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 认缴资金金没到位,公司没有开展业务,可以注销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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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企业期限没到是否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呢?
认缴制企业期限没到是否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呢?
& & 认缴制企业如若要注销营业执照,在没有负债而且认缴期限没到的情况下,将认缴的资金实缴到位,方可以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有负债未偿清以及还存在其他纠纷的情况,该企业要先将负债偿清解决好情况才可再去办理注销手续。由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注销情况不尽相同,而且内资企业比较普遍性,所以我们先来了解内资企业的注销程序内容。
一、注销前需要对公司清算;
申请人凭据明文件向登记机构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仔细按要求填写;
三、提交资料
1、公司清算小组负责人亲自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资料;
2、法院停业裁定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构责令封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有关单位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例划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受理检察
& &&在登记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之后,会发给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质料收条》文件,于30日之内作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五、申请结果
& & 申请人可根据《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阐明去查询企业申请是否通过;
六、领取关照书
& &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获经工商部门批准的申请人可凭《公司登记质料收条》领《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文件;如果被驳回则领取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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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
注册的公司怎么注销
一、如何注销公司?
(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
1、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股东发现公司在清算中遗漏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股东能否对相关债务人或义务人主张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股东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时,是否应由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
鉴于股东主张原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或财产权益,与股东之间就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除非原公司全体股东愿意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外,法院一般无需追加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如多个股东就不同一笔债权或财产权益分别提起诉讼,法院可合并审理。
3、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其他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对该财产权益进行分配,法院应如何处理?
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债权或财产权益原属于公司财产,应当归属于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分配。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其他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财产利益的股东对该财产进行分配。
4、公司在未向债权人足额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注销后,股东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公司债权人能否要求获得利益的股东在所获财产利益的范围内清偿债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因此,股东自行对公司清算完毕应当以公司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为条件。股东自行对公司进行的清算不具有债务免除的效果。因此,公司在未足额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注销,股东又在公司注销后获得公司债权或财产权益,债权人有权要求获益股东在所获财产利益的范围内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未经合法清算注销公司后,又以自己名义主张公司对外债权或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自行对公司进行的清算不具有免除公司债务的功能。如果股东未经合法清算而注销公司,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在公司注销后,公司的财产权益应归股东所享有,股东可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
6、公司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又发现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遗漏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应当如何处理?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并经破产清算与分配,公司对外不能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因此,破产清算具有免除破产企业债务的效果。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发现公司还享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该权益应当首先用于向全体债权人清偿,在清偿完毕前,被宣告破产的公司的股东或上级主管部门不享有该财产权益。
届时,经法院许可保留的破产清算组尚未被撤销的,则可由清算组对外主张债权或相关财产权益。所获财产经法院决定,可进行追加分配或指定相关单位或人员予以保管。
如破产清算组已被撤销的,原公司股东或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依法向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请恢复成立清算组或重新成立清算组,以清算组名义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不注销公司的后果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吊销就麻烦了,你的名字会一直在工商系统里登记着并在网上公示,即使你以后注销了,也要过几年才能从吊销黑名单中剔除,剔除之后2-3年之内不可以再投资,税务被拉黑,一般交罚款就可以了。现在国家在建企业信用平台,要逐步跟个人信用记录相挂钩,也就是说,如果你进入黑名单了,那以后你贷款、出国等都会收到影响的。
关于注销公司存在的误区
一、什么是公司注销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二、公司注销的几种非自主状态情况
1、个体工商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注销决定;
2、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机关决定收缴其营业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营业的,应注销其营业执照;
3、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做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在依法履行清算责任后申请注销登记,当事人拒不申请或者本已解散无法申请时,应由登记机关公告后予以注销。其实,吊销和注销的概念不仅存在于企业的营业执照问题上,在《律师资格》、《设计师资格》、《驾驶资格》等等领域都存在。
公司注销的几个误区
1、公司不运营了,不需要去注销,也会自动取消,所以更不用做年审年报、报税。
2、公司不注销也没关系,反正也没什么影响
那么,实施是怎样的呢?
在中国内地,如果您的公司没有运营、也没有注销,企业法人会在3年内无法再以企业法人的身份注册任何公司,并留下不良的记录。
而香港公司注销,不住校的公司不会自动取消,并需要承担一定的后果。商家首先要弄清楚的是,一般情况下,您不注销掉没有运营的公司,它并不会自动取消。政府相关部门也把没有走注销程序的公司当成仍在运营来看待,所以正常运营的公司每年该做的事情,您的公司也要做,比如年审年报,比如报税。如果没办理好这些事情,就会产生高额的罚款,也有可能会受到香港法院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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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法里面没有具体的规定,只是有人说会视同虚假出资处理,是不是会这么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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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会这么严重的
可是,看到一个文件,哪的忘了,说为了帮助困难企业,可以再延期。
另外呢,如果在到期前申请了减资,也不会这么惨,可是,据说现在减资申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企业就很难做啦
看到了这样个帖子:
网友yyb124咨询:我香港公司在境内投资一酒店,首期资金按比例已经到位,并已用于支付土地款。由于各种原因,土建项目还没有动工,因此后续的注册资本一直没有按期到位。现在时间已经两年多了。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是否有什么处罚规定?
长沙芙蓉王律师解答: 你所投资的酒店若系依据《外资企业法》设立,则你应在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全部认缴出资,并且你分期缴付出资的每期均应符合投资约定,否则将承担“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若你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出资期限的,你应当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若所成立的公司如果是中外合资企业,则“合营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逾期未缴或者未缴清的,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损失。”而不存在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问题。若所成立的公司为中外合作企业,则“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如期履行缴足投资、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由审查批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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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地区:陕西-西安咨询电话:18220***帮助网友:233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注册资金不到位,可能年检通不过。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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