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股发行一览表申购的条件

商业与经济
怎样才能申购新股?如何才能拥有新股申购资格?【图】
怎样才能申购新股 如何才能拥有新股申购资格&
怎样才能拥有新股申购资格? 答:如果要申购沪市新股,需至少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沪市股票,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如果是深市新股,也至少要持有1万元以上深市股票,每5000元市值可以申购500股,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二:投资者持有市值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市值是指T-2日(T日为申购日,下同)投资者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最全最实用《个人网下新股申购操作手册》出炉
作者:来源:券商中国
  今日券商中国记者奉上最全最实用《个人网下新股申购操作手册》,让更多投资者都能享受到A股“新股不败”神话下的红利。  新股网下申购第一步:获得询价资格  不少读者纷纷在后台留言,咨询如何参与新股网下申购;也有不少券商在后台留言,宣传各家公司网下新股申购业务。  根据当下规则,无论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要想参与新股网下申购,第一步就是获得中证协的网下询价资格,只有拥有这个资格的投资者,才有资格参与沪深交易所的新股询价及申购。  那么,该如何获得中证协的询价资格呢?或者说,有哪些门槛和流程呢?  这里首先涉及中证协的一份文件,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根据该细则,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的投资者应在中证协注册,并需满足四大基本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应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但投资者能证明所受处罚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互相隔离的除外。  三)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四)监管部门和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证协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等六类机构投资者采取的规则是自行注册,而对其他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则需要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向中证协推荐注册。  中证协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应负责对所推荐网下投资者进行核查,保证所推荐的网下投资者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各家证券公司为了吸引或留住大客户,都制订各自的推荐类投资者参与新股网下询价的门槛,将符合要求的投资者由经纪业务部门推荐到投行部门,再推荐到中证协,备案后注册成为拥有询价资格的推荐类询价对象。  新股网下申购第二步:拥有足够的市值筹码  那是不是投资者找一家券商将自己成功推荐到中证协成为合格的推荐类询价对象之后,就可以参与任何新股网下询价和申购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至少是不全正确。  请看规则:  首发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相关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具体条件不得低于上述四大基本条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要求参与该项目网下申购业务的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以该项目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项目发行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主承销商应在已完成协会注册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范围内,对其是否符合首发股票项目的预先披露条件进行核查,选定可参与该项目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  大家如果长期关注新股网下申购的话,一定还记得年初有一只新股──司太立,承销商兼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证券。该新股在询价公告中明确表示,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需在2016年T-6日前20个交易日(含T-6日)持有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为3000万元(含)以上。  那这里就出现很多细则问题了,投资者的市值如何计算?请仔细阅读如下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里的六点:  一)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按照 X-2日(X日为初步询价开始日,下同)前20个交易日(含 X-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二)配售对象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配售对象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市值合并计算。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配售对象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X-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市值中。  三)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四)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五)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六)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新股网下申购第三步:具体申购及操作流程  搞懂了这些,下一步就让券商中国记者介绍新股发行流程及在此过程中,网下投资者如何进行新股网下申购。  一)X-1 日,主承销商会向交易所提出使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申请,并向中国结算提出使用登记结算平台的书面委托申请。  二)网下投资者在发行人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报价格及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三)初步询价一般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下同)15U00前完成。初步询价报价期间,主承销商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有关价格及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初步询价截止后,主承销商会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有效报价条件等,剔除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或定价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及其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四)T-1日15U00前,主承销商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发行价格等相关信息,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将自动剔除在初步询价阶段报价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初步询价报价及其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也就是无效报价及无效申购。  发行参数确定后,主承销商会在T-1日15U00前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完成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并启动申购。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入围数量。  五)网下申购日为T日,T日9U30-15U00期间,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  六)T+1日15U00前,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下载网下申购结果,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文件,并将新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中国结算。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网下获配股份及应缴款情况。  T+2日,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七)T+2日8:30-16:0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U00前到账。  八)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应对上述资金划付要求予以明确。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WXFX 六位新股代码” (如新股代码为 000001,则备注为“BWXFX00000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下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九)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十)T+2日,中国结算根据配售对象新股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形成新股网下认购结果后于T+2日17U30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主承销商确认。  十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十二)T+3日15U00前,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下载制作新股配售结果所需的文件,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新股网下最终配售结果文件,并将新股网下配售结果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交中国结算。主承销商于网下发行完成后在指定媒体公布网下配售结果。  十三)T+4日9U00前,中国结算将网下发行新股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 网下发行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国结算按照相关规定划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十四)主承销商收到中国结算划转的新股认购款项后,都会及时依据承销协议将有关款项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十五)网下发行结束后,中国结算根据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办理股份初始登记。  由于主承销商报送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有误,导致网下配售股份初始登记不实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主承销商承担,中国结算不承担责任。  对于主承销商按约定方式处理的股份,主承销商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后,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国结算据此完成相应股份的登记。  新股网下申购第四步:有效报价必须熟知四大攻略  获得询价资格、明了市值计算方式、清楚网下新股申购流程,如何让自己的报价落下有效报价区间,成为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新股申购获取盈利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试想,如果自己的报价无效,这之前的一切努力就都是白费了。  正因如此,理清当前新股定价机制、分析总结报价攻略尤为重要。券商中国记者今日就结合规则,为大家奉上新股网下报价四大攻略:  攻略一:“募投项目/新发股本”法。  根据目前的IPO发行规则,首发企业不得超募,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也基本固定,发行股本一般在招股说明书中就已确定,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接用计划募投项目所需金额除以招股书中首发股本,即为发行价。  攻略二:23倍市盈率法。  如果说攻略一属于最最简单的计算方式的话,那“23倍市盈率法”则属于略微复杂的方法。根据证监会的规则,目前发行定价不得高出23倍市盈率,在实际的新股发行中,很多新股最终确定的发行市盈率都是22.98倍、22.99倍或23倍。如果攻略一计算出来超过了23倍,请直接用“23倍市盈率法”。  攻略三:行业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法。  此法是攻略二的继续,目前证监会对IPO发行有两条“红线”,不准超募,发行价不准超23倍,谁越线谁倒霉。但除此之外,还有一条“黄线”,即不得超所属行业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最近的江苏银行发行被后延三周,且每周都必须发行提示公告就是因为踩碰到了此“黄线”。  此规则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在发行定价时,需要对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行业市盈率,一般而言,采用的都是“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发行定价时,最好不要高于对应所属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不然就要和江苏银行一样,延迟三周申购,且每周都发布提示公告。  攻略四:市净率法。  以上三大攻略,基本都属于常规,但实际操作中其实也有特例,比如目前正在发行的多家银行。其实不止是银行,还有很多国企也同样如此――发行价不能低于市净率,否则就会造成事实上的国资贱卖或流失。比如江苏银行,该公司及该公司的承销商肯定知道发行价不能定在行业平均市盈率之上,但因为发行价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所以只要踩着“黄线”发行了。这个时候,作为询价对象的网下投资者,就需要考虑市净率这个指标了。  当然,实际操作中,上述四大操作策略其实并非单一呈现,而是互相交织在一起,作为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在报价时需要综合考虑,最好以四大策略中最低价格进行报价和申购,如此才能保证所报的价格有效,对应的申购才能获配。  新股网下申购第五步:资金不够怎么办?  说了这么多,学习了这么多,可资金还是不够,咋办?别急,请让券商中国尽量为您支招,当然是合法合规的招!这就避不开融资融券了。  下面,券商中国记者就分四种情况给您支招,两融的招:  案例一:有500万,想参与某一市场新股网下申购及配售。  看妙招:将500万现金作为担保品,融资买入深市(沪市)某股500万元;之后再接着普通买入深市(沪市)某股或该市场另一股票500万元。如此,合计就持有该市场1000万市值的股票,就达标参与该市场新股申购要求了。  收益:根据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户一季度参与网下新股42%收益测算,对应一季度可获得收益100万元,而利息及费用成本才10.45万元。  风险:融资买入标的个股和普通买入标的个股价格波动风险。  案例二:有1000万现金,想同时参与深市、沪市两地的新股网下申购。  看妙招:将1000万现金作为担保品,先融资买入深市某股票1000万元,然后再普通买入沪市某股票1000万。如此,深市、沪市两地新股网下申购所需要的市值就都达标了。  收益:根据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户一季度参与网下新股42%收益测算,对应一季度可获得收益200万元,而利息及费用成本才20.90万元。  风险:融资买入标的个股和普通买入标的个股价格波动风险。  案例三:有1800万股票市值(沪市800万、深市1000万),想同时参与深市、沪市两地的新股网下申购及配售。  看妙招:将1800万股票市值转入融资融券账户,融资买入沪市某股200万市值规模的股票,达到复合参与沪深两市新股网下申购要求。当然,沪深股票市值持有量相反也可对应修改操作。  收益:根据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户一季度参与网下新股42%收益测算,对应一季度可实现新股收益200万元,而利息及费用成本才4.18万元。  风险:转入两融账户中的1800万市值股票以及融资买入的200万市值股票随时可能因价格下降而出现账面浮亏。  案例四:持有2000万元现金,未持有证券市值,不想承受股票波动风险但又想赚取新股收益。  看妙招:分别融券卖出沪市和深市股票各1000万元后,普通买入上述两只股票,实现风险对冲。  收益:根据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户一季度参与网下新股42%收益测算,对应一季度可实现新股收益200万元,而利息及费用成本才41.75万元。  风险:基本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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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getElementById("bdshell_js").src = "http://bdimg./static/js/shell_v2.js?cdnversion=" + new Date().getHours();来了!16年新规则下首发7只新股(附个股解读及16个打新必读问题)
来源:全景财经
  据证监会1月19日消息,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3家(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1家(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3家(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须知重要事项  以上7家企业为今年1月1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新规施行后,首批适用新规发行的公司,发行流程以及申购、缴款等环节较之前进行了调整,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各公司的发行公告并关注以下主要变化:  一、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认购款;  二、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三、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四、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本次将有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2  一天只安排一只新股申购  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新股申购不再有冻结资金,巨额资金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新股发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影响。(所以小编觉得利空是非常小滴)考虑到新股申购系统刚上线,为保证新规实施初期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行,上述7家公司将在春节前陆续安排发行,发行日同一天全市场只安排1家新股进行申购。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3  各IPO公司介绍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是驾驶员培训。公司占地面积2000余亩,拥有世界一流的训练场及配套设施,现有宝来、桑塔纳、伊兰特和金龙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摩托车等各种训练用车2000部,员工4000余人,总资产达数亿元。公司建有目前国际硬件设施标准等级最高的训练和考试场,也是全国第一个&残疾人驾驶汽车训练示范基地&,拥有外籍学员培训资质,年培训学员数量和考试合格率均居驾校行业之首。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9年12月成立,是广东省出版集团以主要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公司。南方出版传媒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读物、框架媒体和其它媒介产品的编辑、出版、代理、批发及零售,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印刷物资销售、出版物进出口、版权贸易为主要业务。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创集团公司是由香港高创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一家港资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高档时装女鞋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隶属于时尚产业中的品牌连锁零售行业。旗下拥有已经有18年历史的主导品牌&Kiss Cat&、以及2007年推出的&PATRICIA&、2008年推出的&ZSAZSAZSU&、2010年推出的&Tigrisso&、&Kiss Kitty&等众多自主品牌,以迎合不同消费者对鞋履的需求。天创集团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以广州番禺区为基地的总部经济结构,管理和服务旗下的5家子公司和分布全国大中城市的16家分公司。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疫苗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总部设在厦门,公司连续多年进入商务部全国医药批发企业百强企业排名(2013年位列19位),并在福建省医药零售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目前福建省经营规模最大的医药流通集团企业。公司率先在福建省内推进&横向&扩张布局,建成了辐射福建全省的分销和物流配送网络,与上游知名供应商和下游高端客户群建立了长期、良好和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走出福建省,在江西、四川等省份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均设立了医药分销企业,实现了跨区域发展。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电力电子装置用纯水冷却设备专业供应商。高澜股份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立足于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公司先后突破并取得纯水冷却领域核心专利技术1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28项。公司参加4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产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800kV直流输电工程换流阀纯水冷却设备产品被国家能源局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设计世纪50年代初诞生。从原初隶属苏州建设局的一个设计室到苏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直至2012年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苏州设计见证并参与了苏州半个多世纪的城市建设与繁荣发展。目前公司汇聚了600余名优秀建筑师、工程师、规划师、咨询师、管理顾问等人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江苏省&333工程&人才11人、江苏省抗震审查专家3人。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0余人,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70余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100余人。近十年来,公司囊获多个国家金奖,200多项省部级以上奖项。2011年成为我省建筑设计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同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赛德)绿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我公司。2012年入选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专业生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以及铝箔食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企业。企业定位于研发,生产各类高阻隔包装材料和一次性环保铝箔容器。其主打产品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航空涂层铝箔餐盒、无皱光壁或涂层铝箔容器、宠物食品包装、果酱可封口铝盒在中国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并出口到美国,英国,西班牙,印度,埃及,越南,爱尔兰等十几个国家,是中国冷冲压成型铝的第一品牌。2008年开始和世界五百强排名第75位的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海顺已注册14种包装材料结构,是药品软包装和泡罩包装注册证最多的企业,已经美国FDA认证。  4  16个打新问题需知  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要求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明确了由于投资者资金不足放弃认购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2.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及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是否发生了变化?  答:未发生变化。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是指,以投资者为单位计算的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债券、基金、ETF、LOF等产品不计算市值,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正常、冻结、挂失、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均计算市值。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可以直接申购新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 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1)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2)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3)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4)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5)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6)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4. 投资者在T日变更指定交易的,是否可以在变更指定交易后的证券营业部查询申购额度数据,是否可以正常申购新股?  答: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投资者持有市值数据发给上交所,上交所将据此计算投资者可申购额度数据,并于T-1日晚间发送至客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对于在T日变更指定交易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在T-1日晚间可以在原有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新股申购额度数据,如证券公司未办理市值数据迁移,则投资者T日在变更指定交易后的证券营业部内查询不到新股申购数据,也无法正常参与新股申购。  根据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T+3日前(含T+3日)不得为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申报撤销指定交易。同时,建议有意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T日不要变更指定交易。  5.投资者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情形的,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新股将不被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6.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导致投资者新股认购被确认无效认购的,是否计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情形?  答:这种情形不计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情形。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结算参与人承担。  7.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以及无效认购的新股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和无效认购的新股都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对于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按其他方式处理的新股,网上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应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据此完成相应股份的登记。  8.关于&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规定,应如何理解?  答: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  例如:由于投资者A在日日终资金账户无足额资金,其当日应缴款的三只新股认购资金均不足,其结算参与人在日为其申报三次放弃认购。该投资者从次日(日)起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至日。直至日起,该投资者方可正常进行新股申购。  在日至日期间,一旦该投资者再次发生放弃认购,如日其结算参与人为其申报了一次放弃认购,则由于其在连续12个月内有4次放弃认购,从日起该投资者将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  9.投资者怎么查询自己是否被列入限制申购新股名单?  答: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如投资者按照规定被列入限制申购新股名单,投资者再次申购新股时,该次申购将被确认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可在日终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被确认无效申购的具体原因。  10.投资者同一天中签上海市场多只新股,且出现认购资金不足的,结算参与人如何分配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答:对于这种情形,由结算参与人与投资者自行协商处理。结算参与人可与投资者提前约定处理方式并签署有关协议,一旦出现这种情形,结算参与人可根据事先约定,合理分配投资者申购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在2000万股以下(含2000万股)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有何特别规定?  答: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二、网下发行业务问答  1.本次业务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取消了网下投资者应于申购日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网下投资者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缴纳认购资金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了新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为同一日,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T日9:30至15:00;  三是明确了对于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2.本次修改后,网下投资者参加初步询价的持有市值要求是怎样的?  答:主承销商应当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参与该次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该次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参与网下申购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适用《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规定的市值计算规则。  3.网下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  答:网下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主承销商公布招股意向书及初步询价公告。  (2)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初步询价参数,并确认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参与资格。  (3)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对象报价。同一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报价。  (4)T-3日,初步询价截至。  (5)T-2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  (6)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下发行公告;主承销商剔除不得参与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并于15:00前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确认。  (7)T日,网下投资者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T+1日,主承销商上传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查询网下获配应缴款情况。原T+1日会计师事务所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9)T+2日,主承销商公告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据此在当日16:00前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0)T+3日14:00前,主承销商将最终确定配售结果上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11)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12)网下发行完成后,主承销商应向市场公告网下配售结果  4.获配的网下投资者何时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获配的网下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如何处理?  答:T+2日16:00前,获配的网下投资者须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其相应的获配股份视为无效认购,不登记至网下投资者证券账户,并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5.网下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网下投资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划付资金。  二是网下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三是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付款凭证备注信息(如股票代码、证券账户等信息)需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指南)。  (全景财经综合报道,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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