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什么情况下到期了却需要顺延

细解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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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解劳动合同的顺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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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而我现在又怀孕马上要生了,我想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会怎么办?还可以和公司续签不?
公众采纳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12962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7 人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应该顺延至孕期结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13:33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眉山咨询电话:13778***帮助网友:129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在三期结束后,单位因合同期届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 16:12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帮助网友:8187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你好,依照法律规定,公司是不能在你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将已到期的合同顺延至生育后休完产假,再视情况确定是否和你续签合同。 16:15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15228***帮助网友:20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你的这个问题适用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就你的问题而言,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单位应该按国家规定,将已到期合同顺延至生育后休完产假,再视情况确定是否与你续签合同。此期间你应当享受正常的相关待遇。也可以现在确定不再续签合同,但预付你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医疗费等相关待遇,并将此期间计算工龄,缴纳社会保险和计算经济补偿。 如果就此产生劳动争议,建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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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还要续签?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还要续签?职场大头条百家号不少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有这样的条款: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期满后自动续签。这种做法真的合法有效吗?今日问题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顺延”,到底合不合法?为了规避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在和员工签定的合同上,会附加一条:“本合同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顺延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继续自动顺延一年。所约定的原各项条款继续有效。”老板以为,只要在合同里面写上这一条,就可以一份固定期限合同无限延续下去,也不用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具体说明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公司与员工约定的“自动顺延”有效,那法律中“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就无意义了。此外,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此类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的几种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到期自动顺延”,则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任意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分别是这样的: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自动顺延”条款使得劳动合同的期限排除在劳动合同三种法定类型之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定的原则, “约定顺延”的条款并没有法律效力。小薪有话说其实,续订劳动合同原本并不是一件难度很高的工作,因此不建议以任何借口来推脱责任。如果只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那么劳动者可能会在没有领到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为“自动顺延条款”无效,要求公司对未签订合同期限给予双倍工资赔偿,这将使公司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建议,劳动合同期满后,HR可以选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续签确认书,双方无异议签字确认,留存书面确认,或者选择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职场大头条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这些是你最该关注的职场故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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