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城镇居民大重大疾病保险报销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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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兵镇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09:01 &&& 来源:本站 &&& 阅读:52
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政策知晓率,落实医保惠民政策,6月8日上午,散兵镇在散兵新街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咨询群众居民,就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活动深入的对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报补手续、报销凭证、报销比例、不报销项目、外伤报销、如何申请慢性病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关心的如何报补和健康脱贫“351”、“180”政策等相关规定和业务流程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咨询解答。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政策咨询40余人次。让群众充分认识了推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作用和意义,提高了群众对新农合惠民政策知晓率,对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抵抗大病风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重要意义。(李继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及结算
关于医院 &&&就诊指南领导讲话院务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及结算&&作者:吉翠琴阅读次数:3074& & & & & &一、报销流程城镇居民、新农合患者在基本医疗报销后,持诊断证明、出院结算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患者身份证、患者参保(合)证、银行卡去大病保险窗口报销。二、报销时的计算公式:(1)、普通住院疾病:本次住院总费用减去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费用减去5000元 起付费再减去本次住院的自费费用。(2)、新农合50种重大疾病:本次住院时的总费用减去本次新农合报销费用减去5000元起付费,再进入分段递增式报销。(3)、分段递增的报销方式减去起付费5000元后,按照报销后的自费部分以区段性进行大病报销。区段额度在0—10000元(包含10000元):省级报50%、市级报55%、县级报60%;区段额度在1元(包含20000元):省级报55%、市级报60%、县级报65%;区段额度在2元(包含50000元):省级报60%、市级报65%、县级报70%;50000元以上:省级报65%、市级报70%、县级报75%。此项惠民政策,从日在医院医保科全面启动执行,目前所有程序运行畅通,为全市城乡居民患者提供了便捷的就医费用报销通道。& & & & & & & & & &&&上一篇:&&&&&&&&下一篇:相关新闻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如有转载或应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推荐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察看本网站
&&&&版权所有(C)酒泉市人民医院&&&&地址:酒泉市西大街22号您是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启动_网易新闻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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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袁京
备受关注的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昨天正式启动,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病患者将享二次报销待遇。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以前“游离”在报销政策以外的部分,如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以外的个人负担部分等,大病患者今后都可报销。
据统计,全市160万参保城镇居民可享受此项政策,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去年2400多名大病患者预计5月底前将拿到二次报销费用。
能报什么?
门诊费用纳入大病
累加报销范围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城镇居民推出的大病保险是针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的保障制度,并非针对具体病种。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四类人员。
简单说就是,参保人员首先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是指,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和无业居民门诊报销起付标准统一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最高报销2000元。住院的报销政策是,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起付线1300元,超出部分报销70%,最高17万元封顶;学生儿童起付线650元,超过部分报销70%,最高17万元封顶。
具体来说,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六类: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解读:此起付标准既包括门诊,也包括住院。假设一参保老人先在门诊看病花了1000元后又转入住院,享受大病政策,那么他在门诊的650元起付线以下部分,将和住院的费用一同计入报销范围。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解读:假设一参保老人住院花了16万元,那么此前他在住院期间的(15万元-1300元)×30%是不报销的,而现在可与剩下的1万元累计享受二次报销。
3、检查、治疗项目中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及单项费用在200元(含)以上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解读可参照5)
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中的乙类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解读可参照5)
5、《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应当由个人先行负担的医疗费用;
解读:乙类药品,是指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纳入报销范围。假设一乙类药物价格1000元,原来是需要参保人先行负担10%,即100元,900元按比例报销;而现在是个人先行负担的100元也可纳入报销范围。不过,所有的自费部分均不在报销之列。
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三)、(四)、(五)的医疗费用。
能报多少?
再报60%上不封顶
该负责人介绍,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考虑到城镇居民参保者多是老人、孩子,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所以“上不封顶”。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门诊和住院费用都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上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不设封顶线(详见上表,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何时能报回?
每年4月“二次报销”
打入参保存折
为方便参保者,大病医保患者“二次报销”时,不用自己申报,由全市医保、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
据介绍,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今后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将于每年2月15日开始对上一年度大病保险费用进行审核、信息比对、医疗救助扣减等,并于3月15日前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的支付通知单传递到区县经办机构。4月,由区县向参保人支付二次报销费用。这笔钱将直接打入参保人缴费扣款的银行存折中。
对于部分没有缴费存折的参保人,社保经办机构将把报销费用打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并由社保所通知参保人及时领取。领取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
今年何时办?
2400多名大病患者
5月底前能拿到钱
由于今年是政策实施的第一年,2013年度患大病的参保人员即可首批享受到这项待遇。
他们在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将按照2012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为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报销费用5月底前将打入个人参保账户。
预计本市2400多名大病患者将受益,二次报销约7000多万元。
自付医疗费用:三个目录内个人按比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
自费医疗费用:使用目录以外的药品、项目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包括个人先行负担部分以及超封顶线部分,目前自费药、自费项目不能报销。
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张某为癌症患者,2013年医疗总费用49.4万元(其中门诊3.4万元,住院46万元),按照原有政策,他只有一次报销机会,即基本医保报销17.2万元(其中门诊2000元,住院17万元),那么,他个人自付费用是32.2万元(其中门诊3.2万元,住院29万元)。
有了大病医保政策后,按照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69元,张某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了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31元(322000元-36469元),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式,大病保险可再报销元【50000元×50% +(00)元×60%=25000元+元】,个人自付减轻了52%(但个人仍负担元)。
居民医保财政补贴人均860元
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预计人均筹资标准为1000元。今年的财政对居民医保补助已经达到了人均860元,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这部分钱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基金实施监督管理。
大病保险基金结余时,转移至下一年度用于大病保险支出,累计结余达到当年应筹资额度的50%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保局会同财政局适当降低下一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划拨比例。
参保居民需社区首诊、持卡就医
市人力社保局特别提示,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
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如参保居民需查询就医报销明细,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询。
86469元以上
36469元-86469元
36469元 (2013年)
二次报销(大病医保)
其他人群 1300元 70% 17万元
学生儿童 650元 70% 17万元
门诊 650元 50% 2000元
(城镇居民医保)
报销层次 起付线 报销比例 封顶线
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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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医保科&&&&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医保科 &&&&时间: 09:43:38&&&& 浏览:677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手册
一、那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常住居民(以下简称城乡居民)。
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到何地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以户为单位办理登记参保。
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登记参保。
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登记参保。以户为单位?
三、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手续?
⑴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参保人本人页)、个人缴费部分符合相关救助政策的相关部门证明、户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部门证明。
⑵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⑶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原籍地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证明、居住证明或用人单位及乡镇办的证明、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参保人本人页)。
四、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制度,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为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出务工、经商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次年的2月28日。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既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150元/人。
&&&存在特殊情况(未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回国人员、劳改服刑期满人员等)的城乡居民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在三个月之内到医保局办理参保登记。并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
&&&新生儿其父母等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按规定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当年免费办理参保手续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保费用。
&&&以下特殊群体人员可以免缴个人缴费部分: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城镇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失业又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十四类退役人员、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原区属国有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
&&&&城乡居民参加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不需补缴之前历年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7年参保年度始,应按年度参保缴费,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参保人员,应自2017年度起补缴欠缴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
五、如何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㈠门诊待遇。
⑴普通门诊待遇。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家庭账户65元/人,采取以户为单位建立门诊家庭账户,以实现家庭成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使用;门诊家庭账户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也可抵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
&&&&⑵门诊特殊慢性病。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原则上暂定为以下27种,分为二类。Ⅰ类,8种:(1)恶性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帕金森氏综合症;(5)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7)地中海贫血(含输血);(8)血友病。Ⅱ类,19种:(9)精神病;(10)高血压病;(11)糖尿病;(12)结核病;(1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14)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合并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15)慢性房颤;(16)心肌病(原发性);(17)慢性肝炎;(18)慢性支气管炎;(1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0)慢性支气管哮喘;(21)肝硬化;(22)慢性肾病;(23)脑卒中后遗症;(24)癫痫;(25)重症肌无力;(26)血吸虫病;(27)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门诊特殊慢性病执行住院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其中:年度最高支付限额Ⅰ类为10万元;Ⅱ类为5000元;与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参保城乡居民凭医疗卡、二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相应检查报告单等、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办医保所办理申请认定手续,经医保局审核后办理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卡。患者持医疗卡、身份证、慢性病卡到自己所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直接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一定一年,中途不再变更。
㈡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进入统筹基金住院补偿是设立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累计支付限额。
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800元。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非定点医疗机构40%。
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10万元。
按规定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统筹区外住院医疗,执行市内住院医疗待遇标准。
六、那些医疗费用不列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酗酒、性病、交通事故(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除外)、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的医疗费用;
  (3)《办法》规定不属报销范围的,余劳字〔2007〕56号、57号文件规定的&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及《三大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4)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自行就医的一切费用;
&&&(5)《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若干范围。
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如何享受?
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原则上为每人每年40元,其中统筹基金划拨30元,门诊家庭账户划拨10元。&
&&&&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支付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转外诊70%。
&&&⑵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纳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目前暂定为1.5万元,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大病保险目前实行&一站式&结算,只要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达到了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医保结算单自动结算大病报销的费用。
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⑴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有: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各乡镇卫生院。
&&&&⑵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渝水区妇幼保健院、新钢中心医院、新余第二医院、新余第四医院、新余第七医院、渝州医院、宜春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新余矿业医院(花鼓山分院)、新余长林医院。
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四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儿童医院。
九、新余市渝水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社会服务中心(站前西路延伸段)
&&&咨询电话: &03507无所不能 健康点 运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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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的“大病”具体指的是什么?报销范围是什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会上指出,文件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只要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就将再给予报销50%以上。
  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病
  孙志刚指出,什么是“大病”,我国的制度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如果出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返贫。换算成国内相应统计指标,按2011年数据计算,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
  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可能会导致因病致贫返贫。此时,大病保险制度发挥作用,对城乡居民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报销。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在中国网访谈时提到:大病保险制度所指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
  近日,卫生部宣布,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记者了解到,这里的大病是医学上的病种概念,保障的对象是新农合参合农民,不同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两个制度不冲突。
  大病保险具体能报多少
  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实际最高支付限额全国平均已分别达到13万元、7.98万元。那么,在70%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制度还能报销多少?
  孙志刚说,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对具体的筹资额度或比例,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孙志刚指出,主要是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医疗费用水平差别很大,同时,根据1亿人群样本数测算,不同地方,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障与需要的筹资标准也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科学测算后合理确定。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地在测算时不能简单化。要根据前三年至少前一年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基本医保报销的情况、大病保险的目标水平,以及筹资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精细测算,多方案对比,合理确定。”孙志刚说。
  按照全国平均报销水平,记者大致算了一笔账。比如一个参保的城镇居民,患大病共花了10万元,假定政策范围内费用为8万元,报销了约70%,共5.6万元。剩余4.4万元,超过了当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至少可以再报销50%,达到2.2万元左右,加起来共报销7.8万元,参保患者个人自付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就可以达到78%。
  非政策范围内用药报销吗
  大病用的很多药都是非医保目录内的,是否可以报销?
  孙志刚指出:“大病保险报销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报销50%以上。”
  也就是说,非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治疗项目等,只要是合规的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具体哪些是合规费用,《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原因是各地情况差异大。徐善长说:“这次出台的大病保险文件,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文件,在许多方面没有设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比例,比如,筹资标准、合规医疗费用、高额医疗费用等的界定,都由地方政府来确定。”
  对于患大病的民政救助对象,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做好资助参保参合工作,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建设,力争年底前覆盖60%以上的县(市、区)。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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