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特种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证样板执照

特种行业许可证要求
今天是日 星期三,欢迎光临本站
服务热线:400-099-6211
特种行业总概述
特种行业许可证概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下列公共场所:
(一)舞厅、卡拉OK厅(包房)、游戏(艺)机房、台球室、游乐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统称娱乐场所);
(二)电影院、剧场、音像制品放映场所;
(三)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四)咖啡馆、茶座、经营酒类的餐饮场所;
(五)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营业性射击场;
(六)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场所。
第三条 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区、县公安部门和专业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工商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体育、旅游、文化广播影视、绿化、商业、卫生和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许可和审核
第五条 开办旅馆、印章刻制、旧货业中的典当行和拍卖行、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开办咖啡馆、茶座、营业性射击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下简称《公共场所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六条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二)符合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规定的资质条件;
(三)有治安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领《公共场所许可证》或者开办娱乐场所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筑物及各项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有与经营项目、活动人员容量相适应的场地;
(三)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特种行业和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一)被吊销
《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自被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二)因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并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
(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违反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娱乐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第十条 国家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第十一条 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需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的专业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预定日的十五日前,向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的专业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公共场所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禁止租借、转让、复制、涂改、伪造《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
第十二条 已经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单位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单位名称、核定的布局设施、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接受原发证公安部门的年度审核。
第三章 从业管理
第十四条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聘用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或者务工证明,境外人员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聘用的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保安人员、登记员、贵重物品保管员等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以及按摩和客房服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业务的培训,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经营负责人,应当接受公安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业务的培训。
第十六条 经营旅馆业的,应当执行住宿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旅馆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二)旅馆内不得从事色情、******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三)建立或者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保安部门或者保安人员。
第十七条 经营印章刻制业的,承接印章刻制时,应当查验有效证件并予以登记,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承接印章刻制业务;对刻制公章的,应当查验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准刻证明,并按照规定的规格、式样、文字和数量刻制。
第十八条 经营印刷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承印验证登记、监印监销、保管、保密和发货等制度;
(二)不得承接有危害国家安全、封建迷信、色情或者淫秽内容的印刷业务以及国家和本市禁止的其他印刷业务;
(三)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承接印刷业务;
(四)承接特种印件印刷业务时,须查验由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准印证明。
第十九条 经营旧货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收购、寄售、典当和拍卖验证登记制度;
(二)不得收购、寄售、承典、承当或者拍卖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物品;
(三)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收购废旧物品;
(四)不得在铁路沿线、机场、码头、军事禁区以及冶炼加工
第二十条 经营音像制品复制业的,在承接音像制品复制业务时,应当查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不得承接无批准文件的音像制品复制业务,不得承接有危害国家安全、封建迷信、色情或者淫秽内容的复制业务以及国家和本市禁止的其他复制业务。
第二十一条 经营公共场所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场所内活动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二)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三)场所内不得从事色情、******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场所内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五)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
娱乐场所单位不得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提供方便和条件。
禁止进入娱乐场所的人
员在娱乐场所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第二十二条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治安管理的规定。
特种行业的顾客、进入公共场所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二十三条 特种行业和除娱乐场所外的公共场所单位发现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娱乐场所单位发现进入场所的人员在场所内******、嫖娼、赌博、吸毒,贩卖、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从事淫秽、色情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娱乐场所单位发现场所内有前款所列行为之外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定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制度;
(二)检查治安防范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三)如实向公安部门反映本单位的治安状况,配合公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治安检查;
(四)及时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发现治安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前款规定的治安责任人的职责,不得因承包经营等原因转移给他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单位的承包经营人在承包期间,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承担治安防范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安部门对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单位进行治安检查时,其工作人员应当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并出示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发的治安检查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拒绝检查。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单位进行治安检查时,应当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应当给予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如何成立一家酒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2017新版)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如何成立一家酒店?
开酒店怎么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开设酒店、旅馆一类的业务,因为涉及到了公共场合,所以都是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酒店、典当行、回收行业等都是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每个的办理要求略微有所不同,今天我们简单讲一讲上海开设一家酒店的话,需要怎么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一、酒店类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旅馆业
(1)旅馆拥有客房总面积须在30平方米以上,每一个客房内床位平均占有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房屋高度不低于2.6米,其中设双层床位的平均占有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2)旅馆须相对独立。综合性建筑的经营旅馆部分应与其他部分分门进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开设的旅馆,也应与单位的工作学习、宿舍等场所分离,以保证互不干扰。旅馆客房一侧毗邻其他建筑的须安装隔离设施,出入通道口应有安全防范措施;(3)旅馆的总体布局(服务台、行李寄存室、贵重物品保管柜、财务室、仓库和通讯、监控等要害部门)的设置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旅馆前台应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4)旅馆的房屋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5)必须按规定建立各项治安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6)利用人防地下设施开办旅馆业的还须:容纳人数必须严格按规定限额,不得任意加设临时铺位和设置双层床位;须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楼梯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平时使用的出入口疏散通道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并保持畅通;必须装有紧急事故备用电,以满足停电时照明的需要。
2、经营每日2时至8时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1)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的总体布局(包括服务台、贵重物品的保险箱柜、财务室等要害部位)和配套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2)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的房屋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过夜休息区域的设置必须相对独立,并有明显的标识;(4)必须按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5)必须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3、经营公寓式酒店(1)公寓式酒店的总体布局(包括服务台、贵重物品的保险箱柜、财务室等要害部位)和配套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2)公寓式酒店的房屋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3)必须按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4)必须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未达到上述任一条件的,不予批准。
(一)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封面注明申请事宜、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三)申请文书名称《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旅馆业)。
(一)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接收部门名称:本市各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接收地址:本市各公安分(县)局办事窗口。 2、网上接收上海公安政府网站http://www.police.sh.cn网上办事大厅(二)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以上是关于上海办理酒店类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介绍。可略作参考。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2017年申请旅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办理
2017年旅馆行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小编今天就跟您说说申请旅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办理时应该怎么办。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适用于,酒店,ktv,旅馆,刻章,印章等一些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地址和行业。反之想要做酒店,旅馆这些特殊行业就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因为现在的特种行业办理都需要名额限制和高严格的条件,所以自己想要办理很困难,小编今天就是跟您说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的。
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二)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因故停业、转业、歇业、合并、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项目等,应当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批准的公安机关备案。迁移地址的,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公安机关建立特种行业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制度。经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资格。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专业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企业变更等
专业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企业变更等
今日搜狐热点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指南
一、办理事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办理机关:各县区治安部门
三、办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四、办理对象:单位或个人
五、办理程序:
申请开办旅馆的,应当先向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查同意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六、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需申报材料:
(一)开办旅馆业或变更旅馆业经营地点、场所的申请书。
(二)填写《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的证明材料。
(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五)房屋建筑结构及房间平面图、方位图(一层一页)。
(六)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七)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旅馆从业人员登记表》。
(八)安装安全监控设施的平面图或施工合同(星级、50张床位以上旅馆和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必须提供)。
(十)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审批表&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菏泽市公安局印制
&&&特种行业的治安责任
一、&&&&&&&&&
特种行业必须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特业所有权转让、转业、停业、歇业、租赁、迁移、兼并、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更换名称等情况,应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
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必须坚固安全,防火、防盗设施齐全有效,内置设施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三、&&&&&&&&&
特业必须设立治安员或按规定成立治保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和制止不法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
特种行业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向公安机关报备,堵塞违法犯罪空隙,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五、&&&&&&&&&
严禁利用特种行业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进行色情服务及营利性陪侍;严禁在场所内吸毒贩毒,赌博,或为以上违法犯罪提供便利。
六、&&&&&&&&&
自觉遵守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检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特业的治安秩序。
特种行业法人(业主)基本情况&
法人(业主)姓&名
特种行业法人(业主)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
特种行业名称
特种行业地址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是否属于禁止从业的人员)
(盖章)&&&&&&&
法人(业主)签字
从业人员登记表
备注:外来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暂住证号
从业人员登记表
备注:外来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暂住证号
从业人员登记表
备注:外来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暂住证号
安全审核情况
营业执照核发机关及证号
安全防范制度是否健全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消防安全情况
内置设施和
有关部门安全鉴定情况
审&批&记&录
(盖章)&&&&&&&
公安派出所
辖区民警审验意见:
(签名)&&&&&&&&&&&&&&&&&&&&&&&&&&&&&&&&
派出所所长意见:
(签名)&&&&&&&&&&&&&&&&&&&&&&&&
治安大队审核
审核人:&&&&&&&&&&&&&&&&&&&&&&&&&&&&&&&&
签名:&&&&&&&&&&&&&&&&&&&&&&&&&&&&&&&&&&
1、法人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体要工整,需加盖公章一定盖公章。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该项目不具有填写内容,可注明“无”。
3、业主简历要自入小学时填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
4、贴最近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5、如有其他问题,可到办证处咨询或在备注栏说明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开旅店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具体需要哪些步骤和手续 需要多少花费 ?_百度知道
开旅店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具体需要哪些步骤和手续 需要多少花费 ?
开旅店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具体需要哪些步骤和手续 需要多少花费 ?能详细说讲解明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1、先去开店的所在地区或街道的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店面的租赁合同,照片,到当地工商局/所领取个体户设立登记表,一般三天左右就可以拿到执照。 2、 办理税务登记证。 因为是个体户,可以申请定额税,也就是每月不管营业额多少、不管开了多少发票,固定的交一定的税金。 个体工商注册的所有费用大概2000元左右: 流程:店的名称核准、 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税务所)、卫生证可证(食品卫生管理局)、 员工健康证(医院体检)消防合格证(区公安消防)等。 你去了工商所,所有注册经营的手续都有一份书面印刷品给你,你一步一步操作就行
特种行业许可证在哪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呢?
应向新址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局提出申请。旅馆由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直接审批。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采纳率:28%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经营许可证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