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落户这边期房用房屋登记证明或者购房合同能落户么

(共3个回答)
需要提前跟开发商说
等到房本办理前贷款还清的时候让开发商给开个一次性的契税票就行啦,
没有什么特殊手续,这种情况开发商一般也都能通融的,
90年代的板楼,靠近路边的砖楼。都会改造。
粉刷外墙,安装楼门,换窗户(塑钢),换水管、天然气管及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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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购房合同能落户吗(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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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天津买房落户条件 天津买房落户怎么个条件 市内6区加近郊4区,房款在80万以上,必须是大产权房子,需一次性付清,市外三县两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武清区,宝坻区)一次性付清40万,必须是大产权房子。 孩子高考前三年的10月1日前必须已经取得蓝印户口,必须取得天津市中学的学籍,必须持有天津市中学的毕业证才能参加高考,另外孩子的高中三年必须在天津市内中学就读,(有检查部门管理,当然有钱就能摆平),落户后不可以卖掉,因为卖掉后蓝印户口因为没有落户地点就会被打回原籍。蓝印户口持有者需3-6年后才能申请天津市正式户口。有正式户口了就没法打回原籍了,但是如果要卖掉房子,户口落在哪还是个问题。 1. 我想通过买房办理天津蓝印户口,有无面积和金额上的要求? 没有面积方面的要求,金额方面市内六区、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80万元,环城四区汉沽和大港的房需购买60万以上的房子,宝坻/武清和静海宁河蓟县等三县需购买40万以上的房子,所购买房屋必须一次性交纳全款,大产权,并具备契税完税证明。 2.单纯为孩子入学买房,可否只转办孩子户口? 不可以,办理蓝印户口需清户办理,即已婚的需同时办理配偶及子女的,若未婚则需要办理父母及个人的。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千万不能带上您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您会终身失去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资格。 3.如果自己的户口和家人的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怎么办?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证明你们是一家人。 5.如果有二胎,是否两个孩子都可以办理? 您的第二个孩子需要提供准生证,如果是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天津市公安局会要求您做DNA亲子鉴定。 6.若房产证未下来之前,政策有变,蓝印户口是否还可办理? 可以办理,办理蓝印户口时按契税票和购房发票的日期为准,不以房产证下发日期为准。 7.天津的蓝印户口和普通户口有什么区别? 天津的蓝印户口不是正式的天津户口,虽非正式但可以保证孩子高考,一般两年后转正,和正式户口的待遇一致。但这个转正不是自动的,需要自己去办理。 8、办理蓝印户口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 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2. 契税完税证 3. 商品房买卖合同 4. 产权证 5. 公共维修基金收据6. 申请人及随行人员(16周岁以上)居民身份证 7. 结婚证 8. 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 9. 暂住证或《暂住人口登记表》 10. 《生物物证检验鉴定书》(二胎提供)篇二:天津买房办户口政策 一、办理蓝印户口申报材料 1、 居民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 3、 暂住证 4、 商品房销售专用发 票 5、 契税完税证 6、 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7、 商品房买卖合 同 8、 房地产权证 9、 结婚证(离婚及离婚协议或法庭判决书) 10、 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 11、 《生物检验鉴定书》(二胎提供)
二、蓝印户口办理流程 1、办理房屋产权证 2、办理暂住证 3、填写办理蓝印户口相关表格 4、到蓝印办公室进件 5、蓝印办公室审件 6、蓝印办公室将申办蓝印户口件发到天津宝坻公安分局,进行核查。 7、宝坻分局核查完毕将申办蓝印户口件送回蓝印办公室。
三、办理天津蓝印户口注意事项 1、您购买的住房必须为一手新房,一次性付款,大产权。 2、您必须在您去公安局户籍处蓝印办公室进件备案之前,拿到您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契税完税票、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4、您购买的住房只能够办理您自己家一户的蓝印户口,千万不能带上您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您会终身失去办理蓝印户口的资格。 5、如果您和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四、蓝印户口学生在津就读高考新规 教委规定自日起,凡在本市参加普通高考的蓝印户口考生,须在报考前三年的10月1日前取得本市蓝印户口,并取得本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学籍校就读三年,持有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凡购房完税票时间,在新规履行时限内,均可按照新规办理蓝印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的蓝印户口学生,由外省市转入本市中学就读,依照《初中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蓝印户口学生转入本市初中、高中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即在哪个区取得的蓝印户口,必须在哪个区县就读初中或高中。学生在拿到蓝印户口后,在蓝印户口所在地寻找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开具接收学生学籍三联单,回到学生现在学校加盖公章、市教育局加盖公章、省教育厅加盖公章,将学籍取出送交接收学校。
五、蓝印户口常见问题 1、 户口迁入后对工作及福利待遇有无影响? 答:蓝印户口属于天津市临时户口,不用将现在的户口迁入天津市,所以不会影响工作及福利待遇。 2、 蓝印期间孩子上学算借读吗? 答:因为是户口所在地,不算借读,但是根据接收学校要求不同,学校要收取不同的费用。 3、学籍迁入后,原学籍注销吗? 答:原学籍注销,因为学籍只能有一个。 4、转红印户口时,只转学生的可以吗? 答:若学生转红印户口时,满18周岁,则可以只转该学生的户口,其父母不用转红印户口,蓝印户口可注销。 5、蓝印户口办理完毕,可以将学籍落在天津市内吗? 答:不可以,因为学籍必须落在蓝印户口所在地 。 6、我想通过买房办理天津蓝印户口,不知有无房间面积或金额的要求?
答:没有房屋面积的要求,金额方面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需购买80万以上的房子;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需购买60万以上的房子;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需购买40万以上的房子。所购买房屋必须一次性交纳全部房款,且具备契税完税证明。 7、蓝印户口有效期多长时间,是否2年作废? 答:取得蓝印户口之后,二年后转为常住户口,和正式户口的待遇一致。 8、 蓝印户口和普通的户口有什么区别? 答:蓝印户口不是正式的户口,因为封皮是蓝色的所以大家都这么叫(正式的户口是棕红色的),虽然不是正式的单高考绝对够用了,一般两年后转正。但这个转正不是自动的,需要自己去办理,由于蓝印户口当初办的时候都是投资性质的,所以一般要对投资的公司进行审核。买房子送的户口一般情况下是送三个蓝印户口。分别是户主,配偶和子女的。 六、蓝印户口的作用? 答:蓝印户口优势一:
一直以来都是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知名院校,并且天津市的院校相对要多一些。
蓝印户口的优势二:
高考是每位辛欣学子的生死线,在享有良好的教育基础的条件下,因为考生少,每年只有6-8万的考生,有着与其他省市相对较低的分数线,这无疑使更多的学子获得通往大学的金钥匙。
简单的说,蓝印户口就是为孩子获得与考生同等待遇的户籍凭证。根据每年高考分数线情况,高考上线分数线及重点分数线均比河北省低十几分,同时每年全国重点大学在天津比河北省招收人数比例有明显的优势,录取比例基本在2:3,河北省录取比例在1:10。因此拥有蓝印户口就是与考生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高考更具备竞争的优势.篇三:天津叫停买房送户口政策 开发商称“被吓呆” 天津叫停买房送户口政策 开发商称“被吓呆” 日07:36
北京青年报导读:天津蓝印户口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买房送天津户口即将终结。对于不少楼盘偏远,主打大城市户口牌的房地产项目,这是超级利空。用业内开发商的话说,“一直认为药不能停的楼市,这次被吓呆了。” 5月31日正式停办蓝印户口 昨日上午,从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出消息,天津市将于5月31日起停止办理蓝印户口。即从日起,停止外省市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投资兴办企业和引进人才办理蓝印户口。而已经办理蓝印户口或正在办理蓝印户口的外省市人员可以按照原先规定办理相关户口。 这次停止新办蓝印户口,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在日前,通过天津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订预订协议的外省市购房者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可继续按原规定办理蓝印户口。现有的持蓝印户口人员,在考察期满后经复验合格可继续按原规定办理天津常住户口。 2009年3月,天津市政府明确,在天津市购买商品房的外省市人员,可登记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一户,享受天津市常住户口同等的待遇,取得蓝印户口的外地学生只要在天津市普通高中有正式学籍学满三年,可在天津市参加普通高考。 截止到2013年,天津市内六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80万元以上,环城四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60万元以上,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40万元以上。 开发商被“停药”吓呆 “一直认为药不能停的楼市,这次被吓呆了,特别是武清区。”一家开发商获知这个消息后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他看来,这是绝对的大利空。他们也将调整销售政策,加紧推盘。 “我们刚刚参加完北京的春季房展,会上还重点推了京津冀一体化的优势,宣传了一通蓝印户口很有价值,没想到回到天津这个政策就取消了。”在武清有项目的开发商代表告诉北青报记者。不过,实际上在开发商圈子里,要取消蓝印政策传了不止一两年了,这次靴子终于落地了。 在京津高速两旁,可以看到许多房地产项目的巨幅广告牌,最醒目的广告语就是“蓝印户口”。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及“首都经济圈”概念的提出,地处京津走廊的武清区近年来发展迅猛。仅40万元的蓝印户口购房门槛,在武清区购房成为蓝印户口购房人群的最主要选择之 一。武清区房管局统计的数据显示,月,非天津市户籍人士在武清购买新建商品房12044套,占总成交套数的64.52%;非天津市人士购买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120.85万平方米,占总成交面积的63.3%。 这就是说,一旦天津市蓝印户口政策取消,武清区将会丧失约一半的购房者,这对于仍在大兴土木的众多开发商无疑是巨大的考验。 房企将搭“末班车”加快走量 北青报记者从中原地产研究部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武清楼市3月住宅成交合计套数为1133套,目前可售房源则高达2.17万套,也就是说消化速度在依赖蓝印户口的时候,依然需要接近2年时间。如果没有蓝印户口,武清等区域的投资价值将会明显降低,天津市场也将受到非常大的冲击。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北青报记者,天津楼市作为一个直辖市市场,一直属于一个二线城市,但市场成交量也一直比较活跃。“对于很多在北京难以落户,转而选择在天津置业投资,希望子女能获得直辖市高考分数优惠的人群,一旦蓝印取消,可能影响非常大。” “对于天津这样一个城市来说,蓝印户口的取消基本就等同于起码20%的客户流失,对于武清等区域基本就等同过半客户消失。对于本来已经逐渐调控的市场来说,这种突然影响,不论对购房心理还是对投资心理,都有非常大的冲击。”张大伟告诉北青报记者。 在政策执行前,很多房企可能会加快走量,部分需求也有可能为了末班车而最后入市。但可以预计的是,到了6月1日之后,天津市场,特别是武清等市场,量价暴跌已经明确,天津市区虽然受到影响比较小,但价格也很难不受到影响。“除非天津短期出台替代性政策,或者其他利好。” 开发商已把卖点转至“一体化” 不过,对于天津周边,尤其是武清区域的房子,开发商已经把卖点转移到京津冀一体化了,对武清等区域的土地热情高涨。 2013年,武清最繁华地段杨村拍出楼面价最高为2539元/平方米。截至2014年2月底,杨村最高价也仅仅为2251元/平方米。而仅一个月之隔,泰禾房产就以总价6亿元、溢价率200%拿下武清高村镇地块,楼面价高达4127元/平方米,楼面价相较之前近乎翻番。 目前,武清区核心区域新房售价在8000元/平方米左右,云集了保利、花样年、远洋等地产大佬。开发商整体都看好京津冀一体化概念,认为这里的地价还是便宜,存在着重估的空间。大开发商也高度看好京津冀一体化政策,虽然这一规划细节还未正式披露,但开发商普遍认为将远超自贸区等概念。文/本报记者 范辉篇四:沈阳凭购房合同可以落户吗 篇一:辽宁户籍管理新政:买房凭手续可直接落户 在沈阳、大连买房取得房产证,即使没“实际居住1年”,也可以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不再有未婚或未成年的限制。 昨日,辽宁省公安厅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述有关户籍管理的20条“新政”。 省公安厅相关人士解读称,即日起,这些“新政”将陆续得到落实。使百姓受益、让大家办事更加省时、省力,成为新增、调整政策的着力点。 沈阳大连均不限落户者“实际居住1年” 关键词 购房落户 新政: 购房落户需持购房合同、结算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和房产证等材料办理,取消取得房产证后仍需实际居住1年的限制。 原政策: 除大连市外,全省其他市购房落户需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1年后办理。大连市购房落户分主城区、新市区、新区有房屋面积限制,需取得房产证,并在大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的落户政策须设计不同方案,以保证人才有效流动,同时可以防范大城市人口密度过大。 相关人士称,全省范围内取消“取得房产证后仍需实际居住1年”这条购房落户限制,并不意味着沈阳、大连这俩大城市的落户门槛完全降低。 相关人士分析说,“新政”不会给沈阳、大连两市带来较大影响,“这两个城市都有着超500万的人口,沈阳城市面积相对较大,吸纳人口的能力强;而大连地域面积相对小,取消了这条限制外,原有其他的限制条款仍在执行,可以有效控制大连户籍人口数量的增长。 ” 户籍民警不在岗 要给百姓留电话 关键词 户籍民警 4项新政:实行去向告知制度,户籍窗口应配备去向告知板,户籍民警离岗时,应将去向告知板立于窗口显著位置,告知群众离岗原因、返回时间和联系电话。 实行预约服务制度,群众可通过网上公安机关、电话、到户籍窗口等形式预约办理户籍业务,由户籍民警在约定时间为群众办理。 实行户口代办制度,工作时间以外群众申办户籍业务的,由派出所值班民警先行代收相关材料,然后交由户籍民警按办理程序和时限开展工作。 实行“ab岗”制度,在所有派出所户籍民警岗位建立实行a、b岗工作制度,确保a岗民警因疾病、出差、培训、休假等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工作时,b岗民警能够在工作时间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 原政策: 上述四项新政,有的此前只在个别地市、地区推行,“ab岗制度是首推。
政策解读: 以 往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一般只有1人,遇到个人请假、开会、出差等情况,上门办事的百姓常常扑空。为了让百姓少走“冤枉路”,4项新政集体“打包”出炉。以 “户口代办”制度为例,若赶上周末,户籍民警休息,百姓同样可去派出所,把手续交给其他民警,由其转交户籍民警,享受“户口代办”服务;户籍民警“ab 岗”制度指的是,在专职户籍民警之外,派出所还将培养其他民警胜任兼管户籍业务,确保有两名户籍民警服务百姓。 子女投靠父母不再有未婚、未成年限制 关键词投靠落户 新政: 除沈阳、大连以外的其他市,取消父母投靠子女时父母年龄的限制和子女投靠父母时父母身边是否有已婚子女、投靠子女必须未婚或未成年的限制,只需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并实际居住。(向农村投靠的仍执行现行户籍政策) 原政策: 各地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存在差异,有结婚限制、未成年限制、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和居住时间限制等。各地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也存在差异,有年龄限制、父母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子女有无合法稳定住所限制。 政策解读:子女考入大学、结婚,户口迁出;子女大学毕业未找到工作、离异,再想把户口迁回父母身边怎么办? 省公安厅相关人士称,除沈阳、大连两个城市外,这种 “投靠”落户的过程中,不再有子女必须未婚或未成年的限制。也就是说,在省内12个城市,未成年、未婚、已婚甚至离异的子女,均可以投靠父母落户。 新生儿取名用生僻字 民警可提醒 关键词 新生儿取名 新政: 公安派出所为新生婴儿登记和姓名变更提供重名人数信息查询、人名用规范汉字查询服务。 原政策: 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实行新生儿登记重名查询服务,规范汉字查询服务一直未开展。 政策解读: 既怕孩子起名太“俗气”、常见,又怕孩子起名太生僻,打字打不出。很多新生儿家长都有这些困惑。 今后,在新生儿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可以帮助家长摆脱这些苦恼。除了可以帮忙查“重名”外,民警还可以提醒家长,哪些生僻字尽量不要用在名字里。 “使用生僻字的麻烦太多,升学、考试、婚姻登记甚至出国都可能受到影响。”相关人士称,公安机关将不断升级字库,收纳更多生僻字,但仍建议家长慎用生僻字为孩子起名。 违规办户籍业务 可通过15部电话举报 关键词 举报投诉 新政: 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户政、治安)部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违规办理户籍业务的线索,省公安厅举报电话为024-。原政策: 我省各市均设立户口咨询电话,未设立举报电话。 政策解读: 省公安厅相关人士称,省厅的举报电话受理全省范围涉及户籍办理业务的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接到举报后,将督促各市地公安机关查办。 预计在春节后,各市公安机关专门举报电话将确定名单,向社会公布。篇二: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南宁市持购房合同落户详细流程 一: 1.到夫妻双方各自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婚育及抱养情况证明(跟办理准生证(计生手册)流程一样,到双方各自户籍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就是居委会盖章,再到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已经有准生证(计生手册)(一年内有效的)可以直接到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办计生部门开具证明。 2.持以上原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开具一样的计生证明。然后拿两份证明,再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街道办计生部门盖章,(就是盖情况属实的章) 3.持以上盖好章的证明(都需复印件)到区一级计生部门,填写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需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盖章同意迁入。 二: 持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在小区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办理居住证,持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表格、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领居住证需要3个月,可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单办理户口,回执单需派出所盖章) 以上材料、证明办完就可以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迁入户口了(迁入人员都要到场)需要以下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据(需复印件,复印合同的首页、合同商品房的地址,面积一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补充协议首页、签字压手印的一页) 2. 一年以上物业缴费凭据(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3. 一年以上电费缴费发票(需复印件,要完整一年,缺一个月都不行) 4. 商品房所在小区的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需复印件) 5. 居住证领取回执单(需盖章) 6. 双方户口簿(需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各自名字,身份证号那一页) 7. 双方身份证(需复印件) 8. 迁户口申请书(派出所有范本)打印、签字压手印 9. 户口迁移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篇三:没在沈阳交保险怎么办落户 外地人在沈阳落户才能算是成为真正的沈阳人,目前沈阳虽然已经大幅放宽落户政策,但是在沈阳落户也并不容易,今天小编为大家集中整理一下,外地人在沈阳买房如何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未在沈阳交保险如何落户 问:我已经在沈阳买了房子,但是是自由职业,没有工作,也没交过养老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把户口迁到沈阳吗? 答: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二手房无面积和金额限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同住的父母、子女户口迁入我市(18周岁以上子女可以单独迁入)。落户所需材料:(1)本人申请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产权人婚姻状况证明;(4)房屋所有权证;(5)契税证;咨询人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可持上述手续到房屋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注意:所有证件不得涂改;提供的所有资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证号要一致。所需复印材料请用a4纸各复印一份。 夫妻一人是沈阳户口 问:我是外地的户口,妻子是沈阳市的户口,请问想落到妻子的户口本上怎么办理?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并实际居住,已经取得结婚证书的。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所需手续: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被投靠人住房的合法手续,需要实际在此居住,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解答“办理户口难心事” 注意:所有证件不得涂改;提供的所有资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证号要一致。所需复印材料请用a4纸各复印一份。 想把父母接到沈阳问:我在沈阳工作生活,已有户口,想把父母接来落户口,怎么办理? 应届毕业生如何落户 问:我在沈阳读本科,今年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可以先落户口吗? 答:目前,大学本科毕业生可采取“先落户、后择业”的落户政策在沈阳落户,可以落户亲戚、朋友、同学家。 应届(含择业期二年)毕业生办理户口,只需要提供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落户通知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申请书、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注意:所有证件不得涂改;提供的所有资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证号要一致。所需复印材料请用a4纸各复印一份。篇五:天津商品房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护照):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护照):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房屋座落:
区、县路、道、街 2、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3、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4、房屋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为止。 5、装修情况:毛坯。 第二条 房屋价款及维修基金 1、房屋价款为人民币 元 2、维修基金:人民币元。 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条税费及过户费 本交易所涉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均有买方承担。过户费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定金: 元 2、余款元于支付。 第五条房屋过户登记 房屋过户登记由乙方完成,甲方协助办理。 第六条房屋交付日期 甲方于
年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免责。 第七条房屋贷款办理: 鉴于甲方房屋存在贷款,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贷款变更手续,变更后乙方继续还贷。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处理 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第十条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重新订立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2、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过户机关存留一份,贷款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 附件一:房屋屋平面图 附:房屋方位图; 附件二:房屋抵押、租赁等情况 日篇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jf-)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合同编号: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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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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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 分期付款。 3、 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2、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篇三:天津市 商品房 购房 合同示范文本2012年11月 附件1 (jf-) 住 宅 类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1、本合同适用于住宅类商品房买卖时使用。 2、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应当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下载,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5、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 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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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 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 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 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
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 元;年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时,还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篇六:天津商品房购房合同 天津商品房购房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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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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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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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篇七:天津商品房购房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 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 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篇八:北京购房合同,落户 篇一:如何在北京买房落户口?如何在北京买房落户口? 如何在北京买房落户口?这是很多买房人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购买学区房的朋友首先关注的问题,小编就在此把相关细节与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要说能落北京户口的是70年产权的住宅。写字楼和商住两用之类50年,40年产权的房子是不能落户口的。 其次,需要你的户口本身是在北京市区内的,外省市户口是不能因为买房就能落户的,这跟全国其他一些城市不太一样,有的城市买房就能落户口。而且不能是学生的临时户口,想想要是学生临时户口买房就能落的话,那北京的房价还得涨一涨啊。 除此之外,像单位集体户口、郊区县产业园区户口、大公司落户某个区县之后区县政府给的户口,都可以通过买房落户的。 最后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你先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到新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如果你买的是新房,需要等到新房交房验房之后才能办理。二手房是只要拿到房本当天就可以落户。很多区县曾经执行过原来户主不迁走,现在业主不能落的政策,但是因为这样引发了太多无主的矛盾,所以一般区县的派出所都改成购房人本人拿着房本就能入户的新政策。如果房本扣在银行了,可以借出来,或者用购房合同也行。 北京市户口的有关政策 此罗列出几乎所有的进京审批的政策依据,每个人都可以对号入座,找到符合自己条件的审批通道。 申请人办理本人进京: 1、北京市单位接收毕业生进京 2、北京市科技类产业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北京市引进留学人才和港澳台高级人才 4、北京市引进优秀文化体育人才进京 5、首都金融企业引进人才进京 6、办理小城镇户口进京 7、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进京 8、中央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进京 9、中央单位京外机构干部回京安置 10、军队置业干部接收安置进京 11、中央单位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干部进京 在京申请人办理外地亲属进京: 1、北京市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 2、北京市单位人员办理工人配偶、子女进京 3、工人单调 进京,工人对调 进京,招收家居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4、中央在京单位干部办理配偶进京 5、驻京部队随军家属进京 6、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在京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中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北京市年度人才开发目录要求,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注:夫妻双方应同去同留。二、办理程序 1、区属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非公经济组织通过朝阳人才服务中心将所需材料报区人事局审核; 2、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3、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调动和落户手续。 三、申报材料 (一)主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④借住亲友房子的,提供亲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随迁人员申报材料及顺序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结婚证(再婚者需出具离婚证书或丧偶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7、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9、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10、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1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 12、《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13、近期体检表;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5、完整齐全的人事档案; 1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 1、配偶是工人或无业身份不随迁的,需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出具工人身份或无业证明、招工手续和近三年的工资调资表,并提供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 2、申报单位需同时报送原件和复印件(a4)。所有复印件由申报单位与原件进行核对,在复印件注明“原件已审”,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报送单位印章。篇三:北京户籍政策 北京户籍政策 第1章 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 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 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二条 办理死亡登记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死亡后,由户主或亲属、监护人等在火化前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在医院死亡的,须持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须持当地街道、乡镇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办理迁出登记 办理户口迁往市外登记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招生、毕业分配的须持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二)参军的须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家属书面注销户口申请;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四)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五)其他原因迁往市外的须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上述人员迁出或注销户口,还需提供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五)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第五条 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第六条 办理时限 户籍接待室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对理由正当、手续齐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即时办理(办理户口登记须经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第2章 办理申请在京入户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篇九:各地落户政策 目前,除了一线城市之外,国内的很多城市都有买房以后可以申请当地户口的政策,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具有吸引力的重要信息。为此,对国内部分城市买房落户政策做了一个梳理,供广大的购房者参考和借鉴。 苏州买房落户政策 据了解,目前外地来苏州购房、就业人员落户苏州执行以下政策: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天津买房落户政策 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需80万元,环城四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和汉沽区、大港区需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蓟县、宁河县、静海县)则需40万元。而“蓝印户口”在三年后可按个人意愿转为常住居民户口。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 日以后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 日以后在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 济南买房落户政策 济南市对于外地人买房落户的规定是: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房产证(含抵押贷款购房),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抵押贷款购房),即可落户。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90平方米”可以累积计算。
大连买房落户政策 在大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购买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即可落户;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单套住宅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或购买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即可落户。 青岛买房落户政策 外地人在青岛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及崂山高科园)全款购置满100平新房,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方可落户青岛,审批时间大概是1-3个月。 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个人买房落户:购房面积一定要70平米以上,且必须是普通住宅。铺面,写字楼,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等都不能办理外地户口迁入。 共有产权人买房落户: 1.夫妻婚前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共有产权。这种情况需要房屋面积达到140平米以上才可以通过购房入户方式迁入成都户口。 2.夫妻婚后共同产权的住房,面积超过70平米就可以迁入夫妻双方的户口了。 3.父子或母子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子女已成年。这种情况下也需要面积达到140平米(假设共有权人为两人)以上才可以通过购房入户方式迁入成都户口。 4.两个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的人(以后也不会形成亲戚关系)共同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屋,除了面积要达到140平米以上才可以迁入户口外,只能选择其中一人迁入户口,另外一人则不能迁入。篇十: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有关规定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有关规定
户籍登记管理
办理户口事项的基本规定
按照“一个窗口”原则,设立户政中心的分局,户政中心负责承办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并指导属地派出所配合做好调查出证工作;未设立户政中心的分局,派出所负责承办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
各户籍窗口单位对外办公时间应以分局为单位统一对外公布,同时将《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监督电话等市局要求上墙的内容在各窗口明显位置上墙公示。
户政中心或派出所必须指定专职民警在户籍窗口受理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户口咨询业务,其他民警不得办理。对属于审批户口的,窗口受理民警作为群众申办户口联络人,负责对户口办理进度进行全程跟踪,并对申报人咨询及时予以答复。
受理群众办理户口申请后,受理民警应立即查验申办人提交的各类手续材料。对手续不齐全的,应指导群众完备手续,确保第二次办成;对不符合政策无法办理的,应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对手续齐全的非审批事项,应当场办结;对手续齐整的审批事项,各级户口审批部门应在时限内完成本级审批工作,并报上一级待批或流转受理民警办结。 第五条
除当场办理外,其他需调查核实或流转审批的户口事项,自户政中心或派出所窗口民警受理之日起计算,办理时限如下:
(一)需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需经派出所长批准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三)需经分局批准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生登记申请,应予受理:
(一)新生婴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二)新生婴儿未随父或母在外省市登记户口,未取得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资格。第七条
应按照以下情况登记婴儿户口类别:
(一)随母落户,户口性质与母亲一致;随父落户,户口性质与父亲一致;
(二)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三)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可随父或母在津登记落户; (四)父母双方均为驻津部队现役军人的,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五)新生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办理出生登记应提交以下手续要件:
(一)出生医学证明。凭出生医院打印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对持手写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的,还需提交出生医院出具的手写情况说明,并加盖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对《出生医学证明》丢失,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凭母亲户口所在地区县妇幼保健院(所)加盖补发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原出生记录复印件;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凭原出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诊断证明》和原出生记录复印件;
(二)婴儿父或母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于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根据《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及本人实际情况,完成系统登记工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公民身份号码;
(二)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并交申办人审核签字;
(三)打印《居民户口簿》;
(四)在《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相应位置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民警章;
(五)留存《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按月份装订保管,年底汇总成册;
(六)退还申办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并将《居民户口簿》交与申办人;
(七)将《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移交社区民警完成户口过录。
死亡注销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死亡注销申报,应予受理:
(一)死者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户主、亲属、监护人等持相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部门申报死亡注销事宜。 第十一条
办理死亡注销应审验以下手续要件:
(一)死亡证明。在医院或家中死亡的,提交《死亡医学证明》;对无法取得《死亡医学证明》的,提交《遗体火化证》、《骨灰安葬证》或《骨灰存放证》;对非正常死亡的,提交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户主、家属或监护人提交死亡注销书面申请。
对符合办理死亡注销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注销人口系统中死者的人口数据,并据实变更该户其他户内成员之间的“与户主关系”项目;
(二)在《居民户口簿》死者“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面上加盖户口注销章,并据实变更该户其他成员之间的“与户主关系”、死者配偶“婚姻状况”等项目;对申办人要求更换《居民户口簿》的,重新打印后出具;
(三)收缴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留存死者《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按月份装订保管,年终汇总成册; (五)退还申办人《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手续;
(六)社区民警对照“户口变动清单”撤下死者《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在常表上记录死亡时间,并按照户籍档案管理规定长期、妥善保存。
市内户口迁移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内同等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申请,应予受理: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申请在本市同等地区之间将户口迁移至现住地;(三)符合本市同等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政策规定;
(四)本市同等地区之间户口迁移是指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二区三县地区之间的户口迁移。
受理民警应根据不同迁移类别,严格查验手续要件:
(一)移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书面申请;
(二)移入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属于商品房、房改购房以及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凭《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属于公产房、企业产住房及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的,凭《天津市公有住房》;
(三)凡属于投靠的,凭移入户《居民户口簿》、移入户户主居民身份证和同意落户书面证明。其中:
1、对属于夫妻投靠的,还需凭《结婚证》;
2、对属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投靠的,还需凭《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对属于(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投靠的,还需凭祖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子女与孙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对涉及中小学招生入学迁移或投靠的,应重点审查房产证件及亲属关系证明; 4、对投靠亲朋好友或空挂户口的,应严格控制。对确有困难、理由充分的,还需凭现住地派出所开具的“不具备落户条件证明”。
对于符合户口迁移政策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完成系统内人口数据迁移操作。对属于当场办理的,应当场通过基层警务信息系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需经审批办理的,应按照文件规定和系统流程,逐级审查报批后,凭户口审批卷和系统授权信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与本人或申办人核对户口项目登记内容是否正确。对不一致的,应据实变更;对空项的,应立即采集补充;
(三)对因办理户口迁移导致移入户户内成员之间“与户主关系”变化的,移入地派出所应在办理迁移后立即变更;
(四)完成户口迁移系统操作后,打印《常住人口申领二代证登记表》,并交与本人或申办人审核签字;群众确认后,在移入户《居民户口簿》上打印迁移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在移出户《居民户口簿》中办理移出注销手续。对移入户使用已加盖“空白”图章《居民户口簿》的,应重新打印《居民户口簿》,在剩余“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加盖“空白”图章,收回原《居民户口簿》,并将新《居民户口簿》编号录入系统;
(五)退还申办人《居民户口簿》等手续材料。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按照以下程序完成户口移出手续:
(一)凭变动清单撤下移出人员原常表,注明移往地址,并交档案室按照时间和地址为序妥善保存;
(二)对因户口迁移移出户“与户主关系”发生变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及《居民户口簿》项目变更事宜。
户口迁往市外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户口迁往市外申请,应予受理: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将户口迁往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对非本人申办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
受理民警应根据不同迁移类别严格查验手续要件:
(一)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涉及招生的,提供《录取通知书》;
(四)毕业分配的,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及单位接收证明;
(五)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十九条
对于符合户口迁移政策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完成人口系统数据迁出注销操作;
(二)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参军、出国(境)定居、失踪注销的,不打印《户口迁移证》;本&&篇:《》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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