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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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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延安东路517号邮编:312000联系人:陈明华电话:手机:传真:公司网址:友情提示该页面是“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在阿土伯网的企业名片页面,如果您是该公司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修改简介、修改联系方式、发布产品和热卖促销),请点击【】,阿土伯将第一时间把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您填写的手机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行车路线红色标注点是“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在地图上位于绍兴的位置,您可以使用鼠标放在地图上放大、缩小和拖动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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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交易有风险,行事需谨慎。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很多、要求先付款再交易的需要特别注意。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与浙江情森制衣有限公司民事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关联公司: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17号,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丁韬。被执行人:骆楚官,男,日出生,住诸暨市。被执行人:何庥频,女,日出生,住诸暨市。被执行人:,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枫谷路27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郭菊新。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民终512号民事调解书,于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骆楚官、何庥频、信用证融资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被执行人目前财产状况告知申请执行人且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现其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浙06执131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本院申请继续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葛建锋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沈利军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凤凰行动”计划综合服务系列活动走进绍兴
5月29日下午,由恒丰银行杭州分行牵头主办的 “金融聚能、资本助力”——“凤凰行动”计划综合服务系列推进会在绍兴顺利举行。会上,该行与华泰联合证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单位联合向绍兴市46家上市、拟上市企业推介了推进“凤凰行动”计划的一揽子综合服务举措。
自省委、省政府启动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为核心的“凤凰行动”计划以来,恒丰银行杭州分行积极响应,联合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聚合资金、资产和服务,制定了一揽子金融综合服务方案,并在全省各主要地市进行逐站推进。绍兴站是该行继台州、义乌、湖州后的第四站,恒丰银行绍兴支行在现场与精工控股、七大洲集团等五家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为其在企业并购与上市等方面给予专项金融支持。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乔伟表示,绍兴企业一直是资本市场的生力军,“绍兴板块”令人瞩目,推进“凤凰行动”计划具有扎实的基础和先发的优势。该行及辖属绍兴支行将积极参与绍兴市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省级试点,以金融综合服务全方位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上市与并购,助力“凤凰行动”计划目标的落地,为绍兴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绍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徐云生在会上指出,绍兴市市委、市政府在4月下旬刚刚召开了近年来规格最高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暨“凤凰行动”计划推进会,释放了“大力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强烈信号。绍兴市将通过全面实施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省级试点,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持续改进金融服务,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发挥好上市公司引领作用,实现“拥抱大湾区、发展大绍兴”。
据悉,在各地市开展现场推进会的同时,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将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上市和拟上市企业量身设计专项合作方案,助力“凤凰行动”计划实践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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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恒丰银行绍兴支行协助警方 成功抓获网上通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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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恒丰银行绍兴支行密切配合绍兴市公安局稽山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网上通缉人员。当天,稽山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绍兴支行,抓捕一名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警方通过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发现其在柜台办理业务。
近日,恒丰银行绍兴支行密切配合绍兴市公安局稽山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网上通缉人员。当天,稽山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绍兴支行,抓捕一名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警方通过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发现其在柜台办理业务。遗憾的是,现场未发现该名在逃人员,经调阅监控发现其已离去。银行安保人员和柜面人员紧急调阅业务资料,发现该名在逃人员办理了开卡和存款业务。于是,他们向警方提出“以‘业务办理中出错,需要重新办理’的理由,诱使其返回由警方将其抓获”的方案,得到了警方的认可。根据方案,绍兴支行人员与在逃人员取得了联系,要求并确认了其将返回办理。随后,安保人员根据监控录像确认在逃人员的体貌特征后,并对有可能突发的情况制订了应急预案,对营业场所出入口进行了布控。之后,该在逃人员出现在营业大厅,大堂经理按照正常业务流程帮其叫号、引导至其原办理业务柜台,安保人员则迅速在外围形成控制包围圈。趁在逃人员专心填表时,安保人员将其与大堂经理和其他客户隔离,收到信号的警方人员上前迅速将其抓获。整个抓捕过程十分顺利,未影响网点正常的经营。
来源:青年时报编辑:陈诗佳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浙江永浩机械有限公司等担保物权纠纷民事裁定书关联公司:相关法条: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绍诸商特字第5号申请人:,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17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负责人:丁韬。委托代理人:裘丽洁、赵铁军,系该支行员工。被申请人:,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村68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傅永海。申请人于日向本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慎莉、审判员周灵锋、助理审判员傅刘强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申请人称,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在日至日期间,在最高债权本金额110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人抵押借款,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抵押物为座落于诸暨市店口镇下塘畈5-1地块的房产(房权证号:诸字第&&号;土地证号:诸暨国用(2013)第号),且双方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金额为11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日至日,年利率7.2%。后申请人依约向被申请人发放贷款1100万元。现借款合同已到期,截止日,被申请人尚欠借款本金1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元。申请要求:一、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所有的座落于诸暨市店口镇下塘畈5-1地块的房产(房权证号:诸字第&&号;土地证号:诸暨国用(2013)第号),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上述土地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1100万元及计算至日止的利息元(自日起至还清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付)范围内优先受偿;二、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未作答辩。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借款凭证及他项权利证书等证据均合法有效,本案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登记手续和权利凭证齐全。现被申请人未按约还本付息,申请人要求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提供的抵押物即座落于诸暨市店口镇下塘畈5-1地块的房产(房权证号:诸字第&&号;土地证号:诸暨国用(2013)第号),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由申请人在借款本金1100万元及计算至日止的利息元(自日起至还清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付)范围内优先受偿,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浙江永浩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座落于诸暨市店口镇下塘畈5-1地块的房产(房权证号:诸字第&&号;土地证号:诸暨国用(2013)第号),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1100万元及计算至日止的利息元(自日起至还清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付)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申请费452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0200元,由被申请人浙江永浩机械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慎 莉审 判 员  周灵锋代理审判员  傅刘强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 记 员  蔡瑜洁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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