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坝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院坝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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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起纠纷 院坝里开庭化干戈
13:51 来源:宜宾新闻网
&旁听群众听得津津有味。(彭屏 摄)
新闻网11月28日讯(彭屏 程勇 记者 刘佳)11月24日,翠屏区人民法院安阜法庭来到翠屏区宗场镇鱼台村长远组,公开巡回审理一件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40余名当地村民旁听了案件庭审。
敖某某原系翠屏区菜坝镇人,丈夫去世后,于1979年5月与宗场镇鱼台村长远组村民阳某某结婚。婚后,敖某某将自己及与前夫所生女儿阳某、儿子曹某某的户籍牵入宗场镇鱼台村长远组,与阳某某共同生活,并在鱼台村长远组分得4份承包地及4亩林地。其后,阳某、曹某某先后成家离开宗场镇鱼台村长远组并迁出户口,敖某某也离开阳某某,随女儿阳某在柏溪生活。2001年,阳某某生病无人照顾,经时任社长协调,由其侄子小阳负责照顾阳某某的生活起居,待阳某某死后负责对其进行安葬,并享有阳某某的田、土、林木收益及房屋。此后,小阳对生病的阳某某进行了照顾。2002年7月,阳某某因病死亡,小阳为其操办后事。2012年,敖某某去世。
2016年5月,翠屏区征地拆迁中心与长远组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征收了长远组集体土地,并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山林竹木及经济作物进行了补偿,现补偿款已支付给被告长远组。后因长远组未将该附着物补偿款支付给阳某、曹某某,阳某、曹某某遂诉至翠屏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给付阳某名下林地征用补偿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阳某申请参加本案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将被继承人阳某某名下的林地补偿款、房屋补偿款全部判给阳某。
翠屏区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审查发现涉案农户承包土地处于新机场征地拆迁范围,涉及征地补偿款分配、遗产继承等与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公开审理此案。
当天下午3时,安阜法庭的法官走进村民袁某的院坝,拉起横幅、挂起国徽、摆上桌椅,公开开庭审理此案。3名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查清了案件事实。由于该村民小组的林地附着物补偿款分配方案未最终确定,法官宣布休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对旁听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讲解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官的普法宣传,对赡养老人、遗产分配、土地承包等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后一定遵法守法、依法办事。&&欢迎你们经常到我们农村来开庭,对一些不赡养老人、不守法的村民很有教育意义。&村民阳某说道。
(编辑:兰东 责任编辑:庞依依)
,Inc.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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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翠屏区南岸叙府路西段16号 邮编:644002
 蜀ICP备 川新备08-120014
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备案号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文备〔2014〕22号
&&&&&&&&&&&&&&&&&&&&&&&&&&&&&&&&&&&&&&&&&&&&&&&&&&&&&&&&&&&&&&&&&&&&&&&&&&&&&&&&&&&&&&&&&&&&&&&&&&&&&&&&&&&&&&&&&关忠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
忠府发〔2013〕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精神,经县委第36次常委会议、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按国家和重庆市另行规定执行外,凡在忠县境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均按本通知执行。
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5000元/亩,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4500元/亩。乡镇类别详见附件1。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人。人员安置补助费标准详见附件1。
(三)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附件2、3、4执行。
(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附件5 执行。
三、补偿费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方式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忠府发[2008]35号)规定执行,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分别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社保部门及安置对象。
(二)青苗和地上附(构)着物补偿费、房屋补偿费,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数据,支付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社进行兑付,并将支付明细上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各项具体工作,强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政策解释和群众信访安全维稳工作,确保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
&&&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忠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忠府发[2008]35号)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2013年1月1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规定办理。
六、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解释。
附件:1.忠县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标准
&&&&& 2.忠县青苗补偿标准
&&&&& 3.忠县附着物补偿标
4.忠县构筑物补偿标准
5.忠县建筑物补偿标准
&&&&&&&&&&&&&&&&&&&&&&&&&&& &忠县人民政府
&<st1:chsdate day="6"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1" w:st="on" year="年11月6日
忠县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标准
忠县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粮食社青苗费
国家规划蔬菜基地
不分季节、不分类别3000元
说明:1、专用鱼池按水面面积补偿(含鱼苗损失),其补偿标准参照蔬菜类标准执行。
&&&&& 2、经政府划定的粮食制种地上的农作物可按粮食类补偿标准上浮30%计算。
&&&&& 3、国家规划蔬菜基地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蔬菜基地。
忠县附着物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零星树木一次性综合价补偿
另计耕地青苗费的100%
另计耕地青苗费的80%
不计耕地青苗费
连续种植面积达1亩及以上,密度达70株/亩及以上的果树或经济林木,才能称为自建果园。
忠县构筑物补偿标准
&&&&&&&&&&&&&&&&&&&&&&&&&&&&&&&&&&&&&&&&&&&&&&&&&
&&&&&&&&&&&&&&&&&&&&&&&&&&&&&&&&&&&&&&&&&&&&&&& &&&&&&单位:元
(含鱼塘坎)
集体改田改土堡坎,房屋基础堡坎不予补偿。
道& 路(行车)
水泥路面(含条石)
碎石泥结路面
人行道路一律不予补偿;水泥路面厚度在10厘米以上按水泥路面补偿;低于10厘米按碎石泥结路面补偿。
废弃或未经批准的砖瓦、石灰窑一律不予补偿。
机井(个)
水井按容积计算补偿后,一律不再计算材料补偿。
按期迁坟的按标准补偿;逾期不迁的按无坟主处理。
指正规成形的晒坝或院坝;非正规不成形的零星小块弃平地,不论石板、水泥或三合土,不补偿。
条石、坚石硬打
&& 农民自建室内的粪坑和燕窝形粪坑,一律不予补偿;已按标准补偿的粪池、蓄水池其材料费不再补偿。
片石、砖、三合土
指村社人工砌筑的专用水渠。
9米以上圆电杆
水泥方电杆(含9米以下圆电杆)
指村社及个人投资的电杆。
 指室外生产性用电的电钱。
室外饮水管
15毫米以下
15毫米以上
不含市政管网。
专指蔬菜大棚 
忠县建筑物补偿标准&&&&&&&&&&&&&&&&&&&&&&&&&&&&&&
&&&&&&&&&&&&&&&&&&&&&&&&&&&&&&&&& 单位:元/㎡
砖墙(条石)预制盖
砖墙(木板)穿逗瓦盖
砖墙(片石)瓦盖
砖墙石棉瓦盖
(含油毡、玻纤瓦)
穿逗、土墙瓦盖
石棉瓦、玻纤瓦盖
土墙毡盖(含棚盖)
1、搬迁过渡费为200元/人.月,每户不足600元按600元计算,5人以上按5人计算。
2、搬家补助费:800元/户,属货币安置的计发1次搬家补助费;选择统建还房、划地自建住房的计发2次搬家补助费。
3、房屋层高以后墙为准,1.5米(含1.5米)以上至2.4米(不含2.4米)以下的,按同类标准的70%计算补偿;1.5米以下的,按同类标准的50%计算补偿;在1米(不含1米)以下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40%计算补偿。
&&& 4、预制板作楼板的多层瓦盖房屋,瓦盖一层的,按瓦盖房屋补偿,其余楼层按预制盖房屋补偿。
&&& 5、外阳台按同类房屋的50%计算。
&& &6、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st1:chsdate day="6"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11" w:st="on" year="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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