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问题如何应对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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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商业银行更好履行社会环境责任
以绿色信贷支持绿色发展
日07:21&&&&来源:
  绿色信贷是指利用信贷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及实践。我国的绿色信贷与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银行业社会环境责任”等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都是国家通过恰当的规制性政策和监管措施来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自愿承担和履行更多社会环境责任。
  发展绿色信贷,无论对商业银行自身还是对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社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同时,又经营信用、传导政策、调配资源,在承担社会责任、优化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防范社会风险方面担负越来越重要的责任。从国际金融业发展来看,对社会和环境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已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社会责任;金融机构改变单一强调对股东负责的理念,主动履行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已成为一个全球性趋势。
  我国绿色信贷政策于2007年7月正式启动,目前已成为一项十分活跃的环境经济政策,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市场手段。从实践来看,绿色信贷具有优化资源配置、防控环境风险、引导企业行为三大功能。绿色信贷政策通常利用贷款品种、期限、利率和额度等手段支持环保、节能项目或企业,同时对违反环保、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企业采取停贷、缓贷甚至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如果借款人不愿或不能遵守“赤道原则”(国际公认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金融行业基准)所提出的社会和环境政策,银行就会拒绝为其项目提供贷款。
  以绿色信贷为核心的绿色金融是我国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以绿色信贷支持绿色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的必然选择。发展绿色信贷,关键在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金融资源配置激励机制与财税、产业、价格等宏观调控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更多资本、资源投向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商业银行应树立更好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理念,坚持以绿色信贷理念指引信贷经营行为,完善绿色信贷机制,构建绿色信贷管理体系,完善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培育绿色信贷文化。在绿色信贷的具体举措上,商业银行可将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情况作为授信基本前提条件,对贷款项目和贷款企业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实行企业环保名单管理,视企业生产经营对环境造成的不同影响,给予其不同的信贷政策;寻找绿色信贷新利润增长点,积极改善和创新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推动实现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共赢。
  目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成本较高,难以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工作,支持绿色发展,是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经济手段。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通过实施财政与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商业银行促进绿色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通过监管政策和信贷政策,引导和推动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如允许商业银行发行绿色债券,为绿色信贷提供较长期限、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通过税收、补贴等手段,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压低污染项目的回报率,引导企业投资预期,并通过信息披露和法律等手段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
  (作者为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 人民日报 》( 日 07 版)
(责编:杨丽娜、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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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正文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这充分说明,绿色发展本身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组成部分,而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又是助推我国绿色发展的金融手段,所以,今年我国的金融机构切莫错过了绿色金融发展的大好时机,而不能只注重“外包装”。
  巴黎气候大会加速推进全球绿色金融
  日,《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绿色金融(或称碳金融)作为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已成为当今各国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金融举措。全球范围内逐渐形成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以及欧盟、美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分割的区域碳金融市场,已经和正在为全球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而巴黎气候大会的召开,一定会敦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国际金融机构严格按照“赤道原则”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为应对国际气候变化做出贡献。就碳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看,根据彭博新能源金融的预测,到2020年,全球碳信用供给将达到31.30亿吨。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尚停留在浅层领域
  相比于国际同业,国内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的认知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本世纪以来,随着加快转型升级和注重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内银行开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并通过总量控制、行业限贷等手段,限制污染型企业贷款,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截至2014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4.16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6.43%。其中,工业节能节水项目余额3470.1亿元,节能服务贷款余额349.3亿元,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贷款余额565.4亿元,绿色交通运输项目贷款余额1.98万亿元。
  但总体而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尚停留在浅层次、碎片化领域,一些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第一,对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意义认识不清。总认为发展绿色金融只是为了履行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为了应付业绩考核、为了给商业银行增加个金融创新的“外包装”,所以,从思想深处对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视度不够。
  第二,配套政策有待协调和完善。发展绿色金融本身就是金融机构的创新业务,初期阶段属于摸索期,投资大、见效慢、回报小,而恰在此时,管理层相关配套财税、金融政策也没有建立起来,这就导致金融机构严重缺乏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动能。
  第三,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绿色金融业务是一个专业技术非常强的工作,需要与有精通环保、低碳、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设计等专业技术的人才共同研发才能完成。显然,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这方面人才还比较缺乏。
  应将绿色金融作为商业银行新增长点
  无论是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大环境,还是国内商业银行转型升级内在要求,是时候将绿色金融作为商业银行的新的增长点了。为此,新的一年,相关金融机构应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应由牵头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框架。中共中央在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而要确保绿色金融发展,按照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的话讲,就是必须发展一个绿色金融体系,唯有此,才能有效地推动投资结构和经济结构向绿色转型。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也将写入金融“十三五”规划中。对于绿色金融体系框架,可考虑建立绿色的银行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政策体系和金融评级体系等。
  二是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应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新变化,有保有压做好信贷结构优化。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采取有差别、动态化的授信政策。还要围绕绿色行业新特点,打造诸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节能收益质押贷款、绿色设备买方信贷、绿色融资租赁、清洁发展机制融资综合解决方案等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针对绿色项目的直接融资需求,探索碳收益支持票据、绿色产业债务融资工具、碳项目收益债等新型投行类产品创新。
  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绿色金融。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平台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绿色金融发展也能为互联网金融营造更好的发展机遇。互联网金融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的优势具体表现为成本较低、地域空间受限较少、灵活性较强、对于技术相对较为熟悉,因而需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从政策支持、产品创新、机构合作、风险管理等方面入手,积极践行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四是严格执行绿色金融制度。继2012年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之后,日,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能效信贷指引》。该指引从能效项目特点、能效信贷业务重点、业务准入、风险审查要点、流程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通过专业化、针对性的业务创新和风险管控要求,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产业服务水平提供指导和帮助。
  希望商业银行能够为“十三五”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绿色金融支持。
  (作者系郑州培训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邹枫 SF168
  金融业创新层出不穷,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机遇。银行频道官方公众号“金融e观察”(微信号:sinaeguancha),将为您提供客观及时的新闻精粹,分享独家、深度、专业的评论点睛。绿色金融发展探析
作者:崔玲 鲁振满
  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的基本理念,也是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的本质要求。绿色经济发展需要绿色金融的支持,建立完善绿色金融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将绿色产业植入银行授信制度、产品创新及服务的全过程,才是绿色金融发展的落脚点。  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经济  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和配置,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当前产业结构优化,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有利于金融部门提高风险管理决策水平,防范与化解信贷的环境风险,同时构建绿色金融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与国际接轨,发展绿色金融才能更好地支持绿色经济健康发展。  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过度。经济新常态下绿色金融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绿色金融的科学界定问题,法规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等诸多问题需要经济金融部门共同研究。  (一)绿色金融发展缺乏战略高度上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盲目追求经济高增长和唯GDP论,以牺牲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代价,资源过度开采,环境污染严重,食品安全恶化等,影响了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回过头来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搞环境污染治理,得不偿失。金融市场配置没能发挥好引导功能,没有兼顾生态与产业的和谐发展。凡此表现就是缺乏对绿色金融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绿色金融发展缺乏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我国绿色金融的环保政策、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也还处于酝酿和探索阶段,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执行不力等现象在环保领域还比较普遍,环保信息也还不透明。目前,虽然我国已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但在具体领域、具体项目、具体企业,环保政策的实施还不是非常顺利,对环保违规信息还缺乏完善的发布机制。金融机构不仅缺乏环保专业知识,也面临信息获取的高成本问题。从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基本信用报告》所能提供的“环保信息”看,涉及的企业范围还很窄。金融机构对大多数不属于国家监控范围的企业、项目的环保违规情况,只能通过实地调查或媒体报道获得,有的甚至难以获得,信息极不对称。  (三)绿色金融发展缺乏内外部激励和监督。金融机构自身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还不强,无论是总行或基层机构内部,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还没有建立起与绿色金融配套的制度,也缺乏符合绿色金融发展需要的约束激励机制。从调查情况看,为追求效益最大化,金融机构内部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还很容易被繁重的经营考核压力和诱人的经济效益冲淡,环保考评在金融机构基本是“空白”。从外部来看,政府部门还没有建立起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企业和个人“绿色消费”意愿还不够强烈,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普遍不足。  (四)绿色金融发展缺乏战略安排和政策配套。现阶段金融监管部门的绿色金融政策目标主要停留在限制对“两高一资”企业的信贷投放和促进节能减排短期目标的实现上,对绿色金融缺乏完整的战略安排和政策配套。金融主管部门还没有全面承担起绿色金融理念的传播、引导职责。从国家层面看,在国际合作领域,金融主管部门也尚未采取积极行动,引进国外先进的低碳金融理念,导致基层金融机构缺乏对绿色金融发展最新趋势、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和环境风险管理经验的了解、学习渠道,只能按传统营销理念经营,环境风险加大。  发展绿色金融的建议  如何营造有利于绿色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走出一条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战略定位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律的新道路,是金融部门必须破解的课题。  (一)普及绿色金融知识,提高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绿色经济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作为经济活动的血脉和资源配置的中枢,金融可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分布,对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支撑与促进作用。由于绿色金融知识不足,在过去投资中,更多注重的是经济发展速度,更多关注的是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而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在选择项目时,增强环境风险管理意识,选择那些对环境影响小的发展项目,这样就可以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通过发展绿色金融来引导社会资金从污染行业逐步退出,更多投向绿色、环保的行业,市场物质资源也将随之优化配置。同时,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同国际金融体系接轨,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上的地位,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二)加大绿色金融立法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及制度安排。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一些有关绿色金融的条例、制度,但是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金融支持中缺少操作性的制度安排。为保证绿色金融有序、健康的发展,建议国家制定和出台一整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确定相关约束性指标,内容涵盖制度建设、行业标准、指标设计、社会责任等方面,从而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健全的法律制度下守法经营,避免因违法造成经济损失。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金融的市场引导。金融监管部门要在宏观层面应尽快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制定“绿色信贷”目录指引、项目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放宽“绿色信贷”规模控制,实施差别信贷政策,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同时,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工作开展评估,探索建立“绿色金融”评估体系。协调推动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的发行工作,开辟直接融资新渠道。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先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技术,扩大绿色信贷规模。  (四)完善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提高政银企在绿色环保方面的协调合作水平。联合环保部门建立绿色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搭建起制度化的信息交流平台,将环保信息与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进行有效的对接,逐步形成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环保部门定期向银行发布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录,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要求。同时,银行也定期向环保部门反馈相关企业信用状况,做到真正的数据共享。此外政府部门应搭建平台,由担保公司、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绿色信贷”建设贷款需求,解决“绿色信贷”资金不足难题。  (五)建立和完善相关补偿机制,保障绿色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应充分考虑到“绿色金融”业务的高风险、低性问题,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绿色信贷”量身定做政策性业务,探索建立并完善绿色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担保公司开展“绿色信贷”担保业务。降低贷款人的经营风险,对放贷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应给予适当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国家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有关部门应编制国家主体功能区产业综合发展规划,通过“顶层设计”优先布局实施一批绿色重点项目。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限制开发地区基础设施、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等财政补贴标准。建议适度延长退耕还林补助期限,并开展生物多样性生态补偿机制实验。调动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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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曾刚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环境问题开始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并正式将“绿色”确定为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绿色金融发展的黄金时期正式到来。
绿色发展与绿色金融密不可分。一方面,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而另一方面,绿色发展过程中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也为绿色金融提供了潜在的市场需求。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在过去一段时间中,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实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之后,我国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制度逐渐完善丰富,出台速度明显加快。2012年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对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进行引导性监管。2013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银监会出台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银监会发布《能效信贷指引》。12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正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开辟了债务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同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还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这是我国第一份关于绿色债券界定与分类的文件,将为绿色债券审批与注册、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绿色债券评级和相关信息披露提供参考依据。近两年,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出台各种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的政策,引导和促进本地区民间资本更好地投资绿色产业,推动绿色金融的普及和发展。
总体上看,在政策的积极引导和商业银行的持续努力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实践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截至2015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已达8.08万亿元,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0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4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68%,贷款所支持项目预计可节约标准煤2.21亿吨,节约水7.56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5.5亿吨、二氧化硫484.96万吨。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绿色信贷指引,开展绿色金融培训,严控“两高一剩”行业信贷,大力支持垃圾处理、风电、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行业发展。截至2015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余额1.8万亿元,部分银行“两高一剩”贷款余额连续两年为0,节能环保贷款余额2.32万亿元,共计支持2.31万个节能环保项目。绿色信贷对推动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商业银行的开拓与创新分不开。这点上,兴业银行是个典型。早在10年前就开始做绿色金融业务,也是我国最早加入赤道原则的银行,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在绿色金融领域创新不断,在理念和产品上一直引领同业,并随着综合化、集团化经营提速,将绿色金融上升为集团战略性业务加速推进。该行具备国内最大的绿色金融专业团队,形成涵盖绿色融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等在内的集团化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多兵种作战”实力不可小觑。
中国工商银行则按照环境和社会风险信息,建立了公司贷款的绿色分类体系,该体系分为四级(环境友好类、环境合格类、环境观察类和环境整改类等)十二类。按照贷款的“绿色”程度更有效地引导银行的信贷投向。还有一些商业银行也开始发力绿色金融。
近期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更是将绿色金融写入会议公报,并在中国倡导下在G20成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中国金融机构已经成为国际绿色金融规则的重要参与者。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的枢纽,“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地离不开绿色金融体系的完善。对商业银行而言,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支持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一个重要责任,也是银行自身抓住发展机遇,促进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实现自身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在未来有着极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对监管机构而言,需要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力度,建议考虑向商业银行提供再贷款,鼓励银行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实行比较优惠的风险权重和资本监管要求。同时,鼓励开展绿色资产流转特别是证券化,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面和规模,鼓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绿色产业基金,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推动绿色金融项目落地。通过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促进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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