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没有退休,就病逝了,辽宁事业单位退休补贴有什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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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新疆 喀什地区];& 2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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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退休有没有补贴。监护人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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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还不是福利国家,在残疾人退休养老金和其它福利方面没有规定什么特殊的优惠政策。但如果残疾人退休后,经济特别困难等或需要社会帮助时,可以向民政、街道、残联等申请定期或不定期的救助和困难补助。
采纳率:82%
您好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应该是有相关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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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您来回答残疾人有退休工资的可以申请残疾人补贴吗?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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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有退休工资的可以申请残疾人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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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的照顾挺多的。
残疾人有退休工资是否可以申请残疾人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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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您来回答&《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分类:
&各县区规范性文件&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
&颁布单位:
&江干区人民政府&
杭府法备告[2013]14号
江干区人民政府:
你府上报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江政办发〔2013〕27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政府部门及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府法〔2012〕19号)的规定,予以备案。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AJGD01-江政办发〔2013〕27号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全面提升城乡残疾人生活品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2〕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残疾人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杭政办函〔2013〕15号)以及杭残联教就〔号、杭残联教就〔号、杭残联教就〔2013〕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残疾人救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残疾人津贴制度凡江干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残障补助。支付方式:每月20日前由区残联统一通过杭州银行打入残疾人个人银行卡(存折)。二、关于残疾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助(一)投保额、险种。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投保,险种范围为意外事故、意外烧伤、交通意外、指定场所意外、意外医疗、重大疾病等。(二)投保方式。按上述标的,以区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统一投保。三、分类实施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予以分类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一)补助对象。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居住在江干区且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残疾人;3.用人单位的在职残疾职工,灵活就业或未就业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残疾人;4.对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而一次性补缴满15年的残疾人,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予以分类补助;5.参保已满15年但未到退休年龄,仍在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6.外省市参保的残疾人暂不列入本次补助范围;7.无养老保险自负部分的残疾人不在补助之列。(二)补助标准。1.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100%予以补助;2.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残疾人,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80%予以补助;3.其他家庭的残疾人,按同期用人单位职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60%予以补助;4.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已按有关政策享受社保补贴的,在办理补助手续时作相应核减;5.残疾人在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退保的,取消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待遇。(三)申请材料。1.申请人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件;2.《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复印件;3.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参保证明;(四)补助程序。1.先缴后补,一年一次,每年3月20日-5月1日为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并视做放弃上年度补助)。2.申请人将有关材料上报到所在社区(村),经街道(镇)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核准后委托各街道(镇)统一发放。四、分类实施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对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给予分类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20年。(一)补助对象。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残疾人;2.居住在江干区且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残疾人。(二)补助标准。1.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按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困难救助金)的60%给予补助;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按残疾人参保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助;3.参保已满20年但未到退休年龄,仍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其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困难救助金)的6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20年);4.对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20年而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按当年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资金和医疗困难救助金)的60%给予补助。(三)申请材料。1.申请人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件;2.困难证复印件;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四)补助程序。1.先缴后补,一年一次,每年3月20日-5月1日为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并视做放弃上年度补助)。2.申请人将有关材料上报到所在社区(村),经街道(镇)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核准后委托各街道(镇)统一发放。五、加大医疗困难救助力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部分在享受各类医疗救助后,剩余部分分段享受医疗困难救助。(一)补助标准。1.5000元(含)以下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2.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3.10000元以上15000元(含)以下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4.15000元以上20000元(含)以下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5.200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发票或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救助证明;3.住院病历或医院证明。(三)补助程序:1.一年一次,每年3月20日-5月1日为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并视做放弃上年度补助)。2.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填写《江干区残疾人困难救助申请表》,经街道(镇)残联审核,报区残联批准后委托各街道(镇)统一发放。六、加大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力度(一)补助对象。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并同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二)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三)补助程序。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按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工作流程,统一通过杭州银行打入残疾人个人银行卡(存折),银行账单及发放清单留作工作台账。七、加大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残疾学生和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公办大专、本科院校的,对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助。补助程序:依据江干区残疾人助学补助操作流程实施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由区残联委托各镇、街道统一发放。八、实施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对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一)补助对象。本人年龄在18-60周岁,丧失一定劳动能力且没有固定收入,依靠父母或亲属供养及其他不稳定救助途径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残疾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残疾人不列入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保障对象:1.已退休的;2.在职的;3.全日制学校就学的;4.已领取营业执照的;5.低保家庭和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6.已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的;7.正在服刑、劳教期内和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罚的;8.其他经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或残联认定有稳定收入且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二)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三)申请材料。(1)申请人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件;(2)《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四)补助程序。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由社区(村)受理、初审,由街道(镇)残联复审并公示5日后报区残联终审。每半年审批一次,于每年6月底、 12月底前由各街道(镇)按实际月数统一发放。九、提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维修、保险、燃油费补贴标准(一)补助对象。江干区户籍,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经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残疾车主。(二)补助标准。每月每车80元,按月补助。(三)补助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车主,由区残联肢残协会统计,并与街道(镇)残联核对后,报区残联批准,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4月、10月通过杭州银行打入残疾人个人银行卡(存折)。十、增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重改轻”补贴(一)补助对象。主城区改购轻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重型车车主。(二)补助标准。按年发放家属陪护交通补贴600元/车(原改购轻型车已发放一次性家属陪护交通补贴2000元/车的,按实折算后续发补贴)。(三)补助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车主,由区残联肢残协会统计,并与街道(镇)残联核对后,报区残联批准,由各街道(镇)统一发放。本通知自日起执行,适用范围为本区户籍,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特殊说明的除外)。新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迁入我区的残疾人,从次月起享受本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补助政策。残疾人死亡或迁出,变动当月补助照发,次月起停发。本通知各项政策实施细则由区残联负责解释。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日您现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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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残疾人退休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7年开始,大连市地区将对满足一定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帖。其中对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员每月发放55元的护理补贴,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月发放70元的生活补贴,满足两项条件,可享双重补贴。
  本项工作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承办,每月均可申请办理,需要手续有: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一定规格的复印件,户名为申请人名字的大连农商银行的银行卡。
  注意事项:
  1、请相关人员先带原件到社区申请,符合条件再复印和办理银行卡;
  2、集中托养的人员不享受本项补贴;
  3、在单位已经享受过的不再重复享受;
  4、离休有残疾证的不享受双补;
  5、户口与残疾证地址一致,以户口所在地为准,不一致的到残联办理转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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