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违规经营处罚条例水果现切现卖 违不违规

超市水果现切现卖 违不违规?
超市水果现切现卖 违不违规?
一职业打假人买盒装榴莲肉后告超市 索十倍赔偿
&&&&本报讯(记者张蕾)超市里常见的即食鲜切蔬果如果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是不允许生产销售的,这是去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昨天下午,职业打假人金先生状告北京某综合超市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他购买保鲜膜包装的盒装榴莲肉,现削的金钻菠萝以及进口的青西柚肉后,却发现该超市尚未根据新规定取得相应许可。金先生将超市告上法院,除了要求返还货款,同时索赔十倍赔偿。&&&&去年6月21日,金先生在北京某综合超市大望路店购买了保鲜膜包裹的盒装榴莲肉,以及现削的金钻菠萝和进口的青西柚肉,总共花费3393.8元。法官询问金先生为什么会一次购买这么多水果,金先生称是为了和朋友出去玩,但第二天就发现水果全都坏了,无法食用。&&&&金先生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食药监局对某超市大望路店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人举报执法人员于去年6月24日到现场核查发现,某超市大望路门店自6月10日至6月23日间,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现场制售即食鲜切水果食品经营活动,销售“水果什锦拼盘”346盒,决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69.12元,罚款5000元。&&&&昨天在法庭外,金先生向本报记者承认了自己职业打假人的身份。据金先生讲,鲜切蔬果的生产许可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1月公布的《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作出的要求。&&&&根据《细则》的规定,即食鲜切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可以改变形状但仍保持新鲜状态,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根据《细则》要求,自日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不得生产销售即食鲜切蔬果产品。&&&&金先生认为,他所购买的三种水果属于该《细则》规定的范围,商家需取得特殊许可方可生产售卖。金先生表示,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曾做过调查,保鲜膜下的鲜切水果容易细菌超标,“而且我们都知道超市切水果、削皮的刀经常到处放,或者放坏了的水果切去坏了部分再做成切片果盘,如何保证干净、安全?”&&&&昨天,超市方面表示,新规实施后,超市已申请增项,之后已取得许可证,只是在原告起诉的时间段里,尚未拿到许可证而已,但其生产工艺和流程完全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超市的代理人认为,原告提供的购物小票并不能证明这些水果是从超市购买的,并称作为鲜切水果保质期为当日,第二天是否腐烂与超市无关。昨天,该案未当庭宣判。&&&&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鲜切水果必须包装好后才能出厂,即食鲜切蔬果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出厂前检测的能力,消费者在便利店和超市内常见的包装好的蔬菜和水果沙拉均属于这一范畴。&&&&去年3月,该规定实行后,一些超市已暂停切片水果的销售。但西瓜是否还能切开卖?菠萝削皮算不算?能不能现扒榴莲卖榴莲肉?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尚需北京市食药监局作出一个细致权威的解读。&J009&&&切片水果为现场制售食品超市不能卖
16:13:27 来源:携手健康网
本文重点:最近,北京一些超市停售切片水果,原因是切片水果是现场制售食品,超市不具备资质。
&&& 最近,北京一些超市停售切片,原因是切片水果是现场制售食品,超市不具备资质。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切片水果为现场制售食品超市不能卖
&&& 不少消费者都习惯在超市买一盒切片水果,相比整个水果,切片水果品种全面还方便食用。但近日消费者发现,华堂、沃尔玛、BHG等超市的切片水果暂停销售,停售的还有部分超市的切片。多家超市负责人表示,依照现行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办法,超市尚不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因此水果乃至三文都不能切片销售。
  部分大超市停售切片水果、三文鱼
  以往在超市里买了菠萝,很多顾客称重后都会直接找到销售人员给去皮,但刘女士近日发现,华堂超市的这项服务没有了。除此以外,成盒的切片水果,片装的三文鱼也消失了。&生活节奏这么快,本来这些服务可以让我们感到更便捷,怎么说没就没了呢?&刘女士感觉很遗憾。
  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走访华润ole、沃尔玛、BHG等超市发现,除了华润ole超市还在照常销售切片水果,另外两家超市的同类服务也没有了。
  此外,切成薄片销售的三文鱼在部分超市里也消失了,不少超市只提供整段的三文鱼产品。消费者张先生说:&以往买一盒生鱼片到家就能吃了,现在超市不给切片,整块三文鱼买回去还得去除鱼皮,太麻烦了。&
  在BHG超市乐成店,以往颇受消费者青睐的鲜切水果产品已经停售,据BHG超市工作人员透露,食药监工作人员曾来店里检查过,因店方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不让继续销售切片水果,&在许可证办下来之前,肯定不能卖了。&沃尔玛超市相关人士表示,以往切片水果销量不是很大,所以条例发布后就不再销售。
  新规要求现场制售食品需要许可证 水果、三文鱼办不下来证
  某超市外籍高层人士指出,该超市引进借鉴国外经营的经验,率先在超市行业推出切片水果,给很多顾客带来方便,仅以菠萝单品为例,切片供应后每日能卖到一万元销售额,并且还能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业绩。
  不过,按照食药监部门3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超市想卖切片水果或三文鱼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对此多家超市负责人也表示支持理解,毕竟水果是否变质,刀具、案板是否进行消毒处理等细节都与食品安全相关。
  与7-11等一些便利店出售的带有质量品质认证标志的切片水果不同,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当一些超市准备补办手续时却发现遇阻力不小,某超市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申办许可证的条条框框很多,从经营面积、作业步骤流程到人员构成,几乎只有生产厂家才能符合要求,比如要求每一个单品要有30平米的食品加工操作间,这对于超市卖场的后厨来说,这是很难满足的条件。&
  市食药监局
  现切水果、三文鱼目前不在审批范围内
  针对此事,北青报记者近日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防止食品在流通领域可能存在的不正当操作或者卫生条件不达标等情况的发生,目前在本市区域内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者,应当根据《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经营活动。按照要求,在商场超市、便利店、市场内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单位,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没有取得相应许可的,不得经营。
  而按照现行的《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对于现场制售食品项目品种标注参考目录显示,在允许范围内的现场制售食品项目包括、糕点、熟肉制品、豆制品、饮料及其他标注具体品种等六大类,由于现场鲜切水果存在安全隐患,并不包含在其中。
  同时,现场制售切片三文鱼属于生食海产品的范畴,也适用于《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但代顾客加工三文鱼,则不作为生食海产品销售,不适用于《北京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也就是说,目前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批项目中并不包含现场鲜切水果、鲜切三文鱼的项目,暂时不予审批。
  直接进货的有包装的切片水果仍可销售
  北青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从鲜切蔬果生产企业直接进货的有包装的切片水果并不在不允许销售的范围内。按照去年12月4日正式发布的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目前北京市已有包括创造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裕农优质农产品种植公司怀柔加工厂、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北京南河北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取得《即食鲜切蔬果食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消费者可以在食品流通环节购买到他们生产的产品,产品包装形式多样。针对消费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市食药监局相关部门表示,食品现场制售始终是食药监局监管的重点,下一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出台,国家食药监总局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本市也将进一步完善超市食品现场制售的各项管理规定。
::::::::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天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超市水果现切现卖 违不违规? 职业打假人买盒装榴莲告超市_凤凰资讯
超市水果现切现卖 违不违规? 职业打假人买盒装榴莲告超市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本报讯(记者张蕾)超市里常见的即食鲜切蔬果如果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是不允许生产销售的,这是去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昨天下午,职业打假人金先生状告北京某综合超市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他购买保鲜膜包装的盒装榴莲肉,现削的金钻菠萝以及进口的青西柚肉后,却发现该超市尚未根据新规定取得相应许可。金先生将超市告上法院,除了要求返还货款,同时索赔十倍赔偿。去年6月21日,金先生在北京某综合超市大望路店购买了保鲜膜包裹的盒装榴莲肉,以及现削的金钻菠萝和进口的青西柚肉,总共花费3393.8元。法官询问金先生为什么
原标题:超市水果现切现卖 违不违规? 职业打假人买盒装榴莲告超市【摘要】
超市里常见的即食鲜切蔬果如果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是不允许生产销售的,这是去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据金先生讲,鲜切蔬果的生产许可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1月公布的《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作出的要求。
本报讯(记者张蕾)超市里常见的即食鲜切蔬果如果没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是不允许生产销售的,这是去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昨天下午,职业打假人金先生状告北京某综合超市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他购买保鲜膜包装的盒装榴莲肉,现削的金钻菠萝以及进口的青西柚肉后,却发现该超市尚未根据新规定取得相应许可。金先生将超市告上法院,除了要求返还货款,同时索赔十倍赔偿。去年6月21日,金先生在北京某综合超市大望路店购买了保鲜膜包裹的盒装榴莲肉,以及现削的金钻菠萝和进口的青西柚肉,总共花费3393.8元。法官询问金先生为什么会一次购买这么多水果,金先生称是为了和朋友出去玩,但第二天就发现水果全都坏了,无法食用。金先生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食药监局对某超市大望路店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人举报执法人员于去年6月24日到现场核查发现,某超市大望路门店自6月10日至6月23日间,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现场制售即食鲜切水果食品经营活动,销售“水果什锦拼盘”346盒,决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69.12元,罚款5000元。昨天在法庭外,金先生向本报记者承认了自己职业打假人的身份。据金先生讲,鲜切蔬果的生产许可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1月公布的《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作出的要求。根据《细则》的规定,即食鲜切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可以改变形状但仍保持新鲜状态,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根据《细则》要求,自日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不得生产销售即食鲜切蔬果产品。金先生认为,他所购买的三种水果属于该《细则》规定的范围,商家需取得特殊许可方可生产售卖。金先生表示,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曾做过调查,保鲜膜下的鲜切水果容易细菌超标,“而且我们都知道超市切水果、削皮的刀经常到处放,或者放坏了的水果切去坏了部分再做成切片果盘,如何保证干净、安全?”昨天,超市方面表示,新规实施后,超市已申请增项,之后已取得许可证,只是在原告起诉的时间段里,尚未拿到许可证而已,但其生产工艺和流程完全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超市的代理人认为,原告提供的小票并不能证明这些水果是从超市购买的,并称作为鲜切水果保质期为当日,第二天是否腐烂与超市无关。昨天,该案未当庭宣判。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鲜切水果必须包装好后才能出厂,即食鲜切蔬果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出厂前检测的能力,消费者在便利店和超市内常见的包装好的蔬菜和水果沙拉均属于这一范畴。去年3月,该规定实行后,一些超市已暂停切片水果的销售。但西瓜是否还能切开卖?菠萝削皮算不算?能不能现扒榴莲卖榴莲肉?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尚需北京市食药监局作出一个细致权威的解读。J009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186971
播放数:224372
播放数:665033
播放数:156749
48小时点击排行监督电话:010-604554&&&&商务合作:010-&&&&Email:&&(#替换为@)
消费日报社地址 Add:北京市丰台区定安东里20号 邮编 P.C. 100075&&&
京ICP备号-1&&&&京公网安备 18号&&&&
本报法律顾问: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波 & &律师
消费日报社版权所有&&&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现切现卖 “装盒”水果不可怕
  □本报记者&&於徐阳
  &之前,一直有曝光&盒装&水果的负面新闻,像有用烂了一个角的西瓜,切掉腐烂部分后再切块装盒卖的,还有是这面模样好的,另一面被蹭破了皮快要烂了的草莓,以次充好的现象常在水果摊或超市里遇到,都是些无良商家的把戏。&郑阿婆为了特价就上过好几次当,因此&特价水果&一事仍让她愤愤不平,不过&吃一堑,长一智&,现在的她不会再为特价而&心动&了。
  躺在保鲜膜盒子里的水果,开盒即食,让消费者体会到了生活的便利与品质。正是因为这件华丽的&外衣&,也更加容易蒙蔽消费者。采访中,郑阿婆的遭遇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他们也都上过表里不一的&当&,此前也有新闻曝光过富仕路一流动水果摊上出售过烂水果改头换面的切块水果。
  &新鲜现切西瓜特卖,2元/斤。&6月22日19时许,在东方华联超市的西瓜销售区,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着限时特价广告。记者随着市民们的脚步寻声上前一看,大家都觉得这样的销售方式可取。
  在大家的见证下,西瓜现切对半,根据不同的需求,有半个封装的,也有切块装盒的,西瓜质量的优劣全在大伙的眼里,买不买也全凭消费者自己的判断。还有像榴莲、波罗蜜、芦荟等水果,也都有水果促销员在现剥装盒。超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现切的水果相对已经包装好存放在冰柜里的更畅销,晚上销售高峰,从切到卖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
  不过,记者注意到,有食品专家提醒,切开后的水果在夏季高温天气下,细菌量会随着时间而增多,因此提醒一些体质相对不好的市民,如果买盒装水果,尽量买刚切的,买回来也最好尽快吃。
手机微信扫一扫
关注路桥新闻网微信
这里有你想了解的路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交通违规网上查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