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开发区优秀员工评优标准技能人才评优资助和奖励

高技能人才最高可获20万资助
申报通知已下发,我区暂无人申请
.cn  鄞州新闻网  
14年11月13日 14:16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谢莹萍通讯员忻海平)政府为企业招揽优秀高技能人才又发&红包&,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尽管补贴诱人,但目前我区暂无人申请。
  省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引进申报工作的通知》上月下旬下发,上报截止时间为日。《通知》规定,凡经申报审核后确定的资助对象,可按相关等级,获得最高20万元的资助款;引入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还可按照引入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享受工作条件、落户、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多方面支持。
  据了解,企业引入的高技能人才,需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和业绩;享受政策的高技能人才需从省外引进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从到浙江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
  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等;符合我省产业培育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助力企业引入高技能人才的门槛相对较高,因此政策出台以来,我区暂无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前来申请。
  编辑:
Records.RawSource="GET 文章(name) FROM " + ${PATH} + " WHERE
ID < " + ${ID} + " ORDERBY id";
Records.MaxRecords = 1;
(Records.MoveNext())
Write("上一篇:");
Write("");
Write("");
Records.RawSource="GET 文章(name) FROM " + ${PATH} + " WHERE ID > " + ${ID} + " ORDERBY id desc ";
Records.MaxRecords = 1;
(Records.MoveNext())
Write("下一篇:");
Write("");广州番禺区如何奖励各类优秀人才?补贴标准是多少?
【导语】:
2015年番禺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开始申报,申报截至2月12日。广州番禺区如何奖励各类优秀人才?   优秀人才快来申请补贴补助!昨日,番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2015年番禺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开始申报,申报截至2月12日。根据相关政策,“落户”番禺的优秀人才最高可获50万元生活补贴,而对番禺经济有杰出贡献者将可获500万元奖励金。  番禺如何奖励各类优秀人才?  去年5月,番禺区颁布《广州市番禺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番禺工作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对番禺区经济有杰出贡献的“禺山卓越贡献”、“禺山金才”荣誉获得者等各行业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根据《办法》,番禺区政府设立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在每年安排1亿元作为其基数,用于经审定符合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引进、评定、选拔、培养的资助或补贴等。  给予生活津贴  ●对广州市杰出专家,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  ●对广州市优秀专家,给予40万元生活津贴;  ●对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  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对本区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配套经费资助;  ●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资助25万元,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则资助10万元;  ●对每位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7.5万元和生活补贴8万元;  ●对期满出站1年内到番禺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给予安家费10万元;  ●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给予等额资助。  授予杰出贡献荣誉  ●禺山卓越贡献奖:该奖是对番禺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授予的荣誉。对获得荣誉的个人或团队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资助。  ●禺山金才:每两年认定评定1次,每次不超过20名,对每名荣誉获得者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禺山金工、禺山金稻、禺山金助、禺山金艺:每两年认定评定1次,每项每次不超过10名,对每名荣誉获得者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
  给予创业基金  《办法》还设立创业启动基金500万元,扶持在番禺区注册、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学生或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优秀人才。&
相关推荐 &&&&
2014年最新《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出炉,广州引进人才的范围是什么?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2014年广州人才入户申请即将截止。2015年广州引进人才入户应该也是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行。如有变化,小编将更新本文!!
2014年《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出炉,广州将受理人才入户申请。
日,广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向媒体公布了《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
入户广州新政策:广州积分入户、人才入户所需的合法住所证明由四项变八项,居住证也可作入户广州材料。
2015年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需满足什么条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5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一览,供大家参考哦!
可直接入户广州的紧缺工种有哪些?34紧缺工种中级工可直接入户广州,而且名额没有限制。
2015年广州紧缺工种目录公布,那么可直接入户广州的紧缺工种有哪些?被纳入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才,可以直接通过人才引进的政策入户广州,而且名额没有限制。 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日广州公车拍卖车辆展示时间及地点
10:56 来源:广州本地宝
日广州公车拍卖时间、网址及车辆详情一览
10:55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公车拍卖第一场网络拍卖会将于日上午开始
10:55 来源:广州本地宝
12省市在广州异地办理补办身份证攻略
10:05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居民天然气一户多用办理材料:授权委托书
11:30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居民天然气一户多用办理材料:居住证明
11:26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一户多人口”受理表
11:18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天然气一户多人用办理攻略(含价格表)
11:31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设立登记办理攻略
10:21 来源:广州本地宝
广州企业集团登记证设立办理攻略
10:18 来源:广州本地宝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大家都爱看
汇深网 版权所有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吴江市 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省吴江市 江苏吴江市 吴江市实验小学 吴江市地图 吴江市实验初级中学 吴江市公安局 吴江市邮编 吴江市住建局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吴江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和评选奖励办法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 09:46:04
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首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组部《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和《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培养造就大批青年人才,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于2016年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按照《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为做好本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到日,日以后出生)。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强发展潜力。
3.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对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远郊区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5.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评选程序和方式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的评选程序包括申请、归口推荐、评审、公示审定等环节。开发区企业归口推荐单位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新申请或结题项目,需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sbpt.)填报信息(申报系统注册、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使用手册》,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市委组织部逐级进行审核。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并按照备注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和报送时间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由申请人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请表》。个人网上填写新申请和单位网上审核上报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6月3日。
新申请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在评审通过后登陆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二)往年获资助的个人项目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报送时间
1.已结题项目:
以往获资助的青年骨干个人项目应于2016年结题的需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结题信息》。个人网上填写结题信息时间和单位审核上报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6月3日。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在开发区初审通过后登录系统打印,加盖公章后于日前报送至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正在进行中的项目,需提交项目阶段性总结(无格式要求);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需提交项目阶段性总结及项目延期说明,说明延期原因及预计结题时间。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琳& & 杨琦&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705办公室
附件: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0日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和《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京发〔2010〕11号),加强首都人才的战略性开发和储备,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支持一批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成长,支持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类用人单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工作体系,促进首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条 本办法资助项目分为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青年拔尖团队项目和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等四类。资助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次资助青年骨干个人300名左右,青年拔尖个人50名左右,青年拔尖团队5个左右,人才工作集体项目20个左右。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青年骨干和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且全职在京工作,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其中: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申报人须具有较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
(三)申报人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各类项目资助,且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四)对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远郊区县的申报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申报内容涉及城乡合作、央地合作和京津冀合作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青年拔尖个人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艺术创作和创业实践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限制。
(二)中央在京单位申报人员所申报项目应与北京市重点发展行业或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密切相关,或其专业成果可在京津冀地区转化应用。
第五条 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一)团队研究选题着眼于解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团队具有较好的基础,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岁,至少1名核心成员应符合青年拔尖个人项目条件。带头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合作创新精神,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重点课题的经历。
第六条 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北京地区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资助项目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
(三)申报资助项目能突出本单位人才工作的重点,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四)各单位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集体项目,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牵头负责。申报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适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定和纪律。
第八条 青年骨干个人项目、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和青年拔尖团队项目评选程序:
(一)申请。由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至归口推荐单位。
(二)归口推荐。归口推荐单位对所属单位推荐的人员和团队进行汇总筛选,经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
(三)评审。根据申请资助人员、团队所处领域和项目类别,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组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的建议方案。
(四)公示审定。在拟资助人员、团队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所在单位对公示期内的反映意见进行核查。公示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定,确定资助方案。
第九条 人才工作集体项目的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申报单位根据推进人才工作的需要,研究确定申请资助项目方案,经归口推荐单位审核后,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委组织部。
(二)审议。市委组织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集体项目资助方案。
第四章 支持措施
第十条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周期一般为1-3年。对实施效果特别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可再支持1个周期。
第十一条 资助周期内,为青年骨干个人提供不超过10万元资助经费,为青年拔尖个人提供20&80万元资助经费,为青年拔尖团队提供200&300万元资助经费,为人才工作集体项目受资助单位提供10&50万元资助经费。
第十二条 对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进行重点关注,跟踪培养。
(一)各归口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要做好青年拔尖个人和团队的培养工作。
1.为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制定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和跟踪培养计划。
2.建立联合导师制度。根据需要为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组建导师组,对其进行专业指导。
3.支持其参与或承担北京市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国际交流项目。
4.根据需要选送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核心成员到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园区的企业开展研修和交流合作。
5.支持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核心成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上每年至少为其提供1次境外学术交流和学习机会。
6.支持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科研成果在京津冀地区转化应用,推荐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优秀成果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7.为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
(二)鼓励和支持青年拔尖团队吸引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支持团队所在单位申报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青年英才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和载体。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编制资助经费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资助经费的统筹、拨付和监管。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具体负责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并接受人大监督以及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资助经费应按照《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不可用于与本资助项目无关的支出。
青年骨干个人、青年拔尖个人和青年拔尖团队资助经费可用于开展自主选题研究、组建科研团队、聘请学术导师、出版学术专著、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培训、举办国际国内展演、进行学术访问、合作研究和人才引进等。资助经费按照培养计划分年度拨付。作为入选青年拔尖团队项目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若同时入选青年拔尖个人项目,只享受团队项目的资助经费。
集体项目资助经费可用于各单位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程、特色人才工作、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与实践等。不得用于人才奖励、购置固定资产、购买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
第十五条 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和集体项目受资助单位须有必要的匹配资金。资助经费应当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助经费结余资金按照北京市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助经费支出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 受资助人和集体项目受资助单位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归口推荐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人才工作部门负责对受资助人及项目进行日常考核管理。项目结题须经归口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并将结题报告和有关成果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八条 培养周期内,市委组织部会同归口推荐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适时对资助项目进行检查评估,侧重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并对项目实施给予专业指导。
第十九条 培养周期结束前,市委组织部会同归口推荐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受资助对象进行终期评估。对青年骨干个人和青年拔尖个人侧重考察其科研诚信、创新成果和持续创新能力。对青年拔尖团队侧重考察团队带头人领衔作用、团队建设和管理成果、团队业绩贡献等。对集体项目侧重考察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终期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进行第二个周期资助支持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条 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和归口推荐单位党委(党组)人才工作部门要建立受资助人数据库、培养档案和信用档案。对实施效果显著的人员,应制定跟踪培养计划,做好资助项目完成后的培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受资助个人和团队核心成员发生变动不能继续完成培养计划,或出现所在单位职能变化,或因特殊原因而不能执行原计划时,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各归口推荐单位,由归口推荐单位报市委组织部批准调整。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产生恶劣影响,以及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相关待遇。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上一篇】:
【下一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615
邮编:100176
Copyright 2009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All rights reserved.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开发区包皮金桥最优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