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表到哪个部门领取房屋赠予协议申

办理赠与要先公证 赠与亲友也不例外_东莞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_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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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赠与要先公证 赠与亲友也不例外
本报记者 王敏
来源:东莞时间网
&&&&问:陈老晚年一直居住在女儿家,由女儿进行赡养。考虑到担心日后可能引起的财产纠纷,陈老希望能在近期将自己在老家的一处房产赠与外孙。希望能了解办理房屋赠与需要的相关手续。&&&&答: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和朋友之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陈老如果想将房屋赠与外孙,首先要与受赠人,即自己外孙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随后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税费。然后去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或者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最后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或房屋产权申请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赠与书及受赠书的公证书(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监护人的公证书(原件);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关税费的收据。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房产赠与登记产权不用办公证 必须双方会同申请_福州新闻_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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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登记产权不用办公证 必须双方会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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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讯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不少市民在&离婚时约定的房产如何办理登记&&房产赠与是否要先办公证&&申请产权登记能否撤回&等方面存在疑问,昨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就以上问题向市民解疑释惑。
  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属一方,取得方是否可凭经民政部门留档确认的离婚协议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答: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房地产登记应当共同申请。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不同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地产权利,它不直接导致物权变动,不能单方申请登记,需离婚当事人双方会同申请登记。
  房产赠与申请房屋过户是否必须先办理赠与公证?
  答:房产赠与申请房屋转移登记不再要求先办理赠与公证,但必须双方会同申请登记。对提交有赠与公证的申请人,公证书中出赠人或受赠人有明确委托一方代为办理过户登记的,可以由受托人代为申请登记。因直系亲属间赠与和非直系亲属间赠与需缴交的税费不同,直系亲属间的赠与申请人应当提供出赠人和受赠人间的关系证明。
  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在办理过程中因故要求不再办理了,是否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答: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据此,《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相应规定:申请登记事项登簿之前,申请人(代理人)申请撤回登记申请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准予撤回,收回受理凭证,并退还申请材料。我市现行房屋登记采用电子登记簿,在房屋登记官将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上记载完毕并点击确认之时即已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对已记载于房屋登记簿的,申请人因买卖合同解除等原因需撤回登记申请的,应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合同解除的方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撤回登记申请。
  身份证如何识别?
  答: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申请房地产登记时,境内自然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户口簿,房屋登记机构宜配置居民身份证读卡器等防伪、加密设备。我市日起已启用身份证读卡器作为身份证识别及信息提取工具,日一代身份证停止使用后,对二代身份证将全面启用身份证读卡器提取信息。目前,个别申请人反映二代身份证消磁了,身份证读卡器无法读取信息,建议及时向公安部门申请补办。
  受理凭证遗失如何领证?
  答: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应由权利人凭身份证明、受理凭证领取。受理凭证遗失的,应由权利人本人领取。权利人应在领证凭证上签名确认,并应注明领证日期。属二手房买卖的,登记公告或在登记机构官网上公告满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证。在登记机构官网上发布公告,可向福州市房地产服务公司申请。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如何办理?
  答: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除应提供抵押权人盖章的申请表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债权消灭的证明、抵押权已实现证明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声明等证明房屋抵押权终止的证明。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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