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尔西八本无敌阵阵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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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阳台上,凝视着漆黑的夜空,心里却是失落与不安。沉闷的钟声在黑夜中回荡。我似乎期待着钟声响起,但那一刻,或许有事发生。

我慢慢走回卧室,倚着墙。旁边是包装很精美的礼物。痕逝送的是一只黑色的小猫娃娃,綮纾送的是笔记本,她知道我最喜欢漂亮的笔记本,粉色的透明盒子里是一株蓝色玻璃玫瑰,是萸菜偷模邓鼙榱巳遣耪业健6鄙洗鞯男⌒茏棺拥南盍词擒屋嗡偷摹

午夜最后的钟声响起了。16年前我出生在这一刻,是注定我属于午夜的凄美吗?塔罗牌的显示是命运之轮,却没有牌译。

钟声悄然散去时,我听到了鸟的啼叫,好象是夜莺。忽然间,我感觉自己不停地往下掉,眼前不断地显现着城堡、樱花、鲜血,还有一些穿着奇怪但似曾相似的人一直在对我说话,又一个接一个地倒下……

黑暗中,我推开了铁门。我听到了铁锈与地面的摩擦声,沉重而孤寂。

我想起了父王和母后,想起了我的臣民,我的王国。那个落英缤纷的季节,金碧耀眼的宫殿里,父王微笑着对我说,S冰,从现在起,你就是qa国的王。母后浅浅地笑,眼里是说不出的忧伤。殿下的大臣们眼里却写着惊慌。不是因为我是女子――多年前就有女子统率天下了。他们反对我,就如当年反对母后一样。当年轻英俊的父王牵着母后的手步入殿堂时,大臣们被母后那一头海蓝色的长发惊呆了。父王高兴地宣布,这便是我的妻子,母仪天下的王后。大臣们极力地反对着,他们说,可是王,这,这是要被诅咒的……父亲平静地说,我知道。然后对着母亲微笑,他血红的头发在宫殿里显得格外好看……这些是母后给我讲的。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讲,我也总是不厌其烦地听。但每当我问,我的头发为什么是紫色时,母亲总是泪流满面地叹息。

父王宣布我为王的那个晚上,母后搂着我,说,冰儿,有些事应该告诉你了。我点点头,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事,但我相信,是让父王母后不安的事,或许也会让我不安。你知道那条禁令吧。母后缓缓地说。嗯。我点了点头。母后继续说,月族和星族不能相往来,否

则将受到诅咒。可我,是星族的。我吃了一惊,随即又平静下来,问,母后,星族的人都是蓝色的头发吗?母后点点头。可为什么我……母亲笑笑,你出生时,被一团淡紫色的光包围着,额上印着一颗天狼星。幻灵师支支吾吾地,不敢占卜。你父王急了,说,快给我占星,胆敢有一点隐瞒,立即处死。当幻灵师说出结果时,我和你父王都吓了一跳。我急忙问,他说了什么?母后流着泪说,他说,你的灵力会超过所有人。母后顿了顿,又说,可你的星象显示,你19岁时必遭一场大难,而后面的星象则是混乱的一片。

一年后,qa国成了一片火海。火光中,我看到了惊慌失措的臣子们,还有父王和母后。母后说,他们是冲我来的,只要我出去,你和冰儿,还有整个qa国,都会得救的。我知道,母后所谓的“他们”是指星族。母后说,从她跟父王来到qa国的那刻起,她就知道,总有一天,星族的人会进攻的。只因为父王和母后违背了禁令。母后哭着对父王说,让我出去。母后还是挣脱了父王的手,跑了出去。父王想要追出去,却被大臣们拉着,离开了熊熊的火海。痕逝说,王,你要离开。我看着母后冲出的方向,紧咬着嘴唇。王。痕逝把我往安全的地方拽。我冷冷地甩开他的手,一动不动地站着。痕逝看看我,站在我身后。用法杖设出结界,不让火烧到我们。

母后出去没多久,大火就渐渐熄灭了。

我想要出去,出去找母后。痕逝拦着我说,王,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你不能……她是我娘啊!我竭斯底里冲他喊。他愣了愣,说,我和你一起出去。

我跑出了宫殿,痕逝跟在我后面。

母后躺在离宫殿百来米的樱花树下,那棵我最喜爱的樱花树。我一边叫着母后,一边跑过去。母后含笑流泪,血和泪染满了衣襟。母后是被幻术杀死的。是一种叫“血玉”的幻术,让人五脏六腑全裂,经脉自断。

母后死在了樱花飞舞的季节。

我抱着母后柔软冰冷的身体,在樱花树下,望着几乎烧成废墟的宫殿和失去光泽的铁门,突然泪流满面。

我犹豫了一会,走了进去。四周围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我呆在有淡淡月光的地方,不敢轻举妄动。忽的,一个黑影从我面前飞

快地蹿过,两颗红宝石般的东西明亮地闪烁 着。我冷吸一口气,屏息凝神,将一朵能使人七日之内血流身亡的樱花用幻术向黑影掷去,只是很奇怪,黑影竟巧妙地躲过了。是个怎样的高手呢?我纳闷。那对如 红宝石的东西一点一点向我靠近……

月光下,一只黑猫站在我面前,红色的眼睛一闪一闪。

它摇摇尾巴,尾尖上顿时多了一小团蓝幽幽的火光,然后它头也不回的朝黑暗的城堡里走。我紧紧尾随着它。

它带我到了殿上。令我惊讶的是,这里灯火通明,而从窗户往里看,却没有一丝光亮。这是种叫“q影”的幻术,只有皇族的人才会。等我再打量这儿时,发现猫已经不见了。

你是谁?一个头上戴着发套的男孩从屏风后走出,他身上散发着一种香味. 怀里抱着那只猫。

我没有回答他,问,你怎么会皇族的幻术?

学的。他朝我走近了一些。他的目光变得木然,愣愣地看着我,我也愣了。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呢?

哥……我出神地喊。不,不会的,离殇哥已经死了,在我9岁时就死了。我亲眼看见他躺在qa国的海岸边,静静地躺着,母后流着泪说,哥在海边中了幻术,一种叫“血玉”的幻术。

男孩的目光转到了我的紫头发上,他缓缓地取下发套,一头闪着紫光的头发露了出来。

你,是皇族的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你就住走廊里紫色门的那间屋子吧。还有,走廊尽头那扇蓝色门的房间你不要进去。他说完,带着猫走了。

我顺着走廊一边走一边看。紫色……就是这间了。我推门进去,立即被紫色包围了。紫色的地毯,紫色的墙,紫色的窗,紫色的水晶寒冰床……所有一切都是紫色。

我躺在床上,感觉像是回到了家一样。

我6岁生日那年,父王说,冰儿,我为你和你哥你娘打造了水晶寒冰床,睡在上面,能增强灵力。那

时,宫殿被我们的欢乐所感染。然而……

我抚着冰一样刺骨的床,泪流满面。如果我们只是最普通的人类,一家人摆脱了皇族的包袱,没有那该死的诅咒,开开心心的在一起该多好。为什么总是要这么残忍地……

窗外一轮皎皎的孤月,淡淡的光照着脸颊上的泪痕。

我取下胳膊上的蓝色臂环,将它恢复成“沧月戒”。这是我为王的那天,父王给我的,他说,冰儿,这是月族里王的象征,你一定要小心保护,不能让它离开你。

沧月戒可以任意变换模样,但,除了颜色。它永远是蓝色的,一望无际的蓝。父王说,很多年以前,天空中出现了月食,不同的是,这月食持续了一个多月。等月亮再次升起时,这枚戒指奇迹般地出现在了月族第一任王的手中,而那天,是族人们祭月的“沧月节”。

我忽然听到门外有脚步声。是黑猫吗?不会,猫走路时没有声音的。但那脚步声清清楚楚,平稳,又似乎有些忧虑。我贴着门,静静地听门外的动静。依旧是脚步声。

我轻轻推开门,离殇不停地徘徊在走廊上。我倚着门问,你干什么呢?

他一愣,说,没想到还是把你给吵醒了。本想给你一个惊喜,又怕睡过了头,所以……

所以,一直没睡?我看着他黑黑的,些许发肿的眼圈,想笑,却有一种涩涩的感觉让我想哭。

啊……不,没有。我背对着他,悄悄抹去滴下的泪。对了,你刚说什么惊喜啊?

走吧。他很神秘地笑了笑,拉着我穿过走廊,到了后院。

令我吃惊的是,这儿有许多花,而且不是那种浓妆艳抹、俗不可耐的花。我仔细看了看,血色的百合,凄美却不妖娆;紫色的茉莉,雅致却不平淡;蓝色的月季,妩媚却不庸俗……还有几株未开的樱树立在一旁.我忽然记起,这都是qa国种过的那些花啊。

泪,没有预告地涌了出来。

离殇慌了,忙问,怎么,不喜欢吗?

我摇摇头说不是,我太喜欢了。真的,太喜欢了。

那,你为什么……他不太相信。

我说没事,我天生泪就多。你让我哭一会吧,别管我。

他喃喃地说,樱花该开了。

死已经快一年了,燃烧的宫殿,飘落的樱花,母后轻柔的身体.

我忽然问他,你为什么从不问我的名字呢?

如果你想说,自然会告诉我啊。他苦涩地笑了笑,然后轻得不留痕迹地说了句什么。

你,好象有心事?我小心翼翼地问。

他说,我想忘记一个人。

你只是想要逃避,逃避那些无法面对的事实。

我哥说,想要忘记一个人是很残忍的事。你要不停地想着你所知道的关于他的事,等你一件件想完,你对他的所有记忆都被删除了。很难,也很简单。

我?我苦笑。试过。我一件件地想,就在快要想完时,我突然意识到,这样就永远失去他了。太残忍了。我不忍心。

我哥。我看着他惊异的表情,说,他死了。

离殇颤抖了一下,茫然的眼里掠过一缕失落。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尽量使自己平静,念道,春浅,红怨,掩双环。微雨花间,昼闲。无言暗将红泪弹。阑珊,香销轻梦还。

我笑了,是流着泪的笑。

这段日子,我好像总是在笑,是因为离殇吗?

我又去了后院, 樱花似乎等不及,想要开花了.离殇没来.他一直把自己关在那间不让我进入的房间里,黑猫也和他在一起.我独自漫步在冷清的城堡里,一抬头,墙壁横在我面前,而旁边,散发着紫色的诱惑.

房门半掩着,我悄悄往里瞟了瞟,离殇不在,黑猫也不在.我踌躇着,推开了门.

屋里一片紫色,中间放着一只圆桌,上面有一个小匣子.我犹豫着,拿起匣子,轻轻打开,一团蓝色的光刺得我眼睛生疼.光芒消失后,匣子里剩下一朵蓝色的玻璃花.我吃惊地往后退了几步.

很小的时候,父王就告诉我,蓝色玻璃花是星族的人给杀手传递命令用的,也是杀手的标志.

我拿着花,放在耳边.一个冰冷的女声说,虽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你得记住,你的任务是杀了她.因为她是qa国的王,她有沧月戒.

我关上门那一刻,走廊那头闪着宝石一样的红.

殇坐在殿堂里,黑猫蜷在他身边.他平静地说,埋在樱花树下的酒,味道一定不错.他起身,走去后院,不一会儿,手里多了两坛酒.

他,是不是想,完成自己的,任务了?

我笑笑,接过一坛,问,要用杯吗?

他摇摇头,眼神很复杂.

那好吧.我把坛子递给他,随手拿起另一坛,仰头喝着.

他把坛子送到嘴边时,犹豫了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笑着喝掉.

坛子摔在地上,血一滴一滴地溅在碎片上.

聪明.只是警惕性差了点.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身份的?

从我见到你时,我便开始怀疑你.

我走近他,冷冷地说,你身上有种香味,可我一直想不起是什么.直到我进了那间屋子,在匣子的夹层里找到了镜蔓花.本来我不再怀疑你了,但这种剧毒的花和蓝色玻璃花提醒了我.

你是在把酒坛递给我时下的毒?

你现在知道已经晚了.这种毒没有解药.

地上的血越来越多,他悲哀地望了我一眼.

倒下时,他说,冰儿,我的妹妹.谢……

我紧咬着嘴唇,不说话.

我叫你别说了!我竭斯底里地吼道.你的B术不错啊……黑猫……

他,是我哥?我颤抖着问.

你们都骗我对不对?什么都瞒着我.为什么……我问你为什么,为什么啊?

王,你冷静点.痕逝给我一颗红色水晶球.

我双手捧着,放在耳边,我听到了离殇温柔的声音.

我叫离殇,是杀手.王说,发现我时,我晕倒在海边,是她把我带了回来.可是对于以前的事,我却一点也想不起来.我是星族的人,星族的对面是海,海的对面是山,山的对面又是海,而海的对面,是月族.

我们翻山过海,点燃了月族的城堡.在王的命令下,我要用王教的血玉杀了月族的王后.我犹豫着,王后似曾相识的脸让我

不忍心下手,可是耳边不停响起王的话,杀手决不能心慈手软.我最终还是杀了她,因为这是我的任务.但在她倒下时,我却莫名其妙的心痛.

王又派我去杀月族的王.

路上,我遇见了痕逝,他说他是月族的幻灵师,他叫我王子.他说,你亲手杀了你母后,你不会再杀你妹妹的.我说我没有母后也没有妹妹.他说,王子,你的记忆被埋没了.

他带我去了一座古堡,用B术把自己变成了一只黑猫.他说,qa国的王会来的.

终于,我等的人来了.她愣愣地看着我,问我的名字.我忽然想了起来,我是qa国的王子,而她,是我的妹妹.

10岁那年,为了送妹妹最美的贝壳,我在海边找了很久,当我拿着一个很美的贝壳准备回家时,剧烈的疼痛袭遍我的全身,我的身体像是被人撕开一样.我记起这是一种叫血玉的幻术,让人五脏六腑全裂,筋脉自断.庆幸的是,我的心没有裂开.我想要爬回去,疼痛却让我昏倒了.醒来后,我已经在星族了.

我杀了母后,我有罪.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妹妹为母后报仇.我用尽办法让妹妹怀疑我,她一定会进那个房间.为了让自己早日解脱,我常常待在房间里,希望引起她的好奇心.终于,痕逝告诉我,她进去了.他问,王子,你真的要这么做吗?

我真的要这么做吗?我不知道.妹妹进入那个房间,就会知道我是星族的人.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我们之间有一个人必须死,而那个人决不能是妹妹.

我拿出早已备好的两坛酒.我知道妹妹肯定会下毒的,她以前说过,如果她有仇人,她一定要用毒.而现在,我就是她的仇人.

她一边把酒坛递给我,一边把镜蔓花放在里面.一切都该结束了.

喝时,我停顿了一会儿,我不是后悔,我是怕妹妹知道后会怪我太残忍.

妹妹,希望你不会恨我……

你早就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很轻很轻地问痕逝,泪无声地滴在地上。

痕逝跪下,他说,王,有些事,我们无能为力。

我跪在哥身旁,抚开他眼前的紫色头发,我看见他眼角的泪很慢很慢地滴了下来。

我把房里的水晶寒冰床弄成了棺。我没有用B术,是用在后院找到的铁铲一点一点挖的,然后把哥抱了进去。看他静静地躺着,像一个酣睡的婴儿。心抽搐着,一阵一阵地疼痛。

痕逝在旁边目睹着一切。他几次想要帮我,都被我拦住了。

我竭尽全力想把寒冰床抬到后院,但我的力气几乎耗尽。星逝很轻地叹口气,帮我把床搬到了后院。

樱花开了,蓝蓝的,压满了枝头。蓝色的樱花压抑得可怕。

我和痕逝把哥葬在了一株开得最美的樱树下。尘土夹杂着飘落的花瓣慢慢将哥的脸掩盖。我转过身,天蓝得透明,又那般遥不可及,让我想逃避,想毁灭。

我流着泪,一字一句地说,哥。

天空中忽然飘起了雪,覆盖了樱花。

我闭着眼,雪从我脸颊滑落,圣洁但冰冷。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上,背后传来痕逝的声音,王,qa国需要你。

我哭着说,需要我?我是受诅咒的人,我娘死了我哥死了,难道你也想死吗?只要我死了,就不会让更多的人因为我而死。

是啊,我从一开始就错了,对不对?我害死了哥……我不小心跌在雪地上。雪软软的,我却感到疼痛。

痕逝过来扶我。我推开他说,求你了,别管我。

我慢慢收拾着东西。其实除了一两件衣服之外,也没什么东西。我想把与哥有关的一切都留在身边,可是我只拥有回忆。

我问痕逝,这是哥的诅咒吗?

痕逝点点头说,王子今年19岁。王,早点休息吧,我们明天上路。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梦里,母后、哥和痕逝一直在我眼前晃动,他们不断地对我说,小心,不要轻易就相信一个人。外表和言论不能代表任何人。你要处处提防着,特别是你身边的人。他们消失后,我看见了一个背对着我的女子,她有着和母后一样的蓝头发。

她冷笑着说,S冰,月族的王。哼。我会让qa国和整个月族都毁在你手上。

我茫然地问,你是什么人?

你会知道的。我要让你亲眼看见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最后一个,就是

你。她冰冷的语气像是一把利刃,刺得我遍体鳞伤。然后我看见一个又一个人在我身边倒下,父王、痕逝,还有许多不认识的人。血一点一点覆盖了地面。

我挣扎着坐起来。窗外划过夜莺的啼叫,剩下一轮冷冷清清的月牙。

剩下一轮冷冷清清的月牙。

我会离开所有人吗?或者,所有人会离开我。

痕逝,我的诅咒也快来了吧?

为什么问这个,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没有。我摇摇头,没告诉他做梦的事。

那就好。王,我们先去沐城。痕逝接过我的包袱,让我拿着吧。

痕逝没有回答,只是问,王,如果你的诅咒来了,你会怕吗?

到那时,你会帮我吗?我看着问。

我惊讶地看着他。痕逝缓缓地说,那时,也许只剩下,你一人了。

王,该来的总会来,我们逃不掉。痕逝的眼神很坚定。

沐城很美,但和qa国比起来,是另一种美。沐城里没有樱花,也许它不曾感受过寒冷吧。这个城镇里,有的,是那温暖的杨柳。

痕逝举着法杖,凝视着从法杖顶端的天狼星里射出的光。那些光慢慢凝聚成六个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光芒很暗淡的名字:芸夕

我们要找的人。痕逝收回法杖,取下天狼星,说,跟我走吧,王。

他说,王,你休息吧。我去找那四个人。

痕逝订了房,转身离去时,一人与他相对走来,擦肩而过,痕逝的眼里有些异样。

我把包袱放在床上,将窗打开透气。我一边斟着茶,一边想着早上痕逝说过的话。什么叫做“那时,也许只剩下,你一人了”?

我看看手指上的沧月戒,很轻很轻地叹气。

抽去了什么,头脑里一片空白。女子飘渺的声音柔柔地传到我耳朵里:你娘死了……你哥又被你亲手杀死了……以后……你父王是不是也会因你而死呢……还有…痕逝……你活着就会有很多人因你而死……或者被你杀死……你还不明白吗……?我不由自主地起身,从包袱里拿出我常用的“焚香匕首”,缓缓走到窗前,木然地向下望。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我可以思想,只是身体像是被谁控制住了。但一种念头占据了我的脑海:只要我死了,就不会害死更多人,我还能见到娘和哥了……我又向下望了望。我看见一女子,穿着雪白的长裙,裙子很美丽地飘动,风吹乱了她蓝色的长发,她抬起头对我笑,又挥手唤来了一男子,紫色的头发被风摆弄得有些凌乱。他们一起朝我挥手,我听见他们温柔地说:冰儿,来吧……我昏沉沉地拿着匕首,对准自己,一点一点地接近,冰冷的匕首触到皮肤时,我恍惚意识到:我不能死,qa国还需要我。我急忙放下匕首。

可那种声音再一次传来:你还想害更多的人吗?我又握紧匕首。不,不能……我挣扎着把手放下,可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促使我把匕首刺进身体,我的挣扎似乎毫无作用。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我想到了父王和痕逝,还有我的子民。我用尽全力扔掉了匕首。那种力量消失了。我趴在桌上大口喘气,突然又跑到窗前向下望,人群、房屋、青石板铺的路。我有些失落,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倒在床上。好累。

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蓝头发的女子,她依然背对着我,用很冷的口气说,你根本不懂怎样使用沧月戒,不如拿出来,我们一起研究研究。我说,你休想。女子笑了笑,说,我已经想了很久了。你等着吧……

睁开眼睛,发现天已有了几分暮色。我起身,在桌旁坐下,正欲倒茶时,忽见桌上稳稳地插着一支独角兽骨针,我惊诧极了,刚走至门边,痕逝就进来了。我说,我正想去找你。说罢我指着那支骨针,问,你可知这是什么?痕逝细想了一阵子,问我,下午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我细细说了来,他脸上露出释然的表情,说,我找到了那四个人,只不过她们不肯轻易合作,说是要给我们三个考验,每过一次,她们就会给我们指示。那么说……我顿了顿,痕逝说,没错,这应该是“凝魂师”芸夕给你的考验吧。

我不解地问,我的包袱里有两把匕首,一把是普通的,一把是“焚香”,只要被焚香刺进皮肤一寸,都会丧命,并化作轻烟与花瓣。为什么会用焚香来考验我呢?万一我抵挡不了,岂不是……痕逝说,我也不知道。但至少我们已经通过了一个考验,你应该高兴才对。我苦笑道,我几乎忘记了什么叫高兴。痕逝笑了笑道,那就早点休息吧。下一个考验指不定什么时候来……我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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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夏天,又是一个四年,当全世界的声音整齐划一地喊出“世界杯,我爱你”的时候,又一个时代的序幕被揭开了!当曾经的少年英雄们一个个老去的时候,当曾经的巨星们一个个挥泪说再见的时候,又一个新的传奇开始了!当一个个俊美的身影在这个夏天里如闪电般掠过那片美丽的绿草地时,当一次次锋芒毕露的嘲笑在这个夏天里颠覆了旧日的秩序时,这个夏天,在那些无数成功和失败的故事里,只有青春不老的童话成为这场华丽演出中的唯一经典!

出生日期:1989年3月16日

在2006年世界杯的英格兰队中,小将沃尔科特成为最大的惊奇。

沃尔科特是谁?这个疑问在2005年的冬季转会时,就有人在问。在那个冬天,16岁的“天才少年”沃尔科特以1200万英镑从南安普敦转会阿森纳,成为那次欧洲冬季转会的“标王”。

任何一个执教过沃尔科特的教练在第一眼看到他时,都会有一种震惊的感觉。第一个看好他的是老雷德克纳普:“他是个令人震惊的天才,会有远大的前途。”温格也为沃尔科特感到震惊,他将这名新人比作为亨利:“他能像亨利一样令人兴奋,我喜欢他带球的感觉,他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在需要做决定时,他展示的冷静让人印象很深。”

而最被震撼的是埃里克森:“选择沃尔科特让我兴奋,这是个赌博,但很值得。他是个真正的天才,让人兴奋的天才。也许这是我最大、最勇敢和最狂野的赌博,确实是赌博。当你带一个17岁的小伙子去世界杯,你自然无法确信什么。不过我的感觉是,他已经准备好了。”

沃尔科特,这名天才新星,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就从一名英冠球队的替补成为了英超豪门阿森纳的一员。而在他17岁的这个夏天里,他踏上世界杯赛场的脚步,让全世界再次知道了什么是奇迹!

在2002―2003赛季,16岁的鲁尼在埃弗顿与阿森纳的比赛中,他横空出世的一脚世界波,用一条致命的优美弧线终结了英超霸主阿森纳的不败金身,让全世界为之震惊,也让所有人记住了这个16岁的孩子。

从此之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2004年欧锦赛他大放光彩,小组赛三场比赛打进4球,其中在对法国的比赛中一次长途奔袭几乎穿透了法国队整个后防,最后在禁区内被放倒,可惜队长的点球被门将扑救出来,遗憾地被法国在最后时刻逆转。若不是半决赛早早受伤下场,没有人怀疑这个19岁不到的神奇小子会将英格兰带上欧洲之巅。转会曼联的首场亮相就是冠军杯,结果他一人独中三元,几乎让全世界媒体用完了能想到的所有赞美之词。

2006年世界杯他才20出头,却要承载所有英格兰人的梦想,这位创造了英格兰20岁以下球员最高身价的球星依然是本届世界杯英格兰队最为有力的武器之一。在英国一项教育机构调查中,他的知名度仅次于上帝。主教练埃里克森曾经说过:他是专为大赛而生的足球巨星!不过他的坏脾气也一样有名,是有名的“坏小子”!

在2006年的德国世界杯上,这位极富才华的前锋及策划者将告诉全世界:他就是英格兰!

出生日期:1987年6月24日

现效力俱乐部:巴塞罗那

新世纪以来足坛最大的发现非这位阿根廷天才少年莫属!

出生于阿根廷的梅西,在11岁时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直到13岁时他的身高还只有1.4米。由于骨骼发育缓慢,需要每天注入生长激素。后来在球探的引荐下,梅西举家迁往巴塞罗那。

2004年10月16日,巴塞罗那客场对阵西班牙人,梅西第一次登上了西甲联赛的赛场。2005年5月2日,在

对阿尔巴塞特的比赛中,梅西替补出场攻入个人在西甲的第一个进球。 同年夏天,他代表阿根廷青年队出战荷兰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以出色的发挥帮助阿根廷队力压巴西,帮助球队获得冠军,作为主力前锋出战的梅西还打入六个进球,同时捧得金靴、金球两大荣誉。

2005年8月30日,这是一个阿根廷球迷盼望了许久的时刻!球王马拉多纳在他主持的“10号之夜”电视节目上,与阿根廷足球最引人瞩目的希望之星梅西首次见面,两人用一个拥抱完成了一次历史使命的传接。这是阿根廷足球过去与现在面对面的一次传接!

“接近马拉多纳让我的双脚都在发抖。”少年梅西下了节目后仍然非常激动,“能和他见面让我感觉非常幸福。很久以来我就想亲手送一件巴萨球衣给他,今天终于实现了愿望。”

就在这次见面时,马拉多纳亲口将梅西封为了自己的接班人:“梅西是非凡之人,我认为梅西和我很像,他和小罗一样,是世界上最好的球员。”马拉多纳还说:“他有一颗勇敢的心,敢于面对任何困难!”

出生日期:1984年2月5日

现效力俱乐部:科林蒂安

因为狰狞的长相和凶悍的球风,他得到了“野兽”的绰号。特维斯被认为是阿根廷目前最出色的前锋之一,很多阿根廷媒体都认为他是超新星的代表人物,将他称为“小马拉多纳”。

特维斯在国际赛场上最引人注目的表演是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带领阿根廷队夺得金牌,6场比赛中他一人独进8球,成为最佳射手。同时,在2004年美洲杯赛中他帮助阿根廷队杀入了决赛。2003年、2004年、2005年,他连续三年荣获“南美足球先生”这一奖项,创造了南美足坛的新历史,而一年席卷南美青年锦标赛冠军、解放者杯冠军、联赛冠军、丰田杯冠军4大赛事奖杯的特维斯也当之无愧成为南美足坛第一人。他的气势、灵巧和速度,使整个南美都为他宽阔的视野、狡兔般的速度以及出色的控球所折服。

外,特维斯的脸被沸腾的热水烫伤,伤愈后,他的脸部留下了一块很大的永久性伤疤。不过特维斯并没有因自己丑陋的面容而感到自卑,他用自强不息赢得球迷的尊重。“我与其他人没什么两样,我与普通的人一样平凡,球迷对我的喜爱正是这一事实的最佳反映。”成名后,特维斯仍拒绝接受整容手术,他认为那些疤痕已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觉得没有必要改变这一事实。有过悲惨童年的特维斯,最终用“脚”证明了自己!

出生年月:1984年4月20日

现效力俱乐部:马德里竞技

继劳尔之后,又一个在西班牙足坛引起巨大震动的年轻人就是托雷斯。

费尔南多?;托雷斯被誉为是西班牙的足球神童。18岁就在西甲亮相,效力于西班牙马德里竞技队的他,在联赛中大发异彩。在入选国家队之前,托雷斯的履历就已经足够神奇,在2001年欧洲U16锦标赛和2002年欧洲U19锦标赛中,他不仅带领西班牙青年队夺取了这两项欧洲赛事的冠军,而且也囊括了两届杯赛的最佳球员称号。18岁时,他就被法国《队报》评为世界足坛最有前途的八位新秀之一。

托雷斯还是耐克、百事、索尼游戏机的品牌代言人,并曾力压小贝,被西班牙最著名的时尚杂志《GQ》评为“2003年度西班牙最时尚的体育人士”,所以也有人说他是贝克汉姆的接班人,是新一代的偶像巨星。

因为出身于马德里的“唐人街”,幼年托雷斯的周围都是勤劳善良的中国邻居,吃的是中国菜,和中国商人的孩子在大街上踢球。可以说,这个金发碧眼的男孩和许多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中国孩子一起长大。直到现在,童年时代那份浓浓的中国情仍然令他记忆犹新。

如今的托雷斯已经成长为球队的灵魂,为全世界瞩目。在足球场上,他就是天才,在比赛中,他永远是主宰者!

荷兰足球永远不缺少天才,从克鲁伊夫,到荷兰三剑客,再到博格坎普和范尼,而现在一名年仅21岁,名叫罗本的小伙子接过了他们的衣钵。在巨星云集的切尔西和荷兰国家队,他已不可或缺。

速度飞快的边锋罗本是后卫们心目中的难缠对手,他惯常从左路切入中路,凭借出色的技术和奇快的速度将对手的防区变成不设防的通道。本届世界杯预选赛上,罗本显示出强大的攻击力,在与捷克队争夺小组第一的关键一战中,罗本两次助攻,并最终2:0击败了小组中最大的对手,帮助橙衣军团如愿以偿返回世界杯舞台。

罗本在很多体育项目上都很擅长,学习成绩又非常好,还曾差点去打网球。罗本和许多足球巨星一样,从小就显出足球的天赋,并且在6岁时进入当地一家足球学校。罗本当时的足球教练斯塔尔回忆说:“那时候罗本经常可以在一场7对7的比赛中踢进21球,几乎所有人都希望和罗本同队,因为那样就意味着赢球,而如果无法与罗本同队,那么很多人都不愿意踢了。”

12岁时,罗本做了一次伟大的选择,他在网球和足球中选择了足球,加入格罗宁根俱乐部,随后是埃因霍温和切尔西,很快,勤奋的罗本就成为了全世界瞩目的球星。相信很多球迷都庆幸他没有选择其他行当,否则足球场上就少了一份神奇。

出生年月:1985年6月4日

波多尔斯基一出道,就在与拜仁慕尼黑的比赛中攻破了卡恩的大门。他强壮的身体,高速的带球奔跑,准确犀利的传球,强力的射门,对于任何对手的后防线都是强大的冲击。年仅21岁的他已经吸引了众多欧洲顶级豪门的目光,同时也是德国锋线上最炙手可热的希望之星。德国媒体甚至惊叹:波多尔斯基不愧为德国足球新生代的领袖。

波多尔斯基出生在与德国颇有渊源的

波兰小城格莱维茨。他两岁才从波兰来到德国。波多尔斯基说:“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是从波兰来的。”每年他都要回那个波兰小城两三次,去看望自己的祖母,在那里,他就像在德国一样出名。

如果仅看外表,波多尔斯基就是一个稚气满脸的孩子,根本看不出他已经有21岁了。在赛季中,波多尔斯基从科隆队中异军突起,大放异彩,凭借19场比赛攻入10粒进球的骄人战绩创造了43年来德国年轻球员的一项最佳记录,虽然最后球队降入了乙级队,但在某种意义上反而让这位年轻的射手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喜欢他的球迷都亲切地称他为“科隆王子”。

2006年的世界杯战场上,才华横溢的波多尔斯基将在人们的期待中重启沉睡已久的德国战车!

在拜仁的训练场上,你一定可以听到这样一句话:“加油,猪!”“猪”是球迷对于巴斯蒂安?;施维因斯泰格的爱称,因为施维因斯泰格名字前半部分Schzwein在德语里是“猪”之意,所以球迷都亲切地称他为“小猪”。其实“猪”在德语里还是褒义词,如果你今天运气很好,你就可以说“Ich habe Schzwein”。看来这个名字的确给施维因斯泰格带来了好运。从拜仁青年队到拜仁一线队,再到德国国家队,施维因斯泰格可谓一帆风顺。

施维因斯泰格是体育天才少年。小时候他学的是障碍滑雪,而且相当出色。那时他和诺伊吕特并称为“德国滑雪的新希望”。施维因斯泰格用了6年时间完成了从滑雪队员到拜仁一员的转变。他的足球生涯是在一个位于Oberaudorf的小球会开始的,这个巴伐利亚州的小镇只有3500人。14岁时,施维因斯泰格接到了来自拜仁的电话,问他是否有兴趣去试训,并很快就得到了训练服,成为德甲老大拜仁慕尼黑队少有的自己培养出的球员。

施维因斯泰格能攻善守,能力全面,能够担任中场各

个位置角色,有出色的盘带技术,是典型的多面手。除了在拜仁青年队时两次尝过冠军滋味外,他还有一项纪录恐怕拜仁大明星们也要甘拜下风,那就是14岁时他就有了初恋!

出生年月:1983年8月6日

拥有荷兰人典型的俊朗外表,拥有诗人一般的浪漫不羁,范佩西自一出道起就成为了荷兰人的新宠,与罗本等新生代球员一起成为荷兰足球的希望之星。球迷曾经为了冰王子博格坎普的老去而感到担忧,而现在,荷兰人的岗位,由下一个荷兰人来接任。

范佩西擅长左脚踢球,能够出任前锋或者边前卫,更习惯在左边路活动。17岁时首次代表荷兰费耶诺德出战,逐渐成长为该队一颗引人注目的新星。在2004年夏天,20岁的范佩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费耶诺德,离开了自己的家乡,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这个坏小子不愿意做一名左边锋。范佩西被温格带到了海布里,成为阿森纳阵营中的一员。

从没有人怀疑过范佩西的能力,秀丽的脚法、精湛的射术,还可不时做出独到的传球,他集合了一个进攻球员的一切所需。只是,当“天使”离开了球场,却变成“魔鬼”。场外的是是非非早已令他恶名远播。要说范佩西的麻烦事,不得不由其童年说起。范佩西年幼时父母离异,他原本跟妈妈同住,不知是不是缺乏父爱,范佩西变得非常叛逆,以致其母主动放弃抚养权,让他回到父亲卜伊佩斯在鹿特丹市郊摩纳哥人聚居的贫民区生活。

英国媒体早将“下一个博格坎普”这样的头衔安在了范佩西的头上,认为两人都堪称天才,都是非常艺术化的选手,技术出众,能用很流畅的方式来踢球,对比赛全局洞察秋毫,能同时胜任左中右三路的攻击位置。

2006年的世界杯赛场,有足够的空间让“天使”展翅。

罗比尼奥,足球王国巴西的又一位天才新星,巴西足球界寄予厚望的“贝利二世”。他有着极为出色的脚下技术,动作轻灵而快速,盘球过人似闲庭信步,从长相到踢球风格是现在整个世界上最像球王贝利的人。

“他的天分让我吃惊,他将巴西足球的精华表现得如此完美无缺。这样的天才大概每50年才能有一个,看他的比赛我有一种激动得想哭的感觉。我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只要他好好把握机会,他将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球员,并取得超过我的成就。”这是球王贝利对他的评价。

2002年,在巴西联赛半决赛鏖战中,罗比尼奥精巧的盘带搞得对手的门将虚火上升,扬言:“如果罗比尼奥继续这样搞,我就要搞死他!”在决赛对阵科林蒂安队时,罗比尼奥又大耍其令人眼花缭乱的盘带动作,比如著名的踩单车。这场比赛也成了罗比尼奥的成名之战。最后他所在的桑托斯也终于拿下这个从贝利时代就开始等待了30多年的冠军。从此,罗比尼奥的光辉辐射到了整个南美!

2005年夏天费尽周折,他转会皇马,成为“银河舰队”的未来计划。年仅20岁就荣膺巴西足球先生称号的罗比尼奥,在2006年的世界杯赛场上,他将找到证明自己的最好方式!

出生日期:1982年4月22日

现效力俱乐部:AC米兰

卡卡,巴西队年轻的天才中场!在巴西国家队中,他被卡雷卡誉为“不可或缺的因子”。

他的招牌动作是高步频大步幅的快速盘带,很多球队的防线都是在这样最正面最直接的突击下被撕开的。卡卡在球场上视野开阔,他不仅时时威胁着对方球门,面对困境或机会总能表现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称的冷静,很多球迷认为卡卡在球场上的风范极具贵族气质。

卡卡庆祝进球的动作是双手指向天空,这个动作颇有深意。小时候,卡卡在一次跳水时出了偏差,导

致脊椎骨节破损,这本有可能导致他足球生涯的终结,但他坚持了下来。卡卡相信,是耶稣的力量让他康复,并且有了今天的成就,所以每次进球后他会双手指天感谢耶稣的恩赐。2004年随AC米兰称雄意甲后,他穿着一件特意准备的庆祝短衫,上写“我属于耶稣”。

形象健康、清朗、纯净的卡卡,不叛逆,并且可亲,拥有阳光般的笑容,是许多女孩心仪的对象,也是各大公司看好的完美形象。在2002年世界杯期间,巴西《环球电视台》做了一项有关“世界杯球员谁最帅”的调查,调查结果是卡卡当选了“最帅球员”。

2004年,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授予他“反饥饿大使”的称号,当年22岁的卡卡成为了担此重任最年轻的球员。2004年他是意大利的最佳球员,2005年他当选欧洲冠军杯的最佳球员。

2002年世界杯,稍显稚嫩的他只在与哥斯达黎加的比赛中有只不过是20分钟的出场。如今,卡卡正值职业生涯的巅峰时期,2006年的世界杯也将是卡卡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届世界杯。对此他很早就说:“我已经准备好了!”

姓名:C?;罗纳尔多(小小罗纳尔多)

出生日期:1985年2月5日

眩目的过人技术,超强的带球能力,这就是葡萄牙的C?;罗纳尔多。在曼联,他被视为贝克汉姆的接班人,在葡萄牙,他被视为菲戈的接班人!

当罗纳尔多以1 200万英镑的身价从葡萄牙里斯本竞技队转会来到老特拉福德时,就从贝克汉姆手中继承了红魔7号球衣。让人眼花缭乱的盘带过人表演、场内场外炫酷的打扮和举止,使他成为新一代红魔的代表人物,也使他成为英超后卫眼中最危险的对手之一。

当他走在里斯本大街上的时候,经常会有球迷一把抓住他,而后好奇地问他罗纳尔多究竟是他的名字还是自己起的外号。“这是我生活中最经常遇到,也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小小罗纳尔多说,“我非常

崇拜罗纳尔多,两个都崇拜,但我起这个名字和他们无关。和所有葡萄牙踢球的孩子一样,我心目中的第一偶像是菲戈,要不我也不会穿7号。”

除了踢球,罗纳尔多最大的爱好是听音乐,他比较喜欢听摇滚和歌伴舞式的MTV。此外,他还会偶尔看看拳击比赛或者电影什么的,《星球大战》系列是他的最爱。

谈到自己的未来,单纯的罗纳尔多很谦逊:“我是个前锋,我的理想就是进更多的球。我希望我以后能进更多的球。”

在所有的号码中,有两个号码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忽略的:那就是7号和10号!

7号,属于边路球员,是偶像们的最爱之一,经常穿在边前卫和第二前锋身上,前者的代表是贝克汉姆和菲戈,后者则是贝贝托和洛佩斯。此外,还有劳尔、舍甫琴科、卡尼吉亚、德尚、坎通纳穿等等。

10号就如一个传奇,不知道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一个伟大的号码,在球场上它就是领袖!贝利、马拉多纳、普拉蒂尼、马特乌斯、齐达内、巴乔、托蒂、欧文……这些叱咤风云的人物几乎就是一部完整的足球史!

这两个在足球场上具有非凡魅力的数字,实际上却和宗教有着很深的渊源。

“7”这个号码是基督教最为神圣的完全数。所以7号是绝对不简单的号码,它甚至就是整支球队的象征。在基督教国家中,“7”这个数字占据着很高的地位。不仅在足球上,在其他的职业中也有很高的地位。因此获得7号球衣的人都是不同寻常的,通常是象征性的人物才能够获得。

“10”在基督教里是象征圆满的整数,如人体有十个手指和十个脚趾。《圣经》中有“十诫”,但丁的《神曲》有十重天。还有一说法是“10”和11世纪那场历时近两百年的著名宗教战争――十字军东征有关。十字军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战争的军队,尽管后来这个理想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但仍然一直在西方人思想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代表着为了神圣的理想而做出自我牺牲的伟大楷模,“10号”也因此被誉为“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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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联合公司的铁轨蜿蜒曲折平行向前,从内华达州直贯正南,爬进一望无垠的大片沙漠,酷热烤人的莫哈夫斯基沙漠。

  那一天,流线型特快列车“圣路易号”隆隆驶来,进入火山岩形成的丘陵地。远处是高耸入云的锯齿形群山,近处类似干涸的海底,杂树丛生。这时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骤然发生:列车与大地之间的铁轨轰隆一声,顿时尺断寸裂,飞往两侧沙坡。爆炸的巨浪打破了沙漠的沉寂,机车和车厢一节连一节倾覆在路基旁,“圣路易市”号像一头濒死的钢铁巨兽,只剩下15节破碎不堪的脊椎横亘于沙漠之上。

  他们干得实在十分漂亮,有如天文钟一般精确:这是复杂的计算机加上逻辑推理和高超技术的结果。一切极为顺利,超越了原先最乐观的估计。现在他们用轻便货车运走价值连城的灿灿金砖,一路颠簸,登上了沙漠边缘处山坡的一块平坦场地。

  领头的是已不太年轻的一位学者,脸庞清秀,目光睿智。他叫法罗埃尔,既是物理化学博士,也是毒气专家。

  “今天干得真干脆麻利。”他微微一笑。

  第二位叫爱尔贝,和法罗埃尔几乎一般高,两肩瘦削,白净的脸上没什么特色可言,看上去较为年轻。爱尔贝是机械设计的专家。

  布罗柯和他俩并肩而立。他胸脯宽阔,矮墩墩的个头,过早秃发,笑容颇有魅力,得克萨斯州的乡音浓重。他对弹道学的研究在全国可说是首屈一指,有人甚至形容他的脑袋是用炸药制成的,因为他实在是爆破工程的天才。

  布罗柯的右面是德克拉斯,也是小个子,成天如水银一般不停歇地转悠。他的个性桀骜不驯,黑发低低垂在额前。德克拉斯的专业是工兵,还兼任驾驶员。

  两小时前这四个人联手合作,以准确的时间计算及高超的技术,完成了炸车和抢劫,堪称是刑事犯罪史上没有先例的罪案。德克拉斯用TNT炸药炸毁铁路,颠覆列车;而爱尔贝则用来路不明的零件装配了一辆汽车和一辆轻便货车;布鲁柯制造了手榴弹;法罗埃尔在里面充上催眠毒气,13分钟内使列车上所有幸免于难的乘客昏迷不醒,使列车司机长眠。然后这四人从容潜入某节车厢,从中运出金砖。

  德克拉斯首先放下货车后挡板,把金砖搬到离车不远的山洞里。

  “今天收获不赖!”爱尔贝笑逐颜开地嚷着,

他也举起一块金砖,朝洞穴深处走去。

  布鲁柯拿起金砖用手掌爱抚着说:“确实是丰收,不过我们还没真正享受到它的实惠呢!”

  德克拉斯先是保持缄默,后来点点头说:“不错,我们拥有上千万美元的黄金,但现在我依旧还穿着这条粗毛裤,口袋里总共只有1美元20美分。”

  法罗埃尔开怀大笑,朝他们丢个眼色:“您说的只是目前,德克拉斯阁下。”他指指货车后部,又朝洞穴深处说,“但是明天,先生们,明天我们每个人都将是大富豪和大财主,绝不比洛克菲勒或摩根逊色!”他疼爱地摸着金子说,“先生们,知道你们这次的表现吗?真是天衣无缝!”

  “那当然!”德克拉斯的话硬邦邦的,眼中似乎迸发出火花,他自豪地拍着胸膛说,“我想炸掉哪段路基,就准能让它天翻地覆!”

  但在布鲁柯凝视他的眼光里却透出不满和露骨的蔑视。

  法罗埃尔平静地逐个扫视同伙,用手势指挥他们再次爬进车厢,继续从货车中运出金砖。闷热得让人感到窒息的酷热加上10英寸见方的金砖使他们筋疲力尽,累得够呛。

  “总算完了!”布鲁柯把最后一块金砖拖进洞里,卸在坑旁,那土坑是他们几天前就挖好的。

  法罗埃尔这才点点头,看看手表说:“先生们,好了,金子已运进洞里。下一步我们得消灭汽车,把轻便货车交给爱尔贝先生处理。”

  他走到岩洞的最深处,那里一溜摆着四个玻璃盖的箱子,每个都有棺材那么大。

  “而现在,”法罗埃尔低声说,“Piecederesistence(法语:意为最主要的一道菜),才是最关键的……高级的科学艺术!”

  那三人站在他身后,在半明半暗的岩洞里惴惴不安地张望。

  “我们已有的成就是,”法罗埃尔轻轻说,“把列车炸毁并劫走运载的黄金。但事情远不能算结束――我们必须保持自由之身,才能享用我们的收获。”

  德克拉斯走到玻璃箱前忐忑不安地问道:“老实说,我对这样做怀有疑虑……”

  法罗埃尔打断他反问说:“您怀疑什么,德克拉斯先生?”

  “就是您说的这套把戏,您打算让我们长期蛰伏在棺材里长眠不起,但我认为得先弄清楚自己究竟在干些什么!”

  法罗埃尔朝他微笑说:“您是知道在干什么的,我已经非常详

细地向你们解释过。”他转身对着其余两人,“我们四人将进入假死状态,一种非常持久的休眠,德克拉斯先生。当您醒来时,”他用手指点土坑及堆在旁边的金砖,“那就是我们的黄金并将为我们服务。”

  德克拉斯又从箱子边上转身望着法罗埃尔:“要依我说,就该让每个人拿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而且就在现在。底下的事情各人自负其责好啦!”

  布鲁柯掏出一把大折刀,刀身在朦胧的岩洞里寒光闪烁。“那是您的看法,德克拉斯。”他的声音并不高,“而我们并不同意。我们只同意把所有黄金埋在这里,并且按照法罗埃尔说的办法去瓜分它们。迄今为止他从没犯过错误,无论对列车、对黄金还是在毒气方面,所有的事情都成功了,一切都如他所说的那般实现了,所以我们唯一该做的――就是听从他的安排!”

  “我也同意。”爱尔贝说。

  “不过,”德克拉斯迫切地说,“难道我们不该再考虑一下?”他用手重重敲击箱盖,“难道没人反对就这么滑稽地躺进去吗?”

  布鲁柯缓缓走近德克拉斯,手中仍然握着那把刀子。“我们是不反对,德克拉斯先生,”他轻声说,“我们都同意这么办。”

  两个男子面对面对峙着,德克拉斯最终让了步,他把脸扭开说:“我们在里面得待多久,法罗埃尔?”这时他的口气已换为另外的腔调。

  “待多久,我也说不准。”法罗埃尔温和地说,“我只能使我们都在同一时间苏醒,不会出现任何失误。大约是从现在算起的一百年以后。”

  这一天剩余的时间全部花在把金砖垒在坑里并用泥土覆盖上。小汽车已被炸毁,轻便货车推进了洞穴,涂上油并盖上防水布。法罗埃尔拉上那扇铁门,封闭入口。洞外早用石块巧妙伪装,任何人也无法把洞穴和四周分辨开来。

  这四个男人立在暗淡的灯光下,死死盯住那四具玻璃棺材,棺材也在默默地等待他们。

  依照法罗埃尔发出的信号,每个人都同时爬进自己的箱子,放下箱盖并在里面锁上。

  “很好,先生们,”法罗埃尔通过联接这四个箱子的通话设备传话说,“我将逐步向你们宣布该做的事情。首先,你们应该检查一下密封锁,它在右侧,找到了吗?”

  每个人都望望那个地方――它比眼睛的位置略高一些。

  “很好,”法罗埃尔的声音继

续说,“红色箭头应该指在‘关闭’那两个字上面。接下去你们每人要缓缓地数到10,数完后把左手伸到头顶上的搁板处,那儿有一颗绿色的小按钮,都摸到了吗?”

  几具棺材里面都在同步行动。

  “到时候你们就揿下按钮。当你们这么做时,会听到轻微的嘶嘶声,说明气体正在进入您的箱内,先深呼吸三次。第四次用整个肺部尽可能地深呼吸,不要过于急促。你们会感到一种不可克服的昏睡感,别抗拒它。只要你们集中思想,避免不必要的动作,当你们数到8或7时,就会失去知觉。”

  “好吧,”法罗埃尔继续说,“现在就检查密封情况,先生们。”

  那三个人遵照他的指示,然后三双眼睛都在玻璃棺材里把视线集中在第一只箱子上。

  “预备……现在开始数数,”法罗埃尔的声音说,“数到10就放气。”

  四张嘴都在无声地翕动,接着每个玻璃箱里都缓缓涌出乳白色的气团,于是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和任何声响。壁间的灯熄灭了,一切消逝在黑暗之中。

  四具玻璃棺材里的四个人呼吸沉重且均匀。他们对周围的寂静与黑暗全无知晓,不知道时间的流逝,更不必说对远处那列在沙漠里被炸毁的火车有任何反应了……

  ……法罗埃尔首先睁开眼睛。有一段期间他显得困惑莫解,但逐渐脸上出现领悟的神色。他自感身体沉重,萎靡不振,过了好一阵才能稍许动弹。接着他极其吃力地坐起,伸手去摸旁边的小灯――那是他以一种特殊装置为它供电的灯,就安放在箱壁上。他打开开关,一束光线直射洞穴的顶壁。这时其它的箱子里也出现动静,两个箱盖被同时掀开,露出布鲁柯和德克拉斯的头颅,他们都坐在自己的棺材里,只有最边上的那只箱子仍旧寂然如初。

  德克拉斯从箱子里爬出,他双腿麻木,一点也不听从指挥。“什么屁事也没得,”他说这话时的声音发抖,又撸了一把自己的脸,然后用手掌上下按摩身体,“我们连胡子都没有长,”他说,“指甲同样没有变化。”他责备地望着法罗埃尔,“喂,大脑袋的聪明人,你不是对任何问题都能回答吗?那就说说为什么会这样?”

  “这一切正该如此,”法罗埃尔答道,“我制造的催眠气体十分卓越,人体的一切功能都停止了――这就是为什么没长胡子和指甲的原

因。告诉你们,整套系统的任务完成得很好,它不可能出现意外!”

  德克拉斯沿着墙壁摸索着穿过黑暗的洞穴,他摸到了铁门的拉杆,那已经有一半埋在砾石中。其他人听到生锈的铁链在哗啦响动,看到钢板被移开,从门缝中泻进明亮的阳光,他们不得不紧眯双眼。过片刻后他们才逐渐习惯了光线,德克拉斯第一个走到洞外平坦的场地上朝周围眺望。

  “瞧吧!”德克拉斯用发抖的声音说,“这就是那条鬼公路!它一点没变!一点点都没有!”他旋即转身抓住法罗埃尔的衬衫,“我说聪明人!你这个超级傻瓜!一百年都过去了,却活像只是过了一小时一样,我们能逃脱罪责吗?”

  法罗埃尔一把推开德克拉斯的手,急急跑回洞穴里。

  “爱尔贝!”他唤道,“我们把爱尔贝给忘啦!”

  这三个男子全部奔向爱尔贝的箱子。法罗埃尔首先发现事故所在,他扫除岩石的碎渣,径直察看下面的箱子,然后举眼检查洞顶,又回头细看玻璃箱盖子上的裂缝。

  “这是它们干的好事,”法罗埃尔凝视玻璃棺材里的那具骷髅,压低声音说,“坠落的石块打碎了玻璃,里面的气体全都漏光了……爱尔贝先生同时也证明我是正确的,先生们,他用自身的悲剧明白无误地显示时光至少已流逝一个世纪以上。”

  这三个男子又回到阳光之下。

  “现在总该考虑下一步了,呃?”德克拉斯的声音是固执的,“马上把黄金运到最近的城市,在那里去找秘密的买主,或者设法把金砖熔化掉。”他转向法罗埃尔,“就这么干,您的意见呢?”

  法罗埃尔凝望着德克拉斯,这目光具有某种威慑力,使对方不安地把手垂落在裤缝旁。“为什么急于这样呢,德克拉斯先生?”法罗埃尔问他,“贪婪的人结局总归不妙……难道你就没想过我们已在人类史上首先获得一百年的时光吗?我们的生命远远超越了我们的时代!到手的东西已属我们所有,迟早总是能享受的。”他的声音变得轻微,“德克拉斯先生,不管您认识与否,奇迹已经发生了。外面是我们从未接触过的世界,是一个全新的、我们即将踏进的世界。”

  德克拉斯脸上的线条变得更加扭曲。“而且还带着金子!法罗埃尔,”他说,“上千万美元的金砖!我们将带着它们进入这个新世界。”

  “那当然,”法罗埃尔悄

声说,“这理所当然。”说这话时他的视线始终不离那片无边的沙漠,他正体验战胜时间后的欢乐。

  或许对于法罗埃尔来说,黄金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他一直在沉思。另外那两人则忙于把金砖挖起装车,除去货车外面的包装。当德克拉斯坐在方向盘前发动车子时,那真是提心吊胆的一瞬间。然而引擎隆隆响起,转声均匀,像几分钟前刚刚放在停车场上的车子一样,这证明已故的爱尔贝的手艺,可惜来得太晚了。

  德克拉斯把车子开出洞外。“一切都装备好了。”他说。

  “都装上车啦?”法罗埃尔只扭头随意问上一句,德克拉斯连忙点头。

  “车子已经就绪,”德克拉斯转过脸以掩饰脸上的虚伪,“也许我应该在附近兜上几个圈子,检查一切是否正常。”他还建议说。

  腰部以上赤裸的布鲁柯满头大汗,他一步跨到轻便货车的前面。

  “这不行!你想去兜风吗?”他滑稽地模拟德克拉斯说,“想检查一切是否正常?而且光是您和这些金子?我可不信任你!不,亲爱的,我们三个必须一道离开这里。”他问法罗埃尔,“储水箱在哪?那也得装到车上去。”

  法罗埃尔指指在百米开外的水箱:“就在那里,在我们埋葬爱尔贝的旁边。”

  布鲁柯点点头,他朝那金属密封箱跑去,水箱搁在新堆的坟墓边上。

  德克拉斯一直在注视布鲁柯,他的瞳孔缩小。他小心翼翼不引人注意地旋开点火器,重新启动货车。

  法罗埃尔正返身关上洞穴大门,他回头发现汽车正猛然冲过场地。在这一刹那布鲁柯也发觉了,他由最初的迷惑转为彻骨的恐惧,他知道汽车就是冲向他的凶猛怪兽。

  “德克拉斯!”他嚷道,“你这个王八蛋……”

  德克拉斯依然通过防风玻璃直视前方,他看见布鲁柯绝望地想跳往一边,可惜为时已晚。他听见沉重的响声:那是金属的撞击声,人体被压的破裂声,伴随骇人的惨叫声。德克拉斯并没有松开踩下油门的那只脚,让汽车冲出一大段路,这才回头望见布鲁柯已面朝下躺在汽车后一百码外。他松开油门,踩下脚刹。

  但是车子没有任何反应!德克拉斯只觉喉头发堵,场地的边缘已到了前面几米的地方。他再次拼命踩刹,绝望地按下手刹。太晚了!货车已无法挽救,在离坠落仅有几秒时德克拉斯跳了车。从几百米

以下传来汽车撞到岩石上的轰然巨响。

  德克拉斯勉强爬起来到平地边缘,他探头朝下张望,货车现在像被孩子摔坏的玩具。他又扭头看看站在布鲁柯惨不忍睹的尸体旁的法罗埃尔,他俩的目光相遇。

  “德克拉斯,上帝啊,这是怎么啦?”法罗埃尔也过来俯视摔坏的货车,然后又移向死尸。“为什么?”他喃喃说,“回答我,这是为什么?”

  德克拉斯紧张地望着法罗埃尔:“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布鲁柯突然倒在汽车下……真不幸……难道您没看见吗?”

  “为什么他会发生不幸事故?您干吗要这样做?”

  德克拉斯匆匆望了货车一眼:“我并不希望出这种事,我只想检查一下刹车而不想让布鲁柯死去。”他还笑了一笑,薄薄的嘴角丑恶地上翘,映入法罗埃尔眼帘的是一张无比残忍的脸。

  法罗埃尔默默表示抗议并向洞穴走去。

  “我对您估计过低了,德克拉斯先生。”半路上他只扔下这句话。

  “法罗埃尔!”德克拉斯嚷道,“我们现在该做的就是照我所说去办:收拾好行李,尽量塞满两个背囊,离开这里!”

  “此时此刻我也看不出还有其它选择了。”法罗埃尔说。

  这两个男子沿沙坡向下走了好几个小时,他们默默无言,每人都背着满装金砖的背囊,忍受着毒辣阳光的灼烤。中午过后不久他们来到第91号公路,这是横贯沙漠的一条大路。法罗埃尔及德克拉斯在路边作短暂停留后就朝东方走去。

  一小时后法罗埃尔踉踉跄跄地停了下来。他脸似猪肝,万分痛苦,看上去疲累至极。

  “停一下吧,德克拉斯,”他呼吸急促,“我得休息一会……”

  “怎么啦,法罗埃尔?”德克拉斯问道,露出难以猜测的笑容。

  法罗埃尔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他只能摇摇头,由于疲乏过度眼内布满血丝。

  “从地图上看,下一个城市还有整整28英里,按这样走法,明天晚上都到不了……”德克拉斯依然笑着说。

  法罗埃尔怅然地望着那无际的公路。“没有过往车辆,”他痛苦地说,“连一辆也没有。”他的眼睛搜遍远方起伏的山峦,声音中透出恐惧,“我从没考虑过这种情况……压根儿脑子里就没想过,万一……”

  “万一什么?”德克拉斯尖锐地问。

  法罗埃尔瞅着他:“想过这一百年间会

出过什么事情吗,德克拉斯?如果爆发世界大战呢?如果核弹毁灭了全球呢?我们不知道这条公路会通往……”他没能说完就干脆倒在砂质的路边,从肩上褪下背囊,他的脑袋左右晃动,似乎想设法摆脱沉重的负担、炎日、绝望及疲惫。

  “别这样,法罗埃尔!”德克拉斯喑哑地吼叫说,“停下来,我警告你!”

  法罗埃尔也望着眼前这个污秽不堪的人和他满脸的油汗,接着摇摇头说:“你是个小人,德克拉斯!你从来就胆小如鼠,可笑的是,在生死关头还念念不忘带上这些金子。”

  德克拉斯把背囊重新扛起,弯腰拎起水壶,拧开壶盖咕嘟咕嘟大喝起来。他喝得让水都湿透了胡须,得意之余他还睨视了法罗埃尔一眼。

  法罗埃尔也伸手去腰间摸索,接着又到处寻找,但是腰链的那一头空空如也,他抬起头颤抖地说:“喔,我的水壶丢了!大概被忘在沙丘那儿,就是上次休息的地方,我没水喝了……”

  德克拉斯把背囊耸得更高。“这可真是悲剧,法罗埃尔先生,”他说,还继续在笑,“是我今天有幸能听到的最可悲的事情。”

  法罗埃尔舔舔舌头:“我需要水,德克拉斯,我快渴死了。”

  德克拉斯的脸上露出夸张的关心。“要水喝,法罗埃尔先生?”他望望左右,活脱是个拙劣的演员,“这里也许在地下某处会有水,您可以去挖挖看。”他又低头看看自己的水壶,用玩笑的口吻说,“噢,这里也还有水,法罗埃尔先生!但是每喝一口就要一块金砖,就是这个价格。”

  “你昏头了,”法罗埃尔用嘶哑的声音说,“你真的完全疯了!”

  “喝一口得付一块金砖。”笑容从德克拉斯的唇边消失,这是他为人的原则。

  法罗埃尔死死盯住德克拉斯,然后缓缓从背囊里拿出一块金砖扔到路面上。“你实在精明透顶。”他说。

  德克拉斯耸耸肩,拧开水壶的盖子递了过去。

  法罗埃尔开始喝水,但仅仅喝了一口德克拉斯就夺回了水壶。

  “一块金砖只喝一次,”他说,“这是现在的价格。法罗埃尔先生,以后还可能涨价呢。”

  下午四点光景,法罗埃尔感到自己简直无法喘气。德克拉斯走在他前头几米,转身向他挤出一个笑脸。“怎么啦,法罗埃尔?”德克拉斯道,“再也走不动了吗?见鬼,天黑前我们还有四到五个小

  “歇歇吧……”法罗埃尔口齿不清地说,“我得停一会……我需要喝水,德克拉斯……我非喝不可了。”

  他骨散筋酥,凹陷的双眼失去任何光泽。

  德克拉斯用满脸的笑容作为答复。其实这时金子对他的意义并不太大,他看重的只是取得优势,要凌驾于法罗埃尔之上,视此人的生死为儿戏。

  “我的壶里还有水,法罗埃尔。”他说,举起水壶摇晃一下,揭盖畅饮好几大口,“噢,真好!”说话时水从嘴角流下,“哦,痛快!”

  法罗埃尔伸出发颤的双手。“求求您,德克拉斯……”他用肿胀并开裂的嘴说,他的舌头已不听使唤,说话含混不清,“我求求您,帮帮我……”

  德克拉斯演戏般举起水壶:“价码在中午已经变了,法罗埃尔先生。现在喝一口要付两块金砖。”

  法罗埃尔周身瘫软,他跪倒在地,痛苦地从脖上卸下背囊,以难以置信的力气从中取出两块金砖,里面还剩四块。他无法用单手同时举起两块,只能一块一块在地上把它们推过去。德克拉斯顺手纳入他的背囊内,由于超重,皮革发出裂帛声,可是德克拉斯从来不顾这些。他的视线移到法罗埃尔脸上,他在那深凹疲乏的双眼中看见了满腔仇恨,奇怪的是这反而使他产生出某种快感。

  夜间他们躺下,早上七点又重新上路。德克拉斯一如既往地健步如飞,法罗埃尔实在无力跟上,只得远远地拉在后面。德克拉斯有好几次停下,邪笑地瞧瞧他,有两次他甚至取下水壶装出大喝特喝的模样向法罗埃尔炫耀,然后又拧紧壶盖向前走去。

  法罗埃尔简直成了魅影――他濒临死亡,双目无光,脸上落满灰沙,开裂的嘴唇和皮肤跟古代的羊皮纸差不多。

  中午时分骄阳高悬头顶,法罗埃尔一下子跌倒在地。德克拉斯等了一会,情知老头已无法站起,便返身用脚踢踢对方。“法罗埃尔!”他嚷道,隔了一会,法罗埃尔依然毫无生气,“走啊,走啊,法罗埃尔!我们还得走上好一程呢。”

  躺在地上的人发出呜呜声,他的眼睛紧闭,嘴巴半开半阖,开裂的舌头伸出嘴边。“不……”他的声音活像动物的低嚎,“不……”他又说,“我不行了,我要水……”

  德克拉斯满意地皱皱眉头,递过水壶:“只准喝一口,法罗埃尔先生,一口。”

  法罗埃尔的双手颤抖

,他一抓住水壶就凑往唇边。他的全部本能,全部愿望,活下去的绝对依靠都集中在一点――把水壶凑向唇边!可在这时德克拉斯的手却坚定地迅速抽回水壶,壶嘴甚至划伤了法罗埃尔的嘴唇,鲜血溢出,法罗埃尔难以置信地举眼上望。

  “我可没有义务供水,法罗埃尔先生,”德克拉斯说,他的眼睛像两粒深色的针尖,“今天的价格已成倍暴涨!”

  法罗埃尔的眼睛几乎紧闭,他艰难地卸下背囊摔在地上,用脚推给德克拉斯。

  德克拉斯脸上泛出满意的笑容,他背对法罗埃尔蹲下捡取,而把自己的背囊留在地上,有些金砖甚至滚落出来。法罗埃尔望着他,为自己在此时居然还能产生仇恨而暗暗吃惊,怒火唤醒了他的意识,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他眼望德克拉斯的宽肩,憎恨对方的年轻,憎恨对方衬衫下凸出的肌肉,憎恨这个将他玩弄于掌心之上的德克拉斯。

  愤怒给了他力量和决心,他用手指紧握金砖,极慢地提离地面,然后站立起来,他竟然不可思议地高举起金砖,正当德克拉斯转脸瞧他时猛击下去。法罗埃尔手中的金砖脱手击中德克拉斯的太阳穴,后者仅及短呼一声就仰面倒地,在流满鲜血的脸上,眼睛兀自睁着,那里面是最后的惊愕,是完全无法理解的惊愕。

  法罗埃尔又变成孱弱不堪,他无法站立,双腿摇晃,全身疼痛。他磕磕碰碰走向倒在地上的水壶,清水已从里面流出到土里,壶内空无一滴。

  法罗埃尔痛哭流涕,泪水流满他那胡子拉茬的脸。他扑倒在地,双肩哆嗦,手指小心地摸索空壶,似乎还巴望能喝到一些液体。

  隔一会他又站起,面对散落在周围的金砖摇摇头,这已是毫无意义的金属垃圾,但这也是他剩余的一切:所以他又重新跪下和金砖作斗争。他先打算捡起来,后来又想把它们沿着地面推进背囊,结果他通过超人的努力才拿起一块,像孩子一样用双手捧着。他带着这块金砖上路,纯粹在凭惯性移动。他的喉咙或嘴里都没有一点水份,每次呼吸都如万箭穿心,但他还是在走,一直走到傍晚。

  最后他失去知觉,朝前倒下,脸部重重地撞上路面。他就这么躺着,双目紧闭,昏昏沉沉。后来他困难地迫使自己张开眼睛,因为听到了声音――起先只是非常遥远的模糊响声,后来化为汽车的发动机声。法罗埃尔的手脚根本

不听指挥,他的生命只存在于眼神之中。当他打算转动头部时,结果却只有瞳孔才稍许有点反应,他从眼角处看见汽车在驶近――这只金属的甲虫呼啸着驶到他身旁,突然放慢速度停了下来。

  他听到脚步声穿过公路,是个穿着西装的男子,可脸部看不清楚。法罗埃尔实在无法用肿胀的嘴和开裂的舌头说话,恐惧控制了他,因为他连一个字也说不出。随后不知从体内什么地方发出声响,像是一张用极慢速度放送的唱片,语句怪诞,咕噜不清:“先生……先生……这里是金子。真的黄金……送我去城里,我把它给你……给我水,我需要水……”他挣扎着用手指指几米开外落在地上的那最后一块金砖,“是金子,真正的黄金……是你的。送给你,给你……”

  他的手指痉挛一下,骤然握紧又松开,全身抽搐一下后就僵硬了。

  那男子跪下听了听法罗埃尔的心脏,接着站起摇摇头。

  “可怜的老人,”他说,“我倒很想知道他究竟是打哪儿走来的。”

  汽车里的女人在座位上探出身子,想弄清发生的事情。“那是什么,乔治?”她问,“出了什么事?”

  男子回进车厢坐到方向盘前。“是个年迈的流浪汉,”他说,“不过现在已经咽气了。”

  女人看看男子手里的那块金砖:“这是什么?”

  “是黄金,他是这么说的。他想把这个给我,让我送他去城里。”

  “黄金?”女人皱皱漂亮的小鼻子,“他要黄金干什么?”

  “我不知道,”男子耸了耸肩,“此人不大正常。如果有谁在这种时刻竟然在沙漠里行走,那他肯定是不正常的。”他摇摇头又举起金砖,“我也搞不懂,他怎么会以为我相信这玩艺还值钱。”

  “不过它从前是挺值钱的,不对吗?难道人们不曾把它当做宝贝吗?”

  男子伸手推开车门:“不错,不过那是在一百年前,当时还无法人工制造金子。”他望望手中这块黄橙橙、沉甸甸的金属,唰地一下扔了出去,“当我们回城时,得及时报告警方,通知他们来这里运走老头。”

  他打开自动驾驶仪,回头望望法罗埃尔的尸体――直挺挺地像被风吹倒的稻草人。

  “可怜,”他说,汽车慢慢启动,“我真想弄清楚他是打哪儿来的。”

  女人按下另一个按钮,推上玻璃车盖,隔断外界的炎热。车子一下子就无

  15分钟后飞来一架警方的直升机,先在当地上空盘旋一阵后才降落下来。两个警察上前小心地把尸体抬上担架,队长在本子上作了以下记录:“无名男尸,60岁左右。因中暑衰竭致死。”这短短几语就是法罗埃尔先生――理化博士的悼词。

  几周后又发现了德克拉斯业已腐烂的尸体,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搜索才发现了布鲁柯的遗骸和爱尔贝的骷髅。

  警方始终没能解开这四个人的谜,最后尸体只得草草下葬。金砖依然留在它们原先的地方――乱堆的坠毁汽车的后厢里,周围很快长满荒草和仙人掌。它们像法罗埃尔、爱尔贝、布鲁柯和德克拉斯一样,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和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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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常对别人说一路走好。

  这话很平凡。妈走的那天,我抚着她冰冷的面颊,说过这句。朋友离别也说过这句。好象这话说了就能放下心中的那块大石头,对方就因这话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直到有一天有人也对我说了这话。

  说这话的是无心。他站在湖边的柳树下。我们下了船。

  这是我们第一次划船。我不知道无心为什么要邀我到公园划船。我先上了船,坐下,随后他松了绳索也上船,绕过我,远远地坐在船的另一头,像要避开我似的。我有些摸不清头脑。如果昨晚我们在手机里说的话是真的,今天他应该给我一个解释,但他的行为却有些反常。湖中三三两两的船只,都悠闲地绕着圈,只有他发狠似地划着浆,将船上的气氛弄得有些沉重。他看天,看水,看风景,不看我。我便学着他,看远方的垂柳,看柳丝儿垂在水面,看水中涟漪,看浆浮上来又深深地陷进水中,也不看他。船行到湖中一半处,他改了方向,直接朝湖边驶去。他将船停在湖边,起身上岸,拽着船绳。我起身,在摇晃的船身里走,跌跌绊绊上了岸。他的手依旧拉着绳索,脸朝着另一个方向,木然地说:“就在这里分手吧”,然后说“走好”。

我立刻知道他想表达的意思,那感觉,那种少女时代曾经经历过的感觉瞬间再一次袭击了我。我不言,决然地转身,朝他眼神看不见的另一个方向走去,感觉起风了,风吹着我的裙裾,脸上凉凉的,含雨的风。

2、我和无心的认识是在林语的作品研讨会上。

  那天我以晚报记者的身份被邀参加研讨会。我对这个圈子并不陌生,当我不以记者身份参会时我是其中一员。有时发言,更多时候发呆。并不是每一部作品都值得一读,很多时候参加只为应景,这一次的应景气氛更浓一些。作协因经费紧张已经半年没有搞活动了,研讨会来得是时候,平素懒得出门的人都出来了。我把手中的稿子交出去后赶到会场时已经人满为患。找了个角落坐下,不久就有人递给我一本书和一杯茶。

  林语的小说我读过,写得不好,出版也不严肃,上面有很多的别字,还有情节上的错误。就像胡戈的《关于馒头引发的血案》里描述的那个馒头,馒头的下落衔接得有问题,这问题在林语的小说里比比皆是。可研讨会是林语自己出的经费,会后还有丰盛的晚餐,所以每一个发

言人都热情地说着林语的好话,听得有些腻,我悄悄地打起瞌睡来。  

  有人碰碰我的胳膊,把我从昏睡中唤醒。一张纸从桌上递过来:“你觉得这本小说到底怎么样?”纸条上写着,“说实话!”后面的三个字打上了大大的惊叹号。我抬头,看见一个惹眼的人:他长得像高仓键,但高仓键老了,他还很年轻,该说是成熟,有着成熟男人特有的风采,我望过去时他接住我的目光,带着询问。我斟酌字词,对不认识的人该怎么发表我对这小说的见解?那张纸又被拽回去,一支笔在“实话”上再打上一根醒目的线条。我决定实话实说:“不好”我在原木桌的一角写下这句话,然后把纸传回去。

  他低下头:“林语浪费的不仅仅是钱。”“你没参加过这种研讨?”我有些诧异。这种文风又不是现在才兴起,何必这么大惊小怪,我有些好奇。“名字?”我用笔问到,“无心”。好象在哪儿见过?我思索一下,确定自己确实不认识这样的人,抬头一刹那,对方眼中有一丝期待迅速暗淡。我哑然地盯着他,他对我颔首。“无心,笔名。”我点点头。这样的场合很多人都用笔名,甚至有些人我也只知道笔名从来没有打听过他们真实的姓名,名字不过是个符号。

  那天我和无心算是认识了,晚餐会上我告诉他我叫橙子。晚餐结束前无心要了我的手机号,说我的很多作品他都读过,有一些问题要给我提出来。

  3、朦胧中我听见手机在响。我才睡下半个小时。

  今晚重感冒,我在写小说时就已经有了感觉。我的嗓子发干,全身发冷,我在白色氤氲的蒸汽中喝下那杯苦得难以忍受的抗病毒冲剂,再吃下几颗重感宁。大脑昏昏沉沉时我决定睡觉。我不是那种为了文学能放弃生命的人,文学很多时候只是为了帮助我排遣寂寞时光。

  我朝自己一笑。真是病了,不然怎么会感到寂寞。我那么忙,忙得终年只穿运动鞋,这样有新闻时我能随时出发。而夜晚,就像无数个今夜,坐在桌前,我信笔由缰,让自己的思绪在小说中流连,也许有一天,我能了了心中那个愿。

  我从桌前站起来,路过梳妆镜,我看见自己。其实那是多年前的自己,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我常常站在镜子前顾影自怜,那时的我梳两条小辫,牙齿上带着矫正器,永远穿一身白色的连衣裙。那个小姑娘

有多少懊恼的事情啊:矫正器难看,长得不漂亮,脸上又有了一颗小豆豆,作文没有得优……而现在镜子里出现一个双眼有些浮肿的女孩子,却毫不在意,清汤挂面似的头发随意披散着,黑黄相间的运动服,不是这个黑黄就是另外一个黑黄,总是黑黄。一瞥之间我审视自己,继而笑起来,那个小姑娘曾经多想穿一双高跟鞋,这样她能更高一些,那时她还不懂得气质一词,她喜欢把妈妈的高跟鞋穿上,在镜子前走来走去,感觉自己很有气质,她曾多么盼望这一天,当她终于长大了,她却不想穿这些。一个人的际遇会发生多大的变化啊。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别再想了,我阻止自己。什么时候开始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成了现在的自己。

  是寂寞了,不然怎么会想这么多?

  手机响,我看看,刚好半个小时。

  我有些气馁。今夜我比较脆弱,倘若此刻有新闻,我也不会去,我病了,还有些心伤。

  “喂”我发出自己都有些心惊的声音,这声音仿佛从另外一个人的嗓子里迸出来,干燥而嘶哑,听得我自己都想流泪。

  “橙子?”对方问“生病了?怎么嗓子哑得这么厉害?”

  我真的流泪了,不为什么,只为这个时刻的这句话,为任何人。

  “恩”我打起精神来“什么事?”

  “吃药了没有?要不要上医院?”

  “不,我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恩,那我换个时间再打来。我是无心。那天你说你每天这个时候都在写小说的,想找你聊一聊的。既然病了,就好好休息吧。”

4、这场感冒拖了半个月才好。这半个月我每天都能看见无心。

  无心叫我幺妹,一个很亲切的称呼,他说我像他故乡的小幺妹。一个人在陌生城市,需要人照料,他主动肩负起这个责任。我病恹恹地躺在床上,看着一本杂志。我说:“真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这样的人。他们只见过两面,第三次见面时女的查出了白血病,男的一直照顾她直到她去世。”这本杂志是无心来时在街边的书摊上买的,月底书摊上已经缺货,没有什么好书,他就挑了一本来。

  无心正在电炉上熬粥,他一手揭开锅盖,另一只手用勺子在锅里慢慢搅拌。

  “也许”他停下来“这是他前世欠了她的?”

  “哦,大约你也这样?”我不以为然,

  “幺妹,别乱说话”无心停下来“一个人关心另外一个人有时并不需要什么理由或者并不要特别的理由。比如你对我,就是我自家的幺妹。”

  “恩恩恩”我连忙点头“我知道,不然我怎么会叫你大哥?我的闺房也不是人人都可以进的。”我想起无心第一次进我房间的情景,那天我的情况比现在更差劲,听见敲门声我裹着厚厚的被子,一边发抖一边开门,这是他打来电话的第二天早晨。基于礼貌,在得知我生病,他来探访,没想到我病得这么重,他出去给我买药,给我烧水吃药,下了班又来探访,像现在这样替我熬好了粥。

  “一会儿记得吃药”我点头。

  “现在你最好少碰冷水,不然咳嗽更厉害。碗放在锅里明天我来替你洗”我再点头。我也想早一些好,被人照顾的感觉很窝心,但这好象不应该,我察觉自己对他的依赖越来越强,都是这病害的。

  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在一家婚礼店,穿着婚纱的我脱掉了稚气,有一股自然的妩媚。“真漂亮”我听见有人说。转过头来我看见一双深情的眼睛。我知道自己在做梦,我带着好玩的心情去看梦中的新郎,会是谁?上天会安排一个什么样的人给我?然后我大叫一声,那双深情的眼睛居然是无心。我在黑夜里坐了起来,梦中的幸福感不翼而飞,我像一个正在偷窃的贼行窃时当场被人抓住。怎么会这样?这场病怎么会变得这么离谱,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我知道无心已经结婚而且很爱他的妻子,他只单纯的把我当作小妹而我怎么能有这么邪恶的念头?我得阻止自己的胡思乱想。

  “大哥,今天我开始上班,这段时间谢谢你的照顾了”我对无心说。

5、那一次电话以后无心再也没来找过我,我以为他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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