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陪偿误工费赔偿标准2016,我单位是发现金的,还没有工资税票,保险公司能按工资陪误工费赔偿标准2016吗?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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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第三者及陪护人员未被扣发工资,保险公司应否赔偿误工费及护理费
时间:&&来源:东营仲裁委员会&&作者:
& 一、案情<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10月5日,王某驾车与李某相撞,导致两车损坏,李某受伤,王某负全部责任。经公安交通部门调解结案,王某向李某作了赔付,后王某根据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于2008年按2005年的人均工资标准进行了理赔,赔付了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但王某认为理赔数额与应该赔付的数额相差很大,提起仲裁,认为应按2006年的人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后得知:本案的第三人李某及其护理人员刘某均系学校教师,两人在本案中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均未从工资中扣除。而王某未在庭审中提出第三者和护理人员被单位扣发工资的证明。因此仲裁庭对申请人的增加第三者和护理人员误工费和护理费的主张未予支持。三、评析1、由于我国的保险实务中均是发生事故后由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第三者的惯例,所以大都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调解和赔付在先,而与保险人的理赔在后,由于专业知识所限,被保险人很容易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数额上的差异。2、根据双方的争议,本案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既然王某已经将车辆损失款及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已经支付给了第三人李某,那么根据保险法的损失补偿原则,即使第三者和护理人员的工资未扣发,也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该款项;第二种观点认为:既然误工费是由于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的耽误工作而引起的,则理应由单位扣发工资,否则不符合损失补偿的原则。3、本案根据事实和公平的原则进行了处理,被保险人王某基于对专业知识的缺乏,造成赔付中的多支付款项,但并不能就此为理由对抗损失补偿的原则,所以本案中仲裁庭未支持王某的主张。4、根据公平的原则,被保险人可在仲裁判决后,持裁决书和原来的支付误工费和护理费的收据另案申请第三者返还多支付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输入您的搜索字词提交搜索表单您当前位置:
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吗
  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吗,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二、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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