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是城镇户口迁回农村现在国家征地非农业户口买社保可亨受吗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 【范文十篇】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
范文一:农村户口迁移城市户口的办法
孩子迁户口的问题 孩子和老公户口在农村,我在城市买了房子,落了户。想把孩子户口迁到我这,方便以后
我不明白你是怎么落到城里的户口的(因为靠房产证落户有些地方只限一个人的名额的)。
通常是:结婚证、出生证、房产证,你和你老公、儿子的户口本(2本)加你们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派出所出的证明加盖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一般都是电脑打印的户籍资料件),外加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如独生子女证,环检证明等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这些证件都要好几份复印件的。
到房屋产权所在地的居委会(不知道的话,派出所会告诉你的房子属于哪个居委会管理的),办准予迁入的证明及计生关系相关的证明,再到居委会所在地派出所、县区公安局办同意迁入的证明,之后到市公安机办准迁证,你们是一个县城的吗?如果是,那就不用到市公安局户政办准迁证,县公安机户政科就可以办迁移证了。然后到你老公和小孩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迁移证准予迁出,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评论安徽铜陵将废除暂住证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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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存在了53年的二元户籍,将在安徽铜陵成为历史。日前,安徽启动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使流动人口享受跟市民一样的就业、教育等权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使农民与市民获得一样的身份。
二元户籍变一元户籍,铜陵将怎样推进?还要突破哪些现实困境?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居住证破冰户籍改革
废除暂住证、发放居住证,流动人口可享就业等平等权利
一张居住证,代表了什么?可能很多人说不清楚。但是对于从江西宜春来铜陵打工7年、40岁的余建国来说,一张居住证却有沉甸甸的分量。
有了居住证,意味着孩子上学更容易,2004年两个孩子迁过来,他缴纳了600多元的借读费才上了学,就这样还得四处找关系;
有了居住证,意味着女儿看病更便宜。女儿得了肾炎后,需要定期体检治疗,为了享受医保,每次都要回宜春看病,医疗费加来回路费都得要1万多元,,,,
更重要的是,居住证意味着他是铜陵的“市民”,从此正式被这个城市接纳、认可。
11月23日,余建国拿到了铜陵市发放的第一批居住证。“我很激动,也很感动。”不善言辞的余建国对未来充满憧憬,如今,他已将全家搬到铜陵。
铜陵市要求,至2012年6月底,居住证发放率要达90%以上。铜陵市因此成为安徽省首个废除暂住证、实行居住证管理的城市,作为安徽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铜陵市的户籍制度改革由此全面启动。
11月23日,铜陵市发放20张流动人口居住证,分别给该市经商、工作、学习的20位各阶层人士,他们也正式成为铜陵的“居民”,今后将同等享受市民待遇。
根据铜陵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凭居住证按规定可以享受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援助、有关证照办理、申报户口等16项权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出台相关具体配套政策,如:凭居住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及就业扶持政策。凭居住证,子女享受和常住户口人员均等的义务教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等。
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
估计政府要为每位“变身”市民的农民多掏16万至21万元
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另一项重要举措,是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届时农民与市民将会有一个统一的身份,即铜陵市居民。在中国存在了53年的二元户籍,也将在铜陵成为历史。
与单纯地抹掉“农业”、“非农”名称区别不同,铜陵此次改革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动作。
根据此次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步骤,至2012年12月底,将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居民流动迁徙的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户口迁移政策,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此次改革的结果,事实上便是去除了“农民”、“市民”、“农民工”等不同身份之间的界限,其根本目标是为了让所有人能够享受均等的权利。
记者了解到,铜陵市已经出台了包括《铜陵市农村居民户改人员促进就业实施细则》等在内的10多项配套政策,以实现城乡制度的衔接,让农民成为新市民后,不仅原来享有的权利不变,还能有更多选择空间。
“以城乡养老保险为例,农民成为新市民之后,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养老保险种类。目前,城市最高养老保险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农保相差近10倍,每年的资金差价可能达到8000元,这一笔钱个人按比例缴纳一部分,剩余部分则由财政补齐。”铜陵市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综合组组长钟和平介绍,“粗略地统计一下,估计政府需要为每位‘变身’市民的农民多掏出16万至21万元。”
后顾之忧仍待破解
让农民放弃土地、成为城里人的政策吸引力还不够
在钟和平看来,彻底打破城乡居民差距,建立一元化户籍管理可以有效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促使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流动更为自由、方便。
“打个比方,农民通过确权,可以拿手上的宅基地证,通过担保公司获得急需的贷款,扩大耕种面积,发展规模化农业;同时,这些证件还可以进入规范的平台流通,让更大的资本进入。”钟和平说。
据了解,铜陵之所以能够在安徽省率先“吃螃蟹”,一方面在于其是新兴工业城市,规模不大,工业发达。铜陵市目前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72.6%,稳居安徽省人均GDP第一和人均财政收入第一。
另一方面则在于其一直努力探索的城乡均衡化发展思路。“仅仅以均衡教育为例,铜陵提前一年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基本实现了全市的教育均衡发展。
再比如率先实现了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钟和平介绍,“这些都成为铜陵迈出这一大步的必要条件。”
不过,这些基础能否使得铜陵如广州等发达城市一样,使得城乡之间各种要素流动水到渠成,使得农民进城无需过大的政府成本推动,这些问题都还是个未知数。
一位铜陵市政府干部告诉记者,铜陵市此举既是发展民生,也是为铜陵建设现代产业之城、创新创业之城打好根基,加速城镇化的进程,因此,政策对于本市农民的吸引力显得尤为重要。“目前,让农民放弃土地等生产要素、成为城里人的政策吸引力显然还不够,下一步,还迫切需要强化政策吸引力。”
“原有耕地、菜园子等如何处理?”“没有劳动技能的农民就业如何解决?”“文化水平不高,泥腿子怎么进城?”在采访中,很多农村干部如此发问,没了这些后顾之忧,农民才能放心进城,而这些都需要在改革的漫漫长路中去探索和解决。
范文三: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
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挺让人郁闷的。主要是在享受保险方面区别比较大。 第一对失业保险有区别。
首先明确,符合拿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户口问题,对失业保险还是有影响的。
城镇职工、固定工失业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1年不满2年通常享受3个月),并逐月领取。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所在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同工按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1个月的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PS: 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是到户口所在地领取,你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的话,领取要把失业金转回户口所在地再领取。
城镇户口工人个人和单位都需交纳失业险,农村户口工人个人不交纳失业险,由单位全部缴.失业时领取失业待遇也不一样,城镇工人按月领取,农村工人一次性领取.
第二,城市户口可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市户口经常被提到的一大好处就是,可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而我们这里好多企业都不给职工购买这些保险的,职工一般也不把这当一回事。现在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事抓得很紧了,我原以为他们抓得紧是为职工的福利着想,看了7月27日《南方都市报》,才知道是因为“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有三个市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全省将调高社保征缴率,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费用”。据说,我们现在所交的这些保险金,不是像一些商业保险那样用于投资经营,提高收益率,而是用于发放以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等单位的退休工人的退休金,以及社会失业人士的失业补助金。上日在天涯社区看了一文,题为《警惕这又是一次大规模的圈钱运动》,却另有一番说法。该文说:“在国家信用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根据下岗工人的惨痛教训,有人断言,建立所谓社会保障,可能又是一次大规模的圈钱运动。若干年后,谁能够保证政府不会像现在让老工人下岗一样,将我们所交纳的社保费以另一个改革的名义一笔勾销呢?”据说,有些地方还动员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假如这是真的,那么城市户口在这方面的优越性也消失了。但愿向这些可怜的农民工征收保险金,是真心为他们的未来着想,而不是为了改变“收不抵支”的现状,不是为了圈钱。以征收保险金的名义圈钱毕竟只是一种猜测,医保黑洞却是某些医院公开的秘密。据最近《南方都市报》社论称,某医院有恃无恐,公然编辑手册指导医生骗取医保金,参加医保的患者交的钱越来越多,得到的待遇却越来越少。
第三,城市户口有最低生活保障。
这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是唯一可能享受到却永远不想享受到的好处。
第四,与城市居民不同,中国农民享受不到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
“与城市居民不同,中国农民享受不到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说这句话的人,有同
情农民的政府官员,有中共体制内的同情农民的学者,有外国记者、港台记者,他们以此作为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主要理由,其实,在中国,享受政府医疗、养老等福利的,只有吃财政饭的人,只有在体制内的人。现在想来,我之所以这样说,可能是因为把“国家干部”的退休工资和公费治疗误为“政府的医疗、养老等福利”。
第五,事故工伤赔偿不一样。
当你受到意外伤害死亡时(如交通事故,工伤等情况),如果是城市户口的就按城市人均收入来赔付,农村户口则按照顾农村平均收入水平来赔付。比如目前的宁波城市人口平均收入是1万多吧。而农村人口只有5千左右。
第六,超生罚款也还是两个标准,即城市户口超生罚14万元,农村户口超生罚8万元。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个人按规定累计缴费和区(市)、街道(镇)财政补助累计满180个月的,可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从办理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月养老金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时,个人账户累计结存额(本息之和)除以1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结存额支付,个人账户结存额不足支付的,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由各区(市)政府根据区(市)、街道(镇)财政补助社会统筹基金的比例测算确定。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金支付。
截至参保基准日(参保基准日由各区市确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
员,个人和区(市)、街道(镇)财政须按参保时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补助)规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按月享受养老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由各区(市)根据参保人的年龄确定。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个人累计缴费和区(市)、街道(镇)补助不满180个月的,须按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补助)至180个月后,方可办理领取养老待遇手续。未按规定补缴(补助)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本息之和)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调整,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
引用:户籍悲剧
刚刚看完这一期《南方周末》的头版,我就觉得自己应该有很多感想吧,于是急忙打开日记。这一期的头版是《无户口婴儿之死》,讲述了一对在北京工作的夫妇为刚刚满月的孩子的落户问题而焦心,最后以致父亲把婴儿摔死的悲剧。这是一个拮据的家庭,一度因经济能力不敢生小孩——没钱买房子,就没有可能让孩子的户口落在北京,俨然一个中国户籍制度造就的悲剧,尽管他们不富裕,尽管有很多很多原因致使这位父亲在这种情况下摔死自己的孩子,但户籍制度孩子是难脱干系。从我出生到现在,关于户籍制度的,只有两件事在我脑海里留下了印记,一件就是奶奶转户口,另一件就是这期《南方周末》报道的事情。从小就对这些不太感兴趣的我,并没有在很早的时候就意识到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别,就算在奶奶转为城市户口后的几年里,我也只是感觉到它们的唯一区别就是:农村户口的人有可能分到田(我没有分到,尽管我是农村户口,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已经没有田可以分了,我爸爸那一辈就已经没有了,我们这样的人在农村被
称为“黑人”),而城市户口的人是没有田的。后来慢慢的知道了,原来城市人和农村人的待遇不一样,城市人有低保,有医疗保险,我们农村人就没有。那时候想,没有就没有呗,有什么稀奇的,那是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低保”,什么是“医疗保险”!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会和《无户口婴儿之死》的男主人公一样,被踢出北京的集体户口,也许我会比他过得好,也许我会和他过得一样,还有可能没有他好,无非就这几种可能,但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或许我们可以关注关注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以一个群体的身份来感受这之间的区别。任何人都会想明白这两种户口的区别不在其名称,而在于附于其中的社会制度,也就是对这两种人的待遇,如果待遇没有区别的话,名称也就无所谓了,可是既然待遇没有区别而名称又要区别就让人无法理解了,究其根本其目的就是用名称来区别待遇。那究竟为何要在待遇上有所区别呢,我真的不知道,或许是因为农村人有田分那城市人也该有些农村人没有的东西才能使之平衡,假定追求平衡是户籍制度的初衷,过大的差距甚至是本质的差别就有悖该初衷了。现在农村户口的人要等到先辈们(有田的先辈们)过世,再继承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这土地还没有像遗产一样你可以得到它的所有权,别忘了还有家庭承包经营合同的期限呢,虽然可以续签。而城市户口的人所有的(那些农村户口的人没有的)是不用继承的,只要他一出生为城市人就可以享有。这样想来,我也可以理解当初奶奶为何想要成为城市人了。
一、听说在中国只有持有当地户口的人才能享受现行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险?
二、非城市户口,交了钱却享受不到同等的福利待遇,据北京社会保险人员说,非城市户口交了养老保险就等于往外扔钱,你根本没资格享受!还劝我还是别再交纳了?
范文四:市区户口可自由迁移, 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农村落户, 违反规定购置宅基地不准落户,,,, 青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颁布后,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对与公安机关户政服务和管理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细化,确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城镇“空挂户” ,可迁回农村 据介绍,市区户口实行自由迁移政策,其中,市区居民凭合法住所(合法固定住所或合 法稳定住所)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设 计用途为住宅的产权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明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包括:承租公房证明(规定不能迁入户口的住房除外)、部队分房证明。 对于符合迁青落户条件的,已取得合法住所的,须在合法住所地登记户口;没有合法住 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家庭户、工作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申 请落户。在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在青实际居住地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包括:合法住所证 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购房合同、居民户主同意居住证明或单位居住证明等。 同时,将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 律不准落户。对实际居住生活在村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 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村居落户的,由各区、市公安机关核准。 “海归”落户,先到教育部开介绍信 在专业人员落户方面, 符合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以 下简称《意见》)第三条第一项和第四条第一项“人才”落户条件的,派遣期内的普通大中 专学校毕业生按照《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 人社字〔2015〕9 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市人社局出 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 落户登记表、 实际居住地证明, 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 《准 予迁入证明》 ;国内在职专业人员,由接收单位向市或区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持《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 、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及专业人 员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落户条件的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开 具《准予迁入证明》 。其中,接收单位属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驻青企业的, 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其他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申请,区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 局核准。 购房落户,须有无贷款新房 在投资落户方面,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二、三项“投资纳
税”落户条件的,在城区 注册企业的个人或外来企业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的, 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审核, 报 市公安局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由市商务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符 合《意见》中第四条第二、三项“投资纳税”落户条件的,由公安分局受理审核,报市公安 局审批。外来企业业务骨干落户,仅限一次性办理,涉及纳税额若成倍增加,其迁入人数同 比例增加。
在购房落户上,符合《意见》中第三条第四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购房”落户条件的,具 有稳定经济收入指被市区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市 区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在市区从事第二、三产业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依法 领取退休养老金。申请落户的房屋指:房屋状况规划用途为居住、住宅、宿舍,房屋状况规 划用途为公寓、商住两用且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贷款已全部还清的新建单套商品房。共有 产权的,产权人仅限夫妻及未婚子女。购房落户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公安局审 批。 警方提醒,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在外地有工作的,须通过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 调动手续,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无职业的,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农村 地区居民由村委出具农村居民身份证明。 其他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一)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一项落户条件的,按照“专业人员落户”程序办理,由蓝 色硅谷核心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二)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二项落户条件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报市公 安局审批。 (三)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三项“投靠落户”条件的,由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 出所受理,除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监护人由市公安局审批外,其余由公安分局审批。 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一方符合条件即可办理。成年未婚子女不包括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户口已迁入院校集体户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博士生)、出国人员以及服 刑人员,不能申请办理投靠落户。 (四)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四项“收养子女”落户的,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 所受理,市公安局审批。 (五)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五项“劳动模范”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落户的,由青岛市 总工会等主管部门受理,市公安局审批。荣誉称号不包含政府直属部门颁发的称号。 (六)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六项“考录调动”落户的,应持青岛市组织、人社部门出 具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录(聘)用人员落户登记表》 、户籍证明、
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拟落 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 (七)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七项“军人”落户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无军籍退休 退职职工、无军籍离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复员干部,持区市民政局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及原户籍地公安机 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退役士兵异地安置市区落户的,市、区民政局安置部门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军转干部落户的,持市军转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士官)进市区落户,由市、区民政局按照规定受理, 市公安局审批,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若需办理随迁家属落户,公安分局凭市局批准件和 随迁家属的户籍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 在市区有工作或外地无工作的军人家属办理随军落户的,由市公安局受理审批。 (八)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八项“定居”落户的,华侨凭省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 的有效期内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港澳同胞凭省公安厅批准件、台湾同胞凭省公安厅签发 的《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九)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九项“特殊情况”落户的,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凭退 学证明、境外人员凭出入境证件、刑满释放人员凭释放证明等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十)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十项“特殊专业人才”落户的,体育专业人才指:年龄 20 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 6 名,省级正式比赛前 3 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 年龄 26 周岁以下,获得全国性成年正式比赛前 6 名;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获得洲际性正式 比赛前 6 名;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获得世界性正式比赛前 6 名。由市体育局受理材料,并 提供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市公安局审批。 其他特殊专业人才引进由相关部门持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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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iuren18
范文五:要求户口迁回原籍农村的申请
我们系95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入学时户口为强制性农转非,毕业后因户口问题遇到诸多困难,并随着年龄的增长,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个原本农村生活的非农人员是越来越难做。
一、城市生活压力太大,难以承受
城市生活成本畸高,工作机会少,工资微薄。像我们群体中大部分人每月工资都在一千二三百,而仅伙食费开支一项就要六七百,还有房租费、服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每月收入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二、户口问题、档案问题
毕业后因工作难找,工作不稳定等原因,大部分人的户口都没真正落实。有的是挂靠集体户口或父母那里,有的是一直放在自己口袋没有落实,这种不上不下的户口连黑户都不如。没有落实户口的,身份证没法做;挂靠集体户口的,结婚后配偶的户口没法迁入,子女户口更是无从谈起(没有落实户口的更是如此);对于户口挂靠父母的,配偶户口可以迁入,但必须变成不伦不类的非农,子女也是如此,设想一下,几十年之后父母不在了,或者父母已经不在的,又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档案没处落实,只能挂靠人才市场,而我们为此还得承受每年240元的档案代管费。
三、房子问题
收入微薄,生活困难,买房子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几乎是天方夜谭,而原籍村里,因没有户口而不给地基,在村里建房成了一种不可能,而我们只能成为买不起房子村里又不给地基的无房户。对于父母的房子,将来是否有继承权还是个问题。
四、田地问题
被强制实行农转非后,我们没了田地,本来依靠田地还能给生活减轻一些负担,而如今没了田地真可以说是给我们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
五、现实问题
我们群体中的一部分人因承受不起城市的压力返回到了农村,和其他村民一样工作生活,而村民能拥有的基本权利(地基、土地、分红、农村合作医疗、选举等),则是一概没有。
对于以上问题,希市政府领导能够重视,关注这个被政府遗忘的群体,并尽快出台相应政策,使我们这个万人群体的户口能够实现非转农,迁回原籍村里,做回农民,结束这种不伦不类的生活,过上安定的日子。
95年及以后毕业全体大中专毕业生
范文六: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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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 20 3   08 下  
括 以下 程序 :  
鼹 蟹 叠 缡 凰  徊 藏 截  画  蓬   禽 
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 向户 口登记机 
关 申报 迁 人 登 记 , 销 迁移 证 件 。 ” 缴   因此 , 应 在规 定 时 间 内持 原 户籍 所  你 在地 公 安机 关 出具 的户 口迁 移 证 明 、   拟 落 户 所 在地 的 村 民委 员 会 或 村 民 
首先 ,你必须先取得 当地村 民 
委 员 会 或 村 民小 组 的 同意 ,获 得 当 
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人 的证明。  
编辑同志 :  
其 次 ,在获得迁人地集体经济  组织准许 迁人的证明后 ,你应到你 
现 在 户 籍 所 在 地 的 县 级 户 口登 记 机  关开具迁出证明。  
我的户口是农业户口。0 5年 , 20   我与邻县的李 某结婚 ,后 因感情不  和 离婚 。现在 ,我 想把 户 口迁回娘  家, 但不知有哪些程序 。请 问: 我该 
如 何 办理 户 口回 迁手 续 ?  
江 西省 兴 国县 邹  某 
小组 同意迁人的证明 , 到拟迁人落户 
的户 口登记 机关 办 理迁 人 手续 。   此 外 ,不 同省 区对 户 口迁 移 问 
最后 ,持相关材 料到你娘 家所 
在 地 的 公 安 户 口登 记 机 关 办理 迁人  
题还作 出了更加具体 的规定 ,如果  你 还 不 明 白如何 办 理户 口迁 移手  续 ,可到你娘家所在地 的户 口登记 
机 关 进行 咨 询 。 ●  
手续。 中华人民共 和国户 口登记条  《 例》第 1 3条第 1 款规定 : 公 民迁  “
移 , 到 达 迁 人 地 的时 候 起 , 市 在  从 城
邹 某 同志 :  
农村 出嫁女离婚后户 口回迁 问  题是一个 比较复杂的问题 ,通常包 
江 西 省 兴 国县 人 民法 
三1 3以内 , 农村在 十 1 3以内 , 由本人 
3 2 0  440
图 ? 荟?乡 嚣 业 划o将 国% 的 开 带中 部 实   信 萃 有     规 o 为 9 上 镇 宽其 冲省 现 息   薹 部   年 全5 乡 通 ‘东 份 所   以
范文七:维普资讯
婀何  西庐回画磨  
编 辑 同志 :  
口登 记 机 关开 具 迁 出证 明 。 中华 人 民  《 我 是 个 农 民 ,0 5年 与 邻 县 的 李 共 和 国 户 口登 记 条 例 》 1 20 第 0条 第 1款  某 结婚 .0 7年 8月 因 感 情 不和 我 俩 规 定 : 公 民迁 出本 户 口管 辖 区 , 由本  20 “ 协 议 离婚 。现 在 ,我 想 把 户 口迁 回 娘  或 者 户 主 在 迁 出 前 向 户 口登 记 机关   人 领 注 家 , 不知 有哪 些程 序 。请 问 : 该 如  申报迁 出 登记 . 取 迁 移 证 件 , 销 户  但 我 何 办理 户 口回 迁手 续 ?   口。 ” 因此 , 取 得 迁入 地 集 体 经 济 组  在
读 者 邹 捡 妹 织 准 许迁 入 的 证 明 后 ,你 应 到你 现 在  邹 捡 妹读 者 :.   户 籍 所 在 地 的 县 级 公 安 户 口登记 机 关  农 村 出 嫁 女 离 婚后 户 口回迁 是 一 开 具 迁 出 证 明 。   个 比较 复 杂 的 问题 ,通 常包 括 以 下 程  最 后 , 持相 关 材 料 到你 娘家 所在 
序:   地 的户 口登 记 机 关 办理 迁 入 手 续 。 中  《 首 先 ,应 当取 得 当地 集 体 经 济组  人 民共 和 国 户 口登记 条 例 》 l 华 第 3条  织 同 意 迁 入 的 证 明 。 因 为你 在 娘 家 落  1款 规 定 :公 民迁 移 .从 到 达迁 入  第 “
户 势 必 要 在 娘 家参 与土 地 等 自然 资 源 地 的 时候 起 , 市 在 三 日 以 内 , 村在  城 农 以 及 其 他 利 益 的分 配 .势 必 要 分 享 原 十 日以 内 ,由 本人 或者 户 主持 迁 移证  有集 体 经 济组 织 成 员 的权 益 . 此 . 件 向 户 E 登 记 机 关 申 报 迁 入 登 记 . 因 你  l 缴  必须 先取 得 当地 村 民委 员 会 或 村 民小  迁 移 证 件 。” 此 . 应 在 规 定 时 日 销 因 你   组 的 同意 方 可 迁入 户 口 。   内持 原 户籍 所 在 地 公 安 机关 出具 的 户  
其 次 ,应 当到 现 在 户 籍 所 在 地 户  口迁 移 证 明 、拟 落 户 的你 娘 家 所 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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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了结婚登记 ,  
同居鲷 问一 方 的 收 入 就 是善 同 财声 呜 
编辑同志:  
我 是一 名 农 村 青 年 ,今 年 2 8岁 。   20 0 2年 我 与 1 7岁 的 女 子 胡 某 举 行 了  
结婚 仪 式 ( 胡 某 不 到 结婚 年 龄 没 有  因 登 记 ) 结婚 后 我 即进 城 打 工 。2 0 , 0 4年 
底 胡 某 的 哥 哥 为 买拖 拉 机 向 我 借 了   1 0 0元 , 0 6年 初 因 出 车 祸 又 向 我  50 20 借 了 1 0 0元 。 0 6年 1 00 20 0月我 与胡 某 
补 办 了结婚 登记 手 续 。前 不 久 , 某 坚  胡 决 提 出与 我 离婚 。我 只好 同 意 与她 离   婚 ,但 我 要 求 她 先 把 她 哥 哥 借 我 的 是 从 补 办 登 记 时起 ,或 者 是 从 符 合 结  2 0 0元 钱还 给我 , 胡 某 却 只 同意 还  条件 时算 起 呢 ? 胡 某 认 为 是 从 双 方  50 而 婚 我 一 半 ,她 说 那 是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请 同 居 时 起 ,而 你 则 认 为 是 从 补 办 结 婚 
问 . 办 了 结 婚 登 记 . 居 期 间 一 方 的 登 记 时起 。 实 , 们 两 个 的认 识 都 不  补 同 其 你
正 确 。 据 最 高人 民法 院《 于适 用 婚  根 关 韩 玉 林  法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 第 4条 的  姻 一 》 韩 玉林 读 者 :   规 定 :男 女 双方 根据 《 姻 法 》 8条  “ 婚 第 要 回答 你 的 问 题 。关 键 是 要 明 确  定 补办 结 婚登 记 的 .婚 姻 关 系 的 效  规 补 办 结 婚 登 记 后 其 婚 姻 关 系 的效 力 从 力 从 双 方 均 符合 婚 姻 法所 规 定 的 结 婚  何 时起 算 的 问题 , : 从 同居 时起 还 的 实质 要 件 时起 算 。 ” 此 规 定 。 与  即 是 据 你 胡 某 在 20 年 l 06 0月 补 办 登 记 结 婚  的 村 民委 员 会 或 村 民 小 组 同 意 迁 人  后 .你 们 的婚 姻 关 系 效 力 就应 当 是 从  的 证 明 ,到 拟 迁 入 落 户 的公 安 户 口   2o 0 5年 她 年 满 2 0周 岁 时 算起 。这 样 ,  
收 入 就 是 共 同财 产 吗 ?  
登 记 机 关 办 理迁 入 手 续 。   此 外 .不 同 省 区 对 户 口 迁 移 问  题 还 作 出 了更 加 具 体 的 规 定 .如 果  你 还 不 明 白 如 何 办 理 户 口 迁 移 手 
你 20 0 4年 底 借 出 的 l00元 应 当 是  50 属 于你 的个 人 财 产 ; 2 0 而 0 6年 初 借 出  的 l o o元 则 属 于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也  00
就 是 说 ,你 们 离 婚 时 .0 6年 借 出 的  20 续 .亦 可 到 你 娘 家所 在 地 的公 安 户  l o o 还 你 一 半 是 对 的 , 在 此 之 前  00元 而 口登 记 机关 进 行 咨 询 。   的 l 0 o元 则 应 当全 部 还 给 你 才 对 。 50   江西 省 兴 国县 人 民 法 院 林 兴  福 建 国 富律 师 事 务 所律 师 周 玉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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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八: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房屋吗? 案例:甲是一大城市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大学毕业后即离开农村老家在城里工作居住多年。农村老家有一处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祖上老屋,父亲临终前嘱咐甲一定要保护好祖上的遗产。甲进城后便将老屋委托堂弟看管,最近堂弟捎信说,家乡连降暴雨,老屋年久失修有坍塌的危险。甲想回去把老屋推倒,重建一栋四层楼房,以便在退休时回乡居住,但有人却称城里人是不能继承农村的房屋及宅基地的,更不用说翻盖老屋了。
请问,甲能否继承并翻盖该房屋呢?
律师:甲能继承该房屋,但是不能翻盖。
这个案例,焦点问题有两个,一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能否继承?二是该房屋能否翻建?
首先,我们来看,该房屋甲是否有继承权呢?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因此,无论城里人、乡下人都可以继承在农村祖上留下的房屋。 而依《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的土地,包括农村的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其所有权,无论城里人、乡下人,个人都不可以继承。但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无论是城里人、乡下人继承农村房屋后,都可以继续使用房下的宅基地。
那么,该房屋能否翻建呢?
基于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和公务员的特殊身份,或者换句话说,该问题主要是农村宅基地能否由城镇户口的人继承的问题。
根据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是城镇居民继承了农村的房屋,是不能翻建的,但是可以修葺、修缮。据此,我们不难看出,城市居民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没有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在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之后,房下的宅基地便要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或者也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是可以修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那么,如果是当地的本集体组织的农民,继承了该房屋由该如何处理呢?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就是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这样就可以翻盖房屋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
如果宅基地超过了规定的面积,翻盖时超过的部分也可能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即一户超过一处宅基地,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是可以修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目前对于物权法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的问题没有明确,该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可能有人会说,这不太合理,但是,现行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我们只能去尊重和遵守。
以上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该问题的规定。
李家村村民丁某共有三个子女,均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城市工作,户口也都转为城镇户口。丁某一直在农村生活,后丁某因病去世,留有房产一套和财产若干。在继承遗产时,几个子女得知,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拥有和使用,而他们的户口已经从李家村迁出,不知能否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请问均已取得城镇户口的子女能继承这套房屋吗?如果可以继承,他们的孩子将来还可以继承吗?
律师解答:
丁某去世,发生遗产继承。虽然他的3个子女均已转为城镇户口,但他们是丁某的合法继承人,而且该套房屋也是丁某生前享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丁家3个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来,他们的孩子也可以继承,法律没有限制。要注意的是,他们只能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可以基于房屋而继续使用,但不得随意处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建议尽早将房屋转让给同村的村民,或者赠与给经济困难的村民。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范文九:户口从农村迁入小城镇,是否有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权?
平山任先生:2000年我儿子任俊刚将户籍迁出本村,转为平山县非农业户口。他的户籍虽然迁出本村,但是村委会依照县政府的指示,依然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我儿子每年承担者本村村民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和其他义务,2008年我村部分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后,我村村民平均每人分得征地补偿款5000元,在分款时,村委会以我儿子的户籍已经迁出本村为由未分给他,请问我儿子是否有该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权?
河北律师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你儿子很显然符合这种情况的。
问题的关键是你儿子是否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首先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你儿子既然保留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说明他仍是该村经济组织的成员。况且他还承担着本村村民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和义务,事实上他还是本村的村民。其次国务院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
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你儿子所迁到的平山县是不设区的小城镇,是符合该文件精神的。
综上所述;你儿子有权取得土地征收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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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十:农村户口迁入小城镇承包土地被征可补偿
弋阳县南岩镇某村村民张某举家迁至弋江镇后,于2000年和村委会达成了“15年不耕种农田,将责任田交回村里,不承担相关税收,如村里需人口、劳力等摊派费用,张某与其他村民一样承担”的协议。双方还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公正。
2005年5月,该村委会包括张某在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但村委会并没有给付张某应得的补偿费。他们认为,张某已将户口转到弋江镇,即已成为城镇居民,不能再享有土地补偿费。张某不服,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土地被征用后,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原告张某虽将户口迁至弋江镇转为非农业户口,但并未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遂根椐案件情况,判决被告村委会给付原告张某土地补偿费及相应利息。
说法:《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该法第二十六条还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所以,承包地农民到小城镇落户以后,其土地承包权可以保留或依法流转,若该土地被征用,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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