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业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围

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2015_图文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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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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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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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日前,财政部公布报告,去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同比大增44.92%,占全年缴存额的75.52%,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你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提取了吗?你知道哪些情况可使用公积金吗?公积金的众多冷知识,你搞懂了吗?
公积金冷知识知多少
1、公积金缴存比例有限制当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无论多高薪,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2、10年未用者最高可提10万元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3、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4、死亡后继承人可提取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
5、公积金有助落户公积金可以帮助落户。在北京,居住证政策即将出台,具体细节有待公布,但可以肯定的是,公积金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工具有一定帮助。
6、“组合贷款”是个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的两种贷款之总称。
7、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积金办理离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或内退的职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8、贷款都有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都有最高限额,全国各地的限额标准不一样。
9、公积金可“借用”给未婚成年子女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不为共同购买人,也可以缴存人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说白了就是:我儿子公积金不够贷款买房的,我的公积金够,我就可以以我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购房合同上签我儿子名。
10、公积金可当低保用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1、自由职业者拟可缴公积金将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主住房物业费。而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送审稿。
公积金的用途
Q:贷款如逾期,可否异地扣划账户余额还贷?
A:如果异地贷款出现逾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将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的催收,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Q:是否受理中介机构代他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原则上不受理中介机构代他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认定中介机构的资质或资格,若管理部认定为正规的,如人才服务机构、信誉一直良好的中介机构等,可代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须将中介机构名单报归集执法处审核后方能办理。
Q:骗提公积金如何处理?
A:审核人员审核发现房屋买卖合同、预售证所提项目楼号、发票等任一项为假的,即可停止审核并告知申请人。对提供假身份证、假合同、假发票的当事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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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太原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放宽
编辑:qianping
  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放宽 遇到这些情况可提取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基本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稿,草案稿将写入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长期建设贷款的有关内容,同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放宽。
  &&以往,住房公积金只有在买房时才能提取,而很多缴存职工认为,只要是用作改善住房条件的,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太原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了买房,还有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支付房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由于暂时无法买房而租房过渡的缴存职工,今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了。在太原刚参加工作的市民张女士说,&月工资除了扣各种税费,到手的工资是2300元,房租就要占到1500元。是不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缴费呢?&
  &&对此,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缴纳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须提供承租职工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当年支付房租的租赁专用发票;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提取均需提供);职工有效居民身份证。
  &&此外,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如果租住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住房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配偶与租住房屋所在地一致的户口簿(或者居住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
  &&哪种装修可用公积金?
  &&不断有市民咨询本报热线:&我要装修住房,为什么不能提取公积金呢?我看到之前《山西晚报》刊登过可以用公积金装修啊?&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且是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提取方式。而职工对自住住房进行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则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虽然不能提取,但装修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很多职工存在误解: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但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该人士介绍,目前,不能让职工提取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广大居民住房条件并不宽敞,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和保障性的基金,是为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因此,目前住房公积金仅限于购、建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享受性的装修、装饰或个人支付能力应该可以负担的中、小修,不在住房基本消费范畴内。
  &&低保户可提申请
  &&关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在提取公积金时,只要提供经相关部门审验的《太原市城市低保户信息表》(享受时间在有效范围之内),即可以提出申请。
  &&《太原市城市低保户信息表》可以在太原市民政信息网中的&低保查询&中输入职工18位身份证后进行查询并打印。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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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的通知(荆金管[20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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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办事处、中心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回应缴存职工合理需求,按照住建部 、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7号)文件规定,经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扩大的范围&&&&&&&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荆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2010年82号政府令)规定的基础上,放宽购买、建造自住房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增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租房居住职工和患重大疾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放宽购买、建造自住房提取条件:职工凭三年内购买自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低于30%购房首付款发票,建造自住房的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放宽下岗失业职工提取条件:破产企业职工、下岗失业职工停缴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且账户已封存的,提供下岗失业证、本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余额。&&&&&&& 开通租房居住职工提取业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开通患重大疾病职工提取业务: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器官移植、重性精神病、强直性脊柱炎、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心脏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手术)、脑血管意外及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疾病,提供一年内的经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湖北省医疗单位住院收费票据、经医保部门出具的个人负担证明,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及要件&&&&& (一)购买、建造自住房提取。职工购买、建造自住房,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额。提取要件包括:&&&&&& 1、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单位印鉴的《荆州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3、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时间不超过三年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低于首付30%(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付20%)的不动产专用发票;&&&&&& 4、职工购买还迁房的提供时间不超过三年的《房屋还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补差价购房款30%(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付20%)的不动产专用发票或收据;&&&&&& 5、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时间不超过三年的缴纳契税发票,交易手续费发票,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6、建造自住房的,提供时间不超过三年的县(市)区级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工程预算书;&&&& (二)下岗失业职工提取。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余额。提取要件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外地户籍的,应当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外地户籍证明;&&&& (三)租房居住职工提取。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提取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费,提取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批复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建筑面积计付。租住社会出租屋的。夫妻双方可按每月1500元租金标准提取公积金,每年提取公积金一次,总额不得超过18000元。提取要件包括:&&&&&&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或离异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2、加盖单位印鉴的《荆州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3、承租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提供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费的付款凭证。&&&&&& 4、租住社会出租屋的,应提供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提取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查)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租赁证明、租赁合同,出租屋的房主身份证及房产证。&&&& (四)患重大疾病职工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新农合支付或单位报销部分)。提取要件包括:&&&&&& 1、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2、经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出具的结算个人负担证明(加盖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专用章);&&&&&& 3、住院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银行卡(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医疗费用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应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直系亲属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7、加盖单位印鉴的《荆州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使用申请表》。&&&& & 三、提取原则及程序&&&&&& 1、职工因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为他人贷款担保而导致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不能申请以上公积金提取业务。&&&&&&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当由本人或配偶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及受托经办人身份证。&&&&&& 3、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在《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申请表》加盖公章。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个人信息有误的,其所在缴存单位应向中心提交《荆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职工账户应处于封存状态。&&&&&& 4、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职工提取申请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职工到中心营业窗口办理提取下账手续,并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转账支付手续,将所取款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并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5、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对中心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核。& & &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原有相关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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