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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广电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公示表
公安县广电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公示目录1、2015年广电系统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2、公安县广电系统2015年预算公开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6)部门收支总表(7)部门收入总表(8)部门支出总表(9)经济分类基本支出表3、2015年广电系统部门预算编制说明4、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5年广电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一、2015年部门主要职责&公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组织、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四)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五)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负责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是节目套数和跨地区经营审核;负责引进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广播影视节目的审核。(六)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和管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八)推进电影电视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及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九)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预算单位构成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本部门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县局机关、文化综合执法三中队);1个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组成(县广播电视台)。人员情况如下表: 2015年广电系统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大力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理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依法编制的原则;二是综合预算的原则,各部门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统筹安排,预算统编;三是优先保障的原则,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发放的基础上,重点保证法定支出和中、省、县出台的政策落实;四是结构优化的原则,重新清理项目个数及资金,统筹存量和增量,整合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集中财力支持事业发展。)二、2015年部门主要职责&公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组织、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四)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五)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负责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是节目套数和跨地区经营审核;负责引进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广播影视节目的审核。(六)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和管理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八)推进电影电视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及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九)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三、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 2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县局机关、文化综合执法三中队); 1 个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组成(县广播电视台)。人员情况如下表:2、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县广电部门预算总收入为983.45万元。财政拨款为420.14万元;单位组织收入为563.31万元。  (1) 2015年财政拨款:420.14万元    1、县级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10.14万元                         &2、县级项目支出拨款210万元。  (2)单位组织收入:563.31万元    1、事业收入:529.47万元    2、其他收入:33.84万元五、部门及单位支出预算安排情况&1、2015年部门基本支出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具体支出情况如下:&2015年县广电部门预算总支出为983.45万元。基本支出为773.45万元;项目支出为210万元&2、201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5年安排项目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明细:210万元   &1、县级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60 万元   &2、新闻网站运行维护费  30 万元   &3、村村响运行维护费 120 万元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2015年度广电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县广电局机关及所管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5.04万元。其中:(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总预算安排,未列入部门预算。经批准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时,追加单位此项支出。(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29万元。(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万元。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三、2015年“三公”经费与2014年对比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5.04万元,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4.08万元。相比减少9.04万元,其原因是:按县财政要求每年“三公”经费预算按一定比例相对减少。号&&公安县中南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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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教育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公示
公安县教育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公示目录
  1、2015年教育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2、公安县教育系统2015年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经济分类基本支出表
  3、2015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4、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教育部门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预算、教育经费筹措及教育基建投资方案;协助相关单位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加强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等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组织选用义务教育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督促检查中小学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指导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
(七)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检查、监督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和指导对全县中小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组织和指导对全县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评优表彰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指导、协调各类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措施。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教育系统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和管理。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三)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县教育局)、 9 个非教学事业单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县教学研究室、县教育技术装备站、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县招生办公室、县学校体育卫生管理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荆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89 个教学类事业单位组成。人员情况如下表:
2015年教育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大力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理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依法编制的原则;二是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实行统筹安排,预算统编;三是优先保障的原则,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发放的基础上,重点保证法定支出和中、省、县出台的政策落实;四是结构优化的原则,重新清理项目个数及资金,统筹存量和增量,整合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集中财力支持事业发展。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四)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预算、教育经费筹措及教育基建投资方案;协助相关单位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加强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等工作;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组织选用义务教育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督促检查中小学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指导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技术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
(七)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检查、监督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和指导对全县中小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组织和指导对全县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评优表彰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指导、协调各类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措施。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教育系统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和管理。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三)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由 1 个行政单位(县教育局)、 9 个非教学事业单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县教学研究室、县教育技术装备站、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县招生办公室、县学校体育卫生管理站、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荆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89 个教学类事业单位组成。人员情况如下表: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发展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突出“三大建设”、做好“六篇文章”、争创“三个一流”、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幸福新公安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1.抓好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将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真学、常学、深学,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新常态下运用新思维、新理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2.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教育各单位班子集体及个人问题整改落实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集体和个人问题整改台账,把查找问题条目化,把整改过程节点化,把整改结果公示化,务求整改落实兑现到位,见底归零。
3.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党内生活,规范党建各项常规工作。大力推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教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局直单位党建工作过程指导,加大日常检查、考核力度,提高局直单位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4.坚持推进依法治教。强化局机关科室和局直非教学单位对学校的服务、指导和监管的职能,减少行政干预,精简检查评比,实现管理重心下移,通过政策指导、创设环境、配置资源,逐步推进学校自主办学。加强学校章程建设与依法治校工作,引导各校依法依规办学。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法律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清理权利服务事项,建立“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政府工作报告》涉教实事的办理工作。
5.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方针,继续贯彻中省市县“8677”规定,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真开展第16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查处通报的常态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基本建设、招生入学、教师招录、职称评定、干部任免特别是乱支乱补乱收费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防控和监管,严厉查处涉教腐败案件。局机关设立党务政务督查与监察审计办公室,加强系统党务政务督查与监察审计工作。
6.做好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统筹策划力度,抓住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开展重点宣传和集中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积极编发报送各类正能量信息,做好《公安教育》编印工作,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积极的教育发展舆论环境。
二、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协调发展各类教育
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行科学保教,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启动实施《公安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引导城镇和农村幼儿园向均衡发展,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继续完善幼儿园准入机制、监管机制、年检公示制度和退出机制,开展县级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不断提升办园水平。抓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
8.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在去年顺利通过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公安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推动各乡镇完善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组建名校教育集团实施方案,以城乡联动、校际互动为主要形式,以“一个校名、多个校区、四项措施、五个统一”为主要措施,组建名校教育集团初中段6个、小学段17个;制定《斗湖堤城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十三五”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并分步实施,着力推动区域内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9.优质发展高中教育。落实《湖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落实高考改革的各项政策。继续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效益和学生综合素质。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办学状况专题调研,落实支持普通高中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整优化普通高中教育结构;合理编制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以县一中和车胤中学体育艺术特色教育为突破口和切入点,继续加强特长生招生工作,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以县一中为示范基地,积极推动全县校本教材开发和地方特色教育,开展国际合作课程实施调研。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10.创新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办好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强化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加强中职学校春秋两季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秩序,巩固扩大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不断提升学校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力争县职教中心学校对口就业率达到95%以上,技能高考对口升学率达到100%;职业技能资格证合格率达到80%以上,各类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专业品牌效益,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做好毕业就业服务工作。筹备参加全市第八届中职学校专业技能竞赛、第二届中职学校学生素养大赛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
11.规范发展校外教育。加强校外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积极顺应社会及学生需求,研发一批精品课程,提高校外教育的吸引力。发挥教学视导的诊断和导向功能,将校外教育纳入教学视导范畴,提高活动质量。积极探索校外教育与课堂教学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同频共振,共同育人。加快荆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第二期建设,提高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12.依法发展民办教育。加强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入学、师资配备、课程开设和收费等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建立年检结果公告制度。完善民办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与上报机制。重点依法开展学前教育清理整顿,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民办托幼机构。
13.稳步发展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督办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优化教育教学、康复与生活环境,加强县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实施医教结合、促进内涵发展、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评价研究,提高随班就读学生教育质量。
三、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4.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贯彻实施《荆州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评细则》,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大力开展教学常规校校行活动。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坚持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广泛开展启发式、探究式、合作式教学,增强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深化高效课堂研究,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测制度、视导制度、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
15.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好“学雷锋活动月”和“民族精神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中小学“文化建设年”活动,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和“三爱”、“三节”等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推进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参与全县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继续开展优秀学生、班主任表彰活动。组织参加全市第三届德育论坛。
16.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年),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校园体育艺术类项目培训,普及大课间体育项目,保证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计划,积极开展足球校园项目的申报及建设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推进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管理制度。举办2015年全县中小学生球类运动会,组队参加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7.改进学校美育和卫生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年),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拓展学校覆盖面和学生受益面。继续做好学校卫生常规管理,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抓好学校预防艾滋病、血防教育。做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组织参加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全省黄鹤美育节活动。
18.开展科技环境教育。积极普及学生环保知识教育,联合开展“专家进校园”、中小学生科技竞赛、青少年环境表演大赛等活动。开展中小学科技(环境)教育基地建设、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组织“环境小卫士”暨“十佳环保好少年”评选。
1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县中小学校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改善校园文化基础设施,大力开展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和艺术化活动,促进校园人文精神和文化品位提升。适时召开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展示校园文化建设阶段性成果。
四、以教育公平为根本要求,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20.推进教育资源规范配置。抓住“全面改薄”工作契机,做好2015年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改薄资金,争取县级“两费一金”及配套资金,全面完成全面改薄2015年建设项目。实施城区学校校舍改造工程,做好县实验小学拆除重建工程、县孱陵小学和县实验中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办学条件同步改善。做好第三期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维修改造实验初级中学、黄山头初级中学和油江初级中学教学辅助设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21.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落实县委县政府人才政策,落实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等入学和升学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2.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快推进班班通平台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制定并实施《公安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应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与应用,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使用效益。积极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深度融合。
五、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激发教育管理活力
23.科学谋划教育改革发展。在全面总结“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高标准编制“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战略重点,研究、谋划一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政策,顶层设计好我县未来五年教育改革发展蓝图。指导各地各学校因地制宜制定规划、加快建设、科学发展。
24.深化教育人事管理。严格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核定干部职数,科学配备管理人员,坚持一线用人导向,建立干部管理台账,选拔优秀后备干部,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深化人事体制改革。全面清理不在岗人员,严格落实教职工人事管理规定,开展教职工第二轮岗位设置工作。继续做好教师招聘补充工作、推进教师轮岗交流,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工作。
25.全面提升教师素质。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基本功“四达标”(硬笔书法、口语表达、写作能力、信息技术)工程,组织教师开展中省市县校各级培训,力争送培率、结业率达到100%;积极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大力开展中小学远程培训和研训一体活动,全面开展教学技能竞赛评比活动,整体提升队伍素质;继续实施“名师工程”,继续开展明星教师、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建立首席教师制度。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将正面典型的激励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有机结合,树立师德标杆,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始终保持对有偿家教、大操大办等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组织违规行为常态巡查,对违规行为从快处理、从严问责,努力塑造爱岗敬业、安贫乐道的师德形象。暑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在教师节前后树立一批师德典型并大力宣传和推广。
26.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加强制度设计与过程监管。继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制度,坚决防止并及时消除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择校、编重点班和超级大班、乱收费、乱招生、乱补课等现象。
27.严格学校财务后勤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财务管理规定,推动学校实行“阳光财务”。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和常规审计力度,规范财务手续,严格控制公务支出。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确立并巩固财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以服务性为主的学校自主消费市场管理,严禁强制消费和盈利行为。
28.健全教育督导体系。深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探索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做好乡镇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做好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督学责任区活动,强化全县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做好校园文化建设专项督导。 
2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广泛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组织第十八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诗文朗读比赛,积极开展“文明用语示范岗”和“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组织遴选学生参加荆州市汉字听写大赛。
30.全力维护系统安全稳定。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日常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学校“三防”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应对自然灾害、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事件。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继续抓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抓好系统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坚持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事项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化解、妥善解决不稳定因素,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同时,精心做好高考、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妇委会工作。扎实做好招商引资、计生、老干部、关工委、档案、文明创建、大城管、统一战线、保密、信息、书刊报刊发行管理等各项工作。
五、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县教育部门预算总收入49992.1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7012.84万元,单位组织收入2979.28万元。
(1) 2015年财政补助47012.84万元
1.县级基本支出财政补助33475.84万元
2.县级项目支出财政补助6300万元
​3.行政性收费安排拨款7237万元
(2)单位组织收入2979.28万元
1.事业收入405万元
2.其他收入2574.28万元
六、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教育部门基本支出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具体支出情况为:2015年县教育部门预算总支出4999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7.06万元,项目支出6645.76万元(含县级项目6300万元、专项业务项目345.7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67.3万元。
依据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5年安排县级项目支出6300万元,分别为:义务教育4314.31万元,学前教育149.75万元,职业教育184万元,高中教育140万元,特殊教育20万元,校外教育10万元,民办教育22.5万元,招生考试40万元,校车服务463万元,社会保障532.94万元,体卫艺经费25万元,教育信息化93万元,教育行政运行305.5万元。
公安县教育局2015年 “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使用范围
  县教育局机关及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经费管理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教育局机关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5.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3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与2014年对比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8.2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5.64万元。2015年较2014年减少2.65万元,减幅14.5%
公安县教育系统2015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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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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