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地委对农村领导干部退休后的规定是否有规定

聊城:干部保健对象不公开 卫生局称属机密
人民网聊城11月2日电
近日,在聊城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张先生反映,自己所在单位将要组织免费体检,只有干部保健对象才能享受此等待遇,其他人员则没有机会。张先生想通过媒体获知聊城的保健对象如何划定。记者致电聊城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竟称,干部保健对象划定属机密,无可奉告。而市民纷纷认为,干部保健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划定范围理应公开。干部保健对象划定属机密张先生认为,单位组织体检原本是件好事,可免费体检只有少部分人(干部保健对象)享受,这很不公平,同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导和普通职工差别有点大。李先生今年50多岁了,在聊城某机关单位工作。他指出,日聊城颁发了《聊城市市级保健对象医疗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条规定:干部保健对象的范围是在职和已经退休的任过实职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目前,保健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涉及副市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曾担任过副市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和享受市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副高级职称、省级以上劳模等等,保健体检目前已成为机关和国企领导的“福利”,为什么不让普通职工都享有此项权利呢?这样才体现公平。就此问题,记者致电聊城市卫生局医政科,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聊城部分单位每年组织体检属实。张先生反映问题关涉干部保健,干部保健对象是有划定范围的,不是所有职工都享有此等待遇。划定范围与各个单位的状况也有一定关系,经济不紧张的划定范围会大一些。当记者问及聊城干部保健对象如何划定时,聊城市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称,此类属机密,无可奉告,况且山东省卫生厅也未公布保健对象的划定范围。如市民无法确认自身是否为保健对象,可本人致电聊城市卫生局医政科电话询问,聊城干部保健对象标准不会通过媒体公布。公费查体特权化亟待改革年2月27日,卫生部公布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两周新发病例未就诊比例为38.2%(其中:城市为47.9%、农村35.6%)。未就诊病例中,70%的患者通过自行服药或药店购药等方式对疾病进行了治疗,只有少部分患者未进行任何治疗。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为21%,因为经济困难或认为就诊太贵而未就诊,占未就诊病人的14.9%。医生诊断需住院而病人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住院病人中,36.8%的病人是自己要求出院的,在自己要求出院的病人中,经济困难或花费太多而要求出院的病人占54.5%,该情况的改善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一位业内人士称,聊城体检成了机关和国企领导的特权,且有不少单位随意制定标准、划定范围,没有享受体检的干部职工对此意见很大。聊城各大医院对保健体检可谓“趋之若鹜”,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因为保健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现实过程中,聊城不少医院漠视体检质量,甚至个别医院体检时“走马观花”,很不负责,保健实质上成了少部分人的特权或是充当医院仪器创收的工具。聊城一位市民则称,保健只是个别人员的“福利”,一部分公务人员都享受不到,老百姓更别想奢望。一边是百姓看不起病,一边是个别人员享受着看病就医的特权待遇。公费查体特权化的现象亟待改变,如维持现状,新医改方案确定的医疗服务惠及全民的方针政策就难实现。干部体检应在阳光下进行记者通过网上查阅,山东省内不少地市及国内其他省市对保健对象的范围划定的十分详细,并且下发有关通知公布于众。不知聊城市卫生局对“聊城保健对象划定范围”遮遮掩掩是何原因。聊城市区一位退休干部称,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中央、省、市相继下发了有关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领导干部的重视、关心和爱护。哪些人可列入保健对象,保健对象该享受何等待遇,很多市民和公务人员并不知情。聊城市卫生局应该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将“聊城保健对象划定范围”的有关文件向社会开放,让老百姓知道的多一些并不为过。阳谷一位老干部称,我们享受“保健”,离不开纳税人的支持,保健对象一定要积极公开,让老百姓明明白白,另外,相关医院应加强服务。这位老干部介绍,自己每年都去医院做保健,检查下来,也没发现什么毛病,一路下来,要花费数百元,尽管给予报销,也很心疼啊,毕竟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保健体检应规范化进行记者了解到,干部保健是一种以干部为对象的特殊保健形式,是我国建国以来党和国家为特殊岗位人才和特殊贡献者所提供的一项特殊的保健服务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并发展完善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以及社会的发展,一些符合原有保健条件的对象逐渐减少,新保健条件的对象逐步增加,受保健人群的范围逐渐拓宽,对象越来越多、保健种类越来越多。一位业内人士称,山东各地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干部保健政策。但在干部保健服务提供取向问题上,干部保健对象的大部分疾病是属于需要长期的住院治疗的老年保健和医疗性质的疾病,把这些疾病统放到一流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无形中会造成优质资源的不必要浪费,保健服务人员面临着严重的工作压力。在干部保健工作的发展趋势问题上,传统的保健管理政策要求保密性和非公开性,但随着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要进一步明确干部保健管理政策规范,从政策上统一保健对象条件、统一保健服务规范,加强管理的规范性建设。在干部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问题上,虽然干部保健是属于针对特殊人群的特殊政策,对未来的干部保健管理政策规范要进一步明确、公开公正,把特权化变成规范化的政策机制。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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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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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9月至12月
毛泽东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他在本书的按语中写道:“一切可以到农村中去工作的这样的知识分子,应当高兴地到那里去。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1956年 1月26日
中共中央正式公布《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出:城市的中、小学毕业的青年,除了能够在城市升学、就业的以外,他们的就业途径,是到郊区、到农村、到农垦区或者山区。
1957年 年初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提倡知识分子到群众中去,到工厂去,到农村去??还有些人可以长期住下去,比如两年、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就在那里生活,叫做‘安家落户’。” 4月8日
刘少奇在南下考察毕业生就业问题时,主持写成了《人民日报》《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问题》的社论,提出“从事农业是今后安排中小学毕业生的主要方向,也是他们今后参加就业的主要途径。”
1958年至1959年 两年内
聊城地区动员和组织青年参加祖国边疆、山区的开发和建设,支援津浦铁路复线施工和北京市重点项目建设,为自愿留下参加边疆建设者,办理了户口和粮食迁移手续。此期间,直接到农村插队落户者不多。
1960年至1961年 本年内
中共聊城地委响应党中央号召,压缩精简城镇人口,支援农业,成立了精简下放领导小组,开始在全区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吃商品粮的闲散人员和城镇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下乡、回乡务农,支援农业生产。许多高初中毕业生放弃升学的机会,主动回乡当农民,莘县杨庄公社后杨庄大队高中毕业生杨合清就是其中一例。
1963年 8月1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城市精简职工和青年学生 1 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长会议的报告,周恩来指出:今后15年内动员城市青年学生下乡参加农业生产,是城乡结合、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要求各大区、各省、市、自治区都要作长远打算,编制15年安置计划。今后安置的主要方向是插入人民公社生产队,其次,是插入国营农牧林渔场,再其次,才是创建新的国营农牧林渔场;并且要求各级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把插队工作统管起来。
1964年 1月1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即中发[1964]40号文件。《决定》指出: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毛泽东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必要动员和组织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 3月20日 《人民日报》就知识青年董加耕自愿回乡务农发表社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移风易俗的革命行动》。董加耕是江苏省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高中毕业时放弃了报考大学的想法,自愿回乡务农到农业第一线去。天津的赵耘,北京的侯隽、万伯翱、侯方兴,广州的陈嘉鲲,河北的邢燕子、王培珍,吉林的栗心河等,都是到农村去的知识青年积极分子。 7月8日
中共聊城地委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地委副书记辛晓村任领导小组组长,专署副专员徐刚任副组长,杨林甫任办公室主任。安置办公室与地委劳动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7月21日
中共聊城地委、聊城专员公署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委的通知》。将1700人的年度动员安置任务分配到全区各县,要求9月底前完成任务,并对动员安置任务较重的聊城、临清两县做出具体部署。
全区共动员安置下乡人员2300余名。
1965年 1月16日
聊城地委劳动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1965年动员和安置城市知识青年和其他闲散劳动力下乡、回乡任务分配的通知》。将省委安置办公室下达的2400人(含济南市1000人)的动员安置任务分配到全区8个县。 1月18日
聊城地委劳动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聊城专署粮食局发出《关于城镇下乡、回乡人员口粮供应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已下乡、回乡人员的口粮标准、供应品种等具体问题做出详细规定。 4月2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安置领导小组关于安置工作会议的报告,指出:动员城市知识青年和闲散劳动力下乡,是城乡劳动力安排上的一个方面,必须纳入城乡劳动力整体规划之中。目前在城乡劳动力安排上存在着分散现象,需要加强统一管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请华东局指定江苏、山东、浙江、上海四省市试行成立劳动工资委员会,把城乡劳动力的调配和工资工作统一管理起来,积极试行半工半读、亦工亦农制度。
聊城地委、聊城专员公署根据省委、省人委《关于试行成立劳动工资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研究成立“聊城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张惠民兼任主任,杨林甫、肖宏任副主任。以已有劳动机构为基础,将劳动、安置、精简机构统一起来,积极试行半工半读、亦工亦农制度。地委安置城镇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劳动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撤销。 9月23日
聊城专员公署编制委员会、人事监察局、财政局、劳动工资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1965年增加动员安置城市知识青年机构编制名额的补充通知》。《通知》重申年内由省拨付的24名动员安置机构专职名额的分配原则和专职干部的选调条件,要求各县视动员安置任务轻重,或建立安置办公室,或将安置工作列编计委。 本年内
全区动员安置下乡、回乡人员2156人。其中下乡插队391户、1860人(含单身青年65人);回乡97户、215人(含单身青年32人);退休退职人员随迁家属81人。共有知识青年188人。国家拨付安置经费33万余元,棉布指标4.9万余尺,絮棉4852市斤,建房木材552立方米。
1966年 4月
聊城地区召开全区动员安置城市知识青年和其他闲散劳动力下乡、回乡工作会议,并将全区1700人的下乡任务分配给聊城500人,临清1000人,其余6县均200人,由各县随同退职退休人员迁往农村的家属补充完成。 4月22日
聊城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总结聊城、临清两县动员安置城镇人口下乡的工作情况,向地委、行署作专题汇报。针对动员工作中存在的前紧后松、进度迟缓、质量不好、社队不要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各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全局利益出发,坚持政策,争取在5月底前结束动员安置工作。 6月24日
聊城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向各县转发临清县下乡青年史万成的先进事迹。史万成是临清县城关会通街下乡青年,自1964年9月下乡以来,已经达到自给有余,并坚持工余时间,为社员义务理发,为“四属”、“五保户”挑水、磨面、请医、买药,深受群众的欢迎。劳动工资委员会要求各县在已下乡和准备下乡的青年中开展向史万成学习的活动,进一步做好动员安置和巩固工作。 10月7日
聊城专区劳动工资委员会转发聊城县委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奸污、诱婚、打击、排斥下乡青年若干事件的情况反映》,要求各县对有关此类问题进行普遍检查,发现问题要根据党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本年内
全区动员安置下乡、回乡人员1764人。其中下乡插队841人(182户、821人,单身青年20人);回乡334人(151户、330人,单身青年4人);城镇闲散劳动力589人。国家拨付安置经费15.45余万元。
1968年 8月7日
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作出《对高、初中毕业生分配安置工作的意见》。指出对毕业生的分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四个面向”(即面向农村、面向边疆、面向 3 工矿、面向基层)的原则,把分配重点放在农村。要求各县革命委员会和革命群众组织,运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宣传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指示,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城镇非农业人口中1966年、1967年高中毕业生和1966年初中毕业生以及社会知识青年,到农村安家落户,走与贫下中农相结合的道路。 8月10日
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印发组织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的宣传提纲:《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到农村广阔的天地里去》。聊城地区所在地聊城县城内,随即掀起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高潮。 12月22日
《人民日报》刊登甘肃省会宁县城镇居民和知识青年纷纷奔赴农业第一线,到农村安家落户的报道《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编者按中首次披露了毛泽东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 12月23日
《大众日报》刊登1961年高中毕业回乡的知识青年、莘县杨庄公社后杨庄大队革委副主任杨合清的文章《贫下中农是我最好的老师》。 12月25日
聊城地区暨聊城县在聊城剧院举行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欢送会。会后,聊城一中、二中、三中及聊城民中43名高初中毕业生披红戴花,乘坐汽车,在街道居民的夹道欢送下离开城市,到聊城县侯营区五里屯公社(后撤区并社为西王公社)插队落户。 12月27日
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建立“五?七”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级革命委员会对下乡知识青年、机关干部、城镇居民、干部职工家属的思想发动和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聊城专署院内,由地革委常委直接领导。随后,全区各县革委均建立相应机构。
1969年 6月1日
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财贸办公室、内务办公室发出《关于解决上山下乡人员经费不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凡下乡安置经费不足时,可由各县财政垫支,年终向地区财贸办公室进行结算。 12月23日
《大众日报》登载聊城县五里屯公社下乡知识青年学习金训华的故事。金训华是上海市吴淞二中1968届毕业生,日下乡到黑龙江逊克县双河大队插队务农,8月15日山洪暴发,在抢救国家财产时牺牲。 本年内
全区各县陆续接收安置了为数不多的来自全国各大城市的下乡、回乡知识青年。 1970年 2月28日
为响应毛泽东提出的“要准备打仗”的号召,聊城地革委成立“城市疏散人口接收安置委员会”,准备接收安置济南市疏散人口6万人。段俊卿任主任,刘镜涛、司峰三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称疏散城市人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原“五?七”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3月
济南市第一批被疏散的知识青年、下放干部、教师、医务人员和街道居民来聊插 4 队落户。截止到9月,聊城地区共接收三批济南市下乡人员4079人,其中下乡知识青年1734人。知识青年以青年小组的形式分别安置在8个县较富裕的生产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5月12日
中共中央发出[1970]26号文件,转发《国家计委军代表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青年下乡工作的报告》。《报告》强调指出:各级党的组织和革命委员会必须十分重视下乡知识青年的工作,把它摆到重要位置上来;要组织下乡知识青年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认真改造世界观;采取由干部带领集体插队的做法;安置地区和动员城市要密切配合,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不可加重当地群众负担;教育知识青年勤俭过日子,尽快实现生活自给;坚决打击破坏知青上山下乡的阶级敌人,支持青年同“四旧”做斗争,大力提倡晚婚;加强管理知青经费,正确对待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建议近期内检查一次知青下乡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 6月6日
聊城地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和革命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毛泽东亲自批示照办的中发[1970]26号文件,继续加强对知识青年下乡工作的领导,抓好典型,推广经验;建立有革命干部、贫下中农和知识青年代表参加的“三结合”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置政策。 6月9日
《大众日报》报道:全国农业劳动模范、莘县董杜庄大队党支部书记曾广福,出席全省首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会后与下乡知青结成一对红。 7月16日至8月31日
聊城地革委和济南市革委联合组派90余人的上山下乡学习慰问团,对全区历年下乡的知识青年进行学习慰问。裴动民任副团长。慰问团主要任务是宣传中央26号文件和7月9日《人民日报》社论《抓好下乡知识青年的工作》,了解下乡知青、下放干部、教师和医务人员接受再教育的情况,力求解决知青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慰问团对8个县211个青年小组、1783名下乡知青和部分下放户进行走访慰问,分别召开了社队干部、贫下中农、下乡青年、下放干部、教师和医务人员座谈会,组织103场慰问演出。慰问团参观了阳谷县石门宋公社的养猪情况,走访了茌平县抗日英雄村张楼大队和莘县董杜庄大队全国劳模曾广福。 11月30日
聊城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发出通知,对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农业分配的方法、口粮标准、知青小组的再分配等问题做出规定。指出:要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教育知识青年计划用粮,节约用粮,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12月20日至25日
聊城地区上山下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召开。各级接受安置任务的革委会分管领导,知青小组代表,下放干部、教师和医务人员代表,山东省和济南市“五?七”大队负责人等386人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学习了中央[号文件,听取了下乡知青吕建平、王栋等14名代表的经验介绍。大会表彰了1964年以来上山下乡动员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地区安置委员会主任段俊卿,支左部队领导、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副主任、知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游福祥,分别到会讲话。2018 年聊城市委机关部门预算
来源:系统管理员(system)
&目& 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部门预算表一、2018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二、2018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三、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四、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单位五、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六、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七、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八、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九、2018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十、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表第三部分、<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整体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五、重要事项说明六、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市委办公室(含机要、保密)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日常文秘工作,市委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市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委文件、文稿的起草;督促检查国家、省、市各项重大决策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上报信息;负责全市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密码管理和密码保密工作;传递中、省、市文件和市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机密文件;负责全市保密工作的计划、宣传、教育、检查和保密技术的管理培训等工作;负责市委及办公室的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委机关财务计划、房产基建、固定资产等后勤事务工作的规划、协调与管理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含行政投诉中心)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市级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政纪的行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搞好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方针、政策,调动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性,指导协调基层组织开展统战工作。市委政法委(含法学会、610 办、法制培训基地)主要职责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协调和指导市政法各部门工作,研究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市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搞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所属总支、直支、支部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及作风纪律建设。团市委主要职责是:抓好全市各级团组织建设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参与经济建设负责青少年事业发展管理工作。市妇联主要职责是: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人才成长;推动有关部门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市工商联主要职责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职责是:党史研究和资料征编工作,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市委农工办主要职责: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子和办法,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各级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所属单位包括:1、中国共产党聊城市委员会办公室本级2、聊城市委保密局3、聊城市委机要局4、聊城市纪检委行政本级5、中共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6、聊城市行政投诉中心7、聊城市委政法委行政机关(市综治办)本级8、聊城市法学会9、聊城市委组织部本级10、聊城市委宣传部(含文明办、外宣办)本级11、聊城市委统战部行政本级12、聊城市团市委行政本级13、聊城市委信访局14、聊城市委政策研究室15、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16、聊城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17、聊城市委党史研究室18、聊城市工商业联合会19、聊城市妇联行政本级20、聊城市老龄委办公室21、聊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2、聊城市老年大学(聊城市委老干部党校)23、聊城市委610 办公室本级24、聊城市法制培训基地25、中共聊城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6、聊城市委老干部局27、聊城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表&《聊城市<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预算公开表》(批复表)&第三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收入预算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4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拨款0 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医疗收费收入21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万元。<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支出预算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7 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4 万元,比上年增加5%,主要原因是市委宣传部为了创建聊城文明城市增加财政预算。<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4 万元,比上年增加5%,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8 万元,主要用于聊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公用支出、人员支出、执法业务支出、办案基地建设及维修运行等支出。比上年减少<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主要原因是办案基地建设基本完工。2、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支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万元,主要用于聊城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对台交流活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1%,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台交流活动增多。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万元,主要用于聊城市工商业联合会日常公共支出、人员支出和工商联活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7%,主要原因是今年工商联组织企业家活动增多。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万元,主要用于聊城市妇联、团市委、法学会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比上年增加4%,主要原因是今年妇联、团委组织活动增多。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4 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老年大学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比上年增加4%,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任务及调研活动增多。6、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支出2982.4 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6%,主要原因是今年党建工作任务加重,市编办今年组建市职能办临时机构。7、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支出2561.4 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宣传部(含文明办、外宣办)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各类宣传支出。比上年增加14%,主要原因是市委宣传部为了创建聊城文明城市增加财政预算。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支出555.4 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统战部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统战宣传培训、信息系统维护支出。比上年增加5%,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任务及调研活动增多。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98.9 万元,主要用于市委老干部局、市老龄委办公室、市委610 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比上年增加32%,主要原因是今年工作任务及调研活动增多。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老年福利支出140 万元,主要用于市老龄委办公室拨付市直八十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和老龄先进表彰,老年人走访帮扶。比上年增加20%,主要原因是八十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增加。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2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见名词解释六)五、重要事项说明(一)政府采购情况<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政府采购预算<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7 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办公室、市委保密局、市纪检委、团市委、市委<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委关工委等市委机关单位采购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支出以及市委机关维修维护工程支出。(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399.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 万元、公务接待费97 万元。<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 年减少50.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2.5 万元,原因为严格控制出国审批人员数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7.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7.3万元),原因为车改以后严格控制公车数量,并且严格使用公车审批程序。公务接待费减少10.7 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其他情况说明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3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件、套)。2018 年预算安排购置5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件、套)。<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 年本部门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投资类、发展类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0 万元。六、名词解释一、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性收费”等以外的收入。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市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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