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10086的云盘密码,来个高手看看,什么情况,4位密码

卧槽刚刚点开那个“最让你震惊的杀人案件是什么”,看了第一个《消失的夫妻》,我快压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那四个凶手不是人是畜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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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卧槽刚刚点开那个“最让你震惊的杀人案件是什么”,看了第一个《消失的夫妻》,我快压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那四个凶手不是人是畜生啊[69]
没听过,说说文字即可,不要上图谢谢
№1&☆☆☆= = 于 21:55:48留言☆☆☆ 
四个灭绝人性的恶魔,最大的23岁,最小的17岁,由新泰市窜至费县,5月14日15点本来目的是偷东西,进入卧室把女主人的私房性感暴露结婚照翻出来了,看到女主人漂亮性感的结婚照后,□□焚身由原本的劫财转为劫色。躲在后面的小卧室四个小时里等到19点时小两口回来,不知是什么原因女的先打开小卧室的门被张学军立即按倒。另三人冲出来打翻了猝不及防的男主人,还捆绑起来关在主卧室。在小卧室里扒光吓软了的女的逼出银行密码,由王吉银和小弟去取钱,张,符二人轮流盯着男的□□女的。取到钱后四人做了锅红烧肉喝酒庆祝继续轮流到小卧室对女主人发泄□□。女的在自己家里被轮流折磨长达八个小时后到第二天凌晨三点时被张学军残忍捂死,男的被王吉银,符刚砍死在主卧室,并用主卧室的被子把□□的女主人和男的裹好藏到山洞里。并打扫好犯罪痕迹,天亮前逃之夭夭。
№2&☆☆☆= =于 21:56:17留言☆☆☆ 
哪个?链接?
№3&☆☆☆= =于 21:58:32留言☆☆☆ 
伊甸湖发条橙子
№4&☆☆☆= =于 21:58:35留言☆☆☆ 
原帖在哪里?
№5&☆☆☆= =于 22:00:06留言☆☆☆ 
知乎大叔微博有详细描述,手机不方便贴过来
№6&☆☆☆= =于 22:01:06留言☆☆☆ 
№7&☆☆☆= =于 22:02:21留言☆☆☆ 
具体案情日,新泰市汶南镇4个小青年,付刚、张学军、王吉营、赵锋,最大23岁,最小17岁,均为社会闲散人员,平时无业四处游荡,出没网吧等地方。他们到山东费县的一个地方,发现一家偏僻的院落(旁边还有两家,但都无人居住),于是翻墙进入,将监控摄像机线路剪断,在室内翻找财物。在看到主人的婚纱照后,一致觉得女受害人比较漂亮,房屋装修比较好,比较有钱,于是他们改变主意,决定把这家抢了。晚上七点,受害人夫妻回到家中,女的先进屋,打开小卧室的门,被张学军立即按倒,另外三人冲出将男主人制服、捆绑在主卧室。此后,逼问出□□密码,其中两人去取钱,另外两人对受害人进行侵害,取钱后,还在受害人家中烧了一锅红烧肉,喝酒庆祝后,继续轮流对受害人进行侵害。在其丈夫的面前进行了长达8个小时的□□,□□一个咬掉,一个插着牙签,□□插着钢针,犯罪罪行极其恶劣,灭绝人性。被害人才结婚半年,女主人已怀孕。尸检结果:女的被轮了长达8个小时差不多被搞得快散架了.男的头上砸了三个洞,身上捅了一刀,伤及肺部。当场处于昏迷状态。女的□□被嚼裂一只,另一只□□有牙签插入并断在里面,□□水肿数厘米和十数个针眼,阴/道口及内壁皮下组织大量充血属鉴定严重钝挫伤,全身都是抓痕和齿痕.5月15日凌晨三点,将受害人残忍杀害后抛尸山洞,并将现场打扫后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在接到受害人家属报警50小时后,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此时受害人的衣服还穿在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身上。
№8&☆☆☆= =于 22:03:11留言☆☆☆ 
http://m.v.□□.com/activity/club/friend.html?publish_id=2&ptag=4_4.6.0.11332_sina,&url_type=39&object_type=webpage&pos=1&url_type=39&object_type=webpage&pos=1
№9&☆☆☆= =于 22:04:15留言☆☆☆ 
第二个案子人渣丈夫千里追杀虐妻也是禽兽不如,简直灭绝人性
№10&☆☆☆= =于 22:05:23留言☆☆☆ 
大晚上被吓到了,还好不是一个人住外面
№11&☆☆☆= =于 22:05:31留言☆☆☆ 
认领9l 一下子忘记了应该做短链 框框是企鹅
№12&☆☆☆= =于 22:05:55留言☆☆☆ 
看了第二个,真的太绝望了吧
№13&☆☆☆= =于 22:07:50留言☆☆☆ 
记得好像前一段时间贴过第一个案子吧但是什么时候看都很吓人
№14&☆☆☆= =于 22:08:07留言☆☆☆ 
№15&☆☆☆= =于 22:08:09留言☆☆☆ 
被吓到了,一个人住
№16&☆☆☆= =于 22:08:27留言☆☆☆ 
所以我一直不能理解烈日灼心,这TM的不就是三个反人类的社会闲散分子,四处游荡,然后见色起意,杀了人家满门的故事?为啥还要真情实感地挖掘,哎呀他们活得好痛苦,他们活着就是煎熬,他们过不上好日子,天天都愧疚……死了反而是解脱。麻痹的你们倒是清醒过来之后留下遗书自杀谢罪啊!还省了警察同志多少事,一边该吃吃该活活,酒色财气一点没耽误,一边做忏悔嘴脸,给谁看!受害者满门都已经在地下了!
№17&☆☆☆= =于 22:08:53留言☆☆☆ 
好像在12频道天网里看到过
№18&☆☆☆= =于 22:09:21留言☆☆☆ 
第二个贴一下
№19&☆☆☆= =于 22:09:32留言☆☆☆ 
我草,灭绝人性
№20&☆☆☆= =于 22:09:35留言☆☆☆ 
刚去查了下,这四个人三个判了死 刑,一个未成年貌似无期
№21&☆☆☆= =于 22:10:22留言☆☆☆ 
№22&☆☆☆= =于 22:10:44留言☆☆☆ 
这几个畜牲都死了吗,太恶心了
№23&☆☆☆= =于 22:10:53留言☆☆☆ 
。。。。张学军!你干什么呢!
№24&☆☆☆= =于 22:11:52留言☆☆☆ 
想到“烈日灼心”
№25&☆☆☆= =于 22:12:08留言☆☆☆ 
畜生 死了没有
№26&☆☆☆= =于 22:12:26留言☆☆☆ 
太可怕了,比畜生还不如
№27&☆☆☆= =于 22:12:42留言☆☆☆ 
贴下案子啊
№28&☆☆☆==于 22:12:43留言☆☆☆ 
第二个案子在知乎删掉了,只能贴微博截图,谁大机可以贴过来,微博名是知乎大叔
№29&☆☆☆= =于 22:12:43留言☆☆☆ 
卧槽这案子真的在天网还是一线播过,我有印象,但是节目没说到虐杀,只是说夫妻俩被杀后藏在山洞!唉!!!!!!
№30&☆☆☆= =于 22:12:46留言☆☆☆ 
№31&☆☆☆= =于 22:13:04留言☆☆☆ 
这个我看过。讲一个我妈妈说过的故事。同村的一个拉车带货的老汉,有一天带着女儿上城,路上碰见了三个畜生,看到女儿漂亮,就将老汉绑在树上,当着老汉的面对女儿先奸后杀。后来要杀老汉时被他逃了。那个年代,三个人貌似都死刑吧。因为是同村人,所以故事真实性可靠。有些人真的不配为人。
№32&☆☆☆= =于 22:15:38留言☆☆☆ 
这对新婚夫妻的家貌似在比较偏僻一点的小树林那儿,所以被瞄上了。这几个人渣绝对不得好死,看到他们还敢在被害人家煮肉吃酒,太可怕了
№33&☆☆☆= =于 22:15:50留言☆☆☆ 
第二个是什么啊
№34&☆☆☆= =于 22:19:29留言☆☆☆ 
第二个案子2009年,年仅26岁,被新婚丈夫王光宇暴打数十天后,虐待近10个月后,体内多脏器出血,血液甚至将腹腔撑得象足月的孕妇,骨折,肺挫裂伤……面部挫裂伤,四肢挫裂伤,最后死在了医院。其冤之一,董珊珊新婚到变成一具尸体的十个月中,曾经因多次被家暴,四处求救,躲回娘家被从娘家揪回来殴打。逃离了北京,被千里追杀,从银川揪回来囚禁毒打。其冤之二,这十个月中,她和她娘家先后有8次报警,报警记录在案,却未能让她得救,最终仍然屈死。其冤之三,董珊珊八次报警仍然未获解救后,逃离了北京。她一直逃到了银川。在一个表兄的协助下躲藏。王光宇带人开车前往银川抓捕她,先捉住其表兄,据当时网友及其家人介绍:“王将董珊珊的表兄带到银川郊外树林,威胁说如果不把董交出来,就当场活埋了他。其表兄无奈,打电话将董骗出。”在此案中,用非法手段追捕公民、涉嫌绑架威胁他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法律追究。董珊珊从银川被抓回,象犯人一样被押回北京附近,完全被限制人身自由,囚禁在河北苟各庄。后又带回北京囚禁。根据王光宇向警方的交代:“我又打了她,还是一样,拳打脚踢。打得最重得一回,是日左右,用拳头打,用脚踢,不停的踢,踢了多少脚不知道,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8月22日,遍体鳞伤的董珊珊休克。10月10日,在icu辗转挣扎维持生命了近2个月的她,宣告死亡。这段时间实际已无意义的仅仅是维持生命的治疗,很大程度在法律意义上帮助了王光宇脱罪。离她嫁给这个虐杀她的魔鬼,一共十个月。她遭受了漫长的、难以想象的酷刑殴打,身体、精神无止境地受到折磨与摧残。其中有一个细节,王光宇曾扒光她的衣服,令她趴在落地窗前,再用强光照射她,长达数小时。无法想象她这受尽虐待的八个月中遭受了什么样的恐惧和绝望。而最终,凶手以“虐待罪”被起诉。这个罪名一直受到争议,“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甚至导致死亡结果的”,以虐待罪论处,即使虐死,刑期上限为7年。事实上,无数的妇女儿童受尽折磨虐待,致伤致残致死,凶手都以此入罪后仅判处很轻微的刑罚。如果她不是他的妻子,如果是一个陌生人被这样活活打死,必然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致死)起诉,这么严重惨烈的伤害及后果,和恶劣手法,很难想象会仅仅判刑7年以下。但就因为她和王光宇之间有一个婚契,他受到了虐待罪7年顶格刑罚的无形保护。最终,王光宇仅仅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庭审现场,有目击者转述,他的亲友竟然在庭下高叫:“判得太重了!”,有消息称,王光宇早已出狱。并再娶了妻子。
№35&☆☆☆= =于 22:19:53留言☆☆☆ 
我操,畜生,警察干什么吃的
№36&☆☆☆= =于 22:25:22留言☆☆☆ 
№35 ☆☆☆= =于 22:19:53留言☆☆☆ 我cnimlgb!!!!!!!!!!!!!!!!!!这要是真的你国真是要完,操操操操操操操操!!!!!!!!妈个比的!!!!!!!!!!!!!!!!!!!
№37&☆☆☆= =于 22:25:34留言☆☆☆ 
MD第一四畜牲有第二@男的居然能再Y婚??她老婆晚上睡得著?
№38&☆☆☆= =于 22:26:10留言☆☆☆ 
第二个才判七年,你妹
№39&☆☆☆= =于 22:27:17留言☆☆☆ 
我操,我真的对第二个太气愤了,本来可以拯救的生命,为什么,警察去哪儿了,为什么只判7年,为什么出来还可以娶妻,WC
№41&☆☆☆= =于 22:28:57留言☆☆☆ 
居然有人才知道董珊珊案王光宇那货被微博轮了多少次了,然而没用,大写的药丸
№42&☆☆☆= =于 22:29:47留言☆☆☆ 
恐怖发条橙现实版
№43&☆☆☆= =于 22:30:18留言☆☆☆ 
MD,我有一肚子脏话想骂呀
№44&☆☆☆= =于 22:32:34留言☆☆☆ 
№45&☆☆☆= =于 22:32:36留言☆☆☆ 
我就奇怪,为什么有人还这么不要命,敢嫁给他。这男的又施暴了吗?
№46&☆☆☆= =于 22:33:58留言☆☆☆ 
那个婆婆杀儿媳的丈夫还不是也又娶了一个…………怎么敢嫁
№47&☆☆☆= =于 22:34:42留言☆☆☆ 
№35 ☆☆☆= =于 22:19:53留言☆☆☆ 董珊珊案件中有两个关键点:她报案了,警察说如果伤害罪成立就要对王光宇判刑。董珊珊心软(恐惧)没有签字。我国对隔离制度没有落实,就是一个人一直威胁你,你是没有实际办法的。第二点就是ICU维护,并且董珊珊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王光宇付的。没有办法判断王光宇是主观虐杀还是虐待误杀,但是综合各个角度,只能按虐待罪判罚。虐待罪的官方法律条文: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量刑已经是虐待罪的最高量刑。
№48&☆☆☆= =于 22:38:43留言☆☆☆ 
去看十宗罪吧 也有真实故事改编的
№49&☆☆☆= =于 22:38:45留言☆☆☆ 
自干五爱D小将居然现在才知道董姗姗的案子,比她还惨的都多的是咧
№50&☆☆☆=+=于 22:39:21留言☆☆☆ 
要是古代的酷刑能留一个到今天也好,死刑真便宜了那些畜生
№51&☆☆☆= =于 22:40:54留言☆☆☆ 
虐待罪的官方法律条文: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量刑已经是虐待罪的最高量刑。 №48 ☆☆☆= =于 22:38:43留言☆☆☆ 这个罪的量刑实在不合理,虐杀比一刀砍了对被害者还残忍,但量刑却远不如直接杀了
№52&☆☆☆= =于 22:43:40留言☆☆☆ 
这几个畜牲都死了吗,太恶心了
№53&☆☆☆= =于 22:45:33留言☆☆☆ 
我就奇怪,为什么有人还这么不要命,敢嫁给他。这男的又施暴了吗?№46 ☆☆☆= =于 22:33:58留言☆☆☆  第二任妻子未必知道PS:听说第二任妻子也已经被打跑
№54&☆☆☆= =于 22:46:06留言☆☆☆ 
居然有人不知道董珊珊案……
№55&☆☆☆= =于 22:49:56留言☆☆☆ 
卧槽。。。。。。。。。。。。。。。。
№56&☆☆☆= =于 22:55:28留言☆☆☆ 
我现在完全想不通但是董珊珊为什么不签字啊
№57&☆☆☆=
=于 23:01:09留言☆☆☆ 
我昨天还知道了一个母亲虐杀3岁左右的小女儿的案子呢,用针线把女儿嘴巴封起来……全家一起虐待女儿……最后也就判了7年,听说出来后还把女儿坟给挖了
№58&☆☆☆= =于 23:03:58留言☆☆☆ 
好可怕,我也是手贱
№59&☆☆☆= =于 23:06:46留言☆☆☆ 
看过 好像刚结婚没多久住的是有点儿偏僻
№60&☆☆☆= =于 23:12:33留言☆☆☆ 
虐待是有经过的,这个经过可以求救也可以自救,我国也不乏被虐待后将施虐者杀掉的,之所以董珊珊是董珊珊,是因为她本来就是董珊珊哀其不幸,怒其争却不争到最后,当然,我国对被虐待者的保护确实是非常不到位,但是,且问,各位,你们会是董珊珊吗,如果相同境况下你会如何做
№61&☆☆☆= =于 23:15:30留言☆☆☆ 
两个案子都看过。。。关于第二个,一直觉得这方面的规定很坑,不是夫妻起码也能算作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遗弃罪的量刑更轻,唉
№62&☆☆☆= =于 23:16:55留言☆☆☆ 
我擦就因为是家庭人员杀人就只判七年,这什么狗屁法律
№63&☆☆☆= =于 23:17:37留言☆☆☆ 
个反人类的社会闲散分子,四处游荡,然后见色起意,杀了人家满门的故事?为啥还要真情实感地挖掘,哎呀他们活得好痛苦,他们活着就是煎熬,他们过不上好日子,天天都愧疚……死了反而是解脱。 麻痹的你们倒是清醒过来之后留下遗书自杀谢罪啊!还省了警察同志多少事,一边该吃吃该活活,酒色财气一点没耽误,一边做忏悔嘴脸,给谁看!受害者满门都已经在地下了! №17 ☆☆☆= =于 22:08:53留言☆☆☆ 我也觉得三观很奇葩,不就动手杀人的不是他们三个,而且救了那个小女孩吗但事实就是团伙作案,qj未遂致人死亡。最后出来那个“真凶”像是打补丁
№64&☆☆☆= =于 23:18:54留言☆☆☆ 
第二个现在可以用反家暴法判刑了吧
№65&☆☆☆= =于 23:22:53留言☆☆☆ 
第二个现在可以用反家暴法判刑了吧№65 ☆☆☆= =于 23:22:53留言☆☆☆ 反家暴法没有刑罚,主要是禁止令,最多行政拘留,真要涉及到刑罚,仍需刑法,所以刑法的相应条文也要修改才对,要在现基础上加重刑罚,并在某些条件下应不再以涉及家庭矛盾的相关条例论处,而以情节论处,在违反相关禁止法令的情况下的情节我觉得更要加重刑罚
№66&☆☆☆= =于 00:09:17留言☆☆☆ 
待是有经过的,这个经过可以求救也可以自救,我国也不乏被虐待后将施虐者杀掉的,之所以董珊珊是董珊珊,是因为她本来就是董珊珊 ===================那就会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了长期打人虐待人致死就是虐待罪,真不合理啊犯罪构成也可以往故意杀人辩的吧
№67&☆☆☆= =于 00:15:33留言☆☆☆ 
虐待罪的官方法律条文: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个量刑已经是虐待罪的最高量刑。 №48 ☆☆☆= =于 22:38:43留言☆☆☆  这个罪的量刑实在不合理,虐杀比一刀砍了对被害者还残忍,但量刑却远不如直接杀了№52 ☆☆☆= =于 22:43:40留言☆☆☆ 对啊,还有好多被虐待好久,反杀的,结果却要死
№68&☆☆☆= =于 00:19:32留言☆☆☆ 
这个董珊珊真的……我怒其不争啊,也是隔离制度不行,她一时心软不签字把那人送牢里,自己都没命
№69&☆☆☆= =于 00:20:51留言☆☆☆ 
(注意:一次最多可提交三万字左右,且一次最多可提交三张尺寸在范围内的图片,超出部分请分次提交!)一次在qq上聊了一个妹子 想看看空间照片但有密码 经过几番忽悠终于成功了 密码是2的10次方 我的个娘来这个次方怎么输呀 最后我无奈了 妹子你在忽悠我呢 她给我来了一句等于几?卧槽1024
一次在qq上聊了一个妹子,想看看空间照片但有密码,经过几番忽悠终于成功了,密码是2的10次方。我的个娘来这个次方怎么输呀,最后我无奈了,妹子你在忽悠我呢。她给我来了一句等于几?卧槽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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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情况没有多大问题。牙龈出血的病因很多,最常见的是牙龈炎,白血病的可能性太小了。建议可以吃一些甲硝唑阿莫西林。同时注意保持口腔卫生先看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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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常规正常,不考虑有白血病。
你好:没有,血常规的检查可以确诊是是否尤其白细胞及血小板的异常改变,建议你去医院...
你好,根据化验单结果,你目前牙龈出血不是由于血象引起的,血小板和凝血功能都是正常...
您好,从以上结果来看您存在着感染,即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升高,不像是白血病,淤青有...
各种血细胞数值都明显降低,白血病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的,但是不排除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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