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超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管

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点击:
 评论: 更新日期:日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企业(超市)采购食品,应当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 1.营业执照;
&&&&&&& 2.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 3.检验(检疫)证明;
&&&&&&& 4.销售票据;
&&&&&&& 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 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 7.进口食品报关单;
&&&&&&&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 第三条& 本企业(超市)从事食品经营,应当运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根据查验票证,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准入备案信息。内容包括:食品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食品生产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质量合格证明信息。如果购进食品为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或者荣获中国名牌认证、驰名商标等,还须录入有机食品认证号、保健食品认证号、中国名牌认证号、绿色食品认证号、无公害农产品(食品)认证号、驰名商标认证号和QS标志号。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各类证照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 第四条& 对需要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本企业(超市)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
&&&&&&&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 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 第六条&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 (六)贮存条件;
&&&&&&&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 (八)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 第七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 第八条& 本企业(超市)按照食品广告的宣传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 第九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 第十条& 本企业(超市)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Tag:.相关内容
食品安全热点内容
52006185011059288727694758053404981
食品安全推荐内容
11-0610-3110-2510-2210-2110-1009-2809-28
安全管理论坛新帖
论坛数据加载中...
 |   |   |   |   |  |   |  |  |  |  
北京东方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mail:   & & & &
&& 京公网安备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超市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国寿光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超市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超市经营的品种琳琅满目,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一日三餐“盐、米、酱、醋、茶”甚至休闲食品、饮料、酒等都会在一家超市里一站式购买到。市场监管局以超市监管为切入点,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一)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经营环境&
  督导超市经营主体设立并完善食品监管机制,深入推广《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宣传,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超市开办者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经营业主档案。监管部门同主办方,主办方同经营者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完善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及质量承诺,明确市场主办方、经营者、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的责任和关系。超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要从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下功夫,让超市所有的经营行为有章可循,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中应尽的义务,最终做到管理上各个环节的相扣到位。实现合法经营,文明服务,&
  (二)建立准入制度,把好食品质量关
  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销货查验台帐,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公示牌等情况,全市推广使用“一本通”制度。所有产品备案登记管理。对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牛奶及奶制品、肉类、家禽类、粮食及其制品类、干杂水产类的、蔬菜类等食品作为重要监管内容。杜绝“三无”、假劣食品。&
  (三)&强化抽样检测,严控食品进出关&
  做好随机性的超市食品抽检活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出食品问题比较多的重点品种更要加大抽检力度。同时要求超市做好“日抽检,日公示”,做好自检批量批次,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场交易。&
  (四)严格退货制度,杜绝问题食品重复出现&
  一是超市要制定不安全食品退市工作方案,对检测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退市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在生鲜食品报废处理方面,要对自制糕点、熟食品、凉拌菜等生鲜食品的报废条件、处理方式上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对不合格退市的食品要全面登记处理情况,并明确专人督查,避免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销售市场。&
(审核单位:市委办公室)
中共寿光市委 寿光市人民政府主办
寿光市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
推荐使用IE8.0及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对策建议--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to see this player.
·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负责受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对策建议
&&&&&&&作者:梁晓东目前,全市经营面积2000以上的大型商场超市88家,连锁超市202户,这些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处于可控制状态,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提高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和防范风险是流通环节监管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是城区居民生活消费的主要渠道。由于其连锁化程度高,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在监管上主要采取督导其严格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办法进行,但从2014年监督抽检情况看不容乐观,食品合格率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尤其是济南沃尔玛销售的德州假驴肉事件,暴露出大型流通企业的主要问题。一是受市场竞争和利益驱动,一些有自行采购权的大型超市放松进货查验关口,只注重追求产品利润,提高进场费用,造成进场食品良莠不齐;二是一些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甚至是小作坊加工的食品通过挂靠合法企业,骗取或篡改证明文件,堂而皇之销售问题食品;三是下架退市食品去向不明,比如当日加工未销售完毕的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包装破损或保存不当的食品去向无处置记录。四是散裸装食品,未按要求公示食品的名称、来源、加工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是现场制售食品,没有原料来源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工具消毒记录,未按要求标牌公示食品信息。六是食用农产品,未如实公示标明农产品品种、产地、进货时间及合格证明等内容。部分商场超市未配备食品检验检测室及设备,不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以上问题大多看似是企业制度缺失,给予我们的确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不及时加以解决和整改,很可能会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给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影响食药监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监管形象也必然受到损害。二、对大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应采取的措施督促大型商场超市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切实承担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食品市场良好秩序。首先,内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一是要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大型商场超市总部要设立食品安全总监1人,下属连锁商场超市要设立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1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专人担任,对本商场超市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食品安全总监和管理员的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材料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固定其身份的有效性。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人人负责、人人无责&的问题,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促使企业加强食品安全自管自控,提升食品安全自律水平。同时,大型商场超市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总监、专职管理员和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二是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准入进货查验等制度。食品进货前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并通过记录、拍照、复印等方式存档。销售进口食品的,要查验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等,并建立动态查验档案,每年要对存档资料进行核查,对销户或失去法律效力的资料要及时清理。食品进货后要查验和记录,检查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为方便企业也可以将食品供货商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要装订或者粘贴成册,分类建档备查,并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总部设在本市的,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大型商场超市,可以由总部统一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商场超市总部要向所属连锁商场超市提供进货查验证明。三是要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凡在查验、销售环节和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经销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腐烂变质食品,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并通告己购买的消费者,记录停止销售和告知情况。对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进行销毁,通过记录、拍照、录像等形式建立处理或销毁档案存档备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次,外部加强监管开展诚信建设。一是要通过开展&食安山东&、&食安烟台&示范创建等活动,督促引导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努力营造讲诚信、讲质量、讲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要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总监负总责的诚信经营管理机构,在大型商场超市中开展&诚信食品经营示范&评比活动,引导食品经销者重诺守信。要督促大型商场超市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总监、专职管理员和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增强职工文明、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约谈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大型商场超市举报投诉较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时,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约谈可按照分级约谈、适时约谈、依法约谈的原则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建立食品安全约谈工作档案,详细记录约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归档备查。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相关媒体、消费者代表共同参与约谈,使约谈公开透明,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要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公示。大型商场超市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示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信息及农产品检测结果等信息,提醒消费者知悉。再次,强化重点食品监督管理。一是重要食品要设专柜或专区销售。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乳粉要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销售,并在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注明&食品添加剂销售专区或专柜&、&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二是要加强现场制售食品的管理。商场超市现场制售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管理。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管理&。贮存加工应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加工场所(区域)、设施设备、容器等均应有明显标识或色标,并严格区分使用。严格控制凉菜制售,制售凉菜必须要具备专用的凉菜间和设施设备。建立清洗消毒记录,定期对设施设备、容器等进行消毒。现场制售食品要防尘、防蝇,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三是要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管理。散装食品应在贮存位置或者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要逐步建立食品产地准出、产销挂钩、食品质量自检送检等制度。现场制售食品、散装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四是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室。每日快检不少于10批次。检验记录应当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产地、供货商等信息。&
主办单位: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烟台市综合信息中心
电话: 邮政编码: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7-5号
Copyright (C) 2011 fda.&&经营许可证号:
本站信息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翻录必究 推荐浏览分辨率大于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关于加强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关于加强超市商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多举措加强散装、裸装食品安全监管
& & & & & & & & & & &
&&&&&&&&&&
多举措加强散装、裸装食品安全监管
散装、裸装食品常见于我们的生活中,而这往往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灾区”。在许多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事故中,裸装食品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当前,应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硬起手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具体执法中,一是监督经营者在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二是严格要求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设施要确保密闭,防止顾客随意触摸。三是严格监督超市经营者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是监督食品经营者设置将要过期的临界食品专柜,推行过期商品销毁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裸装食品。五是结合工商年检,督促超市经营者对不规范的裸装食品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予以年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加强食品监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