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有房产,在南京还能不能取租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 房天下
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加强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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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期限是多少?相信这是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请大家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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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在我们的生活中作用越来越大。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南京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本文为您介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及贷款额度利率等)。 贷款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以下所有...
北京青年报&&&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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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缴存比例:
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缴存比例:
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
政策性住房
房屋性质:
贷款申请年限:
注: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个人信用等级:
您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是: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根据面积、单价计算
按揭成数:
根据贷款总额计算
贷款总额:
按揭年数:
1年(12期)
2年(24期)
3年(36期)
4年(48期)
5年(60期)
6年(72期)
7年(84期)
8年(96期)
9年(108期)
10年(120期)
11年(132期)
12年(144期)
13年(156期)
14年(168期)
15年(180期)
16年(192期)
17年(204期)
18年(216期)
19年(228期)
20年(240期)
25年(300期)
30年(360期)
贷款利率:
15年10月24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9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8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10月24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10月24日基准利率
15年8月26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8月26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8月26日基准利率
15年6月28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6月28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6月28日基准利率
15年5月1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5月1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5月11日基准利率
15年3月1日利率上限(1.1倍)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85折)
15年3月1日利率下限(7折)
15年3月1日基准利率
14年11月22日利率上限(1.1倍)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85折)
14年11月22日利率下限(7折)
14年11月22日基准利率
12年7月6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7月6日基准利率
12年6月8日利率上限(1.1倍)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85折)
12年6月8日利率下限(7折)
12年6月8日基准利率
还款方式:
计算结果:
房款总额:
贷款总额:
还款总额:
支付利息款:
首期付款:
贷款月数:
月均还款:
以上结果仅供参考
网址查询: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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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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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及频次
【购房提取】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最新消息: 1月29日起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存三月即可提取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示:根据1月28日发行最新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月28日起)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2015: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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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下午,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在南京无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就可提取支付房租。这对在南京工作但不买房的人是一大利好。一起来看一看,你能享受到吗?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首先,你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同时你本人和配偶在南京没有房并且在租房的,才可以提取夫妻两人的公积金,用于付当年房租(只能是当年的房租,之前和未来的都不作数哦)。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会影响后面买房吗?
南京市公积金租房的提取和买房的提取是两码事,也就是说提取公积金付房租不会影响到买房提取的两次。
注:南京公积金政策规定,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可以提多少钱付房租啊?
如果你是公租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如果你租住的是商品房,未婚的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夫妻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你是租公租房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如果你租住的是商品房,需要提供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据悉,南京大概今年能实现联网,到时就不用提供无房产证明。
无房证明怎么开?
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原件及复印件至南京市华侨路房产档案馆办理。
租小产权房和酒店式公寓可以提取吗?
只要租住的房屋有产权证,本人符合提取条件就行。如果你租的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也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哦。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怎么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首先,你要提供租房相关资料,然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1、公积金账户在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到管理中心办理。
2、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到相应服务网点办理。
3、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到相应分中心办理。
下面365房博士为您整理了南京公积金贷款以及提取还贷全攻略,值得收藏哦。
一、南京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有哪几种?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适用情况: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柜面提取一次性还款或委托逐年、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适用情况:买房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二、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
(一)申请条件
1.办理商贷的银行必须可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
2.商贷本息尚未结清;
3.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4.必须具备公积金提取资格
(二)提供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5、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三)委托提取规定
1.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假设您月缴存1000块公积金,那么账户里至少要留12000元,多余的钱才能提取。
2.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各缴存账户月缴存额之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已归还的月应还款额二者中的较小值。假设你和配偶每个月加起来缴存2000元公积金,上个月归还的商贷是3000元,那么你每个月能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2000元。
按先借款人后配偶、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补贴的顺序对单个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四)办理时间
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的职工应当在贷款银行登记贷款信息后一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2、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3、各商业银行每月9日前,向管理中心提供各借款人上月还款信息;
4、管理中心在收到各商业银行提供的借款人还款信息后,于每月15日前,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三、柜面逐年提取还贷业务
柜面逐年提取还贷业务是指管理中心根据职工申请,依据相关规定和职工已归还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通过柜面提取还贷的方式为其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业务。
(一)申请条件
1、相关文件规定的提取条件;
2、所归还的贷款是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提供材料
1、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4)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
(5)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2、归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4)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5)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期缴存明细;
(7)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三)提取规定
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补贴的顺序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部分金额转入贷款还款账户(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1、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申请提取当月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12倍;
2、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上次提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一年内(≤12个月)已归还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额(即一年内与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对应的每月已还款额的合计数),与职工单个缴存账户扣除应留存余额后的一年内(≤12个月)月缴存额之和二者中的较小值;
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上次提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一年内(≤12个月)已归还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额(即一年内与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对应的每月已还款额的合计数),扣除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同期内缴存额之和后的差额部分后,与职工单个缴存账户扣除应留存余额后的一年内(≤12个月)月缴存额之和二者中的较小值。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柜面提取还贷:
1、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2、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且结清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一年(12个月)的;
3、与管理中心已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
4、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四)办理时间
每年办理一次,全年每月1-15日到相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并开具一年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明细、贷款证明(注明贷款行名称、交换行行号);到人民银行打印能反映贷款信息的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2、证明材料经单位核实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柜面提取还贷业务;
4、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明细及提取金额;符合规定的,办理提取手续,并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提取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四、执行时间
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开始受理借款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业务。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根据登记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开始与申请人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同时开始办理柜面逐年提取还贷业务。
日起管理中心依据委托协议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提供的职工每月还款情况,开始实施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个人最高30万,家庭最高60万。
实际可贷额度: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只可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商品房,不可购买商业性质房源以及别墅。
首套房:可贷款,首付不低于30%,基准利率。
二套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一家三口住房面积小于100O,首付不低于30%,利率1.1倍。(注:只要名下有一套房,再买就算二套,不管之前的第一套房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三套房:禁止贷款。
注:只要公积金贷过2次,就不能再贷,不管你名下有几套房。
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4异地缴存和贷款
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比如你7、8、9三个月在南京缴存了公积金,之前是在上海工作,只要你4、5、6三个月在上海缴存了公积金,那么可视为4-9月这6个月都缴存了公积金,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
南京缴存的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购房贷款。
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租房;
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1、5、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①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同时满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
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提取公积金。
② 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③ 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④ 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申请提取时,账户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提取公积金还贷,可以分为委托划转和柜面转账两种形式。委托划转可采取逐年和逐月两种形式。这两种都可以偿还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
办理逐月划转还贷时,要求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须分别保留不少于13个月的余额。
发表于:16-06-02 08:37
回复 第1楼 的 @sweet姚瑶:最新消息O(∩_∩)O哈哈~--------(
⊙o⊙ )千真万确-----------\\(^o^)/YES!小王住房公积金提现好棒!!
代提南京本地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套现的六大优势:办理热线;
因为优越,我们一直被模仿,是他人的楷模。永远不可能被俞越。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
1。服务范围广泛。全南京范围内包括浦口。大厂。六合。溧水。不受建设银行的分行,市行,省建行的限制。不像有的小中介。有的行可以 取出,有的搞不定。因为我们是以正规房产公司,真实的买房过户来取现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自己买房套出不违规吧。主要是有发放五险一金的都是大型企事业单位,公司本这以人为本,为了我们客户的自身安全和信誉考虑,虽然我们公司付出的提公积金成本比别人多了很多,但一直都受到大家的好评。客源,源源不绝。转出价格一样是全市最低。只要你有需要,一个电话告诉我们公司就可以为你竭诚服务了。
2。 代取不成功坚决不收取任何前期费用。真正的协助客户完成支取后。才可向客户收取代办转出服务的费用。此点不像以往某些单帮小公司。先变相的,找出种种的借口来,先收到骗得顾客的前期钱然后在办事,且不一定能取成功。能拖就拖。耽误别人事情。又办不成事。有很多最后找到我们公司得都有这种经历。真是有苦说不出。
发表于:17-01-06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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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年新政: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4年年底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简化办理手续,支持无本市产权住房的缴存职工租房自住。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呢?请看下文详解:
  Q1:我工作的单位有五险一金,我一直租房住,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吗?
  A:旧规:只有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另外,不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新规:住房公积金租房可以随便用了!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便可用住房公积金。
  Q2:租房提取公积金要提供哪些材料?
  A: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还要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①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租房租赁合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供如下资料: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2、婚姻状况证明 3、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Q3:租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间受理?
  A:本次新政增加办理时间,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
  Q4:公积金怎么提取?
  A:单位到银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 (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 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Q5:南京市公积金可以用来缴纳物业费吗?
  A:理论上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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