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

如何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定义首先,我们要搞懂,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定义为“指购买、使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销售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或者接受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自然人。”201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从消费者教育、信息披露、格式合同条款监督、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个人信息保护、不实宣传与捆绑销售禁止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部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但是指导意见未界定金融消费者概念。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证券、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租赁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网贷行业发展现状2017年全年,各类网贷平台累计交易额达6万亿,待收余额突破1万亿。截止2017年底,网贷行业累计平台达5382家,环比增长16.39%,增幅有所减小,受政策影响,有不少平台已经选择退出。截止2018年1月底,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下降至1906家。2017年成交额达2.44万亿元,环比增长20.90%,受强监管影响,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自2015年起,网贷行业投资人数加速增长,渐渐形成规模效应。经过一年多的和规划监管,2017年网贷投资人数达4181万人,增幅达77.92%,与前两年相比,增幅明显减小,但仍保持良好趋势,反映出网贷行业较大的市场需求和市场认可度。同时也考验着行业的监管和平台的责任。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维权问题不容小觑。如何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网贷平台债权标的拆分转让笔者认为,可以鼓励平台对金融消费者的投资进行分拆,以分散投资风险,但不能搞期限错配。有些被拆分、转让的债权本质上属于打包的债权,无法得知其基础资产具体是什么,这类业务实质属于类资产证券化,需经特别许可方能开展,若无相应资质的,不应承认其效力。平台合规备案由对于合规工作,积极地按照政策走,积极配合。其实在过去的两年里,合规备案一直是网贷行业关注的重点,随着金融办的强制要求,没办法应对备案的平台已经选择陆续退出,有信心迎接备案的相信也是对自身平台有信心有期待的。经过这一轮的整改,能留下来的平台也能降低消费者的投资风险。在国家有关部门监督下,平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能达到更好的效果。银行存管和信息披露真正合格的网贷平台会同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投资者会在指定银行开通一个联合托管账户,资金流动必须通过这个银行账户而不是平台的虚拟账户,这样一来,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也能得到保障!同时,对于平台日常运营以及整改进度的信息披露,对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义。消费者在投资前对平台的背景、现状、前景以及产品的构造、资金的流向、风险的把控等环节都有最直观的判断。当然披露的相关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平台预先扣取服务费及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网贷平台收取的服务费越高,则其所需承担的义务也应越多。对于网贷平台预先扣除的服务费应从本金中予以扣除,扣除后平台与出借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则由其自行解决。对于服务费的上限,一般不能超过出借人的收益。网络借贷监管和裁判的理念不难发现,金融监管关注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但在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民事责任未必会发生变化。比如,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网贷平台提供信用担保,明显违反了监管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贷平台仍可能需承担民事担保责任,司法实践中需要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判断。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之路任重道远在监管趋严的政策环境之下,面对广大消费者的巨大市场需求,作为消费金融机构不仅要向消费者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更应该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从解决人的真实需求出发,从产品设计、费用标准、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同登记、风险提示等多个方面做到合法合规,提高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和增强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服务和产品合同条款,评估自身投资能力,避免因过度投资造成经济损失;对于显失公平的借贷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司法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当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利 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
发布日期: 09:03:06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平阳支行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机制明责任,深入推进金融公众教育,提升服务质效,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进行宣传和引导。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特别推出专版,引导金融消费者如何保障合法权益,营造浓厚氛围。一、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为规范金融机构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日制定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一)金融机构应披露的信息1.金融消费者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变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2.金融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包括金额的确定、支付时点和方式;3.金融机构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4.金融机构应当提示金融消费者不得利用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违法活动;5.金融产品和服务发生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6.规定应披露的其他事项。(二)金融机构营销禁止行为1.虚假、欺诈、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2.损害其他同业声誉;3.冒用、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者相近的注册商标、宣传册页,有可能使金融消费者混淆;4.对业绩或者产品收益等夸大宣传;5.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核或者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保证;6.对未按要求经金融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预先宣传或者促销;7.非保本投资型金融产品营销内容使金融消费者误信能保证本金安全或者保证盈利;8.未通过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对限制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事项进行说明;9.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三)金融机构格式合同及服务协议要求1.不得存在误导、欺诈等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2.不得含有减轻、免除己方责任,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格式条款,及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等不合理条款;3.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不得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费者购买协议中未作明确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四)金融机构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1.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储个人金融信息;2.应当采取符合国家档案管理和电子数据管理规定的措施,妥善保管所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毁损、泄露或者篡改。3.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金融信息遗失、损毁、泄露或者篡改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金融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金融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复制、非法存储、非法使用、向他人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个人金融信息。二、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1.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随意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重要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积极了解与个人生产生活切身相关的各项政策措施。例如,自日起,个人通过ATM向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汇款的,延迟24小时到账。3.妥善管理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不要为蝇头小利而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坚决不为犯罪分子提供作案工具。4.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付款账户开户行申请撤销该笔汇款,挽回损失;提高警惕,防止诈骗分子通过先骗取现金或者交易对手货物,后撤销ATM转账来实施诈骗。三、养成良好习惯,避免银行卡盗刷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不借给他人使用,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2.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仔细核对交易业务类型、交易商户和金额是否正确,关注账户变动情况,定期检查账户资金交易明细和余额;3.谨慎取款和消费,不要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4.不点击短信、网络聊天工具或网站中的可疑链接,不登录非法网站,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5.慎连免费Wi-Fi,连接免费Wi-Fi时不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机构APP进行账户查询、支付等操作;6.妥善设置银行卡密码,不使用同一数字、生日、身份证号码等容易被猜测的简单密码,不将银行卡密码作为其他网站、APP的密码,多张银行卡不使用同一密码,并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7.将银行卡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8.持卡人发现有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建议第一时间与发卡机构取得联系,冻结、挂失卡片,避免再次遭受盗刷,同时在发卡机构的指导下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四、了解客户备付金,防范支付账户风险1.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2.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3.审慎选择支付机构。客户应该适当关注支付机构披露的信息,选择服务机制完善、业务风险较低的支付机构办理业务。4.妥善保管本人或本单位信息。客户在开立支付账户、办理支付业务过程中要妥善保管个人或单位信息以及相关证件,并留意支付机构对收集目的和用途的说明,避免信息泄露。5.准确辨识服务渠道的真实性。客户应该留意支付机构网站地址、客服电话等服务渠道,准确辨识服务渠道的真实性,避免支付账户名称和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被不法分子通过“钓鱼”手段窃取。6.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客户使用支付账户办理支付业务过程中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如果支付机构不能有效证明风险损失是因客户原因导致的,那么支付机构需要对客户的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五、案例10086诈骗短信盗取账户资金案案情简介黄先生收到一条来自10086的短信,告知其登录掌上移动商城http://jscz.ncz-10086.com根据提示激活领取,可兑换现金。黄先生根据链接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预留手机号等信息(无需银行卡密码)后,发现银行卡账户内的金额被转空。黄先生立即报警,并向人民银行投诉银行未尽安全管理责任。&案例启示本案中,黄先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银行卡等信息泄露,且在资金被转走消费之前,未与第三方支付机构联系,反映相关情况,支付机构知晓该笔支付业务违法,故银行和支付机构均不承担赔偿责任。金融消费者应提高自身风险意识,对不明链接不要轻易点击,遭遇诈骗后,第一时间与相关金融机构及警方联系,以便及时冻结追回被骗资金。&CVV2码被窃取引发信用卡盗刷案案情简介唐某向人民银行投诉,其于2月5日15:36收到某银行客服发送的刷卡消费短信提示“京东商城刷卡消费30400元”,因唐某本人2月5日未使用信用卡进行过任何消费,遂向京东商城客服反映了该笔异常交易,京东客服答复“由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相关流水号和订单号,即可终止非本人消费的交易”。随后唐某又致电该银行信用卡中心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单据,但客服答复“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无法及时提供”,导致当日下午17时收货人签收。&案例启示本案中,银行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未向客户充分披露CVV2码被窃后的风险、线下无密码支付方式的潜在风险等,且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在当事人举证详尽的情况下,银行对信用卡盗刷承担全部责任。银行应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履行风险提示职责,消费者要加强对信用卡CVV2码的保密意识。六、金融消费者维权热线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农业银行:95599中国银行:95566(信用卡专线:)中国建设银行:95533(信用卡专线:)交通银行:95559(信用卡专线:)招商银行:95555(信用卡专线:)中国民生银行:9556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专线:95508)兴业银行:95561中信银行:95558(信用卡专线:)中国光大银行:95595华夏银行:95577平安银行:95511-3(信用卡专线:9551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信用卡专线:)腾讯财付通:0支付宝:95188中国银联:95516中国银监会:010-(银监会信访受理电话,各地银监局有各自的投诉电话)中国证监会:12386中国保监会:12378中国人民银行:12363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中国人民银行平阳支行 宣金融消费者应该知晓的八项基本权利及维权方式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具体规定,强调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
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二、有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投诉常见问题解答
(一)涉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监管部门分别是哪些?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二)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投诉?
金融消费者向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可以采用来访、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
(三)国内部分已开通的金融消费者维权热线: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信用卡专线:)
中国建设银行:95533(信用卡专线:)
交通银行:95559(信用卡专线:)
招商银行:95555(信用卡专线:)
中国民生银行:9556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
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专线:95508)
兴业银行:95561
中信银行:95558(信用卡专线:)
中国光大银行:95595
华夏银行:95577
平安银行:95511-3(信用卡专线:9551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信用卡专线:)
腾讯财付通:0
支付宝:95188
中国银联:95516
中国银监会:010-(银监会信访受理电话,各地银监局有各自的投诉电话)
中国证监会:1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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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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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_百度知道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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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为消费者,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第三,在发生消费争议时,要及时向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咨询,寻求法律帮助;第四,在发生争议时,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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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通过正确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经营者直接协商,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解决争议;当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无效时,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还要注意消费者自我保护的一些方法: 1、不轻信广告宣传 2、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 3、从信誉高、服务态度好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 4、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并注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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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魏紫川: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金融行业的重要工作之一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在论坛上表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金融行业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下为文字实录:
大家下午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新华网对各位莅临本次大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近年来我国的金融业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金融产品日益丰富,尤其信息技术的发展推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人民生活越来越多的与金融紧密相连,然而随着广大的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以及主体能力的差异,这使消费者的权益,日趋频繁化、多样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因此,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金融行业的重要工作之一。
目前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金融机构日常监管的重点已成为全球的普遍共识,美国之前推出了史无前例的金融改革方案,一是改变监管模式,执行内外全覆盖监管;二是修改了法律,重点保护消费者利益,以信用卡为例,美国防范信用卡的相关法律多达18项。三是专门成立了专职机构保护消费者权益,他们成立了个人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负责制定和推行,注入抵押贷款和信用卡等方面的消费者保护法规,加强对消费者和投资人的保护。在中国我国金融当局对监管思路进行了相应地调整,及时出台了相关的法规,目前一行三会并成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银行业协会也建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还在内部成立了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也建立了专职机构。金融服务已经渗透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更好的服务民生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为此,我们建议相关各方,一是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方向,完善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二是提高统筹监管能力和全面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综合金融运行和监管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三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教育工作,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了解金融产品特点,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新华网是由国家通讯社、新华社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具有强大影响力、传播力和公信力的单位,我们一直秉承传播中国、报道世界,权威声音,亲切表达的理念。目前新华网还承办了中国政府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网信网等国家级大型服务网站。未来新华网将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承担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推广工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舆论的引导和支持。最后,预祝本次论坛成功举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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