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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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三)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四、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三、对个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税收政策,一律改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号)   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接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号)&&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2、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二、个人出售商业用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享受1年内换购住房退还保证金和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税的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要在房地产税收征收场所公示房地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开办税流程及所需资料,以及虚假申报、偷税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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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房的赚的不如收税的多!  
  个人所得税普宅1%与非普宅2%  普宅与非普宅的税费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大方面:  一、契税  普通住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半,税率为1.5%。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1%。  非普通住宅:税率为3%。  二、营业税  现行营业税税率为5.55%。  普通住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三、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房产的,免征个税;转让出售未满5年或者非家庭唯一房产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非普通住宅:按照总价的2%或者两次交易盈利部分的20%缴纳。
  @三亚奋青
21:09:00  卖房的赚的不如收税的多!  -----------------------------  卖房的赚的不如收税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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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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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需要交契税。卖房子需要交个人所得税,若房子满5年,且唯一就免征。若不符合这个条件,就交合同价的1%或者是差价(卖出价减去买进价)的20%。
1.满五年唯一,普通住宅免交,不满五年,普通住宅1%,2.非普通住宅满五年唯一,免交,不满五年2%,
未满5年,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2%;已满5年唯1,免征;已满5年不唯1,普通住宅1%或净所得20%,非普通住宅2%或净所得20%;继承或赠予所得房产,所得部分全额20%,其余部分按照前述部分税率征收。
普通住宅百分之一非普通住宅百分之二如果你是上海唯一一套宅,且满五年了,没有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为全额的2%,未满五年的普通住房为全额的1%,未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为全额的2%
普通住宅的话个人所得税1% 非普通住宅个人所得税2%
买房子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要缴纳契税。买房子需要交营业税,当然有些情况营业税是免征的,除了营业税外,卖方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费是合同价的1%或者是差价(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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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房地产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个税的方式共有两种:一是能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所得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税率(20%)。 二是未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按交易价格的1%征收。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后经多次修订不断完善个税征收条款。《个税法》规定了十一项个人所得,需交个人所得税。
十一项个人所得如下表:
需交个人所得税的十一项所得表
其中,与房地产领域相关的是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即转让二手房、租赁所得需交个人所得税。然而现实中房屋租赁交个税并没有被广泛实施,因此本文重点详述转让二手房时所交的个税。
二、转让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转让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税率(20%)
1.应纳所得税额怎么算?
《个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此处的财产转让收入一般指二手房成交价,合理费用指本次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增值税、契税)、按照规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的确认需纳税人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供税务机关审核。
此外,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其核定征收,税率在1%-3%幅度内确定。
2.税率是多少?
《个税法》第三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个税政策的变革历程是什么?
二手房个税从开始建立到今天,经历了不断的完善,其政策变动主要体现在如何征收及税收优惠上。
1.日,个税开始建立
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由此开始建立,《个税法》规定了财产转让所得需交个税以及其应纳税额和税率(20%)。
2. 日,明确出售住房如何征收个税及税收优惠的两种情况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税收优惠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规定了在两种情形下应给与税收优惠。第一种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第二种“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3.日,正式明确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交纳个税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了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交纳个税。该通知第三条规定:“严格坚持依法治税。对于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各地要依法征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变通和调整。”
4.日,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征收二手房转让个税
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从8月1日起,各地税务局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该通知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转让收入规定为“实际成交价格”,并对不同房源类型的房屋原值的确定、扣除的税金及合理费用给出具体规定;并规定不能提供能证明房屋原值的有效凭证的,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核定征收。
5.日,出售自住房并1年内重新购房不再减免个税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自此,我国对个人转让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一种情形: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6.日,严格征收二手房买卖个人所得税
日,国务院出台“新国五条”。后又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作为作为新国五条的细则,其中对个人转让住房课征所得税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对出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计征”。
四、北京买二手房个税怎么交?
买住宅、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尽管按照规定,卖方应交个人所得税与增值税,买方负责契税,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所有税费都是买方承担。
北京购买二手房需交个税情况如下:
北京二手房交易应交个税表
个人所得税是二手房交易需交的重要税种,目前,我国对个人转让住房征收个税的优惠政策只针对一种情形: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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