答数
论坛等级:论坛元老
学术级别:资深会计师
回帖:5414
经验:73383
鲜花:<span id='flower0
金币:<span id='medal5030
学习是一种快乐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
辛苦了谢谢啦
论坛等级:★学员
学术级别:实习生
鲜花:<span id='flower
金币:<span id='medal
回复#楼主楼Smile丶微笑的帖子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培训 正保培训项目
  您尚未登录,发表回复前请输入学员代码和密码,或。
学员代码:
密  码:
10.59.0.30:Execute time :0.6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没及时办理 税务登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