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在哪儿,新农合二次报销流程还在哪儿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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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黄伟) 【市民来电】12月22日胡女士:我母亲参加了新农保,今年生病自付费用差不多5.6万,按规定应该还可报60的自付费用,保险公司却告诉我们只能报20。
  【记者核实】记者联系到胡女士,今年10月8日,胡女士的母亲生病前往武汉协和医院诊治,10月19日转到协和医院肿瘤中心治疗。总治疗费达11万多,新农合报销了6万多,自付费用5.6万元。12月17日,胡女士的母亲回到大冶,来到中国人寿大冶分公司准备办理新农合的二次报销,此时保险公司表示只能报销20,但胡女士上网查询到,根据国家规定5.6万这个自付金额档是可以报销60的。
  记者联系到中国人寿大冶分公司江经理,她向记者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二次报销是和本地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结余率挂钩的,根据国家明文规定,每个地方都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二次报销的比例。大冶曾经在2013年实施了一年50、60、70的二次报销比例,但由于资金不足,从2014年开始到今年,大冶新农合二次报销阶梯调整为:乡镇一级定点医院8000―3万报销50、3万-5万报销60、5万以上报销70;市一级定点医院则为30、40、50;省级转诊医院为20、30、40。
  江经理告诉记者,胡女士母亲的情况属于省级转诊。在武汉诊治总费用为11万多,其中合规费用10万多,所以她的新农合二次报销的自付费用为:10万减去6万新农合已报金额再减去4000元的医院起步线,剩下38000多元。所以,这3.8万中的3万元按20比例报销,超过3万元的8000多元按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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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二次报销是真的吗?需要什么材料
08:01:15 来源: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的网友留言咨询:新农合二次报销是真的吗?需要什么材料,什么时候开始报销。
  回复: 日起,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包括参合农民和参保居民。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再给予补偿。居民大病保险的医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对原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单独给予补偿。居民患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部分,给予73%补偿,1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17%补偿。患20类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给予补偿,2014年,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60%补偿。但按额度和按病种补偿合计,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补偿。
  20类重大疾病具体病种的确定,仍按原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12】6号)规定执行。20类重大疾病中,血友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须由基本医疗保险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其他13类疾病即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唇腭裂、终末期肾病、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须由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详情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人寿保险公司,联系电话:6251052;或致电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科,联系电话:671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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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范围小编介绍,新农合大病政策又称大病二次报销,目前,各城市的新农合二次报销政策是不一样的,建议大家可以向当地的新农合经办人咨询了解具体的二次报销范围以及报销手续等问题。城市案例:河南省新农合二次报销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以下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1.超出《河南省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以外的药物费用;2.超出《河南省新型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项目费用和符合规定但超出限价部分费用;3.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4.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5.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更多资讯可登陆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太平洋保险在线商城(.cn)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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