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多家网络mmm金融互助平台台,互助金可以重叠吗

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我是经过同事介绍,参加了一个网络互助平台,被骗了2万多,请问,是否可以报警处理
wl1103hcwy
我是经过同事介绍,参加了一个网络互助平台,被骗了2万多,请问,是否可以报警处理
江苏 盐城 亭湖区发表时间: 09:25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劳动工伤相关词条:
遇到女工保护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专长:劳动工伤
相关法律帮助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B06:寻找中国创客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option value="
数字版首页 >
第B06:寻找中国创客
网络互助平台遭遇水土不服
保监会连发风险警示,网络互助平台面临合规性难题;商业模式不清晰,前景不被看好
日 星期四 新京报
  用户花9元成为会员,180天或更长观察期之后,一旦患上癌症等重大疾病,就能够享受最高30万元的赔付权利。这种“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的网络互助计划正在越来越受到年轻一代的欢迎。  但因目前大部分&“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且易诱发金融风险,网络互助平台在这轮互联网金融整顿潮中,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11月3日,保监会发文重申,未取得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是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并提示风险称,应警惕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钱款。  重拳监管下,不少网络互助平台走到了十字路口,或选择关停,或者转型。曾被媒体视为相互保险雏形的互助平台,如今正面临身份和模式的重新审视。  【现象】  网络互助平台走到十字路口  把“互助保险”概念带到聚光灯下的是重疾类网络互助平台的出现。  其互助规则一般是,预交少量资金,如9元,在180天的观察期结束后就能成为会员,如果某位会员发生风险事件,平台从每位会员账户中扣掉分摊的救助费用,理论上会员数量越多,所扣的费用越少。这种互助模式很快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  正如今年5月9日上线运营的水滴互助宣称的“一人患病,众人均摊”,受到了80后、90后群体的关注,其上月发布的运营报告显示,20-39岁的用户占据了水滴用户群的62%。  水滴互助算是今年网络互助保障领域的明星创业项目,主推重疾和人身意外方面的相互保障,目前有中青年抗癌计划、综合意外互助计划、中老年抗癌计划、少儿健康互助计划4个项目。这家互助平台称,上线6个月时间已积累160多万用户。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国内有超过120家网络互助平台,总注册会员超过1200万人。  资本层面近半年也对网络互助显示出不小的热情。已有超过20家投资机构进入网络互助领域。  2015年1月,保监会首次对外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被外界认为是释放相互保险正式扩容的信号,各类以“互助计划”为名的“互助保险”公司纷纷冒了出来。  但业内人士指出,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之间并不能画上等号,“互助计划”与相互保险经营原理和经营主体不同。大多数“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  而最近兴起的互助保险/网络互助,既非商业保险公司,也不是等同于国外的相互保险公司,只能被认定为类保险。  以“互助”名义集资的情况引起了监管层的警觉。2015年10月,保监会发出风险提示称,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目前销售“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2016年11月,成了网络互助的真正转折点。11月3日,保监会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发文称:网络互助平台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非法从事或变相从事保险业务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这也成为横亘在众多互联网互助平台面前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风险】  被严防成为下一个“P2P”  在P2P网贷的前车之鉴下,网络互助平台的资金归集和赔付能力成为监管政策的主要关注点。  严厉监管之下,不少网络互助平台已经关停。“互助计划”集中的重疾类互助平台更是成了重灾区。11月15日,蒲公英互助平台发布通知,对平台进行整体升级和服务暂停,从10月8日开业到11月15日关停,成为最“短命”的网络互助平台。此前大象同舟会、未来互助等多家同类型的互助平台也相继关停。  水滴互助曾在9月份被保监会约谈,CEO沈鹏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互助保障行业还在粗放发展中,由于没有明确的监管规则条款,短时间内涌现出大量互助平台,部分平台确实存在过度承诺等风险隐患。  此外,夸克联盟也被保监会点名批评:“夸克联盟”所在公司通过收取社会公众交纳的会员费,在内部建立资金池来应对未来赔付,其持续经营能力、赔付的可靠性、资金的安全性存疑,存在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风险。  “我国的保险公司必须定期公开财务信息,保证财务透明。互助组织的资金使用不受到任何限制,其资金管理人有可能会用这笔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有业内人士评论,一旦互助组织由于投资不善导致资金发生亏空,最终“投保人”会面临人财两空,最后卷钱跑路的概率非常大。  一些平台开始进行整改,试图与“保险”划清界限。比如水滴互助,去掉了1000万元赔付保证金的承诺;17互助重点提示网络互助不是保险;比邻互助由预付费改为后付费等。  9月中旬,李治华给自己成立不到3个月的公司改了名字,从好车主互助变成了好车主科技。并放弃了围绕车主做相互保险的模式。  为了达到财务透明的预期,互助平台只能选择银行存管确保合规。  “但实际操作中银行不愿意帮你托管,你的账是很琐碎的,因为P2P的事银行对这种托管没有积极性。”李治华说。  互助平台的赔付能力,是另一个受到诟病的重点。以重疾类互助平台为例,记者了解到,按照通行的规则,当有会员患病时,平台小额多次从会员账户中扣除,余额不足1元时会提醒用户充值,所以预存9元只是“起步价”。对于会员来说,“人数越多,分摊金额越少”仅仅是理论。随着风险事件增多,需要赔付的金额越大,平台只能通过拉拢更多会员覆盖成本,最坏的结果就类似于P2P的“借新还旧”。  监管政策不仅指向互助平台,对公司背后的投资人也进行了约束。李治华说,保监会规定,如果投资人所投的互助类企业被认定违规,以后将对其投的所有保险企业都进行限制。“这一招把投资人给吓住了。”  【空间】  相互保险市场或达万亿元  与监管层着重关注网络互助平台易于引发类似P2P网贷的金融风险不同,互助平台看到的是国内相互保险市场的缺口。  从全球来看,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主要保险形式之一,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相互保险在法国占比高达46%、日本占比45%、德国占比43%、美国占比37%。而在我国,2015年保费收入2.4万亿,保险市场规模全球第三,但相互保险的市场份额几乎为零。  国信证券分析师王学恒以此判断,中国相互保险的市场空间可达8000亿元到1万亿元。  这也是互助平台纷纷涌现的一个原因。在从业者看来,这种“保险”形式与传统保险相比优点很明显:利用社交网络降低获取客户的营销费用,自然的社交圈也有利于获取同风险特征用户,降低核保、理赔等费用。  “网络互助,其实是国外相互保险在国内的一个变体。”有研究人士在文章中指出。  相互保险(Peer-to-peer&insurance)最先在2010年由德国的Friendsurance创建。  Friendsurance的创始人建立一个网站,熟人圈子可以组成一个小组,积聚所有人的保费中一部分组成现金池,每个成员购买传统车险。结算周期内产生的小额理赔直接由资金池出,如果超出池子的理赔需求,则仍然通过传统保险公司支付。  李治华在创立好车主之前曾在美国一家相互保险公司工作,他告诉记者,国外相互保险玩法和国内不同,先切入社群,在具有同质风险和一定信任基础的人群中发展业务,比如在各个大学的校友间拓展。而水滴互助的逻辑则相反,先拉拢用户,再分为不同的社群,如中青年抗癌计划、综合意外互助计划、中老年抗癌计划、少儿健康互助计划。  在国外,主要的合法保险组织有三种:股份有限保险公司(Insurance&Company,&Limited)、相互保险公司(Mutual&Insurance&Company)、互助组合(Cooperative&Society)。前两种一般按照保险法/保险业法设立,受金融主管部门监管。  有业内人士指出,很多人认为目前我国的“互助保险”就是国外的第三种“互助组合”,这种归类并不正确。以日本为例,各类互助组织均有相关法律以及监管机构,并且要求财务公开、偿付能力、准备金、资金运用均接受监督,保证其安全稳健运营。国内的“编外互助军”无论从保险层面、还是慈善组织层面,目前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这也给监管层带来了新的课题。  【出路】  不被看好的商业模式  对于互助平台从业者来说,在眼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趋紧的大环境下,形势很差。  从盈利模式来看,德国相互保险的先行者Friendsurance收入主要来自于会员必须购买的传统车险佣金。比如:每人交纳100元,一共10人,共建立1000元资金池,如果A产生200元索赔,那么由资金池负担;然后B产生900元索赔,则超过了池子里面的资金,多余的100元将由传统的保险公司支付。如果池子里面的资金没有用完,则返还给会员或者流转到下一年的池子。  “把用户拢到你这里来,然后靠销售其他的保险产品,目前看不容易实现。”&李治华说:“至少寿险方面,互助现在成了没有任何希望的商业模式。重疾类互助面临敞口风险,你不能给客户一个确定的补偿,也赚不到钱。”  对网络互助平台来说,还有人提出了一个技术解决方案——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记账可能解决财务透明的问题,这也是一些网络互助平台所宣传的概念。  “如果真能把区块链技术应用到互助,会是一个很完美的解决方案,意味着每个会员可以很清晰地追踪到他的钱,可以防止欺诈的发生,也可以解决病人的问题。但毕竟离那一步还是比较远。”李治华认为。  “现在盈利模式非常不清晰。最近接触的一些相互保险或互助保险,负责人对商业模式怎么弄都不太清楚”,北大互联网惠普金融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赵占波认为,互助保险理念很好,去中心化的思路在保险行业肯定会有发展前景,但目前政策还没有全面开放,也缺乏整套的监管体系。  在赵占波看来,中国的互助&保险,互联网思维重,上来就做流量,但加入的成员未必是真的有效用户,如果都只想索取,占便宜,很难持续。  在互联网保险从业者刘洋看来,长期来看,国内网络互助最大的可能出路是相互保险。  而对于创业公司来说,想要“洗白”,获得合法相互保险身份的网络互助平台,也十分困难。  根据《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一般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由发起会员负责筹集初始运营资金,而一般发起会员数不低于500个;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一般发起会员数不低于100个,初始运营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今年6月,保监会发出了国内相互保险的首批三张牌照:批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筹建。其中,信美是唯一一家相互制寿险机构,初始运营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背后站着的是蚂蚁金服、天弘基金等巨头公司。  “就算注册资金的问题解决,牌照依然很难申请到,队排得老长。”李治华告诉记者。  某投资机构负责过互助保险投资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互助类保险的前景和盈利模式都很不明确,政策也不利好。“互联网+保险有很多切入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产品营销、风险控制、理赔优化、人工智能保单管理、商业健康保险等领域都有很大空间进行创新,‘死磕’互助保险现在难度很大。”  数说  1、截至2016年11月,已经有超过120家不同领域的网络互助平台,总注册会员超过1200万人,有20多家投资机构进入网络互助领域。  2、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  3、相互保险在法国占比高达46%、日本占比45%、德国占比43%、美国占比37%。  4、我国2015年保费收入2.4万亿,保险市场规模全球第三,但相互保险的市场份额几乎为零。有分析师认为,中国相互保险的市场空间可达8000亿元到1万亿元。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  新京报记者&彭旋<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靠谱的网络互助保障平台 应该具备四个特质
今年以来,用互助保障模式,为广大普通老百姓提供社保、商保外有力补充的网络互助保障平台,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因为能跟商保和社保叠加使用,网络互助保障通过会员互帮互助,共摊风险的模式,让普通老百姓能以“零花钱”的投入享受到较高的保障。
互助保障模式虽好,但只有找到可靠的平台,才能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让自己也享有一份保障。基于这一点,具备以下四个特质的互助保障平台,才是靠谱的网络互助保障平台。
特质一:互助资金托管至银行,保证用户互助资金安全
对于加入互助保障计划的人来说,虽然个人预存的互助资金并不多,但百万几倍甚至是千万级别后,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互助资金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据悉,正式上线以来,众托帮就跟中原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将会员预存的互助资金全程托管在中原银行,会员缴纳的互助金将全部用于会员的互助申请。同时,互助资金账户与公司运营账户完全独立。中原银行对互助资金进行全程托管和监督,保障资金透明使用,并定期提供财务公示。
众托帮秉持着透明、公开的原则,并承诺每一起互助申请,都需要经过平台初审、第三方权威公估机构专业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双重认证保障互助事件的真实性。同时全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特质二:使用区块链技术,让信任可以基于技术传输。
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依托去中心化的共享数字账本,实现按时间顺序追踪会员、参与者之间的数据转移以及完全透明公开的账本记录。
当下,众多平台都在抢占区块链的风口,而真正将区块链技术落地应用的平台鲜见。众托帮率先落地区块链应用,可谓独树一帜。
众托帮的区块链技术让每个会员信息随时可查,真实有效,且不可篡改,使信任也可以基于区块链技术传输。解决了互助保障平台的公信力危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风险、会员数据的真实性风险三大痛点。
众托帮创始人兼CEO乔克认为,一个充满信任的社会才是有安全感、有幸福感、有温度、有希望的社会。
特质三:强大的资金背景,保证平台长久运营
由于互助保障平台与生俱来强“公益性”的特质,其要实现盈利不然要经历一个长期持续运营的过程。且平台不能挪用用户预存的互助资金,这就要求互助保障平台必须具有雄厚的资金,才能保持长久运营,源源不断的为用户提供互助保障服务。
据悉,众托帮是上市公司中科招商集团双创新生态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1个亿,为平台的长期稳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且平台承诺,每一位会员所预存的互助资金都托管在中原银行,每一笔互助资金都只用于会员之间的互助行为。
特质四:庞大的用户规模,保证均摊成本及提供足额保障
互助保障的本质是经济互助,风险互抵,让申请互助的会员大病有钱医,费用大家摊。简单来说就是,健康的时候用几元零花钱帮助有需要的会员,而当某一天自己不幸患病的时候,也可以从其他会员哪里平等的获得回馈帮助。
基于这以模式属性,按照单次均摊3元为上限为例,当一个互助保障平台只有1万会员时,互助申请者就只能获得3万元的保障金。当有100万会员时,每个用户只需要均摊3毛钱,就可以汇聚成一笔30万元的爱心互助保障金给到申请者,让他可以获得完备的医疗救治。
如今,国内发展第一速度互助保障平台众托帮会员突破110万,这也意味着理论上,每次互助事件会员需要分摊的互助金不到3毛钱。
据了解,众托帮的 “抗癌互助医疗计划”是同类型平台中保障范围最大且最全面的,作为众托帮的主打产品,“众托1号”全面细分了111种大病,每位参与者预存10元即可加入,每次互助事件每个用户账户扣取不超过3元,患病用户最高能获得30万元的互助金。
互助保障这种模式,可以在同等保障的前提下降低个人开支,让每一个个体都产生价值,获得回报,同时将受助者和助人者两个角色合二为一,在会员之间形成了一种‘风险共担,助人自助’的关系,用户既是助人者,也是受助者。
近日,上线仅55天,众托帮“抗癌互助医疗计划”便迎来第100万位会员,一跃成为互助保障领域发展的“第一速度”。
据悉,正式上线以来,众托帮以重大疾病为切入点,将“抗癌互助医疗计划”作为平台的首推产品,也一度在朋友圈引爆,引得大众争相加入。随后根据社群特性,相继推出了“出行互助保障计划”、“女性健康互助计划”、“学生综合互助计划”、“创业失业互助计划”等4款产品。几个个计划独立存在且同一人可同时加入,比如加入了“抗癌互助医疗加护”的会员,还可以加入“出行互助保障计划”,让自己享有一份全面的保障。
乔克透露,众托帮未来会有更多的创新,还会与更多平台进行资源嫁接和优势整合。同时,公司会把互助保障的项目做成公益性质的,为会员提供更多高性价比、更具针对性的互助服务,真正实现让每个普通老百姓都有保障,创造一个全新的普惠型互助保障时代。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环球时报系产品
扫描关注环球网官方微信
扫描关注 这里是美国微信公众号
扫描关注更多环球微信公众号网络互助平台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危害大|保险|网络_新浪科技_新浪网
网络互助平台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危害大
  肖飒 张超
  近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网络互助平台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当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其行为已经违反《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那么,什么是“网络互助平台业务”呢?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互助保险。互助保险是指由同一行业、职业或地域的人们组成团体,在互助的基础上为其成员提供经济保障。我国关于互助保险的系统性监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生效之前。这一阶段的互助保险以互助协会的模式呈现,其所谓的保险条款不受《保险法》规范。在我国,《保险法》仅规范商业保险,仅受《合同法》等基本民事法律规范:保险条款效力依照《合同法》等法律确认。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与南京宏油船务有限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指出:“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不属于我国《保险法》规定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与会员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不属于商业保险,不适用我国《保险法》规定,应当适用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针对本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船东互保协会问题的复函》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第九条,以及《国务院关于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的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商业保险进行监督管理。船东互保协会从事的活动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的商业保险行为,因此,不属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
  第二阶段:《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后至今。《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大刀阔斧般地将互助保险纳入监管。其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办法所称相互保险组织是指,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由全体会员持有并以互助合作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险服务的组织,包括一般相互保险组织,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等组织形式。”第三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相互保险组织和相互保险活动进行统一监管。”第五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至此,互助保险的监管机构——保监会终于稳坐监管之位。
  由此可见,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个人与单位不得经营相互保险业务。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了某些网络互助平台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一方面,严重误导消费者,承诺赔付难以兑现,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网络互助计划公开向社会公众进行“投入少量资金即可获得高额保障”的误导宣传,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但实际上其未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也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赔偿给付能力和财务稳定性方面没有充分保证,难以实现持续运营。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平台自身并不承担给付责任,无法保证兑现承诺赔付的金额。同时消费者还可能面临个人隐私泄露、纠纷争议难以解决等风险;另一方面,风控措施不完善,容易诱发金融风险。网络互助平台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及相应风险控制能力,其资金风险、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管控。特别是目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通过各种商业营销手段,迅速积累大量会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外溢风险不容忽视。
  实际上,我国《保险法》已经在着手修订。依照《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新修订的《保险法》计划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零二条:“保险集团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相互保险组织的设立、分立、变更和解散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保险集团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相互保险组织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可见,关于相互保险业务的监管即将步入正轨。
  (作者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相对于三星note7引发全民大规模关注不一样的是,人们对iPhone爆炸...
当下,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已出现增速放缓,而中国智能手机行业也已...
即便是在彩票领域拥有相对较长发展历史的英美,对互联网彩票也是...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汇盈资本国际互助平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