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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用电位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2 L-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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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用电位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2 L
电子设备用电位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2 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设备用电位器&&& & &&&&&&&&& 第一部分:&
4.10.1& 在匹配的两个电位器的引出端a与c之间都加上不超过4.6.1条规定的电压。
&& &驱动机构调在同一位置时,一个电位器上测量的电压应与另一电位器上对应的电压作比较,对于直
线规律的电位器是测量a与b和b与c之间的电压,而对于非直线规律的电位器是测量a与b之间的电
4.10.2&这两个电压之间的关系应在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内。
4.11 &开关接触电阻(适用时)
&&& 注:本试验分唰采用GB 5095.2(IEC 372)的试验2a和试验2b。
4.11.1&接触电阻――毫伏电平法
4.11.1.1 &目的
&&& 本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详细说明测量一对接好的触点或测量规与触点之间的电阻的标准方法
4.11.1.2& 测量的一般要求
&&& 可用直流或交流进行测量。对交流测量,频率应不超过2kHz。在有争议时,应采用直流测量。
&&& 测量仪器的精度应使总误差不超过l0%。
4.11.1.3 &测量方法
4.11.1.3.1 &测量细则
&&& 接触电阻通常是在详细规范规定的点上测量,通过测量连接触点之间的电压降来获得。
&&& 当施加测量电压时,不应操作触点。
&&& 在测量期间,应注意防止被试触点受到异常压力及避免试验导线移动。&&& &
&& &若详细规范规定的连接点不能直接触及时,所采用的导线或电缆的阻值应从所测得阻值中减去,应
记录下所得值。
&&& 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选择被测触点。
4.11.1.3.2 &试验电流和电压
&&& 为防止触点上绝缘膜被击穿,在开路时测试电路的电动势应不超过直流或交流峰值20mV。试验电
流应不超过交流或直流lOOmA。
4.11.1.4& 测量周期
4.11.1.4.1& 直流测量
&&& 一次测量周期组成如下:
&&& a.& 闭合触点;
&&& b.& 施加电压;
&&& c.& 在一个方向电流下测量;
&&& d.& 在相反方向电流下测量;
&&& e.& 切断电压源;
&&& f.& 断开触点。
4.11.1.4.2 &交流测量
&&& 一次测量周期组成如下:
&&& a.& 闭合触点;
&&& b.& 施加电压;
&&& c.& 进行测量;
&&& d.& 切断电压源;
&&& e.& 断开触点。
4.11.1.5 &要求
&&& 接触电阻值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
&&& 用直流测量的接触电阻应为正反方向电流获得的两次读数的平均值。
& 注:与标准试验程序有任何不同之处应在试验报告中清楚地说明。
4.11.1.6& 应规定的细则
&&& 当详细规范要求进行本项试验时,应规定下列细则:
&&& a.& 如适用,测量导线的连接点、导线型号和规格;
&&& b.& 对于触点的接触对,需测量的触点和测量的周期数;
&&& c.& 对于独立配接的触点,应测量的触点数;
&&& d.& 在测量前和(或)各测量周期之间是否操作触点;
&&& e.& 接触电阻的允许范围;
&&& f.& 与标准试验方法和(或)条件的不同之处。
4.11.2&接触电阻――规定试验电流法
4.11.2.1& 目的
&&& 本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详细说明测量一对配接的触点或测量规与触点之间酌电阻的标准方法。
4.11.2.2 &测量的一般要求
&&& 可用直流或交流进行测量。对于交流测量,频率不应超过2kHz。在有争议时,应采用直流测量。
&&& 测量仪器的精度应使得总误差不超过10%。
4.11.2.3& 测量方法
4.11.2.3.1 &测量细则
&&& 接触电阻通常是在详细规范规定的点上测量,通过测量连接触点之间的电压降来获得。
&&& 当施加测量电压时,不应操作触点
&&& 在测量期间,应注意防止被试触点受到异常压力及避免试验导线移动。
&&& 若详细规范规定的连接点不能直接触及时,所采用的导线或电缆的阻值应从所测得阻值中减去,应
记录下所得值。
&&& 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选择被测触点。
4.11.2.3.2 &试验电流和电压
&&& 接触电阻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用额定交流或直流测量,电源的电动势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不超过
60V(直流或交流峰值).但至少应为1V。
&&& 施加试验电流后立即测量各个触点。
4.11.2.4 &测量周期
4.11.2.4.1& 直流测量
&&& 一次测量周期组成如下:
&&& a.& 闭合触点;
&&& b.& 施加电压;
&&& c.& 在一个方向电流下测量;
&&& d.& 在相反方向电流下测量;
&&& e.& 切断电压源;
&&& f.& 断开触点。
&&& 注:除非另有规定,在前一项试验结束和本试验施加电压之间,以及在各个连续测量周期之间不应干扰已闭合的触
&& &&&&&&点。
4.11.2.4.2 &交流测量
&&& 一次测量周期组成如下:
&&& a.& 闭合触点;
&&& b.& 施加电压;
&&& c.& 进行测量;
& d.& 切断电压源;
& e?& 断开触点。&&&
& 注:除非另有规定,受试触点不应在前一项试验结束和本试验施加电压之间,以及在各个连续测量周期之间不应干
&&& &&扰已闭合的触点。
4.11.2.5 &要求
&&& 任一次测出的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详细规范规定值。
&&& 用直流测量的接触电阻应为用正反方向电流所获得的两个读数的平均值。
&& &注:与标准试验程序存在不同之处应在试验报告中清楚地说明.
4.11.2.6 &应规定的细则
&&& 当详细规范要求进行本试验时,应规定下列细则:
&&& a.& 如适用,测量导线的连接点、导线型号和规格;
&&& b.& 对于触点的接触对,需测量的触点和测量的周期数;
&&& c?& 对于独立配接的触点,应测量的触点数;
&&& d.& 在测量前和(或)各测量周期之间是否操作触点;
&&& e.& 测量电流;
&&& f.& 接触电阻的允许范围;
&&& g?& 与标准试验方法和(或)条件的不同之处。
4.12 &耐电压
4.12.1& 设计供直接安装在金属底板上的电位器应以正常的方式固定在金属平板上,该金属板尺寸应
超出电位器所有末端至少6mm。
&&& 其他形式的电位器(例如安装在印制电路板上的)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安装。
4.12.2&应用频率为40~60Hz和峰值为绝缘龟压1.42倍的交流电压以每秒约100V的速度逐渐增加
到试验电压为止.若制造方愿意,加电压速度可以加快。将电位器所有引出端连接在一起作为一个电极,
任何其他外部金属件和金属平板连接在一起作为另一极,加上试验电压,保持60±5s。对带有绝缘驱动
机构的电位器,其试验电压应加在所有连接在一起的引出端与驱动机构之间,试验过程中,可以转动转轴。
4.12.3&当在低气压下试验时,除耐电压值应为详细规范规定适合于相应气压外,应符合4.12.2条的条件。
4.12.4& 电源开关的耐电压试验用频率为40~60Hz的交流电压,电源电压不大于120V的开关,用
900V(交流有效值)I电源电压大于120V的开关用2UR+lkV(交流有效值)。电压以每秒100V的速度
逐渐增加到试验电压为止.若制造方愿意,加电压速度可以如快。将开关所有引出端连接在一起为一极,轴、外壳上的金属零件和安装底板连接在一起为另一极,加上试验电压,保持60±5s。
&& &注:UR为开关的额定电压。
4.12.5& 电位器和开关(当有开关时)应能耐受本试验而无击穿或飞弧。
4.13 &绝缘电阻
4.13.1&按上述的4.12.1条安装,应测量下列部位的绝缘电阻;
&&& a.& &&电位器所有引出端连接在一起与任何其他外部金属零件以及驱动机构(带有绝缘驱动机构的
产品)之间;
&&& b.& 连接在一起的所有开关触点与任何其他外部金属零件之间;
&&& c.& 断开的开关触点之间。
4.13.2& 绝缘电阻应以直流电压测量.绝缘电压小于500v的电位器,用100±15Vl绝缘电压等于和大
于500v的电位器,用500±50V。
&&& 施加电压持续时间为1min或者得出稳定读数所需的最短时间。绝缘电阻值应在这段时间终时读取。
4.13.3& 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有关规范的规定。
4.14& 电阻随温度的变化
4.14.1&根据详细规范的要求,电位器应按4.3条的程序I或程序Ⅱ进行干燥处理。
4.14.2&除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外,电位器应依次置于下列的每一环境温度下:&a.& 20±+5-1℃;
&&& b.& 下限类别温度±3℃;
&&& c.& 20±+5-1℃;
&&& d.& 70±2℃;
&&& e.& 上限类别温度±2℃;
&&& f.& 70±2℃;
&&& g.& 20±2℃。
&&& 在d和f列出的温度仅适用于上限类别温度高于或等于125℃的电位器。
4.14.3& 电位器达到热稳定后,应测量4.14.2条规定的每个温度下的阻值。
&& &当在不少于5min的时间间隔内,测得的两个阻值,读数差不大于能够认为是属于仪器所造成的数
值时,就判定达到了热稳定状态。
&&& 测量时,应记录箱中的温度。温度的测量误差不超过1℃。
4.14.4& &20℃与4.14.2条中规定的其他任一温度之间的电阻温度特性应按下式计算:
&& &如把4.14.3条记下的阻值分别表示为Ra、Rb、Rc、Rd、Re、Rf、和Rg,则SR和R的值由表2给出。
下限类别温度
上限类别温度
(Ra十Re)/2
(Rc十Rg)/2
(Re十Rg)/2
(Rd+Rf)/2-R
4.14.5& 输出比温度系数(ao)
4.14.5.1 &电位器应按4.14.1条的规定进行干燥处理,动触点应调节到有关规范规定的位置并以适当
的方式锁紧,以消除由于机械和(或)热因素引起的调节变化,详细规范可规定施加到动触点引出端的负
4.14.5.2&电位器应按4.14.2条的规定依次置于每个规定的温度下,应监测总阻值或其他合适的特性
以便判断每个步骤中是否达到热稳定。
4.14.5.3& 电位器达到热稳定后,应在4.14.5.2条规定的每个温度下,测量输出比(或输出电压(输入
电压足够稳定))。应记录测量输出比时的电位器温度,温度测量值误差不超过1℃。
&&& 当时间间隔不超过5min。所读出的两个总阻值读数之差不大于测量仪器可能引起的偏差,则可以认为达到了热稳定状态。
4.14.5.4 &在20℃和4.14.5.2条规定的其他每一个温度之间,输出比温度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0。106(10-6、C)
式中:(Uab/Uac)是在基准温度下的输出比。
&&& △(Uab/Uac)是基准温度时的电压输出比与规定环境温度时的电压输出比的代数差。
&&& 如果按4.14.5.3条记录下的输出比的值与按4.14.4条电阻值的记录方式一样,那么△(Uac/Uab)
和△(Uab/Uac)与4.14.4的表相对应,以△(Uab/Uac)代替R。
4.15& 转动噪声
&&& 电位器转动噪声的测量应采用下列方法之一:
&&& 方法A:在通过动触点的电流(Ib)比通过电阻体的电流低得多的情况下使用。
&&& 方法B: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使用。
&&& 有关规范应根据其电位器的型号规定相应的测量方法。
4.15.1&方法A
&&& a.& 一个电源电阻为1000,20V的直流电压施加到电位器的引出端a和c之间,动触点以每钟
&& &&&&&2~5周的速度旋转通过除开关转角外的总机械转角。
&&& b.& 开始三周之后,引出端a与b(或b与c,当适用时)之间的噪声输出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
&&& 噪声输出应在附录C推荐的仪器上测量。
4.15.2&方法B
&&& 应采用具有下述方框图的试验电路:
4.15.2.1& 试验电路的条件
&&& 电流Ib:
以一个恒定电流Ib通过电位器引出端a和b。电流值应根据电位器的标称阻值(R)从表3中选择:
只有Ib不超过动触点极限电流和电阻体上的功耗不超过额定功耗时,才能应用上表规定的Ib。
输出系统的带宽
对于线绕和非线绕电位器,3dB带宽应为:
&&& 阻值≤47k:90Hz―50kHz;
&&& 阻值&47k:50Hz―5kHz;
带宽以外的每倍频程衰减为6dB。
输出系统的输入阻抗
若以等效电阻Req和等效电容Ceq表输入阻抗,则要求:
&& &&&&&&&&&&&&&&&&&&&&&&&&&&&&&&&&&&Req≥10R
&&& &&&&&&&&&&&&&&&&&&&&&&&&&&&&&&&&&Ceq≤33pF
电源输出电容包括导线电容(Ca)
&&包括被试电位器和电源之间的接线电容在内的电源输出电容应不超过33pF。
4.15.2.2 &试验条件
&&& 除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外,动触点应以每分钟2~5周的速度共转动6周。
&&& 对于多圈电位器或螺杆驱动的电位器,转轴速度应限制在最高每秒3圈.
&&& 接触电阻变化应在最后三周期间测量.
& &&注:一周是在两个方向上通过电阻体上有效电阻的90%的一个来回。
4.15.2.3 &接触电阻变化图形(C.R.V.)
&& &下面的三个图是C.R.V.的典型图形。图中X轴是对应于动触点位置的值。Y轴是对应于点的
接触电阻值。
&&& &&&&&&&&&&图21&& &&&&&&&&&&&&&&&&&&&&&图22& &&&&&&&&&&&&&&&&&&&图23
&&& 为了区别图22和图23,在测量接触电阻变化时,规定标称总机械行程的某一部分作为行程增量
&&& 图22:△&△o
&&& 图23:△≥△o
&&& 除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行程增量△o应为零并应采用图23。
&&& 注:C.R.V.应以被试电位器的。“标称阻值”的百分数表示。
&&& △o应以标称的总机械行程的百分数表示。
4.15.2.4 &&在引出端a与b(或b与c,当适用时)之间测出的转动噪声应不大予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
4.16& 低电平接触电阻
4.16.1&将动触点调到有效电行程的40%~60%之间锁住,使得在随后的湿热和耐久性试验过程中,
触点位置不动。
4.16.2& 如图24所示的电路,可调直流电源的开路电压为20±2mV,通过电流表接到电位器引出端
a与b之间.用高输入阻抗(即远大于RN(被试电位器的标称阻值))电压表连在引出端c与b之间。
图中:S――可调的直流电源;
& &&&A――电流表;
&& &&R――被试电位器;
&&& &V――电压表。
4.16.3&用测得的电压U除以外加电流I计算出接触电阻Rc.
&&& 注:①当被溯的电压很低时(U&3mV)由于试样热电势的影响,将会使测量结果不精确.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则调
&&& &&&&&&换电流源的极性重复测量,在两次测量中电流都调到相同的值.将输出电压的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除以外
& &&&&&&&&加电流的绝对值得出接触电阻。
&& &&&&②如果不影响其测量结果(倒如由于线绕电位器的自耦变压密效应).也可用峰值为20mV的交流电压代替直
&&& &&&&&流电压,有争议时,应采用直流电压法。
4.16.4& 当预调电位器的详细规范规定测量低电平接触电阻时,则该测量将作为下列试验的一部分。
&&& 4.39条稳态湿热;
&&& 4.43.2条70℃时的电气耐久性,对半致样品在引出端a与c之间施加电负荷;
& &&4.43.3条上限类别温度时电气耐久性,对半数样品在引出端a与c之间施加电负荷。
&&& 对于上述试验前接触电阻的初始测量和试验后的最终测量按4.16.1条.所有这些测量,动触点应
处于同一位置。
&&& 分规范或详细规范应规定最大阻值变化,一般以电位器标称阻值的百分数表示。
4.17& 可调能力(可调性)
&&& 本方法是在电行程的三个点上检验电位器的调节能力。
&&& 对于线绕电位器,确定调节能力极限H寸需要考虑分辨力的影响。
&&& 下面规定了两种试验方法:第一种适用于作分压器使用的电位器,第二种适用于作可变电阻器用的
4.17.1& 方法1:作分压器使用的电位器
&& &&&&&&&&&&&&&&&&&&&&&&&&&&&&&&&&&&&&&&&&&&图25
图中:UE――额定电压的O.l倍或10V(取较小者);
&& &&&RL――10 RN.此处的RN为被试电位器的标称阻值。
&& &&&精密比例计的输入阻抗应不小于lOM.如果得不到足够精密的电子式或数字式的比例计.可以采
&& &&&用标准的精密电位器和零指示器组合。
4.17.1.1& 测量条件
&&& 调节方法
&&& 可用的调节方法可能有三种t
&&& a. &&带轴的电位器,除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外,可在轴上安装直径为电位器本体外径0.8~1.2倍的调节旋钮。
&&& b.& 带有专用旋钮的电位器,应使用本身的旋钮。
&&& c.& 用起子调节的预调电位器,起子柄的直径为8±1mm。
&&& 测量仪器的精度应使测量误差不超过要求的10%。
&&& 调节时间
&&& 将电位器调到规定值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17.1.2& 测量
&&& 电压UE和电阻RL应按图25连接。
&&& 电位器动触点应调到输出电压0. 3UE。附近,但在有关规范规定的极限之外。
&&& 然后试验操作者开始记时并开始调整被试电位器,以便Us/UE尽可能达到0.3或规定的极限内。
&&& 调整应在20s之内完成,当操作者不再触动驱动机构时,就认为调整完成。&完成后用下式计算出可调能力的值
&&& &&&&&&&&&&&&&&&&&&&&&&&&&可调能力
式中:Uao/ UE ――要求的比例(此处为0.3);
& &&&&&Ua/ UE ――比例计测出的比例。
&&& 应在0. 5 UE和0.7 UE两点重复本试验程序。
&&& 对于非直线式电位器,详细规范应规定调定点和标定点。
4.17.2&方法2:作可变电阻器用的电位器
&&&&&&&&&&&&&&&&&&&&&&&&&&&&&&&&图26
4.17.2.1& 测量条件
&&& 与方法1的测量条件(见4.17.1.1)相同。
4.17.2.2& 测量
&& &动触点应调到阻值Rab接近0. 3RT附近,但在有关规范规定的极限之外。然后试验操作者应开始记
时并开始调整被试电位器,以使Rab尽可能达到0.3RT (可用0.3RN)或规定的极限内。
&&& 调整应在20s内完成,当操作者不再触动驱动机构时,就认为调整完成。
&&& 完成后用下式算出可调能力的值。
&& &&&&&&&&&&&&&&&&&可调能力
式中;RT――被试电位器的总阻值;
& (Rab)o一一要求的阻值(此处为0.3RT);
& &&&Rab一一调整完成后的阻值。
&&& 应在0.5RT,和0.7RT(或RN)两点重复本试验程序。
&& &注:仲裁时,本程序啦在适当的仪器上进行,使得在调整过程中流过触点的电流调置在表4规定的数值;
被试电位器阻值RT
动触点电流ILl)(±20%)
&&注:1)不得大于动触点极限电流。
4.17.3&要求
&&& 电位器应符合详细规范中的规定要求。
4.18& 起动力矩
&&& 当电位器随意调定在离开终端止挡的任一位置或是在滑动离合器(当有离合器时)上的任一位置,
动触点向任一方向转动所必须的力矩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 注:当对转动力矩的均匀性有要求时,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
4.19& 开关力矩
&&& 启动开关所需的力矩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但最低应为4.18条测出的起动力矩的两倍。
4.20& 终端止挡力矩
4.20.1& 当动触点依次调节到触及终端止挡时,用表5规定的力矩加到控制轴上10s。止挡应无变形和
其他可见损伤。
注:①对本体直径或宽度不大于14. 5mm的电位器,其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
&&& &②当动触点或驱动机构是按特殊用途设计时,施加力矩的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
4.20.2&当电位器装有滑动离合器时,动触点应调到机械行程的每一末端极限位置,为使动触点受力,
给驱动机构施加一力矩,使驱动机构机械上完成五个整圈的空转.在引出端b与电位器上最接近动触点
的引出端之间接入一适当的指示器,在螺杆转动过程中不应出现电气间断。试验后,动触点应能按正常方式工作。离合器滑动所需的力矩不应超过所规定的最大起动力矩的5倍。
4.21 &&镇紧力矩
4.21.1& 带有锁紧机构的电位器,应按正常的安装方法固定在金属板上,同时轴调在总机械行程的
40%―60%处,应使用表6规定的力矩拧紧锁紧机构,并测出输出比Uab/Uac的数值。
4.21.2& 应用表7规定的力矩加在电位器的轴上.加上力矩后的Uab/Uac值与加力矩前所测得的值相比较.表7
&&& 轴&&& 径
&&& 加在轴上的力矩
&&& 200~220
&&& 130~150
& Uab/Uac值的变化不得超过分规范或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
& 除去锁紧力矩,并检查电位器的轴套和螺纹,应无可见损伤。
& 注:对于本体直径或宽度不大于14. 5mm的电位器,其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
4.22& 轴的推力和拉力
4.22.1& 应用正常方式将电位器固定。
4.22.2&按表8规定施加推力(适用时,随后施加拉力),沿轴的轴线方向作用在控制轴上,在这些条件下应检查其连续性。在这两种条件下,应满足4.5条连续性的要求。
4. 22.3& 动触点应调在总机械行程的40%~60%之间,并予以固定不致转动。在引出端a与c间施加一
个不超过4.6条规定的电压,并应用高阻电压表测量引出端a与b之间的电压并算出输出比Uab/Uac.
按4. 22.2条表内的给定值,推力沿轴向施加于控制轴上,在此条件下测量引出端a与b之间的电压并
再次算出输出比Uab/Uac。然后,用拉力重复该试验,按4.22.Z条的给定值,拉力沿轴向作用于控制轴上
并在此条件下测量引出端a与b之间的电压,重新算出输出比Uab/Uac。相对于施加推力或拉力之前测
出的输出比变化的百分数应不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
&& &对于精密电位器,进行4. 22.2条试验过程中,在控制轴轴端测得的总轴向偏移,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
4.22.4& 将表9规定的推力沿轴向作用在控制轴上达10s,接着用拉力沿.轴向作用在控制轴上达20s。电位器应无可见损伤。
注:对于本体直径或宽度不大于14. 5mm的电位器,试验条件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
推力/拉力
4.23& 轴的径向跳动
&&& 转轴轴径相对于旋转轴线的同轴度应在详细规范中加以规定。固定电位器本体,并对轴施加规定的径向负荷,转动转轴,在距轴端规定的距离上测量轴的径向跳动。
&& 电位器应安装牢固,转轴的轴线应处于水平位置,并与千分表保持相对固定(见图27),千分表所处的位置使指示器的探针与轴接触并离轴端或轴的平滑圆柱面上某一交界面处边缘3mm以内。当规定要对非圆柱面的轴(例如平面、开槽或齿形槽)试验时应使用连轴套管。探针应下压到足以保证轴转动时,能够得到的正的和负的正确读数。2. 5N的径向力施加到轴上,以消除轴的径向间隙。加力的位置应尽量接近探针。对于小尺寸的轴施加负荷的强度应减小,以使轴的挠度不超过跳动极限值的1/10,然后将轴缓慢地转动360°或通过总机械行程.取其中较小者。
&&& 轴的径向跳动由正和负的最大读数相加(不计入代数符号)除以安装面到测量点之间测出的轴长尺寸得出。其值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
&& &&&&&&&&&&&&&&&&&&&&&&&&&&&&&&&&图27& 轴的径向跳动
4.24 &侧面跳动(见图28)
&& &电位器的安装面相对于轴的旋转轴线的垂直度应在详细规范中加以规定.固定转轴,旋转电位器本体,电位器本体上加有径向和轴向的规定负荷,在电位器安装平面上进行测量。
&&& 用轴的紧固夹具将电位器牢固安装,与千分表保持相对固定(见图28),轴应在前面的3mm以内处夹紧,相对于刻度指示器不变,而且不妨碍电位器本身自由转动.应注意避免由于电位器本体的固有重量或夹持方式引起转轴变形。
&&& 千分表的位置,应使其探针接触电位器安装面的平滑部分,并距安装面外缘小于3mm处。与轴中心线相垂直,大小为2N的力作用在电位器本体上,在离安装面3mm以内.同时以2.5N的轴向力作用在电位器中心线上,这些力是用来消除径向间隙和端都窜动的.对于小直径的轴应降低负荷强度,使轴的挠度不超过跳动极限值的1/10。探针应下压到足以保证电位器转动时能测出正的和负的正确读数。然后,将电位器缓慢地转过360°。或总机械行程,取其中较小者。
&&& 侧面跳动是由正、负最大读数值(不计入代数符号)除以安装面上测定点的半径得出.其值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
&& &&&&&&&&&&&&&&&&&&&&&&&&&&&&&图28
4.25& 安装凸台的径向跳动
&&& 安装凸台外径相对于轴的旋转轴线的同轴度应在详细规范中加以规定。固定转轴,同时在电位器本体上加规定的径向负荷,转动电位器时从凸台外径上测量其跳动。
&&& 用轴的固定夹具将电位器夹牢,轴线保持在垂直位置(见图29),在距电位器最前端面3mm以内夹紧.相对于刻度指示器保持固定,电位器本体能自由转动,应注意避免转轴由手电位器本体的固有重量或夹持方式等原因引起任何变形。千分表的位置应使探针在凸台的圆周面中心附近与该面接触垂直于转轴中心线,将2N的力作用在安装面3mm以内的地方,以消除轴的径向间隙。对于小直径和(或)长轴应降低作用力的强度,使轴的挠度不超过跳动极限值的1/10。探针应有足够的压力,保证电位器转动时从度盘上得出正确读数。
&& &此后,电位器缓慢地转过360°。或通过总机械行程,取其较小者。凸台的径向跳动决定于正和负的最
大读数之和(不计入代数符号),其值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
&4.26 &轴端间隙
&&& 当以一规定的轴向力以交变方向作用在轴端上时,转轴相对于电位器本体总的轴端间隙应在详细
规范中加以规定。
&&& 电位器应按正常方式安装牢固.转轴轴线处于垂直位置,并相对于千分表保持固定,但转轴能维持自由转动(见图30),千分表的位置应使其探针落在轴的中心线上且与轴线平行(假如用枢轴指针式指示器则垂直).探针应下压到足以保证得到正和负的正确读数,沿转轴的轴线向轴施加一个方向交变的,大小为2.ON的力。
&&& 轴端间隙为正、负读数最大值和(不计入代数符号)并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
& &&&&&&&&&&&&&&&&&&&&&&&&&&&&&&&&&&&&图30
4.27 &游隙
4.27.1&为测量驱动机构的角位置,电位器应加以固定。
&&& 适用于测量角位置的仪器应与电位器的控制轴相连。
&&& 电位器应按图31的电路连接,并使驱动机构位于近似行程中心的位置。
& &&&&&&&&&&&&&&&&&&&&&&&&&图31& 测量游隙的试验电路
图中:E――直流电源;
&&& I――指零检流计;
&&& P――被试电位器;
&&& R1――限流电阻,将电流限制在检流计额定电流最大值以内;
&&& R2――电位器(阻值与被试电位器同一数量级)。
&& &注:R2和P组成一桥式电路。
&&& 被试电位器的驱动机构调到接近行程中点(但不得在抽头或短路区上)。调节R2,使电桥平衡.然后,顺时针旋转驱动机构,约转过总机械行程的10%,然后逆时针旋转,直到电桥平衡为止,记下平衡时的角位置1,此后继续逆时针转过总机机械行程的10%。接着,顺时针旋转驱动机构直到电桥再出现平衡,记下角位置2。
&&&游隙为测得的角位置1和2的夹角。
&&& 注:每一旋转过程允许不连贯,但任一瞬间都不允许倒转。
& &&&&&&&&&&&&&&&&&&&&&&&&&&&&&&&&&图32& 游隙的测量
4.27.2&游隙以度表示,不得超过表10相应的数值;
符合性偏差,%
单圈或连续旋转
0. 1&&&&&&&&&&&&&&&&
4.28 &颤抖
4.28.1& 应测量引出端a与c间的阻值。
4.28.2&试验
4.28.2.1 &控制轴应以55±10Hz的频率在5°~10°的转角之间颤动,在整个试验期间,按详细规范规定的反向运动的两个点的位置应保持稳定,误差在1°以内.试验持续时间可依据机械耐久性试验所规定的周数从表11中查出适用的数值。
试验持续时间
& 注:表11仅适用于非线绕型的,线绕型的在考虑之中.
& 若周数大于2.5×106,试验持续时间应按比例增加。
4.28.2.2& 当详细规范有要求时,应监测c与b之问的输出信号.详细规范应规定所有必要的要求。
4.28.3&在本试验结束时,应进行下列检测:
&&& 对电位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
&&& 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28.1条测得的值相比较,阻值变化应不超过详细规范中的
&&&对于非线绕电位器应测量输出平滑性,并不超过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值。
4.29 &输出平滑性
4.29.1& 被试电位器应按图33连接。
&&& 输出平滑性至少应在70%有效电行程内,以1%有效电行程的角增量进行测量。
&& &&&&&&&&&&&&&&&&&&&&&&&&图33& 测量输出平滑性的试验电路
图中:P――被试电位器;
&&& E――lOV直流电源或额定电压(取较小者);
&&& R――100×标称阻值或按详细规范规定;
&&& 0――示波器,通带不小于lkHz,最低输入阻抗为lM
&&& M――旋转驱动机构在相反两个方向上,通过不少于80%和不大于95%的有效电行程。其旋转速为每分钟3~5周并且至少应在70%的持续时间内保持恒定。
4.29.2& 输出平滑性以电压Uac的百分数表示.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平滑性从0.01%、
0. 025%、0.1%、0.5%和2%中选择.
4.30& 引出端强度
&&& 按适用情况,电位器应承受IEC 68-2-21中的试验Ual、Ub或Ud程序。
&&& 注:如详细规范巳说明引出蛸为刚性则不作试验Ub.
4.30.1&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0.2&试验Ual――拉力
&&& 力的作用时间为10s、大小为:
&&& ――对于非线状的其他引出端为20NI
&&& ――对于线状的引出端见表12;
导线标称的横截面积
相应圆导线标称直径
O. 05&S≤0.
O.l&S≤O. 2
0. 2&S≤O. 5
0. 5&S≤l. 2
0..25&d≤0. 35
0. 35&d≤0. 5
0. 5&d≤0. 8
0. 8&d≤l. 25
4.30.3&试验Ub-弯曲(线状引出端)
&&& (见4. 30条的注)。
& 方法1:连续弯曲两次,每个方向各一次。
4.30.4& 试验UB-弯曲(片状引出端)
&&& (见4.30条的注)。
& 方法1:连续弯曲两次,每个方向各一次。
4.30.5& 试验Ub-弯曲(印制电路用引出端)
&&& (见4.30条的注)。
&&& 未说明是刚性的印制电路用引出端,应经受下列的弯曲试验.电位器应夹牢,每个引出端应弯过
90°。曲率半径约1mm.对长度为10mm或更长的引出端,弯曲中心应距电位器本体3±o.5mm处.短
于10mm的引出端弯曲中心应为距电位器安装板1.5±0.5mm的一点.然后将引出端恢复到原位并向
相反方向用同一半径和同一弯曲点弯曲90°,再将引出端恢复到原位.弯曲应缓慢地进行。
4.30.6& 试验Ud――转距(螺母与螺杆引出端)
&&& 按IEC 68-2-21。
4.30.7& 试验Ud ――转距(整体安装元件)
&&& 按IEC 68-2-21。
4.30.8& 最后测量
&&& 每项试验后应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
&&&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见注)相对于4.30.1测得的阻值,其变化应在有关规范规定极限内。
&&&注:当本条的若干试验项目作为讨论顺序进行时,仅在此顺序结束时进行阻值测量。
4.31& 密封
4.31.1&静态密封(A型)
&&& 采用静态密封的电位器应承受IEC 68-2―17中的试验Qa.
&& 除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密封应在100~llOkPa的压力下在每个方向上进行试验。
4.31.2& 动态密封(B型)
4.31.2.1 &正常试验
&&& 采用动态密封的电位器应承受IEC 68-2-17中的试验Qa。
&&& 除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密封应在100~1lOkPa的压力下试验-此时转动的速度应为每分钟5周。
&漏率应不超过lcm3/h。
4.31.3&外壳密封
&& &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17中试验Qc的方法2的试验.除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外,其温度应高于上限类别温度1~5℃。不应出现从电位器内部连续冒出气泡的泄漏。
4.32 &可焊性
4.32.1&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20中的试验Ta。按详细规范的规定采用榴焊法(方法1)、烙铁法(方
法2)和球焊法(方法3)中的一种。
4.32.2& 规定用槽焊法(方法1)时,应采用下列要求:
4.32.2.1& 焊槽温度:235±5℃;
&&& &&&&&&浸渍时间:2.O±0.5s;
&&& &&&&&&浸入深度(距元件本体或安装面).
&&& &&&&&&a. &&除b项以外的所有电位器.
&&&&&&&&&&&&&&2. O0-0.5mm,采用厚度为1.5±0.5mm的隔热屏。
&& &&&&&&&b.& 详细规范中说明不是设计用于印制电路板的电位器;
&&&&&&&&&&&&&3.50-0.5mm。
4.32.2.2& 对引出端应加以检查,如焊料容易流动并润湿引出端说明焊锡完好。
4.32.2.3 &槽焊法不适用时,详细规范对方法、试验条件和要求都应作出规定。
& &&注:使用球焊法时,应包括对焊接时间的要求。
4.33& 耐焊接热
4.33.1& 当详细规范规定时,应对电位器采用4.3条的程序l或程序Ⅱ进行干燥处理。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3.2&除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外,电位器应按下列要求经受IEC 68-2-20中的试验Tb:
&&& a. &除b项以外的所有电位器;
& &&&&&&&方法1A:持续时间5s或10s,按详细规范规定。
&&& &&&&&浸入深度:距安装面20-0.5mm。采用厚度为1.5±0.5mm的隔屏。
&&& b.& 详细规范中说明设计上不是供印制电路板用的电位器:
&&& &&&&&方法1B:浸入深度:距元件本件3.50-0.5mm。
4.33.3&除非能证明电位器可以提前达到稳定外,电位器应在恢复的标准大气条件下保持4±0.5h,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33.1条的测量值作比较,其阻值变化应不超过有关规范中的规定值。&按4.7条的规定测量终端电阻,其值应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极限。
4.34& 温度变化
4.34.1&本试验仅适用于上限与下限类别温度之差超过95℃的电位器。
4.34.2&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4.3&只对预调电位器,动触点应在总机械行程的40%~60%之间。
&&& 电位器引出端a与c间加上一个不超过4.6条规定的电压,并用高阻电压表测量引出端a与b之
间的电压。
&&& 计算电压输出比Uab/Uac。
4.34.4& 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14中的试验N。在试验N中规定的低温和高温应分别为下限和上限
类别温度,并在这些温度下持续暴露30min。
&&& 额定功耗等于或小于iow的电位器应经受试验Na.大于10W的应经受试验Nb。
&&& 在试验Nb中温度变化速度为5℃/min。
4.34.5&电位器恢复以后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
4.34.6& 只对预调电位器,经恢复后,应按4.34.3条的规定测量出输出比Uab/Uac,并与4.34.3条测出
的相比较,输出比的变化不应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
4.34.7& 应测量a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34.2条测得的阻值相比较,其阻值变化应不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
4.35 &振动
4.35.1&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5.2&只对预调电位器,动触点应调在总机械行程的40%―60%之间。
&&& 电位器引出端a与c之间施加一个不超过4.6条规定的电压,并用高阻电压表测量引出端a与b之间的电压。计算出电压输出比Uab/Uac。
4.35.3&电使器应经受1EC 68-2-6中的试验Fc。采用适当的严酷度等级。详细规范应规定使用的固定方法。
4.35.4& 试验期间的附加要求
4.35.4.1 &不带锁紧装置的电位器
&& &除非作为4.35.2条的部分要求已完成,否则应将动触点调在总机械行程的40%~60%之间,动触
点与电阻体之间的有效连续性应用示波器或其他适当的手段加以检查并维持检查。
4.35.4.2 &带锁紧装置的电位器
&&& 带整体锁紧装置的电位器,除非是作为4.35.2条的部分要求已完成,否则,动触点应调在并锁紧在总机械行程的40%―60%之间。
&&& 在试验期间,引出端a与b或c与b之间(如果后者阻值较小时)任一瞬间的阻值变化应不超有关规范的规定。
4.35.5& 试验后,电位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
4.35.6& 对预调电位器,试验后测出的输出比Uab/Uac与4.35.2条测得的相比较,输出比的变化应不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
4.35.7&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35.1条测得的相比较,阻值变化应不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值。
4.36 &碰撞
4.36.1&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6.2&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29中的试验Eb,采用适当严酷度等级。&有关规范应规定试验的严酷度等级和采用的固定方法。.
4.36.3&试验后电位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36.1条测出的阻值相比较,阻值变化应不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值。
4.37.1&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7.2&电位器应承受IEC 68-2-27中的试验Ea.采用有关规范规定的固定方法和严酷度等级,在验过程中引出端a与b之间对等于或大于lOOs的电气间断应加以监测,且不应出现这样的间断。
4.37.3&试验后电位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37.1条浏得的阻值相比较,阻值变化应不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值。
4.38 &气候顺序
4.38.1& 初始要求
4.38.1.1 &应按有关规范规定采用4.3条的程序I或程序Ⅱ对电位器进行干燥处理。
4.38.1.2&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8.2&干热
4.38.2.1& 电位器应经受1EC 68-2-2中的试验Ba的程序。采用适当的严酷度等级。
4.38.2.2& 恢复后,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且标志应清晰.
4.38.3& 循环湿热试验Db第一周期
4.38.3.1& 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30中的试验Db的一个周期24h.温度为55℃(严酷度b)。
4.38.3.2 &恢复后,电位器立即经受寒冷试验。
4.38.4& 寒冷
4.38.4.1 &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1中的试验Aa的程序,周期为2h,采用适当严酷度等级。
4.38.4.2 &除一/一/04类别的电位器外,应在低温周期结束时,且仍处于规定的低温下测量起动力矩。
&&& 使用一个不超过详细规范规定起动力矩最大值的6倍并且不超过4.20条规定的终端止挡力矩上限的力矩,使动触点沿整个电阻体来回转动一次后,按4.18条的规定测量起动力矩。位器的起动力矩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开关力矩应按4.19条的规定测量,并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4.38.5&低气压
4.38.5.1& 对于40/--/-和55/一/一类别的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13中的试验M的程序,采用有关规范规定的严酷度等级。
4.38.5.2 &本试验应在15~35℃之间进行,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h。
4.38.5.3 &仍处于规定的低气压下,在1h周期中的最后5min期间按4.12.3条进行耐电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时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4.38.6&循环湿热,试验Db,剩余周期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30中的试验Db的类型I,按表13规定的周期数进行。以24h为一周期,温度为55℃(严酷度b):
周&& 期&&& 数
一/一/56
一/一/2l
一/一/10
4.38.7&直流负荷(当详细规范规定时)
&& &试验结束后,电位器应放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转移时间应尽可能短,且不得超过5min循环湿热试验箱中取出后在30±5min时,电位器应承受Imin的直流电压。电压施加在引出端a与c之间。其电压值应为额定电压或电阻体极限电压,取较小者。
4.38.8&&绝缘电压(适用于当详细规范不采用4.38.7条直流负荷试验时)在循环试验结束时,应从箱中取出电位器,抖去水滴,并在15min以内以详细规范规定的绝缘电压施加在相互连接在一起的引出端与转轴(金属轴时)和(或)安装板之间(见4.12.1和4.12.2条),历时1min。电位器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4.38.9&恢复
&&& 电位器应在恢复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不少于1h和不多于2h。
4.38.10& 最后试验和测量
&&& 电位器应经受详细规范中规定的下述试验和测量:
&&& 按4. 38.9条的规定恢复后,测试时间为:
&&& 4.38.10.1条在1h内完成;
&&& 4.38.10.2和4.38.10.3条在2h内完成;
&&& 4.38.10. 4~4.38.10.7条在6h内完成。
4.38.10.1& 恢复后,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且标志应晰。
4.38.10.2 &应测量引出端a与c的阻值,与4.38.1条测得的值相比较,阻值变化应不超过有关规的规定值。
4.38.10.3& 按4.13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其值应不小于有关规范的定。
4.38.10.4& 按4.11条的规定测量开关接触电阻,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定。
4.38.10.5& 按4.5条的规定检查连续性,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38.10.6& 按4.18条的规定测量起动力矩,应在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内。
4.38.10.7& 应按4.12条的规定进行耐电压试验,应无击穿或飞弧。
4.39& 稳态湿热
4.39.1&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39.2&电位器应经受IEC 68-2-3中的试验Ca。采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电位器气候类别相应的严度等级。
4.39.2.1 &设计直接安装在金属底板上的电位器分成三组:
& a.& 第一组试验时不加电压;
& b.& 第二组试验时在引出端a与c之间加一直流电压。所用电压值应从以下系列中选取:O、4、
6.3、10和16V。
&&& 算出额定电压的l0%或电阻体极限电压的10%(取较小者),然后从上述电压系列中选出邻近的较低电压。
&&&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尽可能接近并保持规定的电压,电压的波动和类似因素所允许的误差为±5%。
&&& c?& 第三组试验时,金属安装板和一个终端引出端之间应加上20±2V的直流电压。安装板接电源负极,引出端接正极。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连续施加电压。
4.39.2.2 &所有其他电位器应分成两组,只进行4.39.2.1条第一和第二组试验。
4.39.3&直流负荷(当详细规范规定时)
&&& 试验结束后,电位器应放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转移时间应尽可能短,不得超过5m从稳态湿热试验箱中取出后的30±5min内,电位器应经受1min的直流电压。电压施加在引出端a与c之间,电压值应为额定电压或电阻体极限电压,取较小者。4.39.4&绝缘电压(适用于当详细规范不采用4.39.3条直流负荷试验时)在试验周期结束后,应从箱中取出电位器,抖去水滴,并在15min内按详细规范规定的绝缘电压施加在相互连在一起的引出端与轴之间(金属轴时)和(或)安装板之间(见4.12.1和4.12.2条)时1min,电位器应无击穿或飞弧。
4.39.5& 恢复
&&& 电位器应在恢复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不少于1h和不多于2h。&& &
4.39.6& 最后试验和测量
&&& 按4.39.5条规定经恢复后,测试时间应为;
&&& 4.39.6.1条在th内完成;
&&& 4.39.6.2~4.39.6.3条在2h内完成;
&&& 4.39.6. 4―4. 39.8条在7h内完成。
4.39.6.1&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且标志应清晰。
4.39.6.2& 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39.1条测得的值相比较,阻值变化不超过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4.39.6.3 &按4.13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4.39.6.4& 按4.11条的规定测量开关接触电阻,其值应不超过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
4.39.6.5 &按4.5条的规定检查连续性,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39.6.6 &按4.18条的规定测量起动力矩,其值应在详细规范规定的极XIAN 内。
4.39.6.7& 应按4.15.1和4.15.2条(取其适用的)规定,测量转动噪声,应不超过详细规范规定的极
4.39.6.8 &按4.12条或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耐电压试验,应无击穿或飞弧。
4.40& 机械耐久性(电位器)
4.40.1&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
4.40.2&半数样品在引出端a与c;间加负荷,另一半样品不加负荷(当对通过触点的负荷有特殊要求
时,详细规范应规定所用的条件)。
&&& 对于额定功耗不超过10W的电位器应优先采用纹波不超过5%的直流电压,但如能证明不致放试验严酷度的话,可用交流电压。对额定功耗超过10W的电位器应施加交流电压。外加电压值应为额定电压或电阻体极限电压,取较小者。
4.40.3&除另有规定外,电位器应按4.43.1.5条的规定安装.在本试验中应使任一电位器的温度不致明显影响任何其他电位器的温度,对电位器不应有过强的通风。
4.40.4&将一合适驱动机构固定到控制轴上并做周期运转.使机械行程符合下列方法之一:
&&& 方法1:大于总机械行程的90%。
&&& (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应采用本方法)
&&& 方法Z:有效电行程的50±5%.
&&& (精密电位器优先使用本方法并应在有关规范中规定)
&&& 对额定功耗不大于l0W的电位器,驱动机构的力矩不应大于200mN.M;对额定功耗大于10W的电位器,驱动机构的力矩不应大于714mN.m。
4.40.5& 除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外,对于单圈旋转式电位器运转的周数和速度应按表14的规定;
电位器类型
运转的周数
速度,周/分
按照详细规范的规定
按照详细规范的规定
注:①运转一周的定义是动触点行程从电阻体的一个终端到另一始端并返回到原位。当带开关时这里也包括开关的运转。
&&& &&&&②对其他结构(例如螺旋多圈、连续旋转、螺杆驱动等)电位器详细规范应规定运转周教和
&&周的定义。
4.40.6&在机械耐久性试验期间,当规定检测接触电阻连续性时应采用下列程序:
&&& 在引出端b和c之间施加(O. OIV/标称组值)±5%或详细规范规定的恒定电流,在机械循环期间,
对于连续性应监测整个试验中动触点上的信号.除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外,如果在4.40.4条的方法1或
方法2(按适用)规定行程的0.1%以上的行程上,动触点的阻值上升到大于标称阻值的10倍,那么应认为是电气中断。
4.40.7&试验后的电位器应允许放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1~2h,随后应按详细规范的要求进行下列试验:
&&& a.& 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
&&& b.& 测量引出端a与。之间的阻值并与4.40.1条测得的值相比较,阻值变化不迢过有关规范规定的极限。
&&& c?& 按4.7条的规定iRI量终端电阻并应小于洋细规范规定的极限。
&&& d.& 接4.13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 e?& 按4.18条的规定测量起动力矩,应在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内。
&&& f.& 按4.5条检查连续性,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 g.& 按4.22.2和4.22.3条的规定检查轴的推力和拉力,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 h.& 按4.12条的规定进行耐电压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
&&& i?& 按4.15条的规定测量转动噪声,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极限。
&&& j.& 适用时,按4. 31条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k.& 应按4.9条的规定测试符合性(线性或其他规定规律)并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41 &带容性负载的电源开关交流耐久性试验
&&& 当详细规范要求时,本试验用以评定带容性负载的(40~60Hz)交流电源开关的电气功能。
4.41.1& 样品的准备
&&& 试验样品应按详细规范规定接线并接到试验电路上。
4.41.2& 试验方法
&&& 当详细规范有规定时,在多刀开关的情况下,每对触点的耐久性试验应采用如图34的负载电路。
&& &在动作周期内的关、断期间应监视多刀开关每组触点的正确电气动作.试验单刀无关时,应将试验电路(见图34)的J1与J2点短路。
&&& 开关应经受动作10000周,除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外,占空系数约为50%。循环速度为7~12周/分。
&&&为了获得随机的负荷条件,开关闭合不应与电源频率同步。
4.41.3&试验电路
&&& 试验电路应如图34所示。
&&& &&&&&&&&&&&&&&&&&&&&&&&&&&&&&&&&&&图& 34
图中:E――试验电源(45~65Hz)电压有效值;
&& &&R1――100或E/I(规定的额定电流);
&& &&R2――4.7;
&&& &R3――390;
&& &&&C――390;
&& &&&D――具有适当特性的硅二极管。
&&& 如果规定了开关的额定浪涌电流则应采用下列数值:
& &&&&&&&&&&&&&&&&&&&&&&&&&&&&&&&&R1=E/I
式中:E――试验电源电压的有效值;
&& &&&I――额定电流的有效值。
&&&&&& &&&&&&&&&&&&&&&&&&&&&&&&&&R2=
式中:X――额定浪涌电流的峰值与额定电流有效值的比。
&& &&&&&&&&&&&&&&&&&&&&&&&&&&&&&&R3=
&& &&&&&&&&&&&&&&&&&&&&&&&&&&&&&&R2.C=2500×10-6s。
&& &负载电路元件的负载电流偏差应在其规定值的±10%以内。电源内阻应足够低,以不影响试验结果为准。
4.41.4&初始和最后测量
&&& 试验开始前和结束后,应测量接触电阻和温度。
&& &试验结束后,应测量绝缘电阻并作耐电压试验。
4.41.5& 要求
& &&接触电阻、绝缘电阻和温升应在规定的极限之内。
&&& 进行耐电压试验的过程中应无击穿或飞弧。
4.41.6&要规定的详细内容
&&& 当详细规范要求作该试验时,应规定出下列详细内容:
&&& a.& 样品的准备;
&&& b.& 施加的电压E;
&&& c.& 试验电流(应不大于样品正常的额定电流);
&&& d.& 浪涌电流(巳知时);
&&& e.& 要求的周数,若不是10 000周;
&&& f.& 初始和最后的测量要求;
&&& g.& 附加要求(如果有的话)。
4.42 &开关直流耐久性试验
4.42.1& 开关以每分钟10~17周的速度作开或关的动作,如图35所示。加负荷动作5 000周,接着无
负荷动作5 000周。
&&& 在开关的通断过程中,开关断开时间应不少于1s。
&&& 经10 000周动作后的开关(见4.42.2)允许随4.40条的试验要求继续动作到25 000次。但对开关不作进一步的检验。
&& &&&&&&&&&&&&&&&&&&&&&&&&&&&&&&&&&&&&图& 35
注:试验单刀开关时,它应接在电路的正极导线上(在R1和R2之间).
开关的用途
交流/直流电源
注:电阻R1的选择使得开关动作每周之间1 000F的电容器能完全充电:充电电流虚不大于1A.动作一周是指开关触点闭合然后再断开.
4.42.2&动作10 000周后应进行下列试验;
4.42.2.1& 对开关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
4.42.2.2 &按4.19条规定测量操作开关的开关力矩其值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
4.42.2.3& 按4.13条的规定测量开关绝缘电阻,应不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4.42.2.4&按4.11条的规定测量开关接触电阻,应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值。开关在带负荷的情况下动
作5~10周并对每一开关触点的正常电气动作加以监视。
4.42.2.5& 按4.12条的规定进行开关的耐电压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
4.43& 电气耐久性
&& 额定功耗总是按70℃的环境温度给定的,并且由70℃时电气耐久性试验中加以验证。对于功率型电位器应由室温时的耐久性试验并采用4.43.1.3条给出的修正系数来加以验证。
&&&当在70℃以外降额曲线斜率出现变化时,对4.43.1或4.43.2条应增加下列的一个程序。
&&& a. &&温度低于70℃时降额(例如一个电位器直线降额从20℃开始通过70℃到上限类别温度时为&零功耗。又如一个电位器从20℃~40℃功耗不变,然后直线降额从40℃开始通过70℃直到上
&&& &&&&限类别温度时为零功耗)。
&&& &&&&电位器应经受4.43.2条(在700℃电气耐久性)规定的条件,只是:
&&& &&&&&1) 试验温度应为降额曲线斜率发生变化的那个温度。
&&& &&&&&2) 施加的电压应为额定电压乘以修正系数或电阻体极限电压,取较小者。该修正系数是:
&&&&&&&&&&&&&&&&&&&&&&&&&&&&&&&&
&&& b.& 温度高于70℃时降额(例如一个电位器从20℃起通过70℃到(譬如说)125℃额定功耗保持不变,然后直线降额到上限类别温度时为零功耗或类别功耗)。
&&& &&&&&电位器应经受4.43.2条(在70℃的电气耐久性)规定的条件.只是:&试验温度应为降额曲线斜率发生变化的那个温度。&对于上述的a或b中的中间及最后测量的要求,应与有关规范中对于验证额定功耗的耐久性试验那些规定相同。
4.43.1&室温时的电气耐久性
4.43.1.1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对于按有关规范规定在引出端a与b(或b与c)之间加负荷的样品,则应在这些引出端之间测量阻值(见4.43.1.4)。
4.43.1.2& 电位器在15~35℃的环境温度下经受42天(1 000h)的电气耐久性试验。
4.43.1.3 &对于额定功耗不大于l0W的电位器应优先采用纹波不超过5%直流电压的方法。但如果能证明不致放宽试验严酷度的话,可以采用交流电压。对额定功耗大于10W的电位器应使用交流电压。
&&& 本试验所用的电压,应该用标称阻值和70℃额定功耗的95%乘以修正系数计算出的电压,或电阻体极限电压,取较小者.
&&& 该修正系数是:&& &&&&&&&&&&&&&&&&&&&&&&&&&&&
&&& 零功耗温度应从有关规范中的降额曲线获得。
&&& 施加电压应为计算出的电压,误差在±5%以内。
4.43.1.4 &在试验过程中,应周期地加上电压以1.5h接通和0.5h断开为一周期。一半样品电压加在引
出端a与c之间。对余下的一半样品动触点调在总电行程的95%处(对反转非线性规律的电位器为
5%),电压应施加在引出端a与b(或适用时加在b与c)之间
&&& 注:0.5h断开的时间应包括在4.43.1.2条规定的总试验持续时间内。
4.43.1.5 &除另有规定外(见注),每个电位器安装在1.5mm厚的钢板上,钢板的尺寸由表16给定。并以这样的方式安置,任一电位器的安装点,在任何方向上到其他任一电位器的安装点的距离为电位器直径的4倍。
&&&安装点应是钢板上与轴套相配的开孔中心。
钢板的尺寸
&& &注:引出端设计用于印制电路板上的电位器,试验时应安装在1. 6mm厚的玻璃环氧层压板上。
4.43.1.6 &约经48、500和1 000h后,应将电位器停止试验并允许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冷却不少
于1h和不多于2h。& &
&&& 中间测量后,电位器恢复试验。从停止到恢复试验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12h。
&&& 然后,按详细规范的要求,电位器应经受下列试验:
&&& a.& 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且标志应清晰。
&&& b.& 测量引出端a与c和a与.b或b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43.1.1条测得的值相比较,阻值变化
&&& &&&&&应不超过有关规范规定的极限值。
&&& c.& 按4.13条的规定测量鳝缘电阻,应不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 d.& 按4.15条的规定测量转动噪声,应不超过详细规范规定的极限。
&&& e.& 按4?5条的规定检验连续性,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 f.& 适用时,应按4.31条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并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43.2&&70℃的电气耐久性
4.43.2.1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对于按有关规范规定在引出端a与b(或b与c)之间加负
荷的样品,则也在这些引出端之间测量阻值(见4.43.2.4条)。
4.43.2.2 &电位器在70±3℃环境温度下经受42天(1 000h)的电气耐久性试验.
4.43.2.3 &对额定功耗不大于10W的电位器应优先采用纹波不超过5%的直流电压的方法。但是如能证明不致放宽试验严酷度的话可以使用交流电压。对于额定功耗大于10W的电位器应采用交流电压。
&&& 本试验所用电压应为额定电压或电阻体极限电压,取较小者.
&&& 整个试验时间,施加的电压应为计算电压,误差在士5%以内.
4.43.2.4& 在试验过程中,应周期地加上电压,以1.5h接通和0.5h断开为一周期。半数样品的电压加在引出端a与c之间,剩余的半数样品动触点应调在总电行程的95%(对反转非线性规律的电位器为
5%)电压加在a与b(适用时加在b与c)之间。
&& &注:0. 5h断开的时间应包括在4.43.2.2条的试验持续时间内.
4.43.2.5 &除另有规定外,电位器应按4.43.1.5条的规定安装。电位器不得由于直接辐射而受热,箱内
应有充分的空气循环,以防止任一电位器安装点上的温度偏离箱内标称温度±3℃以上。
4.43.2.6& 约经48、500和1 000h后将电位器从箱中移出,并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冷却不少于1h或不多于2h。
&&&经中间测量后,应将电位器放回箱内。任一电位器从箱中移出到返回试验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h.&然后,按详细规范的要求,电位器应经受下列试验:
&&& A& &&应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且标志应清晰.
&&& b.& 测量引出端a与c和a与b或b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43.2.1条测得的值相比较,阻值变化
&& &&&&&&应不超过有关规范规定的极限.
&&& c.& 按4.13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 d.& 按4.15条的规定测量转动噪声,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
&&& e.& 按4.5条的规定检验连续性,并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 &f.& 适用时,应按4.31条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
4.43.3& 上限类别温度的电气耐久性
4.43.3.1& 本试验不适用于上限类别温度为70℃的电位器。
4.43.3.2& 应测量引出端a与c之间的阻值.对于按有关规范规定在引出端a与b(或b与c)之间加负荷的样品,则也在这些引出端之间测量阻值(见4.43.3.5条)。
4.43.3.3 &电位器应经受有关规范规定的上限类别温度±3℃下42天(1 000h)的电气耐久性试验。
4.43.3.4&对于那些上限类别温度下降额到零功耗的电位器,本试验应在零功耗下进行。对其他电位器
应在其类别功耗下试验。对于额定功耗不大于10W的电位器,应优先采用纹波不超过±5%直流电压的方法.如果能证明不致放宽试验严酷度的话,可采用交流电压.对于额定功耗大于10W的电位器应采用交流电压。
&&& 电压应为电阻体极限电压或从类别功耗和标称阻值计算得出的电压,取较小者。
&&&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外加电压应为计算电压,误差在±5%以内。
4.43.3.5& 试验过程中,电压应周期地加上,以1.5h接通和0.5h断开为一周期.一半样品的电压加在
引出端a与c之间。剩余的半数样品,动触点调在总电行程的95%处(对反转非线性规律的电位器为
5%).电压加在引出端a与b(或适用时加在b与c)之间。
&&& 注:0. 5h断开的时间应包括在4.43.3.3条的总试验持续时间内.
4.43.3.6 &除另有规定外,电位器应按4.43.1.5条的规定进行安装。电位器不得由于直接辐射受热,箱内应有充分的空气循环,以防止一电位器安置点上的温度偏离箱内标称温度±3℃以上。
4.43.3.7&约在48、500和1 000h后,应将电位器从箱中移出,并允许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冷却不少于1h和不多于2h。
&&& 经中间测量后,应将电位器放回试验箱,任一电位器从箱中移出到返回试验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12h。
&&&然后,按详细规范的要求电位器应经受下列试验:
&&& a.& 对电位器进行外观检查,应无可见损伤。
&&& b.& 测量引出端a与c或a与b(或b与c)之间的阻值,并与4.43.3.2条测得的值相比较,阻值变化不超过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 c.& 按4.13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有关规范规定的值。
4.44& 元件的耐溶剂
4.44.1&初始测量
& &&&&应进行有关规范中规定的测量。
4.44.2&电位器应按IEC 68-2-45试验X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详细要求:
&&& a.& &&所用溶剂:见IEC 68-2-45的3.1.1条。
&&& b.& 溶剂温度: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为23±5℃。
&&& c.& 条件试验:方法2(不擦拭)。
&&& d.& 恢复时间;除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外,为48h。
4.44.3& 然后,应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测量,并应符合规定要求。
4.45& 标志的耐溶剂
4.45.1&电位器应按IEC 68-2-45试验XA的规定进行试验,并采用下列详细要求。
&& &a.& 所用溶剂;见IEC 68-2-45的3.1.1条。
&&& b.& 溶剂温度:23±5℃。
&&& c?& 条件试验,方法1(进行擦拭)。
&&& d.& 擦试材料:脱脂棉。
&&& e?& 恢复时间。不适用,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
4.45.2&试验后标志应清晰。
4.46 &微线性
4.46.1&测量时应在被试电位器的动触点引出端b通以1A的最大负荷,应排除沿行程运动速度不均匀的影响。
&&& 微线性的值等于行程增量上任一测量位置(见图36)的线性变化量,各个被测的行程增量的重叠部
分不小于50%,测量原理图见图37。
图36& 微线性测量示例
&&& &&&&&&&&&&&&&&&&&&&&&&&&图37& 评定微线性的电路方框图
4.46.2 &详细规范应规定下列内容:
&&a.& 行程增量,如果增量不是有效电行程的1%时;
& b.& 所涉及的电行程部分,如果不是有效电行程;
& e.& &微线性的要求,对于不同的电行程部分,其要求可以不同。
& 下面给出了一试验原理示例及结果:
& 注:对于数字基准单元,附录E中给出了基本的描述。
& &&图37所示的滤波器是一个带通滤波器,它可以通过由低端截止频率fo至10O fo之间的所有频率,滤波器的主要作用是消除由于电位器规律和电压不稳定性而引起的缓慢电压变化。按下列公式计算fc。
&& &&&&&&&&&&&&&&&&&&&&&&&&&fc=m(i.to)
式中:i――行程增量.Mm;
m――有效电行程,mm ;
t。――通过行程m所需的时间,s。
图38& 同时评价线性和微线性的示例
编制电子设备用电容器和电阻器详细规范的规则
A1 &如果需要由IEC TC40起草一个完整的详细规范,则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才能开始起草。
&&& a.& 总规范已经批准。
&&& b.& 分规范(如适用)已按六个月法送各成员国批准。
&&& c.& 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已按六个月法送各成员国批准。
& &&d.& 已证实至少有3个国家委员会已正式批准作为他的对具有极类似性能元件的国家标准、规范。
&&& 若某一国家委员会正式宣布,在他的国家内实质性地或有效地使用了由某个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元件.则这种宣布可以认为是符合上述要求。
A2& 按照IEC TC40职责而编制的详细规范应使用有关总规范或分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值或优先值、额定值、特性、环境试验严酷度等。只有经TC 40同意,规范才能不遵守此规则.
A3& 在分规范和空白详细规范批准发布之前,详细规范不得按六个月法送各成员国批准。
在IEC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中使用IEC 410
标准中规定的抽样方案和程序的解释
&&& 当使用IEC 410(1973)标准作计数检查时,对下述各条款列出的解释适用于本标准:
1.1& 负责部门指执行基本章程和程序规则的国家授权机构。
1.5& 单位产品是指详细规范中规定的电子元件。
2& 这一条中仅采用下述定义:
&&& 一一个缺陷是指单位产品不符合任一项规定的要求。
&&& 一一个不合格品是指有一个或多个缺陷的单位产品。
3.1& 产品不符合要求的程度应该用术语不合格品百分比表示。
3.3& 不适用。
4.5& 负责部门是指起草空白详细规范的IEC技术委员会,该空白详细规范为总规范和分规范的组成部分。
5.4& 负责郡门是指根据批准的制造厂的检验部门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活动的并由国家监督检查机构批准的检查长。.
6.2& 负责部门是指总检验长
6.3& 不适用
6.4& 负责部门是指总检验长。
8.1& 开始检查时总是使用正常检查。
8.3.3 d& 负责部门指总检验长。
8.4& 负责部门是指国家监督检查机构。
9.2& 负责部门是指起草空白详细规范的IEC技术委员会,该空白详细规范为总规范和分规范的组成部分。
9.4& (仅指第四句)不适用。(仅指第五句)负责部门是指总检验长。
10.2& 不适用。
&&&&&&&&&&&&&&&&& 附录C
适用于测量转动噪声的一种方法――方法A
& 电位器转动噪声测试仪电路示于图36。
&&&该仪器基本上是一个具有可调增益的音频放大器,放大器的输出信号馈给一个二极管检波器控制彩色灯。当信号输入达到某个预定的极限电平时,彩色灯就发亮。
&&&用这种仪器来指示电位器的噪声输出超过或低于某个预定的极限电平.该仪器要提供一个具有电源内阻为1 000的20V的直流电压加到电位器上。
&&&对放大器的频率响应规定如下:
&&& ――在60Hz和20kHz上,零电平以下6dB。
&&& ――在20Hz和45kHz上,零电平以下20dB。
&&& ――在80kHz和所有更高频率上,零电平以下30dB或更多。
&& 取1 000Hz为零电平。&在大约为1 000Hz的频率下使红灯发亮的预定的输入电平为;
& 4. 7--6.8―10―15―22―33--47--68--100--150--220mV r. m.s.。
&&& 如果放大器响应低频响应过分延伸,则在进行规律B和C的电位器试验时,0.5Hz工作频率的谐波可能对很低噪声电位器的噪声读数产生明显的误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放大器应设计成在低于50Hz迅速地截止。
&&& 电路应保持短暂的噪声持续时间能使红灯发亮足够长的时间,以便进行观察。
&&& 第二电路在大约为预定电平的1/10处工作,并且绿灯发亮。因为电位器噪声电平低于极限的1/10是不大可能的,所以绿灯亮时表示电位器合格,而红灯亮时表示电位器不合格。
图Cl& 电位器噪声测量电路,方法A
测量机械精度的器具
Dl& 千分表
D1.1& 刻度盘的最小刻度应小于或等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0%,对小于25Vm的测量应可读出lm。如果无误差修正,则指示器使用范围不应超过探针总行程的1/3。如果使用枢轴式千分表,则在测量过程中探针的纵向中心线与电位器的有关部位应保持垂直或应采用适当的校准系数。
&&& 千分表夹具应将千分表夹紧,在测量过程中保持指示器对试件的正确位置。此外,当探针接近电位器时,应缓缓移动千分表的位置,以防损坏。
D2& 圆柱形的连接轴套
&&& 具有光滑的圆柱面的连接轴套安装在电位器的轴上时,所增加的偏心度应不大于规定的允许径向跳动的10%。
D3& 电位器安装夹具
&&& 用标准的安装方法将试验样品夹牢并保证转轴能自由转动的一种夹紧装置。
D4 电位器的轴固定夹具
&&& 将试验样品的轴夹持在水平或垂直位置上,保持电位器本体能自由转动的一种夹具。
微线性的测量方法
数字基准单元(综合高精度主控单元)的基本描述及微线性的测量方法。
&& &&&&&&&&&&&图El& 数字基准单元(综合高精度主控单元)的方框图
& 若选用图41的综合高精度主控单元的数/模转换器时,应考虑下列基本要求:
& a.& 分辨位数
& 数/模转换器能转换的最小位数(b)应大于下式计算的bv和bi:
& &&&&&&&&&&&&&&&&&&&bv= (l/ln2).In(5/max.)
式中:max――允许微线性的最大值(1%=0.01);
&& &&&l/ln2――1. 443。
&&& 规定进行测量的有关电行程增量宽度所要求的bi位数为:
&&& &&&&&&&&&&&&&&&Bi=(l/ln2).In(30m/i)
式中:i――增量的宽度;
&&& m―一有效电行程;
&&& l/ln2――1.443。
&&& b.& 数/模转换器输出精度
&&& 最低要求是最低有效位数(LSB)的一半。若按上述a条中选择b,最终数字主控单元的电压调节精度将优于测量所需的精度10倍。
&&& c.& 最大测量速度
&&& 测量速度应考虑数/模转换器的调节时间,而且至少应为所涉及各种调节时间总和的两倍。因此每一测量行程所需的最少时间为:
& &&&&&&&&&&&&&&&&&&&&&&tm=2b.2ta
& 式中:ta ――数/模转换器的调节时间;
&& &&&&&b――行程所涉及的位数。
&&& 示例:对电压精确度的要求:0.03%;
&&& 相对增量i/m:1%;
&&& 结果: &bv=l.443。In(5/0. &&bv=14位;
& &&&&&&&&&Bi=l.443.In(30/0. 01)=111. 55&& b1=12位.
&&& 电压位效应采用上述较高的那位,例如 :
&&& 数/模转换器至少应为14位的转换器,并能摸拟一个主控电位器,通常此电位器的精度优于所测量
偏差的10倍。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设备用阻容元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伟、金铭辉等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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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用电位器 第一部分:总规范2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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