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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45)
海南航空: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6 年度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附注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公司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海南省航空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等法人单位于 1993 年 10 月 18 日共同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本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
为人民币 250,100 千元。
于 1994 年 3 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批准 1993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共派
送红股计 50,020 千股,派送红股后,总股数增至 300,120 千股,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300,120 千元。
于 1995 年 11 月 2 日,本公司向 American Aviation LDC 发售外资股 100,040 千股。
发售后,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400,160 千元。
于 1997 年 6 月 26 日,本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B 股”)计 71,000 千
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471,160 千元。
于 1999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 A 股 205,000 千股。公开发售后,
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676,160 千元。
于 2000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 0.8 股派发红利
54,092,800 股。派送红股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730,253 千元。
于 2006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定向增发 2,800,000 千股,其中向大新华航空增发
1,650,000 千股,加上大新华航空原持有的 53,108 千股,大新华航空累计持有本公
司 1,703,108 千股。上述定向增发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 3,530,253 千元。
于 2006 年 12 月,本公司股东海航集团及海南琪兴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份
8,917 千股及 4,370 千股增资注入大新华航空。本次增资完成后,大新华航空及其
子公司 American Aviation LDC 分别持有本公司 1,716,395 千股及 108,043 千股,
共占本公司总股本 51.68%的股权。
于 2006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原 A 股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每 10
股支付 3.3 股 A 股股票的对价向 A 股流通股股东转让股权。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
获得上市流通权,限售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等原
限售股票已全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于 2010 年 2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向海南发展控股及
海航集团分别各增发 297,619 千股 A 股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上述定向增发完
成后,本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 4,125,491 千元,其中本公司之母公司 - 大新华航空
持有本公司 1,716,395 千股,占本公司 41.60%的股权。
于 2012 年 5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1,965,600 千股 A 股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
增至人民币 6,091,091 千元,其中大新华航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 1,716,395 千
股,占本公司的股权比例摊薄至 28.18%。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 2013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6,091,091 千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12,182,182 千元。
于 2016 年 9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4,623,938 千股 A 股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
本增至人民币 16,806,120 千元,其中大新华航空及其子公司 American Aviation
LDC 分别持有 4,089,167 千股及 216,086 千股,占本公司股本的 25.62%,为本公
司单一最大股东。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属民航运输业,主要经营经批准的国内国
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相关服务。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模式(附注二(13))、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二(14)、(17))、权益工具的
判断标准(附注二(23))、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二(24))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二(3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编制准则及规定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持续经营基准
截至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人民币33.35亿元。于编
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本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的财务形势,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
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
本公司董事会已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上述净营运资金出现负数的情况,不断寻求新的
融资渠道并已取得足够的银行授信额度以改善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鉴于本集团
已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获取融资的记录,与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建立的良好合作
关系以及经营情况,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可以继续获取足够的经营现金流量及
融资来源,以保证经营、偿还到期债务以及资本性支出所需的资金。基于此,本公
司董事会确信本集团将会持续经营,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本
年度财务报表不包括任何本集团及本公司在未能满足持续经营条件下所需计入的调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企业合并(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后,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少数股东拥有的对该子公
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以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
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
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
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
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
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
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
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
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为
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
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
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
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显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取得时期限超过 12 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
得时期限在 12 个月之内(含 12 个月)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处置时产生的
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
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则
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
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
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
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一般被视为其
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本集团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
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本集团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
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
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
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应
付债券及应付融资租赁款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及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续)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
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
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
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
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
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
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
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
从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
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 10,000 千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应收款项(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
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关联方款项
应收租赁保证金及维修储备金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按照历史损失率计提
按照历史损失率计提
账龄分析法
组合 3 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
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进行计提。
本集团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
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存货主要包括机上供应品及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机上供应品于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额是根据存货在
资产负债表日后正常业务中的处理所得或根据当时市场情况作出的估计而确定。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
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长期股权投资(续)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
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
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
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
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
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
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
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
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
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基于转换当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
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
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
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
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飞机及发动机、高价周转件、运输工具及器具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
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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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固定资产(续)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
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飞机及发动机核心件
飞机及发动机替换件
14.29%至 20%
高价周转件
6.79%至 11.875%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量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入固
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附注二(27)(c))。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
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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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
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
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
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
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
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
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40 年至 7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
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对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附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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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飞行员养成费用等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且分摊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
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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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职工薪酬(续)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
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
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
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
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
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因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
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
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
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为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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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1) 该金
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
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
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
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
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归类为金融负债。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
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
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劳务和销售商品时,已收或应收合同
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
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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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收入确认(续)
客运、货运收入于提供运输服务时确认为收入。尚未提供运输服务的票款,则作为
负债计入预收款项 - 预收票款。
佣金收入包括本集团作为代理人为其他航空公司售票而收取的佣金。佣金收入于出
售机票时确认。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退票手续费收入等,此等收入均在提供服务当期确认。
常旅客奖励积分
本集团运营金鹏俱乐部常旅客飞行奖励计划,会员可以利用累积的奖励积分兑换飞
行奖励。根据本集团对常旅客奖励积分的政策,当旅客的累积积分达到某一标准时
即可换取礼品或免费机票。本集团对常旅客的奖励积分采用递延收益法处理,即将
承运票款在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承运票款
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待旅客兑换积分并且本集团承运后或积分失效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
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飞机租赁收入和其他经营租赁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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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
航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
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
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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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
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
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时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
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承租人)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
应付款列示。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
照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
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
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
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并计入递延收益,并按与确认租
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大于公允价
值的部分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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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该非流动资产或该
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二)
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三)本集团
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四)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
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日常维修及大修费
日常维修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自购及融资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的大修费用作为飞机及发动
机的替换件进行资本化,并按预计大修周期期间计提折旧。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持
有的飞机及发动机,根据相关租赁协议,本集团需定期(包括于退租时)对该等飞机
及发动机进行大修,以满足退租条件的要求。与此相关的大修支出在本集团负有大
修责任的期间按预计支出在相关期间内计提。计提的大修/退租检准备与实际大修/退
租时支出之间的差额计入大修期间的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
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
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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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
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
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进行经营活动并缴纳各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
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需以现行的税收法规及其他相
关政策为依据,对有关税项的计提作出判断和估计。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
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影响最初估计的应交税金的金额及相关
此外,本集团确认税务亏损及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本集团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项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
得额,而计算该未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运用大量的判断及估计,同时结合税务筹划
策略。不同的判断及估计会影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
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
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或
固定资产折旧
对与自购及融资租赁飞机及发动机大修相关的替换件,本集团根据预计的大修费用
以及大修之间的时间间隔计提折旧,该等估计是根据以往相同或相似型号的飞机及
发动机的飞行及大修历史经验进行的。对于其他固定资产,本集团按其预计使用年
限计提折旧。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度
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其折旧金额进而影响当期损益。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
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
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管理层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其减值金额进而影响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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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经营性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的退租检修准备
经营性租赁飞机及发动机的退租检修准备是按退租时所需进行的指定检修的估计费
用计提。该等估计费用需要对预计的飞行小时、飞行循环、大修时间间隔及退租时
可能发生的修理费用进行估计。这些估计在相当大程度上是根据过去相同或类似飞
机及发动机型号的退租经验、实际发生的大修费用,以及飞机及发动机使用状况的
历史数据进行的。不同的判断或估计对预计的退租检修准备产生影响。
常旅客奖励积分公允价值
常旅客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主要根据积分兑换率及积分价格测算。其中积分兑换率
乃根据历史经验及对未来的预测而估计,积分价格参照年末机票价格水平估计。采
用不同的兑换率及积分价格对常旅客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有重大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乃采用收益法或市场价格法进行测算。其中收益法为通过
分析租约期内和租约期外的租金纯收益法来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市场价
格法为参照周边同类型的房地产的价格进行估计。未来预期租金和选取的房地产价
格的变动可能会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算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附注二(24)所述的会计政策,本集团于提供运输服务当期确认客运与货运收入。
尚未承运的票款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承运责任已消除时确认为收入。本集团管理层
定期对预售票款进行评估,由评估产生的调整,均反映在评估完成当期的利润表中。
此类调整是由于对收入交易的估算、尚未承运的票款确认为收入的时间及相关销售
价格的估计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判断结果,各种因素包括复杂的价格结构及承运人之
间的互运协议,均会影响收入的确认时间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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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2 号)的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
以上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
期为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据此,本公司之子公司长安航空、祥
鹏航空及乌鲁木齐航空本年度及上年度均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除上述长安航空、祥鹏航空和乌鲁木齐航空外,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于境内成立的
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均为 25%。
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祥鹏航空、新华航空、长安航空、山西航空、福州航空
以及乌鲁木齐航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
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号)以及相关
规定,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运输及地面服务等相关收入于本财务报表期
间适用增值税,境内运输收入适用的销项税率为 11%,国际及地区运输服务收入适
用增值税零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6 号),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集团取
得的代理费收入及其他劳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6%;房屋租赁业务收入适用
增值税,针对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房屋所收取的租赁业务收入可以适用 5%
的增值税税率,针对 2016 年 4 月 30 日后取得的房屋所收取的租赁业务收入适用
11%的增值税税率。2016 年 5 月 1 日前该等业务适用营业税,税率为 5%。
此外,本公司机供品销售收入、维修收入及飞机租赁收入适用增值税,销项税率为
17%。而本公司以及上述子公司购买航空油料、支付起降费、购买固定资产(包括进
口飞机)及航材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
税额为销项税额抵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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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续)
另根据国家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本集团进口的飞机以及航空器材等需缴纳进口环
节增值税,原经批准的增值税税率为 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
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3】53 号),自 2013 年 8 月
30 日起,空载重量在 25 吨以上的进口飞机,调整为按 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金鹿销售、海南福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依据国务院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 号),本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
起,按应纳流转税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集团适用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分别为 7%和 5%。
根据海关总署于日颁布的署税【号文《关于飞机及其零部
件税则归类和进口税率调整后租赁飞机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本公司租赁飞机及
进口的飞机整机适用1%的暂定关税税率,对于飞机机载设备、机舱设备、零部件等
按照《关于调整若干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的通知》税委会【1999】1号的税率征收。
根据海关总署于日颁布的署税【2013】49号文《关于对褐煤等商品进
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的公告》,自日起,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
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本公司
租赁飞机及进口的飞机整机适用5%的税率征收。
民航发展基金
根据财政部财综【2012】17号《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
4月1日起,向旅客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标准为,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
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旅客应缴纳的
民航发展基金,由航空公司或者销售代理机构在旅客购买机票时一并代征,在机票
价格外单列项目反映;而对于航空公司,则按照飞行航线分类、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飞行里程以及适用的征收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并在成本中列支。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202,979
15,366,674
其他货币资金(a)及(b)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21,590,823
18,693,452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中包括存放于本集团之关联方 - 海航财务公司的
存款 4,506,424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4,207,649 千元)(附注七(6)),其中
3,730,027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2,487,398 千元)列示于银行及财务机构存款,
其余 776,397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1,720,251 千元)列示于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定期存款(注)
应付票据保证金
其他保证金
注: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定期存款中 470,000 千元质押予银行作为短期借
款及长期借款的质押金(附注四(21)及(30))。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外汇远期合约(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外汇期权合约(b)
本集团通过签订外汇远期合约降低部分外币结算费用相关的汇率风险(附注十二
(1))。外汇远期合约按其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中账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本年度,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产生净收益计
8,472千元,并已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附注四(48))。
于本年度,外汇远期合约的交割净收益计 4,624 千元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
益”(附注四(49))。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尚未交割外汇远期合约
的名义金额为美元 24,000 千元(折合人民币 166,488 千元),并将于一年内到期。
本集团通过签订外汇期权合约降低部分外币结算费用相关的汇率风险(附注十二
(1))。外汇期权合约按其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中账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于本年度,外汇期权合约公允价值变动产生净损失计
2,978 千元,并已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附注四(48))。
于本年度,外汇期权合约的交割净收益计 14,322 千元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
益”(附注四(49))。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尚未交割的外汇期权合
约的名义金额约为美元 184,080 千元(折合人民币 1,276,963 千元),并将于 2017
年至 2018 年 2 月间到期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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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减: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采用账龄分析法组合 1,047,123
- 应收关联方组合(附注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提坏账准备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应收账款(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应收款因账龄较长,已无法与相关债务人取得联系,管
理层预计该等款项难以收回,故对该等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年度无重大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
年度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年度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的情况。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 60,822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44,524 千元),由于相关供应商尚未提供相关服务或劳务,故该等款项尚未结清。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海航财务公司(附注七(6))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其他应收款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方款项(附注七(6))
应收飞机租赁保证金及维修储备金
应收补贴款
应收国瑞城退房款(注)
减:坏账准备
注: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国瑞城退房款为 2014 年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应收尾
款,该款项已于 2016 年度收回。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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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c)
(11,799) 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组合(d)
-租赁保证金和维修储备金
-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e)
(28,770) 100%
813,580 100%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其他应收款 1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其他应收款因账龄较长,已无法与相关债务人取得联系,
管理层预计该等款项难以收回,故对该等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48,178 94%
(4,160) 100%
372,361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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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其他应收款(续)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其他应收款因账龄较长,已无法与相关债务人取得联
系,管理层预计该等款项难以收回,故对该等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年度无重大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
年度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年度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总额比例
扬子江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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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机上供应品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将于 2017 年度处置相关飞机,处置价格略高于账面价值。据此,本公司将相关待
处置飞机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b)
待抵扣进项税额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自第三方商业银行
购买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年收益率为 2.24%至 2.90%(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本公司自第三方商业银行购入的保本
浮动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预计年收益率为 1.70%至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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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a)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以成本计量(b)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c)
减:减值准备
减: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附注四(9))
(1,1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累计计提减值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民航信息网络(注)
招商证券(注)
香港国际租赁
新生飞翔(注)
航基股份(注)
注:该等股权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乃根据该股票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收盘价予以确定。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该等投
资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其公允价值合理估计数的变动区间较大,且各种用于确定公
允价值估计数的概率不能合理地确定,因此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进而按成本
计量。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处置这些投资的计划。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海航财务公司
Brighttime Global Ltd.
(附注四(11)(ii))
Inflection Energy LLC
葡萄牙航空
扬子江航空(注)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续)
注:于 2016 年 9 月,本公司对扬子江航空增资 915,200 千元。增资完成后,本公
司及子公司祥鹏航空合计持有扬子江航空 21.53%的股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进
而将其作为联营公司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
于 2012 年度,本公司出资 200,000 千元与若干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国开精诚投资
基金,期限为 10 年。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决策。由于
本公司对该基金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因而将其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进行核算。
于 2016 年 11 月,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长安航空共同出资 3,000,000 千元与若
干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海口创远客舱服务投资基金,期限为 5 年。本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不参与该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决策。由于本公司对该基金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因而将其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于 2016 年 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海航香港出资 900,000 千元与若干投资人共同投
资设立海航航空(开曼)地服投资基金,期限为 10 年。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
该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决策。由于本公司对该基金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因而将其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1) 长期股权投资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9,049,278
13,097,90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9,049,278
13,09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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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
2015 年 可供出售金
按权益法调整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转入可供出
12 月 31 日 融资产转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的净损益 收益调整
变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售金融资产 12 月 31 日
渤海信托(i)
香港航空集团(ii)
- (219,496)
扬子江航空(附注四(10)(c))
Azul 航空(iii)
- 3,265,572
海航进出口(iv)
13,097,909
810,000 4,330,772
(24,515) 211,959
- (219,496)
19,049,278
于2016年12月,渤海信托之控股公司海航资本集团向渤海信托增资2,240,000千元,本集团持有的渤海信托股权由39.78%被稀释至30.14%。本集团按增资后持有的
渤海信托权益金额与原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差异调增长期股权投资211,959千元,并计入资本公积。
于2016年度,Brighttime Global Ltd.向本集团发行其18.26%的股份,以此为对价向本集团收购本集团联营公司-香港航空集团所持有的一非全资子公司。交易完成后,
本集团仍占香港航空集团27.02%的股权,并持有Brighttime Global Ltd. 18.26%的股权。本集团对Brighttime Global Ltd.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故将其
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集团按上述交易日间接所持该非全资子公司的权益计219,496千元作为Brighttime Global Ltd.的初始投资成本,并自长期股权投资转
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iii) 于2016年9月,本公司向Azul航空现金增资3,265,572千元,增资后本公司持有Azul航空27.22%的收益权,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进行核算。
(iv) 于2016年9月,本公司出资150,000千元与其他投资方成立海航进出口,本公司持有30%的股权,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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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建筑物及
相关土地权
土地使用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固定资产转入
公允价值变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0,035,665
对于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采用收益法或市
场价格法评估确定。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净值为 10,035,665 千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9,578,169 千元),其公允价值根据独立专业评估师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而确定。
于 2016 年度,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减值 25,537 千元(2015 年度:增
值 166,184 千元),并已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附注四(48))。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4,535,864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10,194 千元)的投资性房地产用作长期借款(附注四(30))的抵押物。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中包括账面价值约为 523,792 千元的房屋
(2015 年 12 月 31 日:79,016 千元)由于产权申请手续尚在审批中,截至目前尚未办
妥房产证。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未取得权证的房屋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产生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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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房屋及建筑物
飞机及发动机
高价周转件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9,006,763
76,830,885
在建工程转入
处置及报废
转入持有待售的资产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71,851,765
80,440,15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6,054,794)
(1,652,008)
(18,937,971)
(3,811,130)
(4,126,268)
处置及报废
转入持有待售的资产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9,335,919)
(1,793,542)
(22,332,89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52,515,846
58,090,88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2,951,969
57,876,536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固定资产(续)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值为 23,739,633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34,393,996
千元),原值为 31,538,425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43,056,679 千元)的固定资产
用作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的抵押物,详见附注四(21)及(30)。
2016 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4,126,268 千元(2015 年度:3,743,161 千元),
其中计入营业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
3,381,515 千 元 、 637,960 千 元 、 5,404 千 元 及 101,389 千 元 (2015 年 度 :
3,063,691 千元、589,053 千元、4,857 千元及 85,560 千元)。
于 2016 年度,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 3,913,794 千元(2015 年度:
10,021,311 千元)。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0,336,783 千元(原价 14,235,658 千元)的固定资
产 系 融 资 租 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账 面 价 值 为 11,176,661 千 元 , 原 价
14,184,922 千元)(附注十)。具体分析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飞机及发动机
14,185,658
(3,869,915)
10,315,743
高价周转件
14,235,658
(3,898,875)
10,336,78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飞机及发动机
14,134,922
(2,983,468)
11,151,454
高价周转件
14,184,922
(3,008,261)
11,176,661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值为 653,584 千元(原值为 705,238 千元)的房屋及建筑
物(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值为 783,989 千元,原值为 822,202 千元)尚在办理房产
证。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房产证办理并无实质性障碍,亦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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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购买飞机预付款
10,274,344
10,274,344
10,606,719
10,606,719
长水机场新基地建设工程
北京基地扩建工程
11,518,326
11,516,019
11,996,151
11,993,844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价值为 282,722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170,113 千元)
的在建工程用作长期借款的抵押物,详见附注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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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在建工程(续)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本年度资本化金额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购买飞机预付款 66,717,794
10,606,719
(3,380,288)
(4,007,429)
10,274,344
长水机场新基地
银行借款及
北京基地扩建
银行借款及
银行借款及
11,996,151
(3,913,794)
(4,012,016)
11,518,326
注:于 2016 年度,本公司与渤海金控签订协议,并由 Airbus SAS 及 The Boeing Company 确认,将本集团自 Airbus SAS 及 The
Boeing Company 分别购买的 A330 飞机及 787-9 飞机项目的购机权益转让予渤海金控,并收回本集团已支付的相关飞机预付款及相
关利息共计 3,690,642 千元。此外,本公司转让出售部分模拟机,共计 316,787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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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土地使用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 12,719 千元(2015 年度:9,512 千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值为 27,846 千元(原值为 40,421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用
作长期借款的抵押物(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值为 28,746 千元,原值为 40,421 千
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作长期借款的抵押物(附注四(30))。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商誉的账面价值为本公司收购北京科航时产生的商誉。商
誉主要体现为增加本集团的竞争力,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资源整合,实现协同效
应。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上述收购北京科航产生的商誉分配至航空业务资
产组以及其他业务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未有发现减值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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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长期待摊费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飞行员养成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预付投资款(注)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保证金
飞机及发动机维修储备金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递延损失
注:于日,预付投资款为本公司向天航控股预付的天津航空48.21%
股权受让款。于2017 年1 月,本公司完成相关股权交割及过户手续并取得对天津航
空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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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及
暂时性差异及
可抵扣亏损
可抵扣亏损
预提的飞机及发动机维修费用
可抵扣亏损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预计于 1 年内(含 1 年)转回的金额
预计于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折旧
12,297,782
10,998,408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收益
21,194,886
19,811,104
预计于 1 年内(含 1 年)转回的金额
预计于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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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由于本公司个别子公司能否于未来期间获得足够的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税利润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集团未对其相关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抵销后余额
抵销后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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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资产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a)
保证借款(b)
10,918,192
于日,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共计人民币2,810,000千元系由以下固
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由定期存款270,000千元及本集团、本集团的关联方和第三方
的若干股权作为质押物;同时,由本集团和关联方(附注七(5)(c))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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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短期借款(续)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共计人民币 5,288,390 千元(其中:
人民币 5,265,000 千元;美元 3,602 千元,折合人民币 23,390 千元) 系由以下固定
资产作为抵押物;由定期存款 1,498,560 千元及本集团、本集团的关联方和第三方
的若干股权作为质押物;同时,由本集团、本集团的关联方(附注七(5)(c))提供保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附注四(13))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保证借款包括:
保证借款人民币 1,278,000 千元系由本集团的关联方提供担保(附注七(5)(c))。
保证借款人民币 3,368,690 千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保证借款包括:
保证借款人民币 1,960,000 千元系由本集团的关联方提供担保(附注七(5)(c))。
保证借款人民币 3,526,100 千元(其中:人民币 3,050,000 千元;美元 73,318
千元,折合人民币 476,100 千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 2.65%至 5.00%(2015 年 12 月 31
日:2.65%至 6.44%)。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均将于一年内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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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飞机及发动机维修费
应付起降费
应付经营租赁飞机租金
应付配餐费
应付电脑订座费
应付代收票款
应付航材采购款
应付航油费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 397,326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238,226 千元),主要为应付起降、配餐、电脑订座费及维修费等款项,鉴于
与供应商有长期业务关系,该款项尚未进行最终结算。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预收款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 206,781 千元,主要为预收票
款(2015 年 12 月 31 日:106,127 千元)。由于本公司的承运责任尚未消除,该等款
项尚未结转为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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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应付职工薪酬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薪酬(a)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b)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595,714)
社会保险费
其中: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156,360)
设定提存计划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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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交民航发展基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国际税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利息
应付借款利息
其他应付款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押金及各项基金
应付关联方款项
应付基地工程款
应付飞行员培训费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 411,828 千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320,310 千元),主要为代理人支付给本集团的机票押金及其他款项,由于相
关代理人与本集团有持续的业务关系,故该等款项尚未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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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四(3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四(31))
13,509,24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及抵押或质押借款(附注四(30)(a))
保证借款(附注四(3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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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0) 长期借款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及抵押或质押借款(a)
24,090,841
26,632,785
17,681,277
22,783,452
保证借款(b)
25,345,357
30,242,605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共计 27,388,959 千元(含一年内到
期 的 部 分 )( 其 中 人 民 币 6,887,028 千 元 ; 美 元 2,924,678 千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20,288,572 千元;欧元 29,200 千元,折合人民币 213,359 千元)是由以下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以及拟购买但尚未办理抵押手续的
若干飞机的购机权益作为抵押物;由定期存款 200,000 千元及本集团、本集团的关
联方和第三方的若干股权作为质押物;同时,由本集团和本集团的关联方(附注七
(5)(c))提供保证。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共计 30,485,076 千元(含一年内到
期 的 部 分 )( 其 中 人 民 币 4,908,447 千 元 , 美 元 3,899,846 千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25,324,040 千元,欧元 35,600 千元,折合人民币 252,589 千元)系由以下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以及拟购买但尚未办理抵押手续的
若干飞机的购机权益作为抵押物;由定期存款 200,000 千元及本集团、本集团的关
联方和第三方的若干股权作为质押物;同时,由本集团、本集团的关联方(附注七
(5)(c))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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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长期借款(续)
保证及抵押或质押借款(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 飞机
30,873,419
23,312,582
41,755,854
33,334,127
– 房屋建筑物
固定资产小计(附注四(13))
31,419,838
23,656,548
42,906,543
34,282,529
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四(12))
在建工程(附注四(14))
无形资产(附注四(15))
28,502,980
35,491,582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保证借款人民币 3,778,438 千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其
中:人民币 3,400,716 千元;美元 54,450 千元,折合人民币 377,722 千元)由本集
团的关联方(附注七(5)(c))、本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担保金额为
3,086,137 千元(其中包括人民币 2,709,415 千元;美元 54,450 千元,折合人民币
377,722 千元),本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692,301 千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保证借款人民币 4,092,363 千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系由
本集团的关联方(附注七(5)(c))、本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本集团关联方的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3,135,192 千元,本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957,171 千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 0.10%至 6.89% (2015 年 12 月 31
日:0.10%至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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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8,186 (3,560,000)
非公开定向债务
15,451,678
35,855 (3,560,000) 12,150,879
减:一年内到期
(3,555,537)
(6,192,923)
11,896,141
债券有关信息如下:
公司债券(i)
2011 年 5 月 24 日
公司债券(ii)
700,000 2012 年 12 月 14 日
美元债券(iii)
美元 5 亿元
2013 年 2 月 7 日
非公开定向债
2014 年 8 月 1 日
务融资工具
2014 年 9 月 17 日
830,000 2014 年 10 月 14 日
中期票据(v)
2014 年 5 月 9 日
狮城债券(vi)
2014 年 5 月 23 日
2014 年 6 月 18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发行总额为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分别为 5 年和 10
年,固定年利率为 5.6%(5 年期)和 6.2%(10 年期),每年付息一次。该债券由
本公司之关联方-海航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附
注七(5)(c))。其中 5 年期公司债券人民币 35.6 亿元已于本年到期偿还,剩余
10 年期公司债券本金人民币 14.4 亿元将于 2021 年 5 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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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续)
债券有关信息如下(续):
于2012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祥鹏航空发行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债
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7.29%,每年付息一次。该等债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由本公司之关联方-海航航空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附注七(5)(c))。
于2013年2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航香港发行5亿美元的美元公司债
券,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3.625%。该等债券在新加坡上市,本公司
为其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7年。
于2014年8月至10月,本公司分期发行总额32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7.20%-7.40%,每年付息一次。
于2014年5月,本公司发行4亿元的中期票据,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
8.00%,每年付息一次。
于2014年5月至6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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