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什么没有任务的网络游戏戏没有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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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网络游戏“外挂”入罪案宣判 夫妻获刑
近两年,网络游戏发展速度飞快,参加网络游戏的玩家越来越多,每一款网络游戏的上市都伴随着巨额的金钱流动。各类玩家与网络游戏厂商之间的正常、正当交易即是网络游戏的“规则”。自作聪明,投机取巧,就会跌入违法犯罪的泥坑中。编者日前,随着南京市中级法院审判法官的终审法槌落下,一度被传得沸沸扬扬、争论得十分激烈的全国首例网络游戏“外挂”入罪案尘埃落定,法院以非法经营罪终审判决被告人董杰有期徒刑六年、罚金3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0万元。“外挂”代练升级侵害游戏运营商日,上海盛大网络发展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手持报案函,匆匆走进南京市公安局的大门,称自当年8月中旬以来,有人以“土人部落”工作室的名义不断在他们公司经营的《热血传奇》游戏中大做广告,以每周80元或每月300元的价格吸引游戏玩家,通过游戏外挂程序的方式为其有偿代练升级。报案人称,这一游戏外挂程序大大增加了他们公司游戏服务器的负载,造成游戏拥塞、服务器瘫痪、玩家不能正常登录,为此公司不得不加大服务器的投入,支出技术人员的加班费用;更重要的是网络世界的均衡和公平原则被严重破坏,使用外挂的玩家可以在不需要付出多少人力物力的情况下就获得与正常玩家同样的游戏效果,使众多正常玩家在失去公平的环境中失去信心,造成用户大量流失。报案人员说,游戏外挂程序直接缩短了《热血传奇》游戏的运营周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直线下降,经济损失惨重。什么是游戏外挂程序?什么是代练升级?南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接警后,经过多方调查才得知内情。原来,所谓游戏外挂程序,就是针对某个游戏而设计的恶性脱机外挂,也就是俗称的“作弊器”。网络游戏之所以能够成为区别于普通单机游戏的最有新意的多人互动游戏,主要就在其开辟了一条新的游戏道路,把社会性协作引入了游戏中,生产、战斗、采集,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而“外挂”运用修改的客户端程序,破坏了原游戏的防外挂检测功能,绕过正常的游戏客服端与服务器端之间的通讯协议,可以直接在游戏的控制界面上进行操作,自动在游戏服务器上进行“打怪”获得经验值,不需要进入游戏的画面进行操作,使游戏商计算机系统中的客户认证功能丧失。使用这个“外挂”,占有系统的本机资源比较少,能够在同一台机器上同时运行至少40个账号。有偿“代练升级”是一游戏玩家帮助另一游戏玩家打游戏升级,收取劳务费的行为。南京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得知游戏外挂程序导致游戏运营商损失惨重后,感到事态严重,决定立案侦查。警方通过技侦手段,锁定了“土人部落”工作室的IP地址,然后顺藤摸瓜,于当年12月7日晚,在南京江宁区一单元房内将犯罪嫌疑人董杰和陈珠夫妇抓获归案。小游戏能赚大“钱”半年收入150余万面对警察,董杰、陈珠夫妻俩显得手忙脚乱,夫妇俩对“外挂”事实供认不讳,但坚称自己没有触犯刑律。警方通过讯问得知,2004年底,董杰和陈珠夫妇由于经营不善,店面倒闭,之后一直赋闲在家的夫妻俩无所事事就靠上网打游戏打发光阴,很快成了“大虾”(即“大侠”)。在玩游戏过程中,一个网名为“拉拉”的玩家,频频向他俩发广告,表示可以绕开游戏设置的程序,直接升级。夫妻俩抱着好奇的心理尝试一番后,发现效果甚佳,游戏级别很快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富有经商头脑的董杰立即捕捉到了其中的商机,觉得通过游戏外挂程序专门帮人练级应该大有“钱”途。于是他们花200元钱从“拉拉”手上购买了这套程序,并购置了几台电脑,开始作业。果然不出所料,一“开张”就有生意上门,一个月下来净赚了2000多元,欣喜若狂的夫妻俩乐得合不拢嘴,认为从此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2006年9月,夫妇俩通过使用向他人购得名为“小金鱼”的“外挂”程序,帮助《热血传奇》游戏玩家升级并牟利。2007年3月,夫妻俩在网上重新购买了一个名为“冰点管家”的外挂程序,购置了90台电脑,申请了QQ号、银行账号、客服电话和40条电信宽带,开始以“土人部落”工作室的名义大肆招揽生意。生意最好的那段时期,他们雇佣了6男6女共计12名员工,分成两个组,6个男的在技术组,6个女的在客服组,并设立了后台登记系统用于管理,先后替1万多个“热血传奇”游戏账户代练升级。警方查明,自2007年3月至日,夫妻俩收到来自全国各地游戏玩家汇入的人民币150余万元。罪与非罪观点不一业内业外争议激烈董杰、陈珠夫妇被警方抓获归案后,检察部门在审查批捕时,围绕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内部争论激烈。有的认为,董杰、陈珠夫妇的网络游戏外挂行为,严重侵犯著作权人、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游戏出版经营的正常秩序,应定为侵犯著作权罪;有的认为游戏外挂属非法出版物,对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干扰,提供非法链接,破坏正版软件和玩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后果严重,应当依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予以处罚;有的认为,其所使用的外挂程序,干扰了服务器的正常运行,破坏了网络游戏规则的均衡与公平,严重影响了上海盛大网络发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应定为非法经营罪;有的甚至认为,本案是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南京市检察院为慎重起见,数次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邀请东南大学计算机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专家参与讨论。讨论中,专家认为,董杰、陈珠夫妇俩这一新的犯罪形式是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特有的经营方式所带来的,其提供非法链接的行为是典型的避开技术措施,破坏加密信息的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制裁。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认为,关键看是否有证据支持夫妻俩在游戏外挂中,复制了游戏程序源代码中能够自成体系的部分。而根据本案案情,董、陈两人的外挂只是外挂端口的衔接,不是复制,也不是发行,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他们使用的外挂与《热血传奇》游戏的核心程序是相同的。因此,不能认定他俩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是否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东南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罗军舟认为,目前对“外挂”作出权威解释的仅有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他认为,该《通知》不在刑法第九十六条关于“违反国家规定”的界定范围之内,而且该罪名要求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后果严重”是指使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被破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使正常的工作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而“外挂”的使用虽然导致游戏规则改变,却不导致游戏运行的崩溃,且外挂的工作原理也是希望借游戏的正常运行而牟利。所以,在该要件上,董、陈二人的行为不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结合专家的讨论意见,日,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以董杰、陈珠犯非法经营罪向江宁区法院提起公诉。认定“非法经营罪”涉案夫妻领刑受罚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董杰、陈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辩护律师说,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现行刑法对使用游戏“外挂”这种行为没有明文规定,该行为仅仅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辩护律师还认为,董杰、陈珠的行为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并没有对非法经营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也未明确“外挂”属于非法经营的形式之一。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违反国家规定”,不能对非法经营罪进行扩大解释。在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通过外挂代练是违法的情况下,不宜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公诉人认为,虽然《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并没有对非法经营的方式作出具体规定,但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并在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被告人提供非法链接的行为是典型的避开技术措施,破坏加密信息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因为此案是全国首例,没有现成的判例可循,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对此案非常慎重,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讨论、研究,于日,才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董杰、陈珠夫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也未获得上海盛大网络发展公司许可和授权,非法将“外挂”软件使用到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游戏程序上,进行有偿性代练,牟取了巨额非法利益,其行为侵害了盛大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非法出版互联网出版物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构成非法经营罪,于是,判处董杰有期徒刑六年,罚金160万元,判处陈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40万元。一审宣判争议继续终审基本维持原判陈珠与董杰在接到判决书的当天即决定上诉,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非法出版互联网出版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保外候审期间,陈珠大部分时间均用于上网寻找自己和丈夫无罪的证据。她查到,外地有因制作销售外挂程序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案例,但像她跟丈夫这样,仅因为使用外挂程序进行有偿代练的,未有入罪先例。她还搜到一则武汉一游戏代练公司获批工商营业执照的新闻,这给了她极大的信心:“如果说游戏代练是合法职业,为何使用外挂帮人代练就成了犯罪?法律里有禁止外挂的明文规定吗?我们用外挂帮人代练,赚一点劳务费,做梦都没想到竟会触犯刑律,更没想到会判这么重。”一审的判决很快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很多玩家都抱以同情。许多网友认为,在网络游戏中使用“外挂”是常见的事,在全国很稀松平常,这对夫妻以操此业务不到一年,却要承受牢狱之灾及巨额罚金,处罚之重,全国罕见。一些刑法专家也认为, 《刑法》第225条列举了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四种非法经营行为,而非法使用网游外挂牟利并没有明确法条规定,只能纳入其中的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对这一概况规定的适用范围应取审慎态度,原则上以司法解释和成熟判例认可的行为才能据此定罪判刑,因此,“外挂代练”行为应审慎入罪。在一片争议声中,日前,南京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定罪量刑准确,但罚金过重,故将两被告人的罚金由300万元改为50万元,其他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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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游戏回忆录:那些年没有外挂和骗子的网络时代
游戏回忆录:那些年没有外挂和骗子的网络时代
17173 新闻导语
玩家回忆录主要的目的是让玩家展现自己那些年的游戏生涯,通过回忆的方式让更多玩家了解中国游戏,以及发稿者这些年所发生的事情。
想要投稿或者分享回忆的同学可以加入游戏回忆群:,,或者直接将回忆录发送至邮箱。以下为玩家投稿正文:
【出品,作者:该小隐】
我是一个标准的80后东北小伙,小时候所上的小学是东北某著名大学的附属小学,而且学校就在大学校园内,这就造就了我们这一波在当时算比较超前的小鬼。当时家境尚可,老爸很宠我,一年级就给我买了小霸王的红白机,还没事带我去街机厅玩耍,回头想想还真是幸福无比……
二年级的时候,记得那时候是周三半天课,下午休息,同学很神秘的说带我去玩电脑,因为当时就有电脑课了,所以本屌丝已然知道电脑为何物。放学后同学领着我跑到了大学的电脑教室,我印象很深刻当时收费是5毛一小时,电脑还都是主机在显示器下面的X86系统。我们两个小鬼出现在电脑教室是很吸引眼球的,不过同学很是淡定的状态我也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好不被人笑话。不过坐下了同学才想起来没有带启动盘(当时电脑DOS系统启动是要带很大的一个软盘启动盘的,估计很多年纪小的盆友都木有见过),不过隔壁的两个大哥哥很是热心,也或许是看我们年纪小好奇,主动的借给了我们启动盘,同学很熟练的开机,插入游戏盘,启动……至此,我就玩到了我第一个在电脑上玩到的图形游戏《魂斗罗》(当时WIN95的扫雷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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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大学校园环境的影响,在我四年级的时候就有个学弟的家长在学校旁边开了一个电脑房,我记得当时只有八台机器,所以可想而知当时的火热程度。那时候本屌丝父母都很忙,没时间给我做午饭,都是在学校买盒饭或面包吃,其余的学校子弟们中午都是回家吃饭。所以每天中午的情景就是一下课,小伙伴就骑车载我到电脑房开机器,然后火速回家吃饭,回来的时候给我带面包和香肠,那是一个沙丘正在流行,红警才刚刚出到95,金庸群侠传和仙剑奇侠传都刚刚崭露头角的年代。还记得电脑房里经常看到五六年级哥哥们因为谁删了谁的存档,谁占机器不好好玩而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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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初中以后,我认识了我这辈子最好的兄弟RY,也是对我游戏历程上影响最大的人。在当时那个电脑房玩游戏的机器不能上网,上网的机器不能玩游戏的年代他家就有好几台电脑,绝对是我们这种小屌丝仰望的对象。他让我知道了《彩虹六号》、《破碎虚空》、《侠客英雄传3》等等当年少见的游戏,还有我生命中第一个网络游戏《石器时代》。还记得那时候他给我解释了半天我才知道什么叫网络游戏,就是好多人不用在一个网吧就能玩一个游戏,当时我就毅然决然的投身了进去。那时候玩游戏还要先买客户端,然后注册账号激活,赠送的激活码可以激活帐号顺便有一张30元点卡的点数。玩了两年的石器时代,省吃俭用买了各种各样的礼包和套卡,记得那时候的游戏还是很纯洁的,没有骗子,没有坏人。我和一个上海的哥哥说没有QQ号,他就给了我一个他的,我和一个姐姐说没有点卡了,她马上就给我充了两张说不着急,我第二天急匆匆的借钱赶紧买卡还给人家,生怕有罪恶感。玩了两年的《石器时代》,因为小伙伴的纷纷离去和游戏里的年兽被骗走了……我也放弃了这个,转去玩了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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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当年的一个奇葩游戏叫《大法师》,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知道这个游戏,它和《石器时代》同一个代理商,是有史以来我见过最诡异的游戏。在游戏里面你要和NPC互动,必须要面对他打字说话,还得打英文……当时官方给的说明书里面有一堆相关的英文命令,以至于要玩必须背下来或者每天带着那个说明书,1级升2级要1000左右的经验,刚出来只能去下水道打老鼠和蝙蝠,一个也就2,3点经验,而且基本2只左右必死,有一次有个人从野外引了一个哥布林进城,然后满城的玩家基本都被哥布林屠杀了……不过其实这个游戏最大的作用是它的激活码可以改别人的石器时代账号密码,后期它成为了一群盗号小子们的必备武器……(本屌丝同学L就经常干这个事,跑到网吧站在别人身后记住别人的密码,然后火速去别的网吧,买一个大法师改掉他的密码,扒光他的装备和钱……)
PS:实在找不到这个诡异的游戏的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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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陆陆续续玩的就比较多比较杂了,《石器时代》以后我又在同学的邀请下加入了当时很火的《网金》。那是一个电视上充斥着武侠电视剧的年代,我们这些青少年的武侠梦正在沸腾的时期,《网金》的出世正好满足了我们的需求。还记得当时第一次玩的武当派,刚进了门派同学就给了我一堆钱和一把据说很厉害的“碧水剑”,最囧的是,同学教我可以查看别人的能力,网金系统做的很吸引人,很直观的让你知道对手你能不能打得过,不过……玩过的同学们还记得曾阿牛和查小庸么……没错,当你观察他俩的时候提示的是“不堪一击”,等你强行PK就悲剧了……我就这样被同学给耍了……爆了两身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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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以后,我由于学业一般,选择了当时一所中专学校读了很时髦的“3+2”,由于对中考分数没多大要求,所以在中考结束以后我真是放羊状态,刚好当时我家附近新开了一家网吧,而且新开业一个月免费上网,早8点到晚4点,我擦,当时那个兴奋啊,每天7点就起床,7点半就去网吧等着开机器。那个时候,我接触了《精灵》,这款号称3D大作的作品。建立人物的时候毫无悬念的选择了华丽的枪兵,游戏里拿着长枪和镰刀的造型简直帅到不行。游戏里我还认识了好多朋友,还找个了枪兵师傅学加点,玩的非常的认真,可惜好事没有长久,有一天师傅说给我打了一身装备,交易给我,当时给我乐坏了,几天以后就悲剧了……因为师傅的装备是通过游戏BUG复制的,我们都被删号了……瞬间心灰意冷,转战其他游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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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中专,第一次住校,一切都很新鲜,第一天就被大家拉去集体网吧包夜了,果然年轻人还真是自来熟……当时我一直在关注《天之炼狱》的消息,第一款有吸血鬼职业的网游。还记得刚出的时候是不能自己申请测试账号的,要去当地的各家代理要账号,我和同学走了好多家代理都发光了,最后还是在我们经常去的网吧老板的帮助下,要到了好几个账号,这也是我们后期一直去那网吧的原因之一。其实《天之炼狱》的部分系统设计的非常好,种族阵营的对立,职业之间差距之大好像就是三款不同游戏一样,技能和属性也都设计的很成熟,可惜当初就是宣传比较少,导致我们几乎找不到网吧里面别的人有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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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游戏大作《A3》的海报出现在网吧里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性感爆表啊,这游戏一定要玩啊,可惜当时铺天盖地的宣传和游戏实际内容实在是差距太大,我还记得我当初玩的是一个骑士,可惜无论是从画面还是游戏内容方面都让我们落差感觉太大,所以小伙伴们都失望的离去,我也就没继续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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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甲奇兵》,这是让我很怀念的一款游戏,人物很Q,还有机甲,人物和机甲分别有不同的升级地图,纸娃娃系统做的很完善,包括机甲也是,可惜当初代理不给力,早早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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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RY的感召下我玩上了WOW,也加入了我这辈子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大型网络公会“创世倾域”,在那里我认识了好多朋友、兄弟,他们介绍给了我好多新游戏和相关的知识,那里有很多我的第一次,第一次去欧服玩游戏,第一次写游戏评测,第一次游戏录像,第一次接触语音软件,还有第一次的网恋。不过后来因为各自工作的原因,大家都各奔东西,貌似唯一坚持下来的只有我们在EVE里面的军团,也因为个人时间的原因我不能和他们一起去玩,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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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本屌已然接近30岁,游戏一直没有中断过,林林总总的算起来,也算是个骨灰级玩家了,网游现在基本上是有基友就一起玩,一个人再好的也玩不进去,反而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给了单机游戏,身边的兄弟们一个个的成家立业,大家可能因为生活所迫玩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是依然没有放弃心中游戏的那个梦。
网络游戏就像一个很甜的糖果,每天吃一点有很好的口感,也有助于身体健康,可吃多了还是会引起蛀牙等疾病,不过,若你把糖果和兄弟一起分享,获得的就不仅仅是口感上的满足,而是心灵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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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彬】
类型:大型RPG
特征:副本
类型:竞速
特征: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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