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文件文件

山东菏泽单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怎么补助_百度知道
山东菏泽单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怎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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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单县县委书记同志督办此事!
自己的 经济实力
有你们哭的 时候
好像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吧~
贪官说怎么补就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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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农村住房建设三年规划一览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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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单县网 公开的信息 大家看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北&& 城 四里阜、北关北郊东关、广圣殿单六三官庙、吴六孙草庙、西关&&南&& 城郭黄庄鹿湾董庄&&园&& 艺张智楼徐楼张黄庄&&浮岗镇浮岗北、林庄大坝韦新庄、浮岗南 孙溜镇孙溜、侯庄孟庄、苏王庄张庄、常兴寨 谢集乡赵双楼、朱江楼白寨、九龙口彭桥谢集、十里铺 高韦庄镇大徐庄、后塘 寨高刘庄 龙王庙镇小孟庄王寨东大孟庄、龙王庙&&李田楼乡胡庄陈蛮庄、吴庙台桑河、魏牌坊&&曹庄乡辛滩集曹庄秦庄 蔡堂镇管庄蔡堂、郝庄苏双楼终兴镇郭楼、平城庵杨菜园霍院&&李新庄镇谢洼孟楼修庄&&莱河镇庞楼崔口袁堂&&时楼镇香椿园关黄庄马楼&&郭村镇吴三庙刘陈庄童油坊&&张集镇刘庄刘庄(续建)毛庄、玉皇庙秦庙、邢楼&&徐寨镇牛杨楼徐寨、彭庄芦目、火神庙&&朱集镇王小庄花园王岗 黄岗镇二街、三街、申庄、前花园一街、朱堤、段阁、毛庄四街、前阁、董庄、李楼&&杨楼镇尤庄、苏门楼良庄杨楼西&&高老家乡高楼、高老家曹叵集、安庄许楼&&合 计 34 33 37 共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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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说详细点,这是农村还是整个单县的住房规划啊?据说现在新农村建设要缓一缓啦.
规划每家给建一栋带游泳池的三层小别墅,这个你信吗?
那李新集什么时候开街
害怕到时候连睡觉的地都没有了.
还好目前没有俺庄。
李新集大街不能躺在浮龙湖边上睡大觉
现在怎么样了
签到什么的实在太慢了,所以我现在就养成了见贴就回的好习惯
什么意思 是新农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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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时间: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3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期末,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基本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保障基本,广泛覆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增加政府投入。省级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标准筹集建设资金,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资金仍有缺口的地方,要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比重,在按规定程序使用年度超收收入时,要相应增加资金投入,不留资金缺口。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要积极探索多种筹资办法,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信托投资、资产运营等方式筹集资金,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认真落实用地、税费、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吸引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鼓励政府选择符合条件的借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与保险资金进行对接,吸引保险资金以债权或不动产投资等方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金融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可直接发放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偿付能力不足的,由本级政府统筹安排还款;也可向符合条件、自身能够确保偿还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的其他设区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其他市、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在省级政府对还款来源作出统筹安排后,由省级融资平台按规定统一借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贷款。逐步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范围,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四)确保用地供应。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项目和地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要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努力挖潜,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依法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条件供应的储备土地应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地要切实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成本。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等经营性用房用于出租出售,营业收入用于弥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成本。  三、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一)多种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用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住房困难职工较多、有闲置土地的大中型企业及单位,可以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园区内或企业就业人员出租。  (二)拓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各地要对当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各类在租、空置房源及集体宿舍进行排查摸底、统计建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标准建设的人才家园项目,也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面向社会出租的一般不低于市场价租金的70%,以确保建设资金在合理周期收回,使公共租赁住房实现良性发展。各级政府要针对不同保障对象,探索建立分类租金制度或市场价租金下的分类租金补贴制度。  四、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一)加快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率,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制定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政策要充分征询和尊重群众意愿,严格落实补偿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既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又符合享受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条件的,应由被征收人选择最低套型面积补偿或者住房保障方式,但不得重复享受。房屋安置面积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或原有面积的,按阶梯型价格购买并拥有完全产权。  (二)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危房底数核查与调研,调整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扩大省内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建立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工程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三)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自2013年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当规划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并在规划和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具体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开发项目,要经当地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五、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一)优化项目规划设计。充分考虑供应对象就业和生活需求,尽可能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的区域。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各类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符合国家要求。优化户型设计,力争在较小的空间内满足基本居住需求。鼓励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同步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和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调整充实力量,把辖区内所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专人或专门科室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参建各方建设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各项管理和技术措施,消除质量缺陷,保证使用功能。  (三)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工程质量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在市场准入方面作出严肃处理。  (四)加强竣工验收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要严格执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验收内容不得缩减,验收标准不得降低。已经分配完毕的房源在分户验收时,可组织业主代表参加。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  六、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一)健全准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金融机构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配租配售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二)加强配租管理。规范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期满,承租人要退出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土地分割登记,不得按套、按户进行房屋登记发证。因单位资产处置等情况确需整体转让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改变原用途,并按规定和约定继续出租。  (三)强化平台建设。各市要全面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档案和各类保障性住房档案,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尽快建立公安、民政、社保、房产、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退出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设置住房保障退出条件,实施阶梯式租金标准。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应通过停止补贴、提高租金档次、退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实现退出。对骗取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以及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取消其5年内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的资格。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具体实施并负直接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理清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检查。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创建“保障性住房示范工程(项目)”活动,各市每年要创建一批“保障性住房示范工程(项目)”,经严格评审验收,评出省级“保障性住房示范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保障性住房示范工程(项目)”称号的开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市场准入时予以政策支持。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申报“鲁班”奖、“泰山杯”奖、“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三)严格目标考核。省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严格的责任、目标、政策、考核体系,对各地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等部门要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地区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视情况对其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房地产 意见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印发
(责任编辑:宗刚英)  转:山东省单县竟然这样建设新农村 来源: 郑祥玉的日志 我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本人特地上网查了一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但是今年寒假回家的时候,发现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竟然是这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他们只抓住“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这一条,其他的国家要求根本没有执行,而且把这一条发挥到了极致!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山东省有名的贫困地区,当地矿产资源匮乏,“百姓父母官”换了一届又一届,不变的是都把群众当成“父母”,要靠群众养活,没有一个真正为群众办实事的。今年县里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本来是国家为发展农村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是在我们县落实的时候,就出了这样令人发指的事。单县浮岗镇领导没有按照国家的指示,积极招商引资,发展生产,而是把农民往死里折腾。我们来一一批判一下:   1. 按照乡领导的话说,我们建设新农村要节约土地的利用,把整个乡的人口集中到一个地方居住。那么大的一个乡镇,集中了以后大家下地干活要到十几里路以外的地方去吗?这些乡领导不知道有没有种过地,没种过也该见过吧?“以人为本”,多替百姓考虑考虑行不行?咱来点实际的措施不行啊?   2. 乡里要建几条宽60米的公路,真想问问各位领导,我们这要修机场吗?美国总统要来参观吗?还是我们的村民都富到出门开小汽车的境界?60米,很多农民的地都捐给这几条路了,没了地农民怎么生活!   3. 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就是盖上统一规划的居民区!其他的发展生产什么的,乡领导全然不提,好像对他们来说我们的新农村只意味着统一规划的居民区。他们说,要把原来村民自建的房屋拆掉,强制我们要在新规划的地方盖新房。更让人气愤的是,领导说,老房屋自己拆,新房自己建,县里乡里不给一分钱的补贴,反正都是大家自己住!大家听听,这也叫人话?按照他们的规划,建一所房子要几万块,我们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单县人民哪来这么多钱?虽然近几年打工挣了些钱,可这是大家给孩子上学、养老、留给自己看病的钱啊,都是自己的血汗钱,就这么让这些人给糟蹋了!现在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各项制度都不健全,领导不说做点实事,就知道折腾老百姓!前几年很多村民生活了三四十年,攒钱给儿子盖了娶媳妇的房子,房子还是新的呢,这些狗官就一刀切的让大家全拆了!拆容易,自己拿钱再盖就难了啊!更有的农民盖房子的债还没有还清,房子就要被拆了。。。。。。试问领导,拆房建房这么大的事上级没有补贴吗?老百姓自己会造钱还是怎么的?如果有补贴,那好,钱呢?竟然跟村民说一分钱不补,老百姓再怎么没有文化也知道这钱让谁给贪污了;如果没有补贴,那就更不用说了,这“新农村”别建了,老百姓都被你们折腾死了,还要什么新农村啊!没钱盖房的农民“以天为盖地为铺”?鳏寡孤独谁来安置?   4. 再爆料一条,其实我们乡里也有招商引资进来的企业,主干道两边这样的厂子很多,可以说随处可见。可是真正做起来的没有,都是圈了地一放就没后音了,农民的地就这样在那里荒废着,放羊倒是个好去处,同志们,政绩工程害死人啊!   大家看,我们的乡领导多聪明啊,不用花公家一分钱,老百姓自己就把“新农村”建好了,老百姓真乖啊!有这政绩工程摆着,过一两年自己还不是升官发财?在他们眼里,百姓就是鱼肉啊!各位领导,您要是没时间研究中央文件,请您让位,有人有时间,您要是不理解中央文件,您就回中小学再深造深造,反正现在义务教育是吧,也不花你们多少钱。   这绝对是真事。政府失去了民心啊!我想说的是,不是百姓不相信共产党,不是我们不爱胡总温总,是这些基层狗官跟国家对着干啊,国家让他们为民着想,他们偏不;党往东,他们往西。   可悲啊!谁来救救这些“父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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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单县人顶起~我亲戚那里就建新农村,好像改好的两层楼都要拆了,然后再花钱买楼房,坑爹啊,老百姓买不起啊
  楼主是单县什么地方的?我也是单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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