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本金已还完三次被判了一年缓刑,只还了本金没还利息我想知道是五年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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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只还本金没还利息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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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丢失七八年,不知道操作流程没挂失,现在欠银行6万多,申请减免还有4万多,没有能力偿还,后银行打电话说先把本金还了,(13000)后面的有了再还,我想问如果还了本金,剩余的没能力偿还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河南 南阳 邓州市发表时间: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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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相关银行会跟催,情节严重可以面临被起诉~
回复时间: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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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利息
律师回答共 1 条
你好,银行可能会起诉您还钱
回复时间: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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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信用卡
呆账:信用卡
催收:信用卡
不良信用:信用卡
银行: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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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信用卡纠纷与日俱增 恶意透支还清欠款也会判刑
信用卡案件究竟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属于刑事案件?法官说,关键还要看当事人是恶意透支还是善意透支,如果是恶意透支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原标题:信用卡纠纷与日俱增:让人又爱又怕)
作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理财工具,因其透支功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热爱。近年来,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广泛发展,因延期还款、恶意透支及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纠纷案件与日俱增,不少人因此四处躲债,甚至获刑,让人对信用卡又爱又怕。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8日披露,2015年以来,该院即受理了涉信用卡案件107件,涉案金额达378.1万元,分别同比上升14.5%、23.2%。延期不还,被判限期归还加罚滞纳金2012年1月,黄合(化名,以下姓名均为化名)与相恋多年的姑娘成婚,考虑到婚后生活开销增大,于是打算办理一张信用卡周转下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当月,他便到永定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并与银行签订了合同,约定了不还的违约责任。起初,黄合使用信用卡在、商场购买些小商品,每月也能将透支使用的金额按时还清。直至2013年5月,女儿的出生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黄合便向银行申请提高信用额度至2万元。随后,他开始高频率使用信用卡进行购物,但每个月不能按时还款,只有等到银行打电话催促时,才会往信用卡里还部分欠款。至日止,黄合结欠信用卡透支本息约7万元。同年12月10日,银行向永定法院提起信用卡纠纷诉讼。1月26日,永定法院审结了此案,认定黄合向中国银行申请并领取信用卡,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黄合用上述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未按约定还款,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还款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原告诉请,黄合应另外偿付滞纳金及其他费用2.5万元。最后,法院判决黄合限期归还透支本息及滞纳金各项费用共计9.5万元。承办法官介绍,类似黄合的信用卡民事纠纷案件并不在少数,2015年永定法院即受理了57件,同比上升12.3%。许多人可能会疑惑信用卡案件究竟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属于刑事案件?承办法官说,关键还要看当事人是恶意透支还是善意透支,如果是恶意透支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恶意透支,还清欠款也判刑1月20日,永定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被告人陈进因恶意透支4.2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2013年5月,陈进在邮储银行永定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同年6月22日该卡启用后,陈进持卡消费均能正常还款,后因出现经济问题而透支消费,于2014年10月形成逾期,共欠透支本金4.2万元。透支逾期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以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向陈进催缴,但陈进却玩起了“躲猫猫”,一见银行工作人员就玩失踪。2015年10月,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不久,陈进便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日,检察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第二天,永定法院决定对陈进执行逮捕。此刻的陈进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赶紧叫家属归还了所透支的信用卡全部欠款。恶意透支信用卡后还清了欠款是否就意味着不要承担刑事责任了呢?并不是。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4.7万元,数额较大,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在三个月内仍不归还,属于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陈进到案后归还全部透支本金并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假证骗领,触法网获刑说起信用卡犯罪,不少人首先想到的便是信用卡诈骗罪,殊不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也属于信用卡相关的犯罪类型。而永定的4名青年小伙就栽在了妨害信用卡犯罪这个陷阱里。2013年上旬,苏小、苏二在厦门市以100元一张的价格向制假证的人购买了田某、陈某等25人的居民身份证。同年4月8日至12日,俩人伙同汪开、汪华用购买的身份证冒用他人的身份在广东省、江西省、福建省8个市县银行申领信用卡,共计申领了66张银行卡和18个网银U盾、5个银行密码器,拟以8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将所申领的卡出售给他人。日,4人到武平县准备用他人身份证去银行开卡时,苏小、苏二、汪开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而汪华脱逃。同年8月8日,汪华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是否属于妨碍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给出了明确答案——属于。据此,法院认定,4名被告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量达67张,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据此,法院对于4名被告人辩称其在银行申领的是储蓄卡而非信用卡的辩解,不予采纳。近日,永定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苏小、苏二、汪开及汪华4名被告人三年三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万元至2.6万元不等。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张丽华
责任编辑:黄云_NF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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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后根据警察和法院要求已经还款,判处缓刑但银行还说本金未还清,为什么?当时问过承办,承办说
用卡欠款后根据警察和法院要求已经还款,承办说他们那里的刑事部分已经处理清楚了,为什么?当时问过承办,判处缓刑但银行还说本金未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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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经营公司办了民生的信用卡,后公司倒闭,一直没能还款,拖了几个月,银行要公安局立案,亲戚凑钱还上了本金,可利息和滞纳金费用太高无力偿还,银行也不同意减免。我看司法解释“恶意透支金额”不含利息和滞纳金,像他目前情况会被怎样?还会被追究刑责吗?拜托帮帮忙!
我信用卡逾期了现在本金已经还清,利息和滞纳金我请求银行宽限到月底,可是工作人员出言不逊还对我进行辱骂并且要报案对我拘留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后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增加吗?
我老公现在被拘留了.他当初办卡是因为身边有个人可以拿信用卡套现.之后每个月给他手续费他都给还上在支出.后来那人跑了就一直还不上了.现在已经3个月没还了 被拘留了.现在本金加利息已经5W了 我要是现在都还上了 还会被判刑吗? 还有判刑的时间长短是根据本金还是一直到法院起诉那天的钱额算起?谢谢 帮我说下
2007年在深圳办了张工行的信用卡,额度是500的,后来透支完卡被遗失也没挂失,2010年11月发现利息高达5000元,同时被对方从工资卡中强扣金额740余元,目前欠4900元。和银行协商要求减少利息是否可行,如果对方不同意,要求进行诉讼,如果我坚持不认利息不还的话,是否会被提起刑事诉讼? 请看清楚我的数额,本金才500.按最近两高解释的话我这样的情况能否定性刑事案件?其中每月滞纳金高达100多元以上,以上情况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我先生于08年办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后因先生生意失败丢失工作,欠信用卡本金12000元。
至2010年3月该行一直没有催款,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无短信。
直至今年4月份来律师函,说透支8万多,来访律师说于5月份之前偿还25000元,将免于刑事责任。
后经家人帮助,在规定时间内偿还了25000元。
直至本月(7月)该银行又派另外的人来,说是还要再还25000元,否则将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信用卡诈骗
请问在线律师,我们已经归还了本金及高额的利息,还需要再为银行的高利贷再次承担刑...
08年4月份的时候我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五千元的工商银行信用卡。08年六月份的时候有过消费但是记得还过款还清了,但是在前天早上我接到发卡行的委托律师称我的信用卡在08年有一笔金额为19685元欠款未还上;还称发卡行在08年9月份有过崔账记录。但是从08年到现在发卡行委托律师告知我的信用卡有欠款未还为止,从未接到过发卡行的任何催账信息。我想请问请教一下律师发卡行在我欠款而从未履行其义务崔账直接导致高额的滞纳金和利息,我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障我的权益呢?请律师诉讼...
本人于08年7月欠交行信用卡三千七百多元《额度四千》,民生欠两千七百多元《额度三千》,最近还款时发现交行的三千七百多已经欠款达到四千两百多,本人已还清。另民生银行的两千七百多居然变成了七千多元,令本人疑惑的是两家不同的银行,欠款较少的一家银行产生的利息反而比欠款多的一家银行高出那么多。同样是一年多的时间两家银行的差别怎么这么大,我想知道,民生银行的利息滞纳金收取合不合理合不合合法,多出来的那么多利息滞纳金该不该还?
律师您好!我弟弟从去年开始欠了几家信用卡公司总共本金2万多元,本金一直拖欠了可能有半年了,利息有陆陆续续在还一点,可是他一直不听催还电话,有约半年了。另,2008年9月他向一家银行贷款3万余元,至今未还,银行律师最近找来了家里。请问:他的这种情况,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若是,现在信用卡总欠金额大约有4万多了(含本金连利息),加上所欠银行贷款3万多,他大约要受怎样的刑罚?感谢您的帮助!!周女士
欠信用卡钱,本金是十万八,现在本金加利息已经三十几万,立案打官司的话,利息要还嘛?
你好律师我想问问我欠银行信用卡的滞纳金本金已还怎么利息比高利贷还厉害男子透支信用卡9万三月未还被判1年|信用卡|透支|判刑_新浪新闻
&&&&&&正文
男子透支信用卡9万三月未还被判1年
一些用户未收到信用卡透支通知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恶意透支案件增多 多数人不知是犯罪 此外透支入刑标准过低引争议
  透支消费是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不少年轻“月光族”甚至已适应了刷信用卡、过“负翁”生活。不过,在这种时尚潇洒的生活方式中,隐藏着很大的违法风险,稍不注意就可能违法犯罪被判刑。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就判处一起因透支信用卡迟迟不还被判定恶意透支,虽然还了近9万元欠款,但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此类案件并不鲜见,仅去年,朝阳警方就办理此类案件近300起。记者调查发现,恶意透支信用卡者多数不知是犯罪。此外,因住宅、通信方式变更,一些欠款者未能及时收到催款通知,结果也锒铛入狱。“银行两次催收,而且超过三个月不还”这一犯罪低标准也因此引发争议。
  法庭判决
  恶意透支近9万
  全额还款仍获刑
  51岁的吉林省男子郭某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被提起公诉,近日北京二中院终审驳回郭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郭某一年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罚金。
  2010年7月,郭某在华夏银行申领得到一张信用卡,后使用该卡在朝阳区等地消费、取现,透支本金共计8.9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未还款,后被查获归案。归案后,其还清了所欠款项。
  “钱我都还了,为什么还判我一年。”郭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判决量刑过重,上诉至二中院。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郭某使用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鉴于郭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示,且已偿还全部款息,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一审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法官释法
  催收后3个月内
  不还就触犯刑法
  昨天,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市二中院刑二庭审判长韩吉祥。韩法官告诉记者,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了明确界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的,就应认定为“恶意透支”。而明知无法偿还还大量透支的;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追款等,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郭某符合上述特点,郭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透支金额达到8.9万多元,接到发卡行催收信息后超过3个月不归还,且改变联系方式致使银行无法联系到郭某,且郭某无归还能力,因此认定其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条链接
  恶意透支量刑
  设立三个档级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首次对信用卡“恶意透支”下了明确定义: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在这个定义基础上,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刑期在5到10年;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刑期在10年以上。
  记者调查
  恶意透支案高发多数人不知是犯罪
  ■恶意透支信用卡案
  一年查办数百起
  恶意透支信用卡消费,很多人竟然不知自己已经犯罪,近年来,这样的“糊涂虫”有增多的趋势。记者从朝阳警方获悉,去年以来因信用卡恶意透支引发的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仅去年,警方共破获该类案件近300起,相当一部分涉案人员不知道恶意透支信用卡是犯罪。
  郑某就是“糊涂虫”之一。2009年,郑某在望京一家超市购物时,看见有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正在推销信用卡,便当场办理了银联哈根达斯信用卡金卡及万事达新世界百货标准卡各一张。此后,郑某用两张信用卡在朝阳多家超市及商场大肆消费购物,透支18900元,并无视银行规定,逾期不还。银行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发邮件、寄信催缴欠款。
  郑某被抓后称,他自己并不知道恶意透支是犯罪行为,以为欠就欠了,不还钱银行拿自己也没办法,要知道是犯罪早就还款了。目前,郑某已被法院判处刑罚。
  记者从朝阳警方了解到,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案件之所以高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持卡人单纯抱着占银行便宜的心理,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透支后未及时还款
  银行存在未尽通知义务
  记者采访过程中还了解到,一些用户因住址、通信等变更,未能及时收到银行方面催款信息,耽搁还款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向身边多位持有信用卡的朋友了解,不少人曾经有过透支消费后忘记还款的经历,有时候确实是因为搬家、换工作及联系方式变更等,接不到银行的催收信息。还有人因为出国学习、外派其他城市工作等,几乎断了与原来城市的联系,也导致接收不到银行的催收单据和信息。
  “我不是恶意的,我只是忘记还了。”平时比较马大哈的赵女士说,她有时候忘记还信用卡,得知“银行催收两次、3个月不还”就可能被判刑以后,赵女士连称可怕,“我有十来张信用卡,经常用信用卡消费,有的透支额都好几万元,回家赶紧好好查查,有没有长时间没还的。”赵女士说。
  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家银行对提醒还款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有的银行存在未尽通知义务。记者从几家大型银行信用卡中心了解到,如果未按时还款,大部分银行是短信提醒和账单提醒两种方式。还款提示短信一般只发送一次,电子账单和纸质账单每月发送一次。如果客户在最后还款日当天仍没有还款,建设银行将在3个工作日内发送提示短信,招商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发送短信。交通银行在还款日当天和后一天两次短信提示。另外,在工商银行如果定制了短信业务,会在账单日发出对账单短信,但未按时还款不会有短信提示。银行客服人员称,银行发送相关通知默认系统登记信息,如果客户个人信息有变一定要联系客服变更。
  部分透支入刑案件
  ■2010年12月,海淀区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信用卡诈骗案件,12名被告人分别获6个月至3年不等的刑期。同年,该院共审理200多起这类案件。
  ■2012年5月,房山法院判处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王某共计透支34427多元。
  ■2010年2月,原宣武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手持7家银行的信用卡,共透支套现6.2万余元。
  ■2010年3月,北京海淀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谷某有期徒刑7年。谷某从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银行透支22万余元。
  ■2011年11月,朝阳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郝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两万元。郝某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17751.25元。
  专家说法
  入刑标准过低
  专家提出异议
  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恶意透支”要求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此外,催交两次且超过3个月不还的就认定为恶意透支,即构成犯罪,对于这种“透支入罪”标准过低,专家提出争议。
  昨天,丰台法院刑二厅胡海法官介绍,根据办理的多起类似案件分析,“恶意透支”不是法官主观认定的,符合法律规定及两高司法解释的就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比如很多人透支了上万元,银行的多种联系方式均与其联系不上,而且超过3个月,那么法院就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胡海法官还介绍,从多个此类案件得知,银行向欠费的持卡人催收时一般要分多种方式,包括邮寄账单、电话催收、法务部人工催缴等等,在这些方法都不奏效或仍无法联系到持卡人时,银行才会报案,而这些程序都经过以后,时间肯定也远超过了3个月的期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则称,信用卡诈骗必须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在先、取财在后是诈骗罪的基本情形。使用信用卡本身具有的透支功能消费并不违法, “恶意透支”应按违约责任处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宗玉认为,法律只强调了持卡人的法律责任,而忽视了发卡人即银行的责任。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之所以猖獗,除了持卡人自身的问题外,也与银行滥发信用卡,以及审核机制不严、管理不善有关。
  记者手记
  从银行到监狱
  应有中间地带
  “恶意透支者领刑是被告人、银行、法院三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昨天,法院一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名法官表示,对于欠款者,银行并不想将其送入监狱,尽管不少欠款人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银行都没有下狠心去报案。只有在追债无望的情况下,银行才会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即使进入司法程序,银行还是希望法院对欠款人判决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银行希望欠款人留在社会上去工作,尽快还上欠款。
  因为,“卡奴”领刑除了银行的钱打了水漂和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外,对欠款人也不利,“被告人长期被羁押,其重返社会后也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对此,记者建议,银行不应过分强调自己的业绩,要加强对办卡人员的前期培训和后期监督。办卡时,银行应该对使用者进行足够的风险提示。一旦客户恶意透支,银行可以通过给欠款人发律师函,告知其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以减少和避免“卡奴”入罪的最坏结果。
  同时,卡友在使用信用卡时,也要明白信用卡是一把双刃剑,“千万不要丢了信用,失去自由”。
  ■漫画/陈彬
(原标题:透支信用卡被判恶意
男子还款仍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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