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天津关于养老院的规定得给天津关于养老院的规定1000元钱有这个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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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开养老院国家补贴多少钱
现在办/开养老院国家补贴多少钱
时间: 来源:互联网 作者:熙洋
养老院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老年人服务组织,主要服务对象应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现在办/国家补贴多少钱?老年人依靠养老院构养老的比重,据测算只有3%—4%,但这些老年人大多是失能、半失能和五保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对他们来说是刚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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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补贴好像没有直接接触过,这里介绍的只是省、市、区县级政府相关政策。就设立方面:建设补贴(一次性分期支付),分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补贴是自建的一半。不等。就经营方面:运营补贴,根据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况,一般超过一定时期后给予200-50元每月的补贴,各地不同。另外可能会有些节日慰问金。
我国养老机构床位发展指标,是根据老年人口比重来确定的,为每千名老年人30张。用老年人比重来确定养老床位指标,具有科学性。但必须指出,我国地区差异很大,各地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指标。
要大力发展城区中小型和小微型养老机构,新建城区要把养老机构作为配套设施进行建设,老旧城区要通过新建、租赁、资源整合等举措重点发展养护型养老机构。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应当以养护型为主,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农村敬老院,要向农村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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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人盛世(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大火背后:民办养老院的生死困局
  大火背后:民办养老院的生死困局  《中国新闻周刊》 实习记者/高敏 薛茜文河南鲁山养老院的一场大火,让民办养老院的生存现状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能自理区”的“铁皮泡沫房”最终造成38名老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这也再次为养老实施安全敲响了警钟。民办养老院事故并不鲜见,国内近两年至少发生14起养老院事故,其中至少7起火灾,共造成21位老人遇难,涉事养老院多属民营性质,大火造成的不仅是人间悲剧,民办养老院发展的现实困境也由此凸显出来。按国际通用标准,60 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 10%或 65 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 7% 以上,社会人口年龄结构即进入老年型。我国1999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约有2.12亿。与巨大的养老需求不相称的现状是,公立养老院人多床少,民办养老院步履维艰。公办养老院由政府财政拨款且投入力度大,相较民办养老院具有质优价廉的优势,但公办养老院在数量上根本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多是“一床难求”。以北京为例,最火的北京第一社会福利院号称“排队需要100年”。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无法满足需求的公立养老机构,似乎给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国家各部门也相继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然而这看似“可口”的“蛋糕”,民办养老机构却“难以下咽”,也为养老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政府投入短板民办养老院属非盈利性社会公益养老机构,投入大,盈利周期长,民间资金投入之后就很难抽离,绝大多数处于常年亏损或勉强收支平衡状态,发展良好的也仅是微利经营。据民政部公开数据,全国51%的民办养老机构收入只能持平,40%民办养老机构长年处于亏损。租赁场地、建设以及基础设施的修建及设备购买,是养老院的前期投入,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以及日常生活开销,属运营成本,入不敷出是民办养老院经营常态。“十年了,还没有回本。”已从业十年的河南某民办养老院院长张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她投身养老行业,租赁了面积达十亩的破旧乡村旅社,租金每年20万元,但修缮改建就投入二百多万。最初的三年,养老院运营全是亏损,现在每个月的收支刚刚平衡,但成本仍未收回。在政策和补贴上,本就缺乏盈利能力的民办养老院与公立养老院财政拨款相比,无法同日而语。据张玲介绍,民办养老院一半以上都是租借场地,作为非盈利性行业并无相关优惠政策,与其他盈利行业支付相同的土地租赁价格。此外,各地的养老院在优惠、补贴政策上差距较大。“北京和上海一张床位可补贴几万元,而河南有些地方一张床位就一千元,至于运营费,一个老人补到人头上可能就100块,财政还是由当地政府出。”河南省民政厅一位处级官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张玲在河南的养老院至今没有任何政府补贴,唯一的水电优惠也很难落实,“跑断了腿,各处找关系才享受到”。在三线城市经营养老院的张玲,去年在北京接手了一处老年公寓,希望在首都获得政策和资源上的优惠。她也的确感受到了政策差异,她在北京获得了运营和床位两项补贴,现在运营收支已经实现平衡。上述官员也承认,由于补贴是由当地政府出资,而每个地方的财政收入的差距,对补贴的下发时间和实际效果产生一定影响。与城市不同,农村的养老院在融资上存在更大困难,规模效应不明显,服务人员难招,收费标准难以提高。一位业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坦言,养老属于福利非盈利单位,银行一般不会给抵押贷款,但如果养老院以企业形式注册,就无法享受政府补贴和各项优惠,无疑使运营上变得雪上加霜。为了补上资金缺口,有的民办养老院通过高利贷融资,铤而走险。值得一提的是,农村的敬老院在运行上也是困难重重。上述官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少敬老院并未注册,工作人员没有经费,只有乡镇发一些补助。供养标准也较低,老人一个月的补贴只有300元左右,一天只有10块钱,“敬老院完全是乡级财政在出资,省级出的很少。”在缺乏财政补贴,融资困难,无法盈利的情境下,部分民办养老院不得不通过裁员、降低专业水平,甚至压缩设施的投入来维持运转。鲁山着火的“铁皮泡沫房”便是极端一例,但这种建筑在民办养老院其实中并不鲜见,为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审批监管困境要建立一家合格的养老院,必须“多证在手”,在建筑、消防、卫生和环境上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然而这些标准在政策上似乎并不统一。“不要说各部门各搞一套,从民政、卫生、建筑、消防部门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养老院院长也不好掌握。”河南省民政厅该官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养老院在申请资格时常常“晕头转向”。2013年7月,由民政部颁布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提到,床位数在10张以上即可设立养老机构,然而这种“低门槛”的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要求似乎“相冲”。即使床位超过10张,如果面积达不到消防部门要求的话,根本无法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政策上抵触,上级下达的工作指标的“一刀切”在执行上也很难统一。民政部于2014年底提出,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的目标,然而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并不相同,很难做到统一执行。“我觉得这个指标设置的不太科学,老人对于养老的需求不同,有的是居家养老,有的是养老院,各地情况不一样。”上述官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该官员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级下达的指标,比如必须完成多少张床位,下级把它当做任务一定会完成。“有时候可能要饮鸩止渴,到基层就变味了,靠基层来完成这个指标,就要想点办法了。”他说。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养老机构的设立做了法律规定,其中提出“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后,依法进行登记。”这使得养老机构的设立有法可依。然而在此之前,很多养老机构设立并不符合规定。“有的是老厂房改造的。”张玲向《中国新闻周刊》坦言。在2013年规范标准出台之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级标准,她所在市要申办养老机构,只要求有场地就行,至于消防合格证、建筑合格证并无要求。此外,未经审批违规经营的养老院也为数不少。据河南从事养老行业人士透露,郑州市有执照的养老院不足五十家,入住老人超过五千多人,但没有执照的养老院则过百家。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符合规范的养老院少,民政部门不发证,出了问题可以推责。如果都去加以规范,养老院资金匮乏又无政府补贴,将老人赶出来强制升级改造也不现实,所以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上述官员看来,虽然审批有法可依,但是在政策上对资质要求方面却很宽泛。比如院长资质、护理人员数量等方面并没有硬性要求,又加大了落实难度。同时,监管起来还会出现“不对口”现象,比如民政部门对消防并不了解。“说实话,你让我看哪个电路有问题,我也看不懂。”上述官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监管是共同的责任,民政部和消防安全部门应该联手进行常规检查。  高风险行业事实上,由于服务对象是年事已高、身体机能退化的老人,与之对应,养老行业实际属高风险行业。“入院的老人本就身体虚弱,而且不少本身就身患疾病,对于一些失智、弱智的老人,或者处于痴呆界限的,往往风险特别高。”张玲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万一意识不清醒的老人玩火点着窗帘就会酿成大祸,这都是不可控的。大多数在民办养老院的老人只交床位费和伙食费,实际并没有购买护理服务,但老人在养老院受伤,家属往往都会起诉到法院,法院在论证时认为养老院是提供有偿服务的地方,最后通常判决由养老院来赔偿。“这不公平。”张玲对养老院事故的纠纷赔偿颇为不满。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仍是空白,通常按照普通民事法律法规进行判定。“在判决的时候是按照正常盈利的行业来判的。”张玲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但在张玲的一位同事看来,养老院不同于盈利企业,有必要论证老人是否在养老院购买了服务,还须区分老人本身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养老院。入住合同在打官司时是被认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统一规定的合同在法院看来只是一个范本格式,并不认同。唯一的办法就是在签订入住合同时附上特别约定,比如事先约定如果出现老人摔伤或者死亡等事故,只要不能判定是养老院的直接人为责任,就不该由养老院赔偿,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养老院。频发的意外伤害往往让家属对养老院漫天要价赔偿,这让本就盈利困难的民办养老院不堪重负,出一次意外,一家养老机构可能就面临倒闭危险。“一旦出事,一家养老院就完了。”张玲无奈地说。此外,养老观念落后也是造成养老院困境的原因之一。尽管有需求,但并非所有的养老院都能拥有高入住率。一位业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国内许多民办养老院都属于空置状态,他所知的一位山西老板,建了一千多间房子,安置两千多个床位的养老院,实际上无一人入住。我国老年人口现状给很多投资者一种养老产业是“朝阳产业”的错觉,纷纷投资想要分食养老这块“大蛋糕”,然而我国的思想传统又让很多老人宁愿“困”在家里也不愿去养老院,这也形成一个养老“怪圈”。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养儿防老”天经地义,家庭一般不愿把老人送入养老院,“怕子女被指责为不孝顺,甚至觉得住养老院丢人”,因而一直以“居家养老”为主要模式,社会养老得不到应有重视。但大笔投资修建的养老院不可能“空转”,必须配备人员进行管理,加之物业水电等固定支出,因而一旦修建却无人入住,就意味着只能继续往里投钱,但是没有回报。张玲说,“好多做房产养老的,现在好多都亏本, 包袱 甩都甩不掉。”  大火之后25日鲁山大火后,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公安部消防局也发出要求各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整个养老行业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但养老院大火带来的警示,只停留在严格整改上似乎是不够的。上述养老行业人士看来,如果国家出台更加严格的规范,就意味着养老院必须增加投入,很多不合规格的建筑必须拆了再建,会进一步加剧民办养老院的运营成本,使本就举步维艰的机构更加难以维持。“不可排除三五年后民办养老行业可能会出现一次大洗牌的可能,很多都会做不下去而关门。”张玲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如果单单停留在整改上,国家没有投入,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民间资金投入和国家投入形成悬差,民办养老院在今后运营会更困难。
曾去日本养老机构交流的张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政府部门对养老院的新技术设备、护理人员进行高管补贴。而美国和德国,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都是公益岗位,本身工作体面且具有价值感,而国内养老护理员却面临工资低和社会地位低的双重尴尬。“我们的护理人员往往被看作保姆,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张玲说。(应受访者要求,张玲是化名)
(原标题:大火背后:民办养老院的生死困局)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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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凌晨,93岁的李老太太离开了人世,她去世的地方是生活了七八年的养老院,陪伴在她身边的是子女和熟悉的养老院护理人员。  老人去世之后,家属和养老院陷入了一场关于是否退还剩余护理费用的战争……  人死在养老院就不退费?  55岁的张某是老人最小的女儿。张某说,之所以把老妈送到养老院,他们也是有苦衷的。“我妈妈没有什么别的毛病,就是右腿骨折,生活不能自理,时刻需要有人照顾。而我们这个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我妈90多岁,我大哥、二哥都70多岁了,而且身体都不好,我们实在没有能力照顾妈妈。”  于是,2003年年底,几个子女商量将母亲送到沈阳市大东区黎明养老院。这是一家刚开业的民办养老院,最开始每月的费用是1150元,后来上涨到1850元,每到冬季,还需要缴纳750元的采暖费。虽然觉得这些费用有些高,但考虑到老人能生活得好,子女们没有说什么。  可没想到,老人去世之后,张女士跟养老院之间关于费用的矛盾终于爆发了。“我母亲是6日去世的,而我交了一个月的钱,我要求养老院把剩下20多天的钱退还给我。可养老院却不给,说人在养老院去世的,一律不给退钱。”  子女拒接走老人?  “老人在养老院去世不给退钱,而如果把老人领走,没在养老院去世,就给退钱。”“人在哪儿去世”成了是否退费的关键。昨日,养老院王院长讲述了李老太太去世的前前后后。  王院长说,以往养老院发现老人情况不好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通知子女,由子女将老人送到医院。  11月初,护理人员发现李老太太出现排尿困难的情况,第一时间通知了老人的监护人——张女士的二哥。“我们给她儿子女儿打电话,说老人很危险,不能排尿,肚子鼓得很大,让他们把老人接走,但她的儿女很久才出现。”  没想到,李老太太的子女来了之后,却不同意将老人接走。“她儿子说,我都70多岁了,得了重病,我们就让养老院伺候老人。”张女士也表示,老人已经这个岁数,不希望再折腾,何况老人当时已经昏迷,腿脚也不好使,还是在养老院呆着好。  儿子称不退款“协议”只是说说  王院长说,开养老院这么长时间,还没遇到这样的情况。按规定,老人出现危险,院方是不允许在养老院护理的,一方面是对老人病情考虑,一方面还要替其他老人和子女们考虑。  黎明养老院里有100多位老人,每位老人都需要观察照顾,工作量特别大。因此院方会尽量避免老人在这里去世,因为一旦去世,之后诸多的处理工作都不好展开。  无奈之下,院方答应了老人儿子的说法,允许儿女在养老院照顾老人,同时说明:一旦老人去世,费用就不退了,老人儿子听了之后同意了。可这口头的协定,女儿张某并不知情,于是在6日凌晨老人去世之后,开始向养老院追索剩余的费用。  王院长表示,对于老人离开如何退费的问题,黎明养老院依照全市统一的退费标准,只是李老太太的子女情况比较特殊,有了跟老人儿子的口头约定,养老院决定不退还余下的费用。可当记者问及此事,老人的儿子表示当时只是说说,并无此意。  15年内“居家养老”仍占主流  人老了何去何从?是“居家”还是“住养老院”?不管怎样,老人应该得到很好的照顾,张女士的不平,养老院的顾虑,都需要靠健全的体制来解决。  老龄化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目前,沈阳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23986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3%,老龄化程度在全国15个副省级市中列第二。而预计4年后,每5个沈阳人中就会有1个老年人。  辽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表示,按目前沈阳的情况来讲,老人只要生活能够自理、腿脚灵便,还是选择“居家养老”的占大多数,而且这种模式在15年之内不会有太大改变。  本报记者&任子剑 摄影&沈生&实习生&王伊西
第15版:沈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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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院去世 交钱后两天去世 养老院说不退钱 请问应该退多少?是按天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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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院去世 交钱后两天去世 养老院说不退钱 请问应该退多少?是按天算吗?
湖北 武汉 硚口区发表时间: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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