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二月份买的现房,签的购房合同,五月份开发商期房转现房通知入住,可是物业从签购房合同开始收物业费,和理吗

你好!我今天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为什么开发商却不给我留一份合同-签了六份购房合同,开发商给了我们一份,现在办证却要收走... _心理健康资讯
你好!我今天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为什么开发商却不给我留一份合同
你好!我今天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为什么开发商却不给我留一份合同
好!我今天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为什么开发商却不给我留一份合同呢!而且还说要到房管局必案之后才给我一份,而且一共签了八份
匿名 3-15 22:59
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4、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并到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交房时间。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产权是否清晰.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免责情景、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交房条件及水,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1,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现房不能买卖,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出卖人的委托价、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若是期房出售则必须由开发商作出担保等.注意交易主体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同时交易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他费用及佣金.注意审查房屋价款;2;5.另外、电,作为买方、定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煤气。除房价之外。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只有对交易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判断;3、物业管理费,获得确认后,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交易才可进行,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交房条件,违约金
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交易主体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产...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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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是不急的,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的,所以你可以先去报道,办理好了人事关系就可以参...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离职,离职当日用人单位应结清工资的。但现在很多企业可以都没有这么快,尽量和他们沟...
异地的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放贷的,网上的贷款信息全部都是低级骗局,骗子先骗你传真签合同,然后以各种理由...
需要用人单位给开一个解除合同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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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现房来袭 唐山买房签合同这些事要注意
来源:搜房网房天下 &&发布时间:
2015年的11月底和12月底,均有一波来袭,购房者购买楼盘便可签订,合同对于买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凭证,合同上所规定的条款将影响交房以及入住之后的的利益,所以之前一定要看清楚。 看是否具备“” 一般只有五证齐全的楼盘,才有签合同的资格,“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销。所以,很多购房者在买了没有楼盘的时候,只能先签,慢慢等着楼盘预售证下来,随后才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购房者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合同的内容都是和自己以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如果使用的不是规范的合同文本,会在接下来遇到意想不到的意外。
部分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这也提醒我们必须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注意双方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的内容 并约定违约责任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很多时候,签订完购房合同后,会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更应该多加注意。 有些开发商为了自己的利益,会补充一些不平等的协议内容,这个时候就一定要注意了,不要被开发商忽悠,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利,保证签订的是规范的合同文本,对于额外补充的内容,慎重填写,遇到不合理的就要提出来,较后修缮,达成双方平等的权利义务。 同时,签订购房合同还要约定违约责任,这里指的违约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这些违约责任是事后房屋如果出现问题,购房者保护自己权利的最有效法律依据。
开盘时间:日3号楼已开盘
入住时间:预计日整体入住
价格:均价7000元/平方米
物业地址:新华西道北侧,学院路口西行200米
项目特色:科技住宅
尚诚国际将于11月底交房,进入交房时间不多。项目工程进展已经进入收尾阶段,电梯窗户均已安装完毕。项目目前主推楼栋为1、3号楼,户型主要为105-152㎡通透三居,均价7000元/平,享92折优惠,具体内容以开发商公布为准,详情请咨询售楼处。 提供的售楼电话:
交通状况:乘2、210、K2、42、45、61、84路公交车,在京唐医院站下车即到
:元/平方米&月
尚诚国际项目由唐山诚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新华西道北侧,东邻学院路,西邻大里路,约34万平米,由13万平米独栋六层商业和11万平米4栋构成。社区周边集合教育、医疗、商务、娱乐、休闲等市政配套,与建设中的五颗星等级喜来登隔街相望。商业部分由多元化业态及品牌组合,聘请“戴德梁行”与“新加坡SRE商业管理顾问公司”对项目进行全程策划、招商和运营管理。已成功签约的有大润发超市、华臣影业及汤姆熊电玩。住宅3.05米、选用断桥铝合金内开内倒双层、 1.2米阔绰舒适入户门、1.8*1.35米芬兰豪华电梯轿厢、地板采暖,每户配备的格力第五代分户式核心。物业:24社区安全护卫结合严密智能安防系统。
售楼地址:路北区新华西道北侧,学院路口西行200米
尚诚国际效果图 茂华唐山核心
开盘时间:日202号楼已开盘
入住时间:预计2015年12月底一期住宅201/202/203楼交房
价格:均价7000元/平方米
物业地址:唐山路北新华道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北角
项目特色:品牌地产,宜居生态地产
茂华唐山核心住宅交房百天时间不多,抢69-136㎡新华道学区华宅,钜惠高至21.5万!项目工程进展:商品房已经全部做完及外保温工程,正在安装窗户。具体内容以开发商公布为准,详情请咨询售楼处。 提供的售楼电话:
交通状况:市内乘坐2、30、61、210、99、42、61、56路公交车信息大厦站下车即到
物业费:2.38元/平方米&月
绿化率:35%
茂华唐山核心坐落于新华道&友谊路“金十字”经济坐标点,紧邻新扩建的唐山新火车站,亦是2016年园博会主会址必经之路。以135万平米超凡建筑群体量,构筑唐山商业综合体。茂华唐山核心未来将进驻包括五颗星等级酒店、高端、国际风情商街、精品、欢乐彩虹城、学府住区等十多种业态 。
容积率:4.80
售楼地址:路北区友谊路与新华道交叉口
茂华唐山核心效果图
开盘时间:日9号楼1单元已开盘
入住时间:预计日入住
价格:均价7500元/平方米
物业地址:唐山路北建设路与长宁道交汇处(远洋城对角)
项目特色:国际化社区,复合地产,豪华居住区,景观居所
恒茂国际都会主推小户型,建筑面积78-129㎡,9#起价5888元/平米。其他房源均价:7500元/㎡,买房即可享受85折优惠,工程进度:7、10号楼现外立面、门窗及内装已完毕,预计2015年12月底交房。 提供的售楼电话:
交通状况:乘56路、16路、26路、61路、7路、114路、55路、59等远洋城站下车即到
物业费:2.9元/平方米&月
绿化率:30%
恒茂国际都会地处唐山主城核心,北临长宁道、西接建设路,与远洋城购物核心一路之隔。60万平米复合国际大都会,集居住、办公、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完整规划方案同步全球,再加上自身的顶奢配置,全面升级远洋商圈财富地位,高端写字楼提升区域商务氛围,大型超市完整区域生活服务。恒茂国际都会采用全球风靡的ART DECO建筑风格,经典的三段式结构,配以1-4层整石切割立面,让项目气势顿生,器宇不凡。项目斥巨资打造五大景观组团,宛若天作之园, 六重立体园林垂直铺装,为国际生活增添无限的惬意、趣味,四季绿意盎然。唐山酒店式入园大堂设计,独特、奢华,尊贵从停车入园开始, 横贯整个社区的300m长蜿蜒水系,是园中靓丽的风景,好地方; 恒茂国际都会针对北方春季多风、冬季寒冷的气候特点,专门采用钢架挑空结构为业主打造了一个足有160㎡的园林活动空间,同时引入巴厘岛风情理念,设计了距离地面1.5米的下沉式座椅,让您的生活从此不惧风寒。闭路电视监控、可视对讲、门禁控制、智能车辆管理、电子巡更、电梯五方通话、防雷接地等七大智能化科技系统,为您的安居生活保驾护航。国家一级资质企业,24管家服务,呵护您的尊贵身份。恒茂国际都会全明居住空间,南北通透,开阔面宽, 102—200平米多种奢华空间可供选择,而3.05米层高增加居住空间尺度
容积率:3.30
售楼地址:路北区建设路与长宁道交汇处(远洋城对角)
恒茂国际都会效果图
开盘时间:日一期剩余房源已开盘
入住时间:预计日前一期全盘入住
价格:均价5500元/平方米
物业地址:唐山路北长宁道与龙泽路交汇处东行300米
项目特色:景观居所,水景地产,创意地产,豪华居住区,宜居生态地产,国际化社区,科技住宅,投资地产
安联优悦城203号楼推出了18套特价房,特价房5300元/平米,特价5000元/平米。一期前全部入住。二期清盘中,203号楼三居室交1万享10万,两居交1万享8万。项目全款折后均价5500元/平米。主力户型面积建筑面积93-139平米。洋房社区建筑面积93-139㎡,均价元,买房送车位。工程进展二期:主体二次结构完成,203室内抹灰基本完成。 提供的售楼电话:
交通状况:乘坐7路35路36路56路207路等公交车在诚成尚品下车即到。
物业费:1.8元/平方米&月
绿化率:40%
安联优悦城项目详细信息如下:一、区位交通及周边配套安联优悦城位于路北区长宁道与龙泽路交口东200米。远洋城商圈城内,毗邻长宁/龙泽十字商街和龙泽北路休闲美食街。东部被环城水系环绕,三大公园合围。周边路网发达,交通便利,无阻碍到达唐山机场及动车站。二、社区规划及配套 项目占地97400平米,设计有十几种户型。道路规划:人车分流,充分保证业主居住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优悦城内设三大运动会所,项目园林为六重溪谷园林设计,另有WIFI网络全社区覆盖。三、规划建设团队 安联优悦城是由诺杰事务所设计,由建工承建,采用内浇式A级、PE-X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等先进材料和先进科技,打造智能化生态社区。四、开发商及物业 安联集团有10余年房地产专业开发历史,目前所开发的项目遍布全国7个城市,开发的住宅、商业地产项目17项。联旗下知名——安信联行为小区提供。小区采用全封闭式管理,七重安防体系进驻。
容积率:2.80
售楼地址:路北区长宁道与龙泽路交汇处东行300米路南
安联优悦城效果图
开盘时间:
入住时间:预计日一期住宅1#-8#整体入住
价格:均价6700元/平方米
物业地址:唐山路北友谊路与龙富道交叉口西侧
项目特色:豪华居住区,品牌地产,宜居生态地产,湖景地产
凤凰湖畔工期:项目共分三期建设,目前在建的一期共8栋,销售建筑面积152平方米的四居户型,1-4栋为17层,5-8栋为33层,现在所有楼栋已封顶,1-4栋正在做二次结构,5-8栋正在外装。预计今年12月31日即可交房。 提供的售楼电话:
交通状况:乘坐38路、56路、游3、游4、机场专2线等公交车在长宁道与友谊路交叉口站下车。之后打车或自驾到凤凰新城友谊路与龙富道交叉口西侧 。
物业费:元/平方米&月
绿化率:35%
凤凰湖畔247752平米,总建筑面积近75万平米,一期住宅规划建筑面积127100平方米。凤凰湖畔位于凤凰新城西北部,北起龙富道,南至龙富南道,东临友谊路,西到光明路,紧邻凤凰新城内水系青龙湖。项目与唐山新工人医院仅龙富南道一路之隔,与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交通局等单位翘楚相望。项目规划包括:瞰景高层及52605平方米的商业街区,规划18班核心试验小学、12班国际双语。凤凰湖畔项目利用区域内外水系公园景观优势,全新规划理念,接轨国际的品质标准,聘请同济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建筑规划设计及龙湖地产御用景观公司笛东联合(DDON Associates)总裁兼领头设计师袁松亭先生担当景观主创。
容积率:2.80
售楼地址:路北区长宁道与友谊路交口北行200米
凤凰湖畔效果图
开盘时间:、4、5号楼开盘
入住时间:预计2015年12月底3、4、5号楼入住
价格:待定
物业地址:唐山路南友谊路与国防道交叉口东南角
项目特色:湖景地产
诚安友谊天地预计2016年5月份全盘交房完毕,项目施工中,所有楼栋均已经封顶,保温层,墙灰涂抹,外装正在进行。项目咨询起价5300元/平方米,部分房源全款92折,贷款98折优惠。具体内容以开发商公布为准,详情请咨询售楼处。 提供的售楼电话:
优惠折扣:全款92折,贷款98折优惠,特价房还会打九折
交通状况:乘坐4、68、游3、26 、69到国防道友谊路口下车;或乘坐公交30路到下车
物业费:元/平方米&月
绿化率:25%
诚安友谊天地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市区的核心区域,友谊路与国防道交汇处,北邻国防道、西侧友谊路、东侧燕京辅路围合而成。项目占地面积5万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主要包括:高档住宅,集中商业街,沿街底商,高档公寓,高档写字楼。建筑物90米,项目预计总投资约9个亿,是集住宅、商业、写字楼和SOHO公寓等功能为一体的都市综合体。项目商业部分建筑面积约为6.5万平米。规划:地下一层为大型超市,地上一至三层为沿街底商及主题商业内街。
容积率:4.00
售楼地址:路南区友谊路与国防道交叉口东南角
诚安友谊天地效果图
开盘时间:
入住时间:南区1-8号楼预计2015年年底交房
价格:待定
物业地址:唐山路北北新东道与河西路交口北行100米路西
项目特色:宜居生态地产,品牌地产,国际化社区,景观居所,水景地产,公园地产,山景地产
公园艺境准现房发售,79-127平米建筑面积房源。首付30%享99折、首付60%享97折、全款95折优惠。项目南区预计日前交房,北区项目已封顶。项目容积率3.00,绿化率40% 。 提供的售楼电话:
优惠折扣:全款95折、首付60%享97折、首付30%享99折优惠
交通状况:乘坐5路、37路、77路公交车到五家庄站下车;乘坐52路公交车到城子庄站下车;乘坐游1路公交到大城山公园站下车;
物业费:元/平方米&月
绿化率:40%
公园艺境建在唐山市政府核心打造的大城山区域,整个项目依山而建,五园环抱,依山傍水,与大城山无缝衔接犹如天然后花园,附近有陡河滨水公园,风景如画的凤凰山公园,弯道山公园,具有百年历史的启新文化园。地质坚固,公园艺境依山而建,就是建筑在坚固的花岗岩石上,抗震性很强。
容积率:3.00
售楼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道与河西路交口北行100米路西
公园艺境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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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区域查找唐山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唐山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新房购房流程
当前位置:&&&购房合同
购买新房前的准备工作
选区域、挑房子
签定购房合同
房屋产权证办理
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买房过程中最棘手的事情之一就是和开发商签合同。大家都知道,开发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非常了解,都曾精心研究过,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高手”,而购房者对此却比较生疏,稍不注意就会陷入开发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经过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谈判,尽可能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公平的购房合同。我们在此将罗列出其中的全部条款逐一解读,希望亿房网友能够详细阅读、体会,相信会对购房消费起到一定的提醒和解释作用。
一、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请点此下载新版《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对合同中涉及名词及填写方式不太了解,可致电武汉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027-82600651。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可以向武汉市开发办(电话)或亿房市场研究中心咨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开篇中的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我市的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哪怕就差一证,购买人最好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证。
(4)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5)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
(6)、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7)、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8)、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违约金尽量低些。
(9) 、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10)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关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但是在这里还需要进一步予以详解: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处理都有明确条款: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此部分所有权归购房者;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小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购房者。
  此外,购房者还须重视的就是我们所购买的房子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这就有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之分(套内建筑面积是独立产权,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是共有产权)。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因为核对公用建筑分摊面积非常困难,不良开发商就有可能通过虚增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来获得高额利润,也由此损害购房者的权益。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公用建筑面积的平方米数或计算比例。当然,这一条款成立的前提是符合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11)、合同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武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然后在明确约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的具体时间;最后对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同时还需注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的运行日期都是空白,这也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今的很多开发商都在这方面大玩文字游戏。比如他们会填写“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看上去这句话没什么问题,但是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中的水电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入住时具备开通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就能开通。因此,在这些条款中,需要明确注明具体的开通时间。虽然煤气的开通受入住率的限制,暖气的开通也受季节限制,但合同中都应对此有尽量明确的约定。
(12)、合同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了甲方逾期交房和乙方逾期付款的相应处理条款,但关键内容是空白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填写完毕,购房者就需要仔细对比,以达到双方违约期限及违约金利息都平等。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最好不要超过1个月,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金越高越好,目前武汉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万分之二;此外在购买人的解除权约定中,开发商逾期的时间不超过30日,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尽量高些。
(13)、合同第十一条――交接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交房,应约定开发商向我们提交房屋入住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测面积、钥匙收条。而这些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明,以免事后出现纠纷。
(14)、合同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因是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解除合同的,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不应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武汉市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买受人要力争。
(1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办理房地产权属
  此条是开发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格式化条款,可以说已是尽最到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了,既然是格式化条款,也就只能一带而过。
(16)、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粗装修和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有写明怎样算粗装修,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建议在合同附件四中加以具体明细。
(17)、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购买人解除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尽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开发商常约定1%)同时,购房者还应知道,根据武汉市房产局武房市〔2004〕7号文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同时,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据市〔2004〕7号文如没有备案和不予备案的,一般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
  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除外);
  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
  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销)售范围的商品房;
  5)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18)、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此三条和该合同第十三条一样为政府  格式化条款,在此就没有必要注解。
(19)、合同第十九条――单方解除合同
  建议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双方中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约定,其违约金的比率应保持一致,保持权益的对等。
(20)、合同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开发商而言,千般会选择仲裁,一则是仲裁具有高效的特点,一裁终局符合市场经济迅速解决纠纷的要求,开发商不必花费太多精力;二则开发商实力相对较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出谋划策,赢得仲裁。对于购房者而言,最好选择诉讼,一则诉讼费用相对低廉,相对于开发商,处于弱势的购房者诉讼时间可以不计,但诉讼成本则会考虑;二则诉讼具有可救济性,如果仲裁裁决实体错误,也只能一声叹息、后悔,而若诉讼裁决实体错误,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再审改判为其讨回公道。
  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在争议的解决方式上,尽量不要约定仲裁条款,目前我市包括我国的仲裁程序还不完善,救济途径不太畅通。
(21)、合同第二十一条――附件中的约定
  1、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一商品房平面图:应要求开发商包括方位图及分门分层平面图等,而且还要用红笔将所购房屋圈红,并注明房间面积,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此外,还应附上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的原设计及规划图纸,而不应将此项空下,空下就是以实际环境为准。
  2、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当前,在所有的购房纠纷中,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这主要是因为部分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故意大做文章,从而使购房者的权益受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确定公摊面积的数字,此外,还要约定公摊面积包括哪一部分及其位置。
  3、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说明:此为开发商的格式话、公文话语言,一眼带过既可。
  4、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装饰、设备标准:如果装修的标准太笼统,粗装修可能就会没有室内门和不粉刷,这可是需要很大花费的;而精装修就可能用国产材料代替进口材料、用普通材料代替品牌材料等。因此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
  5、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五前期物业服务内容的约定:现实中,业主往往与物业产生很多纠纷,为保证自己入住后的权益,购房者应在附件中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包括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费、环境卫生、保安、绿化等。总之,购房者应当时刻谨慎、小心,秉着宜细不宜粗的原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当然,如果你能聘请律师帮你办理相关事情,那是最好的,因为在商品房买卖中涉及很多专业的法律知识,聘请律师能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阱,虽然这需要支付部分费用,但却可以降低购房的风险。
  6、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中我们建议购房者补充以下几条:
  1)应当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明确地写进补充协议里
  购房者在购置商品房,尤其是购置期房的时候(当前武汉市场多为期房),往往是在看了开发商印制的售楼书后才决定购买的。售楼书中有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况。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份售楼书是开发商的承诺,是开发商向购房者发出的一种要约邀请,但是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常见的就是绿化率达不到标准,相关配套设施没有建设,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宣传资料中的标准),因此,购房者要将此写入附件六中。
  2)否定格式合同法律效力的约定
开发商与购买人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格式合同,《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的效力及理解都作了有利于购买方的规定,开发商为回避法律的规定,常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双方理解一致,不产生格式合同的法律后果&等条款,如果合同中有以上条款,建议购买人不要签约。
  3)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每份合同的约定都应填写一致,应要求开发商当面签章,以避免&阴阳合同&的产生。否则可能在购房人主张权利时,购房人提供的合同与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不一致。
(22)、合同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
  格式化条文,在此不多做详解。
(23)、合同落款――合同印鉴、签字
  注意开发商的印鉴名称(都应以《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所一致)、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亦应注明具体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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