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建设镇和管理委员会财务科长是谁

崇明县审计局_百度百科
崇明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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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核与复核本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组织实施对审计处罚的听证;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收集和发行审计法规、规章;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及组织、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负责本局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综合治理、保密、保卫工作;负责接待、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崇明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崇明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根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予以备案的函》(沪编〔2009〕34号)和《崇明县人民改革方案》的规定,设立崇明县审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审计工作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向市审计局、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  2、本县国家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县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本县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审计;  4、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预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与国家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农林水利与资源环保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外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地方政府和国有控股企业举借外债以及担保的情况;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县政府提交本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本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县财政方针政策、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县级以下)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政府各部门、乡镇、国有企业等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对本县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试。  (八)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崇明县审计局内设机构
一、崇明县审计局办公室(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总结,统计审计成果;综合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审计情况;负责审计信息和审核上报县政府、市审计局的审计专题报告;负责宣传、信息和县人大、县政协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牵头和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政诉讼;研究起草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讨论和修改工作;组织实施普法教育;负责重大项目审议组织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编制7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2名)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县国家或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国家和县政府的建设专项基金;负责对本县国有施工企业(单位)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施工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财政审计科(编制5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职责:拟定本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审计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编制4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与本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本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行政事务执行机构以及县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农村水利与资源环保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财务收支;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编制4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六、经贸审计科(编制4名,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审计本县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负责对本县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有计划定期进行审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内部审计管理科(编制3名,设科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县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业务工作质量;负责指导和协调崇明县内部审计协会按照章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对本县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试;负责对本县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1]
.上海崇明政府网[引用日期]
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层简介◆◇大智慧数据中心制作:更新时间:◇ ◆高管人员情况◆姓名公司职务学历期末持股数(万股)薪酬(万元)顾益明董事长硕士1145.50103.50顾佳副董事长本科--顾龙棣董事本科737.50-鲁崇明董事专科240.5374.80王秋林董事硕士258.00-王菁董事专科20.0053.50黄鹏独立董事博士-7.20刘晓一独立董事本科-4.38顾建平独立董事博士--施景明监事会主席--13.20朱怡监事本科--李群职工监事本科-9.50鲁崇明总经理专科240.5374.80王菁副总经理专科20.0053.50孙振华财务总监硕士20.0041.00何利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硕士20.0037.20陈锋副总经理专科20.0045.90徐星副总经理专科20.0044.00袁国锋副总经理本科20.0044.00赵雪荣副总经理专科20.0044.00吴德炫副总经理本科10.0035.30姜海峰副总经理硕士--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年度报酬情况◆单位(万元)2015末期2013末期年度报酬总额627.50593.78最高前三位董事报酬总额238.30209.61最高前三位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174.20149.04独立董事津贴(平均)6.267.20 ◆高管简历◆董事会姓名: 顾益明性别: 男学历: 硕士职务: 董事长出生日期: 1970-09任职日期:
简历: 顾益明先生,1970年9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弘普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装饰装修协会(商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1993年至2000年任职于二建集团;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本公司,曾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曾获“全国施工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青年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江苏省建筑装饰、幕墙、智能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等称号。姓名: 顾佳性别: 男学历: 本科职务: 副董事长出生日期: 1986-11任职日期:
简历: 顾佳先生,1986年11月出生,本科,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1年6月至2016年3月担任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幕墙”)董事长助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光电幕墙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姓名: 顾龙棣性别: 男学历: 本科职务: 董事出生日期: 1964-10任职日期:
简历: 顾龙棣先生,1964年10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柯利达集团执行董事兼总裁、瑞晟科技执行董事。1986年至2000年任职于二建集团。2000年8月作为主要股东设立了本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苏州市优秀企业经理”的称号。姓名: 鲁崇明性别: 男学历: 专科职务: 董事出生日期: 1968-05任职日期:
简历: 鲁崇明先生,1968年5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苏州二建荣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苏州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的称号。姓名: 王秋林性别: 男学历: 硕士职务: 董事出生日期: 1963-07任职日期:
简历: 王秋林先生,1963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董事,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1997年至2002年担任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北方公司、武汉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9月担任北京华纺易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华纺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2007年10月获得“中国职业经理人评审委员会暨房地产开发管理专业特级经营大师”资格证书。姓名: 王菁性别: 女学历: 专科职务: 董事出生日期: 1966-02任职日期:
简历: 王菁女士,1966年2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87年8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苏州三光电加工有限公司,1995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职于华润超级市场(苏州)有限公司,2001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苏州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苏州安祺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姓名: 黄鹏性别: 男学历: 博士职务: 独立董事出生日期: 1949-07任职日期:
简历: 黄鹏先生,1949年7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至1988年任扬州工学院会计讲师、系副主任,1988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省会计教育学会顾问、江苏省会计审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姓名: 刘晓一性别: 男学历: 本科职务: 独立董事出生日期: 1951-11任职日期:
简历: 刘晓一先生,1951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中建二局主任,中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法人代表),兼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姓名: 顾建平性别: 男学历: 博士职务: 独立董事出生日期: 1966-08任职日期:
简历: 顾建平先生,1966年0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校产业经济学专业学科带头人,江苏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理事,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产业组织与公司治理、金融与投资,主持多项省部级项目,科研成果多次获省、市哲学社会科学奖。顾建平先生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教师、系主任、院党委委员。现兼任苏州大学苏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00209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002255)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苏州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监事会姓名: 施景明性别: 男 职务: 监事会主席出生日期: 1963-03任职日期:
简历: 施景明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专,经济师、注册造价师。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1982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2005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职于苏州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姓名: 朱怡性别: 女学历: 本科职务: 监事出生日期: 1978-06任职日期:
简历: 朱怡女士,1978年6月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柯利达集团财务主管。1999年1月至2002年8月在江苏环球国际货运公司苏州分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2年9月至2010年6月在苏州美峰国际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职于柯利达集团。姓名: 李群性别: 女学历: 本科职务: 职工监事出生日期: 1981-03任职日期:
简历: 李群女士,1981年3月出生,本科,工程师,一级建造师。2002年7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行政部行政助理。高管姓名: 鲁崇明性别: 男学历: 专科职务: 总经理出生日期: 1968-05任职日期:
简历: 鲁崇明先生,1968年5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苏州二建荣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苏州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的称号。姓名: 王菁性别: 女学历: 专科职务: 副总经理出生日期: 1966-02任职日期:
简历: 王菁女士,1966年2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87年8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苏州三光电加工有限公司,1995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职于华润超级市场(苏州)有限公司,2001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苏州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2001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苏州安祺商贸有限公司,2007年1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姓名: 孙振华性别: 男学历: 硕士职务: 财务总监出生日期: 1976-09任职日期:
简历: 孙振华先生,1976年9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福禄(苏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在洁定医疗器械(苏州)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7年1月至2009年5月在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控制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在百事高五金机械制造(浙江)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姓名: 何利民性别: 男学历: 硕士职务: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出生日期: 1982-02任职日期:
简历: 何利民先生,1982年2月出生,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7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姓名: 陈锋性别: 男学历: 专科职务: 副总经理出生日期: 1977-01任职日期:
简历: 陈锋先生,1977年1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3年在苏州市华丽美登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担任主任设计师,2003年3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曾获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及设计博览会、“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师(办公空间类)”奖项。姓名: 徐星性别: 男学历: 专科职务: 副总经理出生日期: 1972-04任职日期:
简历: 徐星先生,1972年4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1999年任职于苏州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1999年至2004年任职于苏州工业园区国发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2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姓名: 袁国锋性别: 男学历: 本科职务: 副总经理出生日期: 1975-06任职日期:
简历: 袁国锋先生,1975年6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职于深圳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江苏苏鑫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8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姓名: 赵雪荣性别: 男学历: 专科职务: 副总经理出生日期: 1975-01任职日期:
简历: 赵雪荣先生,1975年1月出生,大专,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职于苏州广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姓名: 吴德炫性别: 男学历: 本科职务: 副总经理出生日期: 1978-08任职日期:
简历: 吴德炫先生,1978年8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专家,曾获“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的称号。姓名: 姜海峰性别: 男学历: 硕士职务: 副总经理出生日期: 任职日期:
简历: 姜海峰,男,汉族,日出生,高级工程师,国际工程管理专业,中共党员。8/7哈尔滨建筑大学国际工程专业本科。5/11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管理与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7/2中建总公司职员、项目经理。6/1中国海外集团地盘经理。中海地产重庆公司总经理。中海地产烟台公司总经理。崇明纪检监察
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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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密云县大城子镇高庄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全忠违规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贾全忠在担任密云县大城子镇高庄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高庄子村村集体资金购买高档烟酒等礼品,赴青岛等地旅游。经密云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贾全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总支书记张增兵违规利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服装和节日慰问品礼包问题。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违规利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服装和节日慰问品礼包。经市园林绿化局直属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北京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决定给予张增兵党内警告处分。  3.海淀区六郎庄小学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物品及购物卡发放给教师和校务委员会成员问题。海淀区六郎庄小学使用公款购买物品及购物卡发放给教师和校务委员会成员,共计28.1万余元。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海淀区六郎庄小学常务副校长杨荣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该校德育主任付继红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校会计郑向东严重警告处分。经海淀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该校常务副校长杨荣辉行政撤职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清区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岳树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问题。经岳树理同意,该局以下属企业名义购买一辆某知名品牌商务车,并长期使用,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清理公车工作中欺骗组织、隐瞒不报。同时,岳树理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经武清区委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岳树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区委候补委员职务。  2.河东区发改委副调研员赵振忠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取管理对象礼金问题。河东区发改委副调研员赵振忠,为其子违规大操大办婚宴42桌,并违规收取管理对象礼金。河东区纪委给予赵振忠党内警告处分。  3.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张福贵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现金、购物卡和实物等福利问题。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张福贵,组织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在“五一”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期间,给全体职工发放现金、购物卡和实物等福利,折合人民币共计7.38万余元。红桥区纪委给予张福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天津市交管局北辰支队支队长李永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天津市交管局北辰支队支队长李永强,擅自决定用公款组织北辰支队及交管局民警共11人赴云南旅游。天津市公安局党委给予李永强党内警告处分。  5.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高广亲公款吃喝问题。经副主任高广亲同意,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以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为由,在区域内某餐厅,违规用公款组织江都路供热站收费员聚餐。河北区纪委给予高广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计量检定所副所长杨家润违规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计量检定所副所长杨家润,在带队参加于成都举办的培训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纪律要求,带领本单位培训人员自费到九寨沟、黄龙等地旅游。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给予杨家润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的处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石家庄市晋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根友违规收取同事及管理对象礼金问题。石家庄市晋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根友,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取同事及管理对象礼金。吕根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承德市承德县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李国良公车私用问题。承德市承德县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李国良,违规公车私用。李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张家口市怀来县林业局绿委办副主任王俊勇违规收取他人礼金问题。张家口市怀来县林业局绿委办副主任王俊勇,违规收取他人给予的礼金。王俊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刘涛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刘涛,借参加交流会之机公款国内旅游。刘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戴河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潘进、副主任杨絮飞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赵玉清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赵玉清,超过规定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赵玉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保定市顺平县地税局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保定市顺平县地税局违规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顺平县地税局局长孙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邯郸市武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杨龙拴在单位内部食堂公款宴请问题。邯郸市武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杨龙拴,在单位内部食堂公款宴请本单位及外单位工作人员。杨龙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刘生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等问题。刘生瑞借用下属单位越野车1辆,供自己和家人使用,直至2015年3月仍未归还,借用期间未支付任何费用;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吃喝消费;借春节、其父亲住院和去世、岳父去世、儿子结婚、本人出国之机,先后多次收受133人礼金。此外,刘生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日,经省纪委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刘生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太原科技大学离退休处党委书记、处长皇甫广寿为其女结婚大操大办问题。日和22日,皇甫广寿分两次为女儿操办婚礼,违规收受有关人员礼金共计1.22万元。日,经太原科技大学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皇甫广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吕梁市临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强违规借用车辆问题。赵强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借用他人的某知名品牌越野车,主要由其个人使用,并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燃油费、过路费共计0.94万元。此外,临县公安局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某知名品牌商务车使用直到2015年9月。日,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4.长治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郭卫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郭卫光任长治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惠城热力有限公司经理期间,违规占用两处办公用房,其中,市住建局机关办公室面积15O,热力公司办公室面积59O。在对上一年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之后,其仍占用两套办公用房,直至2015年8月。经长治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长治市委常委会议日批准,决定给予郭卫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平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张晓平在担任晋中市园林局局长期间,借赴青岛世界园林博览会参观考察之机,擅自邀请无关人员及家属参加,并增加崂山、栈桥风景区的行程,公款报销相关费用。日,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晓平党内警告处分。  6.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卫东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各种名义违规向单位人员发放补助。日,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建新和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贾亦真党内警告处分。  7.太原市晋源区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曹银怀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5年9月,太原市晋源区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曹银怀,在办公室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茶叶一盒和某知名品牌香烟两条,折合人民币共计约1600元。日,经太原市晋源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银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晋中市祁县文物旅游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巨广公款国内旅游问题。张巨广借去天津参加旅交会之机,在未经晋中市旅游局和祁县县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单位公车绕道赴河北涞源某景区旅游,并报销相关费用共计2034元。此外,张巨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晋中市祁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祁县县委常委会议日批准,决定给予张巨广开除党籍处分。日,经祁县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巨广开除公职处分。  9.晋城市高平二中党支部书记、校长尚晚生违规发放夜间值班补助问题。2015年2月,晋城市高平二中违规向学校包括校长尚晚生在内的10名校领导干部发放夜间值班补助。日,经晋城市高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尚晚生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小学党支部书记陈名媛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5月,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小学党支部书记陈名媛,违规为女儿大操大办结婚酒宴。陈名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2.丹东市凤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伟公款国内旅游问题。丹东市凤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伟,借赴外地参加研讨班之机公款旅游。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公款报销的旅游费用。  3.锦州市延安路粮库违规在中秋节、国庆节和春节期间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问题。锦州市延安路粮库违规在中秋节、国庆节和春节期间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福利。锦州市延安路粮库主任张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阜新市阜蒙县佛寺镇团山子村村委会主任武宝玉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日,阜新市阜蒙县佛寺镇团山子村村委会主任武宝玉,违规为自家盖新房操办酒席。武宝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桦甸市红石镇抽水洞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长仁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日,桦甸市红石镇抽水洞村监委会主任刘长仁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日,红石镇纪委给予刘长仁党内警告处分。  2.东丰县那丹伯镇土地所所长马金有公车私用问题。日17点20分左右,马金有驾驶土地所某品牌棕色面包车到位于猴石镇猴石村二组的亲戚家,20点20分 左右返回东丰县,把车停放在东丰县时代嘉园小区院内。日,东丰县纪委给予马金有党内警告处分。  3.靖宇县司法局司机郭学青公车私用问题。日上午,靖宇县司法局司机郭学青,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回到自己家中,随后开车前往亲戚家,再次驾车回家后,将车停放在自家附近,直至下午驾车返回单位。日,靖宇县纪委给予郭学青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崔宪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崔宪,在休假期间,指派单位司机郝某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接送自己办私事。2015年11月,崔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甘南县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卢洪斌多次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问题。甘南县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卢洪斌,先后4次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2015年10月,卢洪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会计孟祥军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日,密山市兴凯镇兴凯村会计孟祥军,在兴凯镇某酒店为儿子操办“学子宴”,共摆设宴席41桌,并收受礼金。2015年9月,孟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七台河日报社违规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七台河日报社以报纸代办费、工作人员补助等名义违规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2015年6月,七台河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廉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镇江市润州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斌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给相关业务单位人员问题。镇江市润州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斌斌,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给相关业务单位人员。吴斌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等问题。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从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以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名义购买消费卡、实物,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黄少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校长许卫星、副校长蔡慧宏违规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送礼等问题。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校长许卫星、副校长蔡慧宏,采取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送礼、给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发放节日补助和其他额外开支。许卫星、蔡慧宏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宝应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永建违规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发放职工福利补助问题。宝应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钱永建,违规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发放职工福利补助。钱永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仪征市邮政局专职营销员郑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仪征市邮政局专职营销员郑兵,利用负责办理单位保险业务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某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所赠现金合计6573元。郑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宝应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沈文辉公款报销吃喝费用及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宝应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沈文辉,两次用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共计4598.36元,并用公款2460元购买土特产送礼。沈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何辉接受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7月,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何辉,利用分管学校行政与财务的职务便利,接受学校综合楼工程建设监理与施工企业负责人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何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8.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孙西勇违规借用所属企业车辆供局机关长期使用问题。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孙西勇,违规从所属运输企业借用6辆轿车供县交通运输局机关长期使用。孙西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泗洪县水利局运输队党支部书记王乃高,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孙美荣违规给自己及两名会计发放工资和节日补助等问题。泗洪县水利局运输队党支部书记王乃高,党支部副书记、队长孙美荣,借口集体研究,给自己及两名会计发放工资和节日补助共计7.65万元,其中,王乃高领取2.53万元,孙美荣领取2.68万元。王乃高、孙美荣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党委书记苗红亚、原院长岑岗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浙江科技学院理学院党委书记苗红亚、原院长岑岗,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苗红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岑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杭州市富阳区环保局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杭州市富阳区环保局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违反规定收受他人送予的礼金。虞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上交违纪所得。  3.奉化市商务局(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利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奉化市商务局(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利佳,违反规定使用公款进行吃喝活动。毛利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奉化市商务局(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并被责令承担聚餐费用。  4.乐清市就业管理处主任陈半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乐清市就业管理处主任陈半雨,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陈半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卫星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卫星,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柴卫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6.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毛旭东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及违规公款消费问题。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毛旭东,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公款消费。毛旭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被清退收回。(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家仁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王家仁任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未按照规定对个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超标20.2平方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日,省委督查组检查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直至日省委督查组复查时王家仁仍未按照要求进行彻底整改,造成较坏影响。经阜阳市纪委研究,报经省纪委批准,给予王家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党委原书记程志仁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程志仁书面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儿子结婚事项,承诺婚宴桌数控制在20桌以内,不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婚宴操办中,程志仁采取变通办法,先后分三次“化整为零”办理宴席共计44桌,并违规收取镇村干部、企业老板及其曾经工作过的乡镇、县直单位同事146人礼金共计7.98万元。经六安市纪委研究,并报经六安市委批准,给予程志仁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宁国市司法局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购买购物卡并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午餐补助问题。宁国市司法局采取在下属单位宁国市公证处列支,并以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的方式,违规发放午餐补助。宁国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宁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汪令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对此负有监督责任的宁国市司法局纪检组长李三喜党内警告处分。  4.休宁县溪口森林派出所原所长朱美有私设“小金库”、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朱美有任溪口森林派出所所长期间,采取收取木材加工企业年审费等方式,私设“小金库”,并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5350元。休宁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朱美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长丰县部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接受医药公司安排赴外省旅游问题。日至28日,长丰县徐庙卫生院院长刘维训、沛河卫生院院长周茂雨、张祠卫生院院长汪波涛、杜集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倪卫东等人,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违规接受医药公司安排赴山东日照、青岛等地游玩,造成不良影响。长丰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维训、周茂雨、汪波涛、倪卫东行政记过处分。  6.五河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心祥等人违规接受施工单位吃请问题。日,五河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小溪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小溪镇段工程”进行验收。当晚,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刘心祥、副主任任伟、县水利局工作人员赵士密及小溪镇副镇长盛夕武、镇财政所所长张军等人违规接受施工单位吃请,造成不良影响。五河县纪委给予刘心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任伟、赵士密、张军党内警告处分;五河县监察局给予盛夕武行政记过处分。  7.萧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张兴志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问题。2015年2月,张兴志在治超检查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接受管理对象香烟两条、白酒一箱(计价1100元),为超载车辆通行提供便利。萧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兴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西兰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于昀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罗源县国土资源局西兰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于昀,收受其管辖的一矿场股东送的一箱某品牌葡萄酒。于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山县广电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施伟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收受礼金问题。东山县广电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施伟明,违规向8名局领导和8名行政后勤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2.4万元;施伟明在办理其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礼金2万余元。施伟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行政降级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宜丰县新昌镇副科级干部、计生办主任漆梅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宜丰县新昌镇副科级干部、计生办主任漆梅华,违反规定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漆梅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婺源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程健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婺源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程健端,违反规定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程健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九江县沙河街镇党委书记许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九江县沙河街镇党委书记许俊,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且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许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宜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吴飞安违规操办丧事问题。宜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吴飞安,违规操办丧事。吴飞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永新县第三中学校长贺许之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永新县第三中学校长贺许之,办公用房超标。贺许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张店区南定镇小旦村党支部书记袁长星违规支付招待费问题。张店区南定镇小旦村党支部书记袁长星,违规支付招待费。南定镇党委给予袁长星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承担违规支付的招待费。  2.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张娟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张娟,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汶上县公安局党委给予张娟党内警告处分。  3.泰安市泰山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主任任坤、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科科长张继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泰安市泰山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主任任坤、运输管理处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科科长张继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泰山区纪委给予任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继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乳山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辛莉公车私用问题。乳山市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辛莉,违反规定,公车私用。乳山市纪委给予辛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郭宇鹏违规参加旅游活动问题。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郭宇鹏,违规参加旅游活动。滨州市纪委给予郭宇鹏党内警告处分。  6.单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法宽公车私用问题。单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徐法宽,违反规定,安排司机陈建驾驶本单位公车为徐法宽的亲戚办私事。单县纪委分别给予徐法宽、陈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徐法宽承担公车私用费用。(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王献本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国庆节期间,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副局长王献本,以工作需要为由,借用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公车,且多次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2015年12月,洛阳市纪委给予王献本党内警告处分。  2.浚县文物旅游局文物工作站站长侯伟林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发放补助问题。浚县文物旅游局文物工作站站长侯伟林,在负责黎阳仓遗址考古发掘工作期间,违规使用专项经费,向本单位职工发放补助。2015年9月,浚县纪委给予侯伟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所领补助。  3.濮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科技扶贫股股长陈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濮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科技扶贫股股长陈宏,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他人礼金共5500元,其中1500元现金,4000元购物卡。2015年9月,濮阳县纪委给予陈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汝南县梁祝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白新生大操大办孙女满月宴问题。日,汝南县梁祝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白新生,借操办孙女满月宴之机,通知梁祝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部分站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等51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2015年6月,汝南县纪委给予白新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5.林州市陵阳镇西朗垒村村干部违规配备手机等问题。林州市陵阳镇西朗垒村村委会主任周保昌、村委会委员王海林、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吕明英和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以按照上级规定配备智能手机服务远程教育工作为名,挪用上级拨付的占地补偿款,为每人购买一部手机共3600元。该批手机未按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购买,也未安装服务远程教育工作软件,购买后从未服务过远程教育。调查中还发现王海林、周从海存在其他问题。2015年6月,林州市陵阳镇纪委分别给予王海林、周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周保昌、吕明英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6.邓州市九龙镇姚营村村委会副主任姚晓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邓州市九龙镇姚营村村委会副主任姚晓飞,受王某所托帮助其外村亲戚李某在本村建房,违规收受王某礼金2000元。2015年4月,九龙镇纪委给予姚晓飞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7.开封市祥符区(原开封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贾殿营违规报销个人餐饮烟酒等费用问题。开封市祥符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贾殿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其分管的祥符区城管局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烟酒等费用共计4.7万元。2015年9月,开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贾殿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8.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局长侯太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日下午,侯太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乘坐警车参加战友聚餐,期间让司机驾车外出办理私事,并将警车长时间停放在就餐地附近。2015年8月,信阳市监察局给予侯太峰行政警告处分,信阳市委免去其鸡公山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9.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洛阳市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张青森、党委副书记高伟等一行7人外出考察。在黄石考察结束后,张青森返回洛阳,安排高伟带队赴成都继续考察。高伟等6人到成都后直接赴九寨沟等景区旅游。返回洛阳后,上述费用经张青森签字批准在该局报销。对此,张青森负主要领导责任,高伟负直接责任。2015年9月,洛阳市纪委分别给予张青森、高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10.兰考县仪封园艺场党委书记、场长孔令党违规发放现金和实物等问题。经党委书记、场长孔令党安排,兰考县仪封园艺场以中秋春节补助费、征收土地承包费奖金、完成新农合任务奖金等名义,发放现金和实物。2015年11月,兰考县纪委给予孔令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郭顺奇大操大办其子满月宴问题。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郭顺奇,借其子满月之机,在汝州市某饭店设宴45桌,并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日,汝州市纪委给予郭顺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副处级干部、计生办负责人张哲公车私用问题。日至4日,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副处级干部、计生办负责人张哲,驾驶公务车辆用于私人活动。张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石市铁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琴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黄石市铁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琴萍,在担任铁山区西部科技新城管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4.5万元,并带头领取津补贴。邓琴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孟鑫违规收受教材供应商赠送的购物卡等问题。湖北医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孟鑫,在任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收受教材供应商赠送的购物卡。孟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志武违规收受他人礼金问题。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志武,违反规定,收受他人送予的礼金。李志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澧县公路局工作人员戴国举公车私用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问题。日(端午节),戴国举违规驾驶本单位执法车辆回家,行驶途中将陈某当场撞死。司法机关已追究戴国举刑事责任。澧县纪委给予戴国举开除党籍处分;澧县公路局马堰治超站站长向世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澧县公路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王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衡阳市实验中学违规举办学校20周年庆典活动问题。日,衡阳市实验中学违规举办20周年庆典活动,违规收受校友捐款、学生家长助学捐赠款和部分单位赠送的礼金。衡阳市实验中学校长欧立平、党总支书记姜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学生家长赞助款项予以退还,对单位赠送礼金予以收缴并上交市财政。(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刘忠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刘忠,违反规定公款国内旅游。刘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供销社副主任刘映锋违规公车私用问题。惠州市龙门县永汉供销社副主任刘映锋,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刘映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阳江市江城区南恩街道三江村党支部书记郑天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阳江市江城区南恩街道三江村党支部书记郑天海,违规给村干部发放津贴补贴。郑天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宁市上林县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南宁市上林县中学以赞助费、有偿补课费等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用于发放各类补贴或福利。上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上林县中学原校长李坚和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陈出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副校长周国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校长覃启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教务处主任杨生友记过处分,给予资助办副主任吴高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维彬违规到娱乐城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等问题。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原副主任李维彬,应朋友邀请,饭后到娱乐城KTV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免去李维彬政治部副主任职务。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给予李维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谢祥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7月,梧州市纪委在检查中发现,蒙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谢祥办公用房严重超标,面积达到37.4O。谢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海市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套取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个人吃喝消费等问题。北海市科技局副局长罗新平、副调研员明星朗,分别让下属单位市专利办支付个人餐费2599元和2400元。经市专利办主任苏明授意并签字审批,该办以虚假开支套取专项经费,用于其个人和市科技局有关领导吃喝消费以及单位日常开支。经市科技局下属单位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唐磊同意,该所开具虚假发票套取专项经费1.8万元,用于支付职工集体打球活动费用。2015年6月,北海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罗新平、明星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苏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唐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黄健被免去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5.北海市铁山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卢栋宏违规操办乔迁喜庆宴席等问题。日,北海市铁山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卢栋宏,未经批准在其自建楼房内操办乔迁新居仪式,除邀请近亲属外,还以口头或电话通知形式邀请67名朋友或同事,摆设酒席12桌,违规收受礼金共1.34万元。卢栋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被全部收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李项珠未如实申报大操大办儿子婚礼、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李项珠在向海口市国资委纪委报备其儿子举办婚礼事宜时,申报宴请亲属及朋友、同学共9桌。婚宴实际共宴请客人35桌。2015年,海口市清理办公用房相关文件规定“市级机关副处级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李项珠以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是中法合资企业不属于清理范畴为由不进行整改,其使用无标识的办公室,面积约59.97平方米,其中休息室8.67平方米。其秘书庞某某使用标识有“董事长办公室”门牌的办公室,面积约17.97平方米。2015年11月,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李项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重庆市盐务管理局万州分局副局长、重庆市盐业集团万州分公司副经理凌洪华违规公车私用问题。重庆市盐务管理局万州分局副局长、重庆市盐业集团万州分公司副经理凌洪华,违规公车私用。凌洪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被免去其副局长、副经理职务,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筹委会)主任张凤琪滥发工龄工资补贴问题。日,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五福新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筹委会)主任张凤琪,主持召开社区两委会,违规决定用集体自有资金向社区6名工作人员发放工龄工资补贴11万余元。2015年12月,张凤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款项已全部退回。  2.阿坝州九寨沟县玉瓦中心卫生院院长曾敏收受好处费问题。在阿坝州九寨沟县玉瓦中心卫生院订制一批健康知识宣传资料过程中,该院院长曾敏在其办公室收受资料制作公司所送现金2500元。2015年11月,九寨沟县监察局给予曾敏行政记过处分,将其收受的好处费予以收缴。  3.攀枝花市米易县湾丘乡人大原主席彭兴禄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攀枝花市米易县湾丘乡人大原主席彭兴禄,与湾丘乡杨家村村委会主任李帮华,村干部杨大平、李正贵、孔德林、宋明祥一行,通过旅行社组织游览北京、天津、北戴河等地景点,共计花费村集体资金6万多元。2015年8月,米易县纪委分别给予彭兴禄、李帮华、杨大平、李正贵、孔德林、宋明祥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全额退赔所用公款。(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遵义市余庆县花山苗族乡林业站站长、茶叶办主任袁有强超标准接待问题。遵义市余庆县花山苗族乡林业站站长、茶叶办主任袁有强,在工作接待中超标准,并将超标部分金额以增加餐次的方式调平报账,共编造虚假用餐11次,涉及金额共计3213元。2015年12月,袁有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顺市西秀区马槽社区党委书记王兴胜公款旅游等问题。安顺市西秀区马槽社区党委书记王兴胜,与驾驶员一起驾驶公车到兴义市某景点游玩,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015年9月,王兴胜因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3.铜仁市沿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廷强超标配备公车问题。铜仁市沿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廷强,任后坪乡党委书记期间,违规购买并使用超标准公务车辆。2015年11月,王廷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黔东南州岑巩县水尾镇镇长邓家福违规收取礼金礼品问题。黔东南州岑巩县水尾镇镇长邓家福,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两次收取某工程老板现金和某知名品牌白酒4瓶。2015年8月,邓家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张辽公款报销私人物品问题。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张辽,借调龙里县“两烟办”担任出纳期间,在贵阳市宝山南路购买保健品、洗脚器、颈椎牵引器等物品,共计4500元,将购买物品发票开具为办公用品,付款单位开具为龙里县“两烟办”,并呈送单位领导签字报销。2015年12月,张辽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黔西南州普安县县委委员、县编委办主任周进违规发放奖金问题。时任盘水镇原党委书记周进,两次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向全镇干部职工发放奖金。2015年9月,周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9名镇班子成员被给予诫勉谈话,并退赔违纪资金。(贵州省纪委)  西藏自治区   西藏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山南地区隆子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格桑龙点安排公款支付娱乐场所费用问题。山南地区隆子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格桑龙点(现已离岗休养),在接待山南地区洛扎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尼玛扎西率领的考察组用餐后,违规安排娱乐活动共计消费6149元并进行报销。日,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格桑龙点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尼玛扎西党内警告处分。  2.那曲地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贡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那曲地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贡嘎,指使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从那曲县达前乡送其前往拉萨为女儿操办升学宴,邀请贡嘎与妻子双方亲属、同事、同学等46人参加,并收受礼金。2015年7月,经那曲地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贡嘎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1440元,收缴其收取的礼金。(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商洛日报社党总支书记牛建宏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5月,商洛日报社党总支书记牛建宏,与报社3名职工赴榆林参加研讨会结束后,前往银川某景区游玩,花费1431元在单位报销。商洛市纪委给予牛建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渭南市蒲城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局长刘铁柱大操大办女儿“出阁宴”问题。2015年9月,渭南市蒲城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局长刘铁柱,在蒲城某宾馆为女儿操办24桌“出阁宴”,收受下属及同事礼金共计 1.12万元。蒲城县纪委给予刘铁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收受礼金。  3.安康市石泉县农业局畜牧兽医中心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5年2月,安康市石泉县农业局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袁国波,召集班子成员商定,用2.4万元科技项目经费作为奖金发给干部职工。石泉县纪委给予袁国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兰州城市建设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兰州城市建设学校擅自设立“超工作量薪金”项目发放津补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校长赵虎林个人领取8.1万元。赵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2.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寨子街村违规发放通信、加班、值班补助问题。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寨子街村“两委”给村干部发放通信、加班、值班补助共计4.6万多元。该村党支部书记赵文科、村委会主任王宏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定西市岷县西江初中违规公款国内旅游、发放礼品问题。定西市岷县西江初中两次组织部分教职工及家属分别到北京和九寨沟公款旅游,共计支出4.06万元;学校给部分领导每人发白酒一箱(4瓶),折合人民币共计3300元。时任校长吴术勤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4.陇南市两当县城关小学违规发放取暖用煤问题。陇南市两当县城关小学给81名教职工每人发放取暖用煤500公斤,折合人民币共计4.05万元,费用从该校取暖费用中列支。两当县城关小学校长袁兴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5.甘南州卓尼县职业技术学校违规发放教师补助问题。甘南州卓尼县职业技术学校挪用就业培训资金4.78万元,用于发放教师补助。时任卓尼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周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  6.临夏州康乐县档案局违规赠送礼品问题。临夏州康乐县档案局先后三次购买价值3343元的土特产,作为礼品赠送。康乐县档案局局长高建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张掖市临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赵光标为其女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张掖市临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赵光标,在临泽县某酒店为女儿举办婚宴,收受58名公职人员礼金1.34万元。赵光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8.张掖市甘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海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套牌车辆为个人所用问题。2015年1月以来,张掖市甘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海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套牌车辆为个人所用。吴海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9.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小西沟村党支部书记汪振国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日至11月3日,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小西沟村党支部书记汪振国,分三次在不同地点为儿子举办婚宴,设宴33桌,宴请322人,收受礼金10万余元,其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400元。汪振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10.白银市靖远师范学校教研中心主任王建英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9月,白银市靖远师范学校教研中心主任王建英,在白银市区某餐厅为考上大学的女儿举办升学宴,收受20名同事礼金4000元。王建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11.庆阳市镇原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老龄办主任常粉玲公车私用问题。庆阳市镇原县民政局副局长兼老龄办主任常粉玲,多次因私使用单位公车前往西安、平凉等地。常粉玲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承担违规使用车辆费用4400元。(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西宁市城北区小桥街道办事处毛胜寺村组织党员公款旅游问题。西宁市城北区小桥街道毛胜寺村,以到井冈山学习考察为由,组织33名村民(其中24人为党员,9人为家属,家属费用自理)到福建厦门旅游;以到陕西延安、甘肃会宁学习考察为由,组织19名党员到陕西延安黄河壶口瀑布、甘肃崆峒山旅游。日,西宁市城北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毛胜寺村党支部书记张明、村委会主任陈永录党内警告处分。日,城北区纪委对时任小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居文斌、现任小桥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李景煜予以诫勉谈话。  2.西宁市大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成功等人违规参加宴请问题。日,汪成功受邀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王生海、办公室主任赵成栋、农卫科科长马国庆一起参加大通县某企业宴请,被群众举报并在网络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日,大通县纪委报经县委批准,给予汪成功党内警告处分,对王生海、赵成栋、马国庆予以诫勉谈话。(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宁夏服刑人员入监教育中心警察魏其洪违规接受罪犯家属宴请和礼品问题。宁夏服刑人员入监教育中心警察魏其洪,违规接受罪犯家属宴请和礼品。银川监狱给予魏其洪行政记过处分。  2.银川市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屠保军违反规定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银川市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屠保军,违反规定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贺兰县纪委给予屠保军党内警告处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委原常委、市公安局原局长董永革违规购买车辆、挥霍浪费等问题。在任职期间,董永革擅自决定购买1辆无任何合法手续的进口越野车,并安排有关人员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开二手车交易发票用于财务入账;指使市公安局财务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并用其中部分资金支付市公安局接待费及购买高档酒款;违规为其亲戚考取公安干警提供帮助;对一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未及时纠正负有领导责任。董永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2.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白永红违规超编超标购车等问题。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在向某公司采购演播设备过程中,该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白永红擅自决定让该公司用部分采购设备经费为学院购买包括某知名品牌越野车在内的超标车共两辆。白永红还有违规报销个人出书费用等问题。白永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休待遇被降低。  3.喀什地区伽师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喀什地区伽师县疾控中心长期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补助。伽师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买买提江?艾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副主任谭学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六师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丹坂社区劳动保障站站长李扬为儿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六师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丹坂社区劳动保障站站长李扬,大操大办儿子婚宴,违规置办酒席42桌,且操办婚礼前后未向组织履行“两报告一承诺”程序。2015年10月,六师五家渠市芳草湖农场纪委给予李扬党内警告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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