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系统功能设计这块是不是要符合p2p国家监管最新消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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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网站设计浅析监管之后P2P平台的六大出路
& & & & 经过多年的野蛮生长,P2P网贷行业终于在2016年迎来了严厉的监管,一条&银行存管&的红线,足以扼杀70%的平台,还网贷行业一片干净的天空。在过去的两年里,互金协会成立,网贷暂行管理办法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展开、银行存管指引等等&&一连串严厉的整治接踵而来。那在这样强监管的局势发展下,P2P平台的出路又在何处?下面就哦来详细的分析一下。
  1、集团化与品牌升级
  在合规之年,前期积累了大量市场资源、自身资产丰富、合作方较多的大型平台纷纷开始进行品牌升级,推动集团化运作。据统计,仅下半年就有包括INK集团、JIMU集团&PINTEC集团、团贷网集团、凡普金科、开鑫金服、万惠集团等在内的多家集团化公司成型。这些集团化公司往往设立多条业务线主攻不同类型市场,不仅涉及小微金融、传统资管,还涉足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
  一众P2P平台开启集团化升级之路与监管的持续加强有关,网贷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迫使之前大量准信用中介和信用中介绕开和隔离违规领域,通过设立子品牌继续开展相关业务。而且集团化和品牌升级也对提升企业实力和最大限度开拓市场具有积极意义,接下来的过渡期内这一规避监管的方式可能成为大中型平台的一种主要方式,毕竟没有哪一家平台愿意放弃从事大金融业务的野心。
  2、大单消化、资产扩充与金交所
  上海企业网站设计认为自从监管细则公布之后,借款限额的讨论就从未间断过,各大平台都在苦思冥想解决办法。作为大单模式的典型代表,红岭创投在监管细则出台后仍然坚持异见持续发大标,在监管压力、媒体质疑和舆论担忧下,红岭最终决定:日开始,平台新发的产品都将以限额为标准。而且负面清单的红线也堵死了P2P平台从事其他金融机构标准化和非标准化资产业务的扩张之路。
  由于不甘心放弃已有的资产渠道同时有大单模式的利益诱惑,不少平台开始联合设立或者进驻金融资产交易所。而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包括连交所、恒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西安百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西安合众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天安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天安所)、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在内的8家平台均在年内相继成立。现阶段,已有几十家P2P网贷平台以股东或会员身份,与金交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但是合规性是个关键前提,这要取决于监管机构的态度,对于很多平台来说这条路可能并不可行。
  3、小额合规领域渐成红海
  同样是合规需求,小微分散的网贷业务成为网贷平台不得不去用心经营的领域,而车贷、个人信贷、消费金融、三农贷款等成为颇受关注的业务,尤其是车贷、消费金融等领域在今年行业内诸多平台密集发力的业务。
  由于大量平台迫于合规压力涉足这些领域,导致原本就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的领域颇由蓝海变红海之势,由此引发数起因争抢业务酿成的商业诋毁和平台冲突事件。眼下随着随监管加强和行业自净作用,行业平台数量肯定持续下降,尽管市场足够广阔,问题平台清理或者良性退出所腾挪出来的市场空间对于缓解市场竞争也有一定作用,但如何结合实际场景进行业务创新成为接下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行业需求。
  4、借势资本、加速奔跑
  资本对于平台的助推作用不言而喻,然而今年互联网创投圈普遍遭遇资金寒冬,加之互金专项整治等监管行动和《P2P网贷暂行管理办法》等监管政策的出台让整个行业环境生出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大部分资本对于P2P机构融资表现谨慎。
  不过,行业环境的净化也让部分优质平台显露出来,而且部分实力背景优异、渴望资本在过渡期加速其奔跑扩大优势的平台也有急切的融资需求。因此今年仍然有平台融资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据零壹财经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共发生87例融资事件,涉及金额约195亿元,较去年同期(171亿)增加约24亿元。截至12月23日,2016年国内获得B轮及以后融资的网贷平台至少53家。值得一提的是,仅独角兽陆金所年初1月18日就宣布完成12.16亿美元融资,占据全行业融资总额较大比重,自身估值达到185亿美元。这也凸显了资本方对于平台的不同偏爱,弱者愈弱、强者更强的马太效应推动用户、资源向大平台集中,缺乏外部输血的大量中小平台自身造血能力也不足,能挺多久就看造化了。
  5、并购大潮尚未开启
  曾经在监管细则发布后出现一阵行业热议:通过行业并购能否实现行业资源的较好配置。还出现部分P2P平台私下打折出售的消息。似乎监管政策出台后很快就会出现一波行业并购潮,但这种现象并没有如我们预期的那样发生。相反我们看到今年比较特别的是,不少实业企业涉足互联网金融但很快纷纷暂停或者转让撤离。这其中不少是出于开拓企业融资渠道、炒作进行市值管理等目的,看不到盈利前景心生退意在所难免。
  间的并购潮能否在明年发生还需要等待条件的成熟,包括竞争的深化、政策的支持、资本方的推动。不管是平台间的资产、运营、市场和品牌等横向整合,还是网贷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纵向并购,对于行业来说,这些资源的重组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倘若能够实现帕累托优化,那就皆大欢喜。
  6、良性退出无奈的选择
  关于行业环境的压力和平台成本高企的讨论已经足够多,这里不再赘述。当通过内外部的努力均看不到扭转困局的前景时,P2P平台良性退出成为无奈选择却是社会较为欢迎的方式。我们今年也看到了很多这样的&良心&案例,也见识到了深圳瑞银贷的以海黄树兑付、安徽徽融通以酒兑付、山东乐网贷的大蒜抵债等奇葩退出兑付案例。总体而言,良性退出比重还是不高,不知道有多少触雷的投资人至今仍然走在艰辛而又渺茫的维权之路上。
  回首这一年,网贷行业经历了太多舆论拷问和监管规范,重重重压之下行业仍显示迸发突进的潜力,这完全得益于国内经济系统内金融体制的不完善,以及科技和互联网的催化作用。新的一年,合规成为重头戏,能否活下去考验着大多数平台,旧有模式无法持续,新的模式还在形成,十字路口向死而生。
为了在编辑、图象设计方面进一步的提高,我想投身于网站行业中,一展所长,为所在的公司和社会贡献一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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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清单◆    P2P英文 Peer to Peer 的简称,属于互联网金融行业,通常用来代表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全球第一家P2P平台成立于2005年3月,中国第一家P2P平台成立于2007年6月,在中国已经步入了第10个年头,在这10年间P2P行业经历了从无人问津到众所周知,从平静到爆炸式发展,从无序到有序。  有这样一种说法,现在监管这么严,P2P是不是国家不支持了,没有前景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国家密集出台监管法规,正说明国家对P2P行业的重视,后续还会有更多的监管法规出台,一个没有监管的类金融行业,是走不远的。只有受到强监管的金融、类金融行业,才能更好的发展。从国家陆续出台的法规来看,P2P行业未来的发展必然是合规、规范,为小微领域的融资更好地做出贡献,也为投资人提供安全、规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中国P2P发展史的四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 2007年—2012年(初始发展期)  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让很多敢于尝试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认识了P2P网络借贷模式,其后一部分具有创业冒险精神的投资人随之尝试开办了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一阶段,全国的网络借贷平台大约发展到50家左右,活跃的平台只有不到10家,2011年底月成交金额大约5个亿,月度有效投资人1到2万人左右。  第二阶段 2012年—2013年(快速扩张期)  这一阶段,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发生变化,一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同时又关注网络的创业者开始尝试开设P2P网络借贷平台。同时,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始开发相对成熟的网络平台模板,每套模板售价在3到8万左右,弥补了这些具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的创业者开办网络借贷平台技术上的欠缺。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50家左右迅速增加到300家左右,2012年月成交金额达到30亿元,月度有效投资人在3到5万人左右。  第三阶段 2013年—2014年(风险爆发期)  这一阶段,网络借贷系统模板的开发更加成熟,甚至在网上花几千元就可以买到前期的网络借贷平台模板。由于2013年国内各大银行开始收缩贷款,很多不能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或者在民间有高额高利贷借款的投机者从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看到了商机,这阶段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300家左右猛增至1000家左右,2013年月成交金额在160亿左右,月度有效投资人15到20万人之间。  第四阶段 2014年至今(以规范监管为主的政策调整期)  这一阶段,国家表明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并在政策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很多始终关注网络借贷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家和金融巨头开始尝试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组建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同时对非法集资以及恶性跑路也给予了严厉打击,P2P网络借贷平台处于集中上线期和集中"关停并转"调整期。  截至2017年年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约1800家,月度活跃投资人数、活跃借款人数分别为454万人、520万人。P2P网贷月成交量约为2000亿元。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60091亿元,突破6万亿大关。  监管政策密集出台,正说明国家对P2P行业的重视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方式也正经历着变革。正如权威人士所说,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大大改变了金融的可获得性,大大提升了金融的覆盖面和普惠的水平。正是由于这样的特性,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比传统金融高。  对互联网金融实施普惠金融的作用,监管层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点从互联网金融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就可以看出。但行业快速发展伴随而来的风险事件频发,监管也开始在调整思路。我们梳理了2014年以来,由中央层面颁发、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多份政策文件发现,监管现阶段更多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应该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进行。  日 P2P四条红线  银监会指出P2P平台业务的四条红线:(1)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2)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3)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4)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日 P2P监管五条导向  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在新华社《金融世界》主办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上表示,P2P监管的主要导向是底线思维。他在发言中提出了P2P监管的五条导向。  日 P2P发展六大原则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副主任李志磊在2014年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表示,关于P2P业务的发展,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循自己的业务发展原则。  日P2P十项原则监管  在“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对P2P行业监管首提“十项原则”,立刻成为网贷行业的关注焦点。  日 P2P监管细则讨论闭门会议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召集北、上、广、浙等P2P主要地区的省金融办、行业协会召开P2P监管细则讨论闭门会议。提出P2P三千万级别的注册资本门槛限制和P2P必须实行杠杆管理。  日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  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P2P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承认P2P的合法地位,监管单位为银监会。  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高法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在24%以下受法律保护,24%~36%为双方自愿协商区域,高于36%可向法院申诉追回。  日互联网金融首次纳入国家五年规划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首次提到“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日互联网金融纳入央行统计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透露,已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纳入央行明年将执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制度中。范围包括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及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等。  日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信办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  日国务院发文 打击非法集资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抓住集资重点区域,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  日《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发布  指出接下来的工作将着力优化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加快消费信贷产品创新、支持信息和网络消费。这意味着消费金融将迎来更好更快地发展。  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举行成立大会。旨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互联网金融协会属于央行下面的一级协会,与支付清算协会同属一级。  日14部委开启互金专项整治  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日《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发布  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增强经济韧性,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主要围绕十个主攻方向,出台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  日教育部发文整治不良“校园贷”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  日国务院下发“互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对于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金行业提出了明确整治方案,采取严格准入管理,为了防止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监管盲区,方案多次提到对互金要采取“穿透式”监管。  日中国互金协会发布信披标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各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日银监会向银行下发P2P资金存管指引  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对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银监会官网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明确借款上限,规定网贷应以小额为主,并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3月底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并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央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  日《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通过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  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正式发布  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下简称“《备案指引》”)在网上曝光。备案成资金存管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前提。  日厦门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这意味着全国首个网贷备案登记监管办法终于面世。业内人士指出,陆续会有其他地方省市跟进出台相关监管办法。  日广东发布《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制定的监管办法更加严格,比如提出要将网贷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制定信息披露时间表,以及要求注册在外地的P2P不允许在广东设立公司总部。  日广东发布《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稿  要求已存续的网贷机构需于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并递交申请备案登记材料。  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这意味着,此前不少平台采用“银行+第三方支付”联合存管模式未能得到监管的认可。  日中国互金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消费金融(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各类从业机构,对该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提出具体要求。这意味着国内首份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的官方规范性文件即将面世。  日厦门发《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指引》  法律意见指引指出,网贷平台聘请律师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中应当由两名执业律师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并签署日期.  日P2P网贷风险专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P2P网贷风险专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将“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就《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共分六章41条,包含“备案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法律责任”等几部分主要内容,反馈的截止时间为日。  日晚间,深圳市金融办公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更好的进行属地化管理,解决当地跨地经营问题,《意见稿》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要求。资金存管方面,意见稿提出,网贷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另外,对网贷机构的注册地和经营地,网贷机构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数据等方面也做出要求。此外,对网贷机构的从业人员还设定准入“门槛”。    日下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官网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北京网贷备案办法》提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地所在区金融办申请备案登记。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及备案登记材料后,将机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北京网贷备案办法》指出,对于已设立并正常运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除了提交相应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和整改情况说明等。区金融办和市金融工作局应当分别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做出相关决定  日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银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至此,P2P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银监会方面表示,该信披指引与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体系。  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此通知比较全面的对现金贷业务进行了规范,包括了资格监管,业务监管和借款人适当性监管,并给出了存量逐步退出的安排。通知涉及的业务主体包括现金贷助贷类机构、网络小贷公司、银行类金融机构、P2P网贷类机构等,其中对助贷类机构影响最大。  日,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2月11日傍晚,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12月8日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  日,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通知指出,各地整治办应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有这样一种说法,现在监管这么严,P2P是不是国家不支持了,没有前景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国家密集出台监管法规,正说明国家对P2P行业的重视,后续还会有更多的监管法规出台,一个没有监管的类金融行业,是走不远的。只有受到强监管的金融、类金融行业,才能更好的发展。从国家陆续出台的法规来看,P2P行业未来的发展必然是合规、规范,为小微领域的融资更好地做出贡献,也为投资人提供安全、规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行业正在经历一个去芜存菁的清理阶段,行业将清理一大批资质、能力不行,运营不规范的平台,之后将会迎来一个合规发展的时代。  监管越发严格的P2P行业,将会越发规范、合规,对于投资人、借款人、认真经营的平台来说,都是好事,虽然收益会降,但也会越发安全,行业洗牌结束,剩下的大多都会是有实力的平台,那时比拼的就是各项综合实力了,做的好与不好,自有投资人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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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投资的车赚平台感觉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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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P2P网贷系统数据库设计
来源: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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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对于P2P网贷系统的技术环境并不熟悉,导致不少运营商被开发商忽悠的情况屡见不鲜。今天我们就从数据库出发,给大家讲一讲有关P2P数据库技术的知识。首先,数据库架构的设计是开发一套P2P网贷系统的前提,后续的所有设计及开发都是围绕此结构进行的。如何从零开始设计出一套完美的网贷系统程序数据库架构呢?P2P网贷系统整体架构数据库(Database)是按照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数据的建立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上的仓库。简单来说是本身可视为电子化的文件柜——存储电子文件的处所,用户可以对文件中的数据进行新增、截取、更新、删除等操作。这些都是实现P2P网贷系统后期操作的基本。网贷系统数据库创建(包含字段)A、表名前应该加上前缀,表的前缀一个用系统或模块的英文名称缩写,前缀全部大写或首字母大写,表名中包含的单词首字母大写。B、如果是关联表,则命名规则为Z_表A_表B,如Z_ProductInfo_Tag等。C、对于视图命名,规则为View_表A,视图由多个表产生,就用下划线连接几个表名,如View_ProductInfo_ProductClass。D、存储过程,命名规则为P_表名_存储过程功能名称。如P_ProductInfo_A如果该存储过程是很多表共用的,命名为:P_All_存储过程功能名称E、数据字段命名。采用有意义的字段名。字段的名称必须是易于理解,能表达字段功能的英文单词或缩写英文单词,单词首字母必须大写,一般不超过三个英文单词。例如:人员信息表中的电话号码可命名为:Telephone或Tel。产品明细表中的产品名称可用ProductName表示。P2P网贷系统数据字典设计以帝友为例:网贷系统数据字典设计是一道繁琐的工作。(见下表【举个例,不一一阐述】)名称注释Ar_config理财相关信息Ar_rights跳转拦截r_account用户资金账户详情r_account_payment支付接口r_account_users用户资金流水记录r_admin管理员r_agreement协议条款r_approve_notice_style提醒方式记录r_approve_notice_template提醒模板转让r_assignment_debt债权转让P2P网贷系统数据库字段清单(举例)名称注释数据类型默认值主要的id编号bigint(20)TRUEnid型标识名varchar(50)FALSEstatus状态(默认1,开启 2 关闭)int(11)1FALSEname名称varchar(50)FALSEtitle标题varchar(50)FALSEdescription描述textFALSEaccount_multiple借款金额的倍数decimal(18,0)FALSEpassword_status是否启用借款密码(1开启 2关闭)int(11)2FALSEamount_Type借款额度类型int(11)FALSE以上内容为P2P网贷系统数据库设计的一些基本字段及建设。(仅供参考)现阶段,网贷行业备受关注,未来,在监管的规范下将越发火热。希望小编所介绍的数据库技术设计能够给你带来一些帮助,如果你想开发一套P2P网贷系统不妨参考帝友V5网贷系统,多语言开发,支持JAVA、PHP等主流编程语言,且自带安全防护能力,能够为您的平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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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3C产品,想必大家都已经不再陌生。以手机为主导的3C市场一直以来都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为什么说是以手机为主导呢?其实,3C产品涵盖的内容非常广,其中包括洗衣机、电脑、家电、电动车等等。但就目前的市场来看,90%的3C产品,是指手机。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手机的需求和更新换代更为旺盛,尤其是在国内市场。而随着3C产品和外资企业的不断涌入,以场景化为依托的消费金融便有了发展的可能。
现代经济发展中旅游业己逐渐成为一个重要新兴产业。它对我国升级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以及不断扩大内需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旅游业已和现有的汽车业、房地产业一样,与金融业形成深度融合发展,从而产生新的消费金融产业细分领域——旅游消费金融。日,央行联合发改委等多部门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阐明了金融支持旅游行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特别强调了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的重要性,鼓励广大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通过整合资源,开发满足我
近期,网上搜索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融资相关问题时,出现了一大批银行的相关新闻,可谓铺天盖地。如“工行3600亿票据贴现力挺小微企业”、“建行小微快贷备受欢迎”等。一系列的信息都在告诉我们,除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以外,银行系也已经开始有了动作。这也暗示着小微企业贷款将成为今年互金的新热门。至此,小微企业贷系统平台或大有可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要说当下最为热门的行业非互联网金融莫属,而互联网金融里最为炙手可热的则是小微企业贷及消费金融。近期,小编发现不少银行在国家的扶持下,摒弃了以往对小微企业的偏见,纷纷开始深入布局。其中包括招行“生意贷”、建行“速贷通”、农行“小微贷”等都在持续发力。可据小编了解,虽然银行对外宣传千亿万亿的小微投入,但基础的审核依然令不少小企业大伤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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