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开公司企业法人的利弊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定义1、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一般合伙人时,应该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假如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遣散。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穷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权承当义务。附合伙企业定义图相干法条《》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天然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本法在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特点合伙企业的特征有五 (1)性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轻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署了,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参加,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被迫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时,当甲、乙已无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固然丙已依约还清应摊派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领有财产追索权。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多少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此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活动。(3)彼此代办。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视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荐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别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动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束缚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产生纠纷。(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同一管理和应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局部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聚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白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均匀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丧失。立合协议的内容为了防止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定(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伙人及其家庭地址;(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5)合伙人的权力和任务;(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办法;(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8)损益分配的准则和比率;(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本钱;(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12)合伙人逝世亡的处理以及继续人权利确实定;(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调配方式;(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批准的事项。注意事项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具备以下基础特征: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本.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次序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协议中约定比例向分配利润,如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则平均分配股东利润。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订正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特别新增了“”,这是根据现实须要作出的法条更新。所谓有限责任合伙,在合伙企业法里称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是上个世纪90年代当前,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它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机构,比较典范的就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限责任合伙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在这些专业人员执业当中,如果某个或者几个合伙人,因为故意或重大差错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时,这些责任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没有责任的合伙人,仅以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为限来承担责任。这样有助于这些采取合伙制的专业服务机构一直地扩展范围。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适应国际经济形式,从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需要上斟酌,而采用的一个主要举动。[2]法条原文第六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巧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表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因故意或者重大错误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八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抵偿责任。第五十九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独自立户管理。详细管理方法由国务院规定。(本节完)与其他合伙形式的比较1、有限责任合伙不是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之外的一种独立的合伙情势(至少在目前的法律中不是的),而是普通合伙中的一种特别形式,这个从其专业名称上也能看出来;2、有限责任合伙与有限合伙听起来好像很类似,而且在债务承当上面似乎也有雷同之处,但是,既然他们都不是一个合伙种别的(合伙就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两个类别),在法理上确定有实质区别的,必定要留神这旁边的奥妙差异;现仅就债务承当一项作一具体说明。有限责任合伙的债务担当比有限合伙更加灵巧、公道。详细来讲,有限合伙是有限合伙人承当有限责任,无限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这样一来,债务承当很固定,但不能很好的体现谁致错谁承当的责任理念,并且不差别是否是成心带来的债务;而在有限责任合伙中,是谁致错(强调故意致错)谁承当无限责任(如果是多人致错,就是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用承当有限责任,如果长短故意带来的债务,是由全部合伙人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3、由于有限责任合伙债务承当的机动性,也带来一个重大问题,如果一个合伙人故意致错给企业带来债务,当初法律规定是他一个人承当而非整个企业或者多人,这样的话对债权人的保护就不力,因此,法条中又指出,有限责任合伙要树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就是为的在那一个合伙人不能偿债时,可以对债权人有所保护。合伙企业成立程序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肯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赞成的事项。合伙企业注销合伙企业注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商定的解散事由呈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标已经实现或者无奈实现; (六)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起因。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负;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涌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弊关联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理人。 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履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算帐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算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残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加入诉讼或者仲裁运动。 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旬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告诉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布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阐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供给证实资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发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用度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弥补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九十条 清算停止,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呈文,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讲演,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请求普通合伙人了债。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布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注销所需材料合伙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解散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革登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注销证明;3、公章、财务章、合同章;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合伙企业优、劣势剖析1、上风:①与比拟较,合伙企业能够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危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进步;②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能让更多投资者施展优势互补的作用,技巧、常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配合,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亲身利益,大家独特出力策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③与个别公司相比拟,由于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务人的好处受到更大维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晋升企业信用;④与普通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企业盈利更多,由于合伙企业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本钱的收益 ;2、劣势:①因为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不是非常懂得的人正常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入伙,因为有限责任人不能参与事务治理,这就发生有限责任人对无限责任人的担忧,怕他不全心全意的干,而无限责任人在分成时,感到所有经营都是自己在做,有限责任人就凭一点资本投入就坐收盈利,又会觉得冤屈。因而,合伙企业是很难做大做强的;②虽说连带责任在实践上来讲有利于掩护债权人,但在事实生涯中操作起交往往不然。如果一个合伙人有能力还清全部企业的债务,而其他合伙人连还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不时,按连带责任来讲,这个有才能的合伙人应当还清企业所欠所有债务。然而,他如果这样做了,再去找其余合伙人要回自己垫付的债款就麻烦了,因此,他不会这样独破承担所有债款的,还有可能连本人的那一份都等大家一起还。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置依据的规定,从日起,独资企业跟合伙企业不再缴纳,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凡实施查账纳税措施的,其税率对比“个体工商户的出产经营所得”应税名目,适用5%-35%的五级,计算征收;履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法的,先依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再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实用5%-35%的五级逾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含介入兴办),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获得的应征税所得额,据此断定适用税率并盘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优惠为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加投资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职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合乎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前提的,经自己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按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国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其申报缴纳期限,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多退少补。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1、企业创建时假设甲、乙二人筹备合办一个工艺品店,合伙契约中规定各人的出资份额即是合伙人各自出资的净资产金额,合伙人投入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存货 无形资产 贷:资本――甲 ――乙 2、经谋生产进程中购进资产、发天生本费用和产生收入: (1)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2)借:低值易耗品 贷:现金 (3)借:材料 贷:现金 敷衍账款 (4)借:制作费用 管理费用 贷:现金 (5)借:生产成本――A产品 ――B产品 贷:材料 (6)借:现金 应收账款 贷:销售收入 3、损益分配 合伙企业损益分配重要有三种:按资本额比例分配损益,按工资报酬先分配,余额按约定比例分配;按工资报酬和资本报酬分配,余额再按约定比例分配。 (1)结转销售收入: 借:销售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3)借:所得税 贷:应交所得税 (4)借:本年利润 贷:合伙人资本――甲 ――乙 4、与合伙主体的变更,表示为合伙人的变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合伙人的退出。二是新合伙人的加入。对退伙、入伙的事项应作出必要的记载。合伙人的退出,一般是指三人以上的合伙人而言;而两人合伙,有一人退出,则属于合伙企业的崩溃。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对外售让其股权”,二是将股权让于其他合伙人。 借:合伙人资本――甲 贷:合伙人资本――乙 股权售让的价钱以及价款的收付方式等,完整是退伙人的私事;但是无论售价多少,对合伙企业资本总额不能有所影响。因此账上只有求作股权变动的分录。如果甲合伙人将股权售让给乙合伙人,账本上也仅作股权变动的会计分录。 借:合伙人资本――甲 贷:合伙人资本――乙 若甲合伙人将股权70%售让给乙合伙人,将30%股权售让给丙合伙人,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甲 贷:资本――乙 ――丙 无论原合伙人的退伙,仍是新合伙人的加入,必需得到原合伙人的赞成。注册公司与合伙的不同注册公司与合伙的不同,大抵有以下几点:1、注册公司为法人,有永恒连续性。而合伙则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2、注册公司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3、作为法人,注册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不存在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4、注册公司的举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提纲和章程细则,凡接收该纲要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5、注册公司成员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但无限合伙的成员或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的存亡、变动会导致合伙的解体。6、注册公司的股东并无守旧贸易机密和负竞业制止的义务,也无相对信义责任。而合伙人之间则应互相虔诚不欺;7、注册公司所负责任的债务,只可向该公司追讨,其权利也只可由公司露面执行。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户直接催讨。8、注册公司的成员或股东,不视为公司的署理人,不可使公司因其行为受约束。合伙人可随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9、注册公司的商誉属该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侵犯,也不能擅用。合伙企业的商誉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在拆伙后,可各自用原合伙企业名称。10.注册公司包括一些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合伙则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数人之间可以构成另外一种非法人集团的结合,但不能组成合伙。11.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公司条例》详为规定,合伙的组织形式则绝对灵活,只要不违背法律,可由合伙人以协议决定。就爱阅读网友整理上传,为您提供最全的知识大全,期待您的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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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合伙开公司,我做法人,我想听听专家的意见,看看这份协议,法人和合伙人是否公平,法人要承担哪些责任,是不是要的权利要更多?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情况属于法定代表人法律地位民事法律问题,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法人不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做法,称呼法人则是错误的。这个错误来源于中国人喜欢乱用简称,将“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殊不知“法人”在法律上是有特定的意义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那个自然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一般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在成立已久的公司里则是总经理。依据分析:你好,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个我知道,但我想知道这份协议中的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合伙人权利一样的了,法定代表人是不是有点吃亏
你好,仔细看了你的合伙协议,你们成立属于合伙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以合伙企业承担义务和权力。合伙人企业的优缺点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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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企业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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