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律师朋友吗?咨询物业公司整体资产转让转让,公司名称不变,老板变了,作为员工能够得到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赔偿吗

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一个公司完全被收购了,公司名字都改变了,老板也换了,员工应该有得到相关的赔偿吗
一个公司完全被收购了,公司名字都改变了,老板也换了,员工应该有得到相关的赔偿吗
问题类型: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请员工犯错误情况下
公司有权利扣员工的工资吗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在
wl1902lzth
请员工犯错误情况下
公司有权利扣员工的工资吗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在
普陀区发表时间: 07:41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上海-黄浦区
1351211****
您好,员工需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的!建议您尽量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律所: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7:37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其它回答共 3 条
上海-徐汇区
犯错误是会有扣工资的。
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1:00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上海-徐汇区
犯错误是会有扣工资的
律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6:28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上海-徐汇区
公司有自己内部规章制度,犯错误是会有扣工资的。
律所:上海文畅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6:22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合同纠纷相关词条:
遇到合同法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用户登录 |
记住登录状态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专长:合同纠纷
相关法律帮助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您好律师,我是物业公司的一名员工,最近我们公司要撤场,公司要把我们所有员工安排下一家公司接手,我不同
wl3928xmho
您好律师,我是物业公司的一名员工,最近我们公司要撤场,公司要把我们所有员工安排下一家公司接手,我不同意,请问我应该和公司要补偿吗?还有我们是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给我们说,要在原公司先辞职,在到下家公司入职,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
发表时间: 20:48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北京-西城区
律所:北京市新元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1:16
谢谢您孙律师,还有件事忘记给你说了,我们公司的合同好像是应付什么单位的,可能是假的,我这可以交给劳动部门算不算欺诈我们员工的证据呢?麻烦您了孙律师
wl3928xmho北京 北京
孙晋华律师北京 北京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其它回答共 2 条
北京-朝阳区
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律所: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1:22
谢谢您金律师,我是不是该求助劳动局呢?
wl3928xmho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北京-海淀区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律所:北京浩东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22
回答者将收到好评 好评数已记录
房产纠纷相关词条:
遇到辞职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用户登录 |
记住登录状态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专长:房产纠纷
相关法律帮助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当前位置: &
17831人阅读 0人回复
微信扫一扫看帖、分享更快捷
在线时间125 小时最后登录精华0UID1215706性别男帖子积分2572阅读权限70注册时间
高中二年级, 积分 2572, 距离下一级还需 428 积分
UID1215706性别男帖子阅读权限70注册时间
本帖最后由 法律工作刘志汉 于
16:32 编辑 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多云& 出钱创建公司,为何没有做成公司老板反而变成债主?&&& 一位远房亲戚介绍的他同学过来找我,是关于他出资投资创建一家公司,结果公司经营有收益的时候,他只能望之兴叹。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年初,他同学在与朋友在筹划,在城市郊区盘一块土地,准备创建一家公司,投资度假村的项目,找他愿不愿意一起干,他心动了。那时由于他的职业所限制,他不能以自身名义,于是以他同学兄弟名义,钱由他来出,他同学收他的钱也只是打了个收条给他,其他都是口头说的,就这样创建了一家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他都没有过问。几年下来,前几年公司经营还不错,每年多少也分红,他也就没有多过问这些。这两年效益渐渐差一些,且由于他们筹划实施一个房地产项目,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要对这个公司进行处理。他听说后去了解情况时,被告知他与这个公司没有关系,于是就找到他同学,他同学说当初只是投钱进来,不是公司的股东,大不了想办法把钱还给他,再支付些利息。这时候他一下就蒙了,投资创建的公司资产都翻了几番,结果这时候没有他的份,他怎么也想不通。
现实中,很多人因各种不同的关系,将自己手上资金投入所看好的行业,结果本应有所收获之时,就产生了权益之争的纠纷,不仅钱财损失,多年的亲情、友情等一去不复返。类似本案的情形,特别是向公司之类投入资金的行为,必须弄清楚自己的出资行为是属于借贷还是向公司出资成为股东,那么相应的手续就应该办理完善。因为其主要区别我们不难看出,如果作为向公司的出资,资金投入的用途是用作公司的资本,获得的对价是股东的资格,从而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而借贷的对价是要求对方到期根据约定还本付息。往往目的很清楚,过程不明白,手续不完善,就会遗留后患。
&实际出资人在出资时,应该明确约定确认其为公司股东身份,并且尽可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本案中,实际出资人以其同学兄弟,作为名义股东名义向公司实际出资,双方并没有约定股权归属、投资风险承担,且名义股东也没有认可实际出资人的主张,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出资人,以公司股东的身份行使过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过义务,也不能确认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这种情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一)》征求意见稿里就有规定:“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未约定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且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以股东名义向公司主张过权利的,出资人仅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者享有债权;其起诉主张享有股权或者享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诉讼实践中,实际出资人股权确认之诉,难以获得支持。
&&& 本案中即使他同学及其同学兄弟认可其所说,他是否能够成为公司的名正言顺股东,仍然有障碍。由于有限公司具有浓厚的人合性,为了维护公司内部关系稳定,我国法律也做了相应的规定。譬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本案中实际出资人从公司外部进入到公司内部,成为公司内部成员,必须取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时,才有可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目的。
请登录后再回复!
刘志汉 律师 电话:。
精彩看台热门推荐:
品牌广播台&&|&&&&|&&&&|&&&&|&&
&&|&&&&|&&&&|&&
&&|&&&&|&&&&|&&&&|&&&&|&&
&&|&&&&|&&&&|&&
物业公司“不作为” 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15:49:37&&&来源:&&&责任编辑:罗方荣&&&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我所居住的小区入住率不足20%,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聘请的。半年前,小区里有一条水管漏水,物业公司不及时维修,导致路面湿滑。一天,我6岁的儿子经过此路段时,因脚底打滑摔了一跤,好在他年纪小,身体并无大碍。我要求物业公司修复水管消除安全隐患,但物业公司迟迟没有行动。此后,还有人因路面湿滑而摔倒。我和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认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聘请的,跟我们无关,因此从4个月前开始拒绝交物业费。
  最近,物业公司给我下达了最后通碟,说如果我再不交物业费就要到法院告我。请问,物业公司起诉我,法院会受理吗?我该不该交物业费?
  读者 李先生
  新建的小区由于业主未完全入住,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办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这期间没有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会给业主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不便。因此,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待业主大会召开后,再由业主大会来决定是聘用原来的物业公司还是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虽然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聘请的,你作为业主也要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解释》第6条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拒交物业费构成违约,故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追讨物业费。
  至于物业公司&不作为&的问题,你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与业主承担支付物业费义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你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的&不作为&。
相关热词搜索:
延伸阅读:
频道总排行
频道本月排行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平安广西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西法治日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
联系(投诉)电话:1 投稿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整体资产转让零税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