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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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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政策,努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和解决民生问题,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截止到12月底,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158人,完成任务的10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6531人,完成任务的100.2%,已提前完成就业工作任务。
截止到12月底,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05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29%,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25%;岗位职业技能培训15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6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培训520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06%,其中农村党员职业技能培训35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86%;城镇失业人员职业培训65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31%,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20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50%;水库移民培训20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被征地农民培训20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妇女职业培训21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7.22%;核发职业资格证书2000本,完成全年任务的100.00%。再就业工作基本实现时间和任务进度一致。
(二)社会保险工作。
1.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截止12月底,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650人,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参保人数33600人的100.14 %;征缴养老保险费20590万元,完成2016年目标任务19148万元的107.83%;养老保险待遇共支出6493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已开展482个单位23407人资格确认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数据上传情况良好,信息数据上传入库453个单位23156人。全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单位422个共15679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进行了前期的身份核实、信息采集以及基数申报等工作,自治区社保局网络系统目前已经上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由财政代扣暂存,下一步我局将与财政部门对接,做好将代扣暂存款项划入社保基金账户的工作。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301148人,参保人数273088人,参保率为90.68%,其中:60岁以上发放人数121254人,应缴费人数151834人,已缴费人数132113人,续保率为87.01%;特殊困难群体应参保人数51060人,已参保人数51060人,参保率为100%,代扣代缴率为99.99%。月征缴养老保险费2988.6万元;发放养老保险金13141万元(包含丧葬补助金10.36万元)。代发离任村(社区)干部、乡村医生养老补贴1013.6万元。
2.失业保险
截止12月底,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7028人,完成2016年任务27000人的100.1%;征缴失业保险费961万元,完成市下达2016年失业保险征缴任务743万元的129.3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1150人,共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486万元。
3.医疗保险
截止12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17539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4529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53010人),完成2016年医疗保险参保任务117500人的100.03%;职工医保征缴医保费15830万元,完成2016年医疗保险征缴任务8666万元的182.67%;职工医疗保险共支出13590万元。
4.工伤保险
截止12月底,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8175人,完成2016年工伤保险参保任务38000人的100.50%;征缴工伤保险费595万元,完成2016年工伤保险征缴任务350万元的170.00%;工伤保险待遇共支出388万元。
5.生育保险
截止12月底,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625人,完成2016年生育保险参保任务16600人的100.15%;征缴生育保险费345万元,完成2016年生育保险征缴任务256万元的134.76%,生育保险待遇共支出454万元。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转移就业工作。今年,我局将“脱贫攻坚”转移就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推进。一是深入调查,摸清底子,印制了4万份《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登记表》给各村委发放到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对有新增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及时将信息传送给企业招聘。二是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促进转移就业,专门编印可适用于贫困人员的就业创业政策摘要40000份,通过乡镇社保中心和村委派发到各贫困户进行宣传。三是收集企业岗位信息,发放给贫困人员应聘,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收集企业招工信息归类汇总。到目前,收到116家企业报来的招聘岗位提供岗位4192个,其中适合贫困人员就业岗位2906个,印发企业招工信息3000册发到各乡镇。四是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让贫困户劳动力“面对面”选择岗位。五是联合乡镇举办专场招聘会,在山口、白沙、石湾三个乡镇分别举办了三场专场招聘会,促进转移就业。六是积极拟订并报请县政府印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方案,实施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政策,提高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截止12月底,2016年预脱贫户实现转移就业518户678人,受益人口2513人(其中建档立卡有转移就业帮扶需求的278户贫困户中实现转移就业153户219人,受益人口731人)。
2.积极搭建供求平台,成功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在总结历次招聘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尝试新的工作模式,取得了新的突破。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提前一个半月下发通知,保障了充足的筹备和宣传时间。采取悬挂横额、张贴通告、印发宣传单、网络发布、电视和广场屏幕播放的同时,还通过宣传车在各乡镇村委(社区)巡回宣传,效果明显。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招聘会组织工作,今年“春风行动”招聘会进场招聘的企业146家,提供12000多个岗位进行招聘,应聘求职者近万人次,招聘会当天双方达成就业意向的有6135人。
3.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对2015年2月建成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合浦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18家,基地及入驻企业正常运转经营。目前,申报已到账的入驻企业场地水电补贴128711元,到账基地管理服务补助8万元。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北海市大力促进众创空间发展工作方案》(北政办〔2016〕17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批准授牌创业孵化基地1个,目前入驻企业3家, 其中农民工创业3家。入驻基地企业带动就业16人。
4.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成绩突出。我县2015年定为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试点县之一,批复用地指标19.75公顷。我县农民工创业园依托合浦工业园区建设,分两期齐头并进推进。一期项目依托合浦工业园区平头岭片区东南区建设,位于南北二级公路209国道北海市和合浦县中心地段,占地面积32.16公顷;二期项目规划在合浦工业园区北部扩园区范围建设,选址在连接北海市区和合浦县城的主干道合浦大道两旁,总规划面积19.75公顷。目前,创业园入驻企业12家,投产企业共7家,投产率为58.33%。项目总投资额9176万元,预计年总产值13130万元。入驻创业园有8家是农民工开办企业,占入园企业总数的66.66%。入驻创业园企业就业人数为168人,其中农民工就业的127人,占75.6%。
5.积极做好服务人才工作。一是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及就业服务工作。今年,我县毕业生报到3330人,其中研究生24人,大学本科1365人,专科1924人,中专17人。就业3243人,就业率为97.4%,未就业实名登记人数87人。二是认真做好“三支一扶”服务工作。今年,我县招募19名“三支一扶”人员,坚持专业对口、学有所用与考虑岗位需求、本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合理安排服务岗位,实现人才与工作岗位的最佳配置。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最优质服务,协调招用单位按承诺兑现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按规定做好慰问工作,及时解决生活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安心工作,扎根基层。
6.做好广西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合浦县初赛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关于举办广西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桂农工办发〔2016〕1号)精神,5月30日,我局在钦州市技工学校内成功举办了广西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合浦县选拔赛,比赛设有6个项目,共组织了202人参加了比赛。
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国家“一拖四”项目已经全部完工。石湾、山口、西场和闸口四个乡镇项目已经相继投入使用,县本级项目争取年内完成竣工验收。二是项目的配套工程已经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扫尾工作。三是九个乡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已经立项并且自治区补助资金已经下达到县财政,于今年12月24日已经开工建设公馆、常乐和石康三个乡镇项目,2017年底九个乡镇项目全部竣工验收。
(二)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征缴工作。
1.实施“一把手工程”,确保完成任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将征缴扩面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按各乡镇和各主管部门辖管范围进行分配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合浦县2016年社会保险“一把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办发〔2016〕16号)要求,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纳入绩效考评范围。由县委、县政府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督查组,采取实地督查的方式对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每月制发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成情况报表并进行通报,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完成任务。
2.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关工作。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举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培训班,对改革基本政策进行解读,讲解经办业务流程。同时,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保资格确认工作。采集上报基础数据,通过全区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上传。
&3.落实相关文件,做好降低费率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人社发〔2016〕6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补贴等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是从日起两年内,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20%降至19%,工业园区内企业养老保险比例由20%降至16%,我县共有1190家参保企业,24123名参保人员享受了政策调整,调整后企业每月少缴纳养老保险费约50万元。
二是从日起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纳由2%降至1.5%,个人缴纳部分由1%降至0.5%)。从日起,进一步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缴纳由1.5%降至0.5%,个人缴纳0.5%不变)。全县共有1190个用人单位,24123名参保人员享受了政策调整,企业和个人少缴纳失业保险费490.34万元。
三是从日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实际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下降至0.75%,总体费率下调25%左右。共调整了用人单位655个,24700人,企业每月少缴纳工伤保险费约15万元。
四是从日起下调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0.8%下调至0.5%,共调整企业655家13000人,企业每月少缴纳生育保险费约10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的负担。
五是根据桂人社发〔2015〕47号文件精神,共审核符合申领企业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共34家,受惠人数4725人,发放补贴金额228.35万元,企业反应良好。
4.加强社会保险宣传,全面提升参保意识。根据人社政策宣传主题及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社保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广播、制作便携式宣传小手册、各大市场设宣传点、接听热线、深入企业面对面讲解政策等方式,努力打造全社会了解社会保险政策的良好局面。
本年度举办各种宣传日活动共26次,组织工作人员346人次进行宣传,制作展板40多块,本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000多份。
5.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两项制度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结2015年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2016年与全县28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谈判协商机制,将我县的医保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通报,合理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2016年度付费总额控制数以及2015年度超定额分担比例,取得定点医疗机构对付费总额控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变被动控费为主动控费,并将控费指标分解到月,超支部分暂扣待年终考核后结算。月暂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471万元,占付费总额控制数的9.7%,取得良好成效。
6.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工作,拟订了《合浦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按照“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整体移交、平稳对接、积极稳妥、有序整合、严明纪律、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做好整合移交工作,确保日起正式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7.签订两定服务协议,加强“两定”监督管理。根据文件规定,与我县28家定点医疗机构、65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两定”服务协议,协议签订率达到了100%。根据《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工作的通知》(北社保发〔2016〕40号),召开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监管。我局今年对原定点药店进行检查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2017年不再续签《服务协议》,目前已发整改通知5份。
8.推行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已在石湾等乡镇推行试点工作。由县、镇二级部署,建立了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与公安局、民政局、工信局、卫计局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面,旨在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保业务数据、公安户籍数据、民政死亡人员数据等信息动态共享,可完成社保登记信息、社保卡信息、个人权益记录信息一站式采集。目前,我局已向县政府申请相关经费,并根据北海市社保局的要求进行数据比对,下一步工作将进行入户调查,确保数据准确。
9.继续推动“一卡通”及“一站式”服务平台工作。按照区社保局提出的模式,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建设广西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医保 “一卡通”。根据《广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逐步制作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目前已发放178856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批准后,持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到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以实时结算,下一步将逐步开通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诊实时结算工作。
根据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浦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6〕35号),我局代拟了《关于建立“一站式”严重精神障碍服务平台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集了民政局、卫计局、精神病院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关于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站式”医疗救治救助服务平台的通知》(北人社发〔2016〕67号)有关申办程序和流程推进“一站式”平台服务。
(三)认真做好人事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
1.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做好全县政府序列公务员(参公人员)统计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据统计,截止日,全县公务员2592人(其中党委部门383人,政府部门1180人,乡镇452人,党群参公单位54人,政府参公单位523人)。
2.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全县行政序列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上报2016年招录计划,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做好我县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各阶段工作。报名考生1800人次,其中通过审核的考生1543名,交费的考生1327名。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目前已录用80人,尚有2名考生因怀孕延缓体检。此外,今年我县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还由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直接招录公安专业及紧缺专业人员6人。
3.认真完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编分离人员考核,从严控制优秀比例,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受处分人员的考核等次,督促机关单位及时兑现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嘉奖,认真完成2015年度全县政府序列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审核工作。
4.积极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认真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按照政策对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办理晋升审批手续。截止日,共审批78人(其中晋升副科级64人,晋升正科级4人,晋升副处级10人)。
5.积极做好干部培训工作。一是加强新进公务员队伍人才建设,提升新进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我局于6月1日,举办了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培训人数113人。二是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水平,6月17日,我局在红林大酒店举办了公文写作培训班,共培训了49人。
6.认真做好2016年合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严格组织开展人事考试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合理制定《2016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16年我县共有25个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聘用符合招聘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
7.认真协同县教育局做好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协同教育局,做好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81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38名、幼儿园教师110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确定录用教师116名。
协助县教育局做好2016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工作。我县201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共150人,目前仍在岗124人)已于今年8月服务期满,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转岗及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6〕1号)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全部符合转岗条件,确定录用林道霞等116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规范我县人才使用管理,壮大我县人才队伍,提升人才层次,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加快合浦发展上来,我局配合组织部制定了《合浦县引进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和《合浦县紧缺人才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配合县委组织部赴区外引进紧缺人才42人;配合县教育部门安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26人,免费师范毕业生2人上岗就业;开展引进高中教师2名的聘用工作;配合县卫计部门安排7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上岗就业。
9.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及时办理新聘、续聘等岗位变更手续,严格按照结构比开展岗位聘任。截止12月底,我局办理了1189人的岗位变动聘任,其中管理岗位31人,专技岗位291人,工勤岗位71人。同时,根据相关政策为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未入编的大学生村官)办理辞职、更名业务。严格审核辞职人员身份,到目前为止,我们按政策办理了62人辞职(其中21名大学生村官),9人更名。二是做好人事调配工作。截止12月底,我局共办理了366人调动手续,其中县内调动324人,县外调入11人,调出县外31人。
10.做好人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县按市人社局要求,将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软件”。为顺利推进软件使用,5月30至31日,我局举办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软件培训班,全县各主管部门及所属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4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分三部分,一是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业务骨干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提高他们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二是讲解“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软件”的使用方法。三是设置现场提问环节,进行答疑解惑。
11.积极做好专技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今年共为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职95人。共办理职称资格证书173人,其中农业系列4人、工程系列89人、中小学教师系列72人、经济系列3人、会计系列1人、档案系列4人。对已到期的资格证书进行注册登记,目前共注册登记资格证书3567本,其中:高级证书409本、中级证书2802本、初级证书356本。保证了我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今年,共有421人申报职称评审。其中,申报高级152人(工程13人、统计2人、卫生6人、农业3人、中职校16人、档案1人、新闻1人、中小学教师52人);申报中级133人(工程26人、图书资料1人、农业6人、中小学教师96人、中职校4人);申报初级136人(新闻2人、工程17人、农业4人、中小学教师/112人、中职校1人)。
12. 按时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全面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于8月20日顺利地完成了这次过渡工作。一共过渡教师7889人,其中高级545人、中级4268人、初级3076人。取得职称但未聘用人员有1575人,其中初级17人、中级1212人、副高级346人。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13.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工作。首先是组织各主管部门工资工作人员进行工资统计软件应用培训,指导、督促各主管部门做好我县机关69个单位1743人的2015年度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和我县机关、事业493个单位25729人的2015年度工资统计年报上报工作。其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资福利政策。一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共10416人的乡镇工作补贴的审核工作和调整改革前获得相关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的审核工作,目前已经审核此类人员加发退休费128人。二是认真做好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审核工作,审核了公安机关中评定授予衔津的在职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评定授予衔津的在职司法警察共576人调整警衔津贴标准。三是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前提下,认真细致做好2016年机关单位符合年限条件调整级别195人、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1654人,事业单位人员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14264人的审核工作;截止12月31日,审核、办理退休手续440人,抚恤、护理费手续215人,办理退休证书188人。四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
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桂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县机关参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共2043人的公务交通补贴审核工作。
14.认真做好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继续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解困维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工作。目前,275名企业军转干部的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活困难补贴等工作项项得到落实,并且不断缩小了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的差距。今年春节、八一期间,县领导分别慰问了32名特困企业军转干部,共投入资金91.55万元。落实救助资金,年内共救助军转干部24人次,发放救助金4.8万元。热情接待、认真听企业军转干部意见,对信访热点问题和重点人员,以充分的理由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正面教育引导,化解矛盾,消除顾虑,努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维稳工作,确保我县没有企业军转干部赴邕进京上访行为发生。
(四)强化劳动保障维权和严格执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查处劳动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今年12月底,年度审查用人单位174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206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4020人,签订劳动合同12809人,补签劳动合同61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5.7%。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42份,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44份,劳动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1件,已办结8件,为413名劳动者追回拖欠的劳动工资464.44万元。
2.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和集体合同审查工作。我局不断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坚持“依法备案、保证质量、体现服务”的原则,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将劳动合同备案的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业,使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调节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截止今年12月底,非公数据库中我县企业总数2276家,已签订工资协议或集体合同的企业达1959家,覆盖职工29000多人,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5.5%。
3.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年初,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总工会等8个部门开展了2015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主要采取到企业查阅员工花名册、2015年以来的工资支付书面凭证等资料,询问在建施工项目农民工带班组长2015年来的工资支付和领取情况,以及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查现场施工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及签领凭证等多种形式,严格开展检查活动。共检查了35个企业,涉及劳动者5040人(其中农民工4086人);共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4份,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份。
4.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我局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号)及《合浦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施方案》(合政办﹝2014﹞9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北海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在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立二级网格1个,在全县建立三级网格13个。
5.积极化解劳动争议,促进社会和谐。截止今年12月底,我局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8件,涉案人数81人,结案77件,其中裁决结案27件、调解结案50件,不予受理案件18件,结案率达98.7%。同时,我们在工作中积极做好来信来访工作,2016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450多人次,解答咨询450多人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存在问题。
1.就业实名登记工作难度大。一是由于企业用工自主,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用工没有及时上报或者不报,大多企业担心上报员工名册后会作为跟进催缴社会保险费的凭据而选择性上报或者不报,给就业实名登记带来一定困难。二是新安装的广西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不稳定,经常出现故障,导致信息录入进度跟不上。三是个别乡镇没有按时按量上报台账,造成报表、系统、录入难以达到三统一。
2.企业招工难现象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我县部分企业工资待遇还是偏低,缺乏招工竞争力;部分加工制造行业用人单位大多实行按件计发薪酬,工资收入不稳定;部分企业存在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生活环境差等情况,造成招工难。
3.就业培训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一是由于培训工作没有充分利用乡镇优势,工作开展不顺畅,没有与乡镇及时沟通协调。二是培训工作结束后,没有及时对学员的进行跟踪回访并做好记录,不利于工作的改进。三是没有充分了解农村转移劳动者培训意愿,造成个别培训人员培训意愿不够强。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不够理想。
1.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加大。我县现有参保人数33378人,离退休26700人。纵观参保情况,首先,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企业参保率较好,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企业欠费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历史欠费),尽管在职参保33378人,而实际按时足额缴费仅有24889人,社保费征缴工作难度加大,社保基金缺口不断增大。其次,民营、私营企业参保率不高,主要是部分民营、私营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参保意识淡薄;而企业职工又缺乏对社会保险的了解,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此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要求,从日起两年内,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20%降至19%,我县工业园区内企业养老保险比例由20%降至16%。从日起,进一步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缴纳由1.5%降至0.5%,个人缴纳0.5%不变)。10月下旬,区人社厅又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人社发〔2016〕60号)和《关于核定2016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61号)两份文件,将符合阶段性降费率的企业范围扩大和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由2749元降至1833元,这两项政策大幅降低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收入,形成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加大的严峻局面。
&&& 2.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压力增大。在职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偏大,近年来出现退休洪峰,加之养老金每年的正常调标因素,我县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将日益凸显。
&&&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正按相关文件要求逐步推进,由于参保范围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涉及人员较多、工作量较大,仍需加强工作力度。
4.工作条件局限,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少。经办机构业务涵盖社会保险、企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业务繁琐、工作量大。但从业务人员的配备情况看,各股室业务经办人员明显不足,现在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编制人员未及时到位,对开展业务工作十分不利。
(三)劳动保障维权基础不足。
1.“两网化”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经费经费缺口大,使我们不能按照要求招聘专职协查员,现在各网格的协查员都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只能聘用三年,现一部分协查员已满三年,又需重新招录新的协查员,新的协查员又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目前受还没有配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协查员队伍的不稳定,给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推进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行政执法用车难以保障,影响工作的开展。因公车改革,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执勤用车已参加车改。目前尚未出台新的执法用车保障机制,极大地影响了我局对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日常巡查工作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欠薪性突发事件的处理,难以有效履行职能,存在维稳隐患。
3.我县劳动人事仲裁基础设施薄弱,软、硬件设施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办案设施设备方面,目前只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基本办案设备,缺少监控设施、摄像机等办案设备,劳动仲裁办案系统因资金缺乏也尚未上线,不能适应现在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作的需要。&&&&&&&&&&&& &&&&&&&&&&&&&&
4.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推进进度缓慢。根据区厅要求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文件精神,我局以实施《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为契机,加大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力度,强化预防,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到目前为止,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本县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逐步成立了企业基层调解组织。但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由于人、才、物属乡镇一级领导,开展成立基层调解组织进度缓慢,阻力较大。
四、2017年工作计划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方面。
1.继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就业提供机制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建成自治区、市、县、乡镇、社区(行政村)五级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可持续发展。建成面向城乡的提供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2.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转移就业工作。按照县委“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多渠道收集企业招聘岗位,实施不间断推荐就业服务。在扶贫重点镇举办“精准脱贫”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开展“送政策送岗位下乡”活动,促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
3.积极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扩大就业。按照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体部署,加大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及区人社厅、北海市出台的《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配套操作办法》,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劳动者成功就业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稳定和扩大就业。同时,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创业活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4.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活动,积极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积极搭建政府、高校、行业、企业互动平台,开拓就业新门路。进一步畅通政、校、行、企对接渠道,完善对接机制,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减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5.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着力培养和引进与我县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健全人才配套服务机制,提高人才引进服务水平,解决重点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加强做好我县上半年引进人才的跟踪服务工作。
6.加强就业培训工作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国家就业及培训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培训覆盖面;加大对各定点培训机构扶持力度,搞好培训服务,提高各定点培训机构工作积极性;大力抓好培训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参加培训的人员真正能学到一门技能,同时,积极与乡镇沟通协调,争取得到乡镇大力支持,努力完成培训工作任务。
(二)社会保险工作方面。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今年宣传工作开展良好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下乡进村入户、领取待遇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2.依法征缴,定期通报。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督查力度,深入实地督查各乡镇、各责任单位的征缴情况。每月制发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成情况报表并进行通报,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完成任务。
3.深挖扩面资源,建立社保台帐。开展全县用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调查工作,建立社保台帐,做到清查一户,登记一户,纳入一户,征收一户,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和社保费征缴工作;加大用人单位、人员参保缴费力度,实现应保尽保。
4.加大稽核力度,努力构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网。狠抓业务经办控制,定期开展专项内控稽核,配备稽核人员,完善监控制度,进一步强化稽核职能,创新稽核手段,加强各部门间的联动,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加大日常稽查、专项检查、采取联审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稽核检查和违规现象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领取养老待遇认证工作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5.推进服务便民,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强化培训,提升社保经办队伍能力素质,加强管理,制定服务标准化方案并实施;建设一体化的“社保服务大厅”,加强社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促进社保业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积极推进社保档案电子化建设,实现档案系统和业务系统相互衔接,提高办事效率;开展社保文化建设活动,规范办事流程,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营造社保经办业务温馨和谐的氛围,致力为参保者提供优质、便捷的良好服务。
6.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并确保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二是准确把握相关政策,确保在参保范围的认定、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个人帐户记账利率、养老金计算等实际工作中不出差错。
(三)人事人才工作方面。
1.继续做好人事调配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积极做好人员调配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审核办理工作,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办理调动手续,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组织开展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2.继续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公务员(参公人员)晋升职级审核审批工作。
3.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做好我县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审批,及时为我县公务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综合管理好全县政府序列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继续做好公务员转正、职务任免、登记、奖惩、平时考核等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县公务员队伍尽快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5.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举措,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考核奖惩等管理措施,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要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真正做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四)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方面。
1.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机制实施,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网格建设工作任务,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处理突发事件和业务技能的水平和能力;及时受理、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断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创造健康、有序的劳动用工环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严谨高效地开展调解仲裁工作,争取改进调解方式方法,提高调解能力。继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协助指导基层和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有效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办案中要始终以调解为主线,争取在调解方法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争取将各种疑难案件也通过调解处理,切实提高调解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五、对策措施
一是牢牢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和广西“双核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北部湾四市“同城化”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加快重大项目的引进建设,促进就业总量增长。
二是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步伐,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拉动就业的增长。
三是深入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大力实施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促进就业。
四是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再就业政策,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妥善解决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
五是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县财政要将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加强城乡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为各类劳动者提供便捷有效就业服务。
六是主动适应新常态,打造就业创业工作新亮点。要按照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业”的总体要求,依托就业创业新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重点加快“一园四基地一空间”建设步伐,即是要重点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合浦县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新型众创空间,积极培育打造就业创业工作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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