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父亲先亡有赵丽蓉三个孩子的现状一个没结婚怎么分房产

下面是组织的以“良知 为主题的活动.请积极参与. (1)[材料探究] 阅读下面三则材料.根据材料所折射出的思想内涵.用排比句分别从三个角度对“良知 做不同的诠释. 材料一:孟佩杰五岁那年.父母先后身亡.在养母家没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养母就瘫痪在床.从此.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小佩杰身上.她每天替养母穿衣.刷牙洗脸.换尿布.生火做饭.敷药按摩.-- 题目和参考答案——精英家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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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眉山)25.下面是《眉山日报》组织的以“良知”为主题的活动,请积极参与。 (1)【材料探究】 阅读下面三则材料,根据材料所折射出的思想内涵,用排比句分别从三个角度对“良知”做不同的诠释。(3分) 材料一:孟佩杰五岁那年,父母先后身亡,在养母家没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养母就瘫痪在床,从此,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小佩杰身上。她每天替养母穿衣、刷牙洗脸、换尿布、生火做饭、敷药按摩、……2009年,孟佩杰考上了大学,又带着养母去上读书。 材料二:5月8日晚,80后青年女教师张丽莉,在失控的汽车冲向学生时,一把推开了两个学生,自己却被车轮碾轧,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双腿高位截肢,生命垂危。 材料三:据媒体报道,不少药品厂为了牟取暴利,用回收的烂皮鞋制作药用胶囊,严重地危害了人们的健康。 我认为,“良知”是&&&&&&&&&&&&&&&&&&&&&&&&&&&&&&&&&&&&& &&&&&&&&&&&&&&&&&&&&& &&&&&&&&&&&&&&&&&&&&&&&&&&&&&&&&&&&&&&&&&&&&&&&&&&&&&&&&&&&&&&&&&&&&&&&&&&&&&&&
(2)【现象聚焦】 良知就在我们的举手投足中,就在我们的一言一行里。请根据图片内容,给它加一个能表现主旨的标题,要求必须含有“良知”二字,不超过6字。(2分) &&&&&&&&&&&&&&&&&&&&&& &&&&&&&&&&&&&&&&&&&&&&&&&&&&&&&&&&&&&&&&&&&&&&&&&&&& &&&&&&&&&&&&&&&&&&&&&&&&&&&&&&&&&&&&&&&&&&&&&&&&&&&&&&&&&&&&&&&&&&&&&&&&&&&&&&&
(3)【是非辨识】 有时,良知在是与非之间徘徊,良知在善与恶之间游走。结合下面报道的内容,补充下联,可宽对。(2分)
《眉山日报》报道:东坡区某妇女从银行取出一万元钱后,准备捐肾救女,却遭抢劫,妇女拼死护钱,被歹徒狂砍数刀,身负重伤。歹徒被捕后,得知被害人已经不能为身患尿毒症的女儿换肾时,悔恨万分,决定要捐出自己的肾来挽救被害人的女儿。 (4)【情感升华】 通过这次活动,相信你有不少收获吧。请你围绕主题,为本次活动写一段结束语,50字左右。(3分) &&&&&&&&&&&&&&&&&&&&&&&&&&&&&&&&&&&&&&&&&&&&&&&&&&&&&&&&&&&&&&&&&&&&&&&&&&&&&&&
&&&&&&&&&&&&&&&&&&&&&&&&&&&&&&&&&&&&&&&&&&&&&&&&&&&&&&&&&&&&&&&&&&&& &&&&&&&&&&& 【甲】他的脸上呈现出悲剧,一张含蓄了许多愁苦和力量的脸;火一样蓬勃的头发,盖在他的头上,好像有生以来从未梳过;深邃的眼睛略带灰色,有一种凝重不可逼视的光;长而笨重的鼻子下一张紧闭的嘴,衬着略带方形的下颏,整个描绘出坚忍无比的生的意志。 【乙】对于一切受苦而奋斗的人,他是最大而最好的朋友。当我们对着世界的劫难感到忧伤时,他会到我们身旁来,好似坐在一个穿着丧服的母亲旁边,一言不发,在琴上唱着他隐忍的悲歌,安慰那哭泣的人。当我们对德与恶的庸俗斗争到疲惫的辰光,到此意志与信仰的海洋中浸润一下,将获得无可言喻的裨益。 26.名著阅读 (1)右上图中的人物便是文中的“他”,结合选文判断,“他”是&&&&&&&&&&&&& (填人名,1分),【乙】文选自&&&&&&&&&&&&&&&&&&&&& (填作品,1分)。 (2)两文中“他”面对着自身一个残酷的事实,这个事实是&&&&&&&&&&&&&&&& ;【甲】文中“深邃的眼睛”、“不可逼视的光”、“ 紧闭的嘴”这些肖像描写显示了主人公&& &&&&&& &&&&&&&&&&&&&&&&&&&&&&&&& 的性格特征。(2分) (3)【乙】文“他是最大而最好的朋友”中“最大”、“最好”暗示了他的伟大,结合两段选文分析,他的伟大之处在于&& &&&&&&&&&&&&&&&&&&&&&&&&&&&&&&&&&&&&&&&&&&&&&&&&&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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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输入姓名
请输入手机号独生子女并不必然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来源:安阳网-安阳日报
移动发短信DDSJB至,联通发短信3ay至,电信发短信503至订阅河南手机报安阳版(大鼎手机报),3元/月。
汤阴县的李女士:
最近,汤阴县的李女士很苦恼,因为在继承去世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时遇到了难题。李女士是父母的独生女,在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父亲名下房产的过程中,该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李女士提供申请办理继承的相关材料,问题就出在这里。李女士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当时,李女士的爷爷奶奶还健在。父亲兄弟姊妹5人,父亲排行老三,且父亲在世时,与李女士的母亲没有写下书面的财产约定,也没有立下其财产继承的遗嘱。现在,李女士的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继承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建议李女士到当地公证机构咨询一下。于是,李女士来到安阳市豫安公证处进行咨询,并说出心中疑问:“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他们的财产当然就该由我继承,为什么还要办理继承手续呢?”
公证员关建军:
在现实生活中,有李女士这种想法的人很多,觉得自己是父母的独子(女),无论父母立不立遗嘱,自己都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也认为,他们只有一个孩子,百年后,遗产肯定都是孩子的,不可能发生继承纠纷,也就没必要立遗嘱。可事实是,目前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出现障碍。
另外,如果唯一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会出现什么情况?在独生子女家庭,若父母双亡,继承人是未成年独生子女,继承也存在障碍。由于未成年独生子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提起诉讼,在确定监护人之前,也会面临着继承父母遗产的障碍。这种障碍也会出现在没有子女的家庭中。当夫妻俩年老体衰,如果一方出现因患有小脑萎缩或高血压、糖尿病导致的精神障碍而全部或部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时,由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行使权力和提起诉讼,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继承配偶的遗产存在着现实的障碍。
法律依据: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见,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独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去世,那么,他们继承的财产又发生了转继承,即有他(她)的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所以说,独生子女并不理所当然是唯一法定继承人。
我国于日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针对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也做了相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二)继承;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因此,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预设“意定监护协议或委托”,并到当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在预设委托人或被监护人发生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发挥效力,可委托公证机构作为监督人或执行人,增强执行的公信力。
公证员简介
关建军,男,1969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安阳市人,郑州大学法律本科毕业,1997年通过全国公证员资格考试,1998年取得国家公证员资格,现任河南省安阳市豫安公证处国内三部部长、安阳市公证协会会员,从事公证职业20年,精通经济、民事公证业务。
办公电话:
&责任编辑:张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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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一套学区房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王三宝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价值大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就没去办理什么手续。现在母亲也去世了,而小丽也已经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父母亲的这套房学区比较好,因此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房管局遭拒
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
公证处碰壁
“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找到我时,才说了几句就要哭出来了。
我心想完了,又一个发生了无数遍的继承疑难复杂案来了。根据我接待过的大量类似当事人的经验,我知道,小丽去了公证处哭了,因为她觉得手续好复杂,好烦。但听完我的分析,她就得彻底崩溃了。因为她会发现,即使她费尽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国甚至在国外的七大姑八大姨,众堂表亲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达到将房子过户到她名下的目的!我详细询问了小丽父母双方家庭的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小丽父母留下的这套房子,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是:
大家不要怀疑自己看错了,也不要怀疑我算错了。更不用猜测小丽家庭是不是太复杂。不,小丽的家庭跟大部分的家庭没什么两样,一点也不复杂。以下是我与小丽的对话和我的分析过程。不信,您接着往下看。
我:小丽小姐是独生女?
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
我: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
小丽:好像是1983年。
我: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
小丽:2003年。
我: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
小丽:2004年11月。
我: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
我: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
小丽:我爸爸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
我: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
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
我:你爸爸过世时你爸爸的父母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啊,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
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我心想,完了!事情来了!)
我: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
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
我: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
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婶还在。大伯大婶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婶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我: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虽然从小丽的陈述我可以基本判定她妈没再婚,不过作为律师我不得不再追问下。万一呢?)
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我放心了!)
我: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
小丽:都过世了。(请原谅我在此时长松了一口气。不过我相信读者君你会理解我的。因为看完我后面的分析你就会知道,如果她妈妈过世时她妈妈的爸爸妈妈要是还在世,那结果会有多复杂!)
我:好的,我的问题问完了,你看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小丽balabala…….说了几分钟,大意是她妈妈和她在她爸去世后跟叔伯婶子、姑姑之间的关系问题。因对这套房子的继承分配无关,在此略过不表。
我:好的,情况我了解了。我想让你首先知道的是,这套房子,如果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可能不能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它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在决定怎么处理之前,我得让你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该怎么继承分配。小丽好的。您帮我分析一下。
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½属于你母亲,½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½。因此你母亲在原有½ 的基础上再获得 1/6 ,合计 2/3 ,你分得 1/6 ,你奶奶分得 1/6 。
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 1/6 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婶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
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小丽听完我的分析,直接哭不出来了!读者君,你呢?你的感觉如何?遇到这种事,你哭得出来吗?小丽这样的家庭结构,不就是我们大部分人的家庭结构吗?小丽父母的做法,不就是我们或者我们父母现在通行的做法吗?我这只是给你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
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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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综合江苏交通广播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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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视频 ·作者:吴荣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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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中国被美国家庭领养 这群孩子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我们视频 ·作者:吴荣奎
这是一群生活在美国的孩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来自中国,由美国家庭领养。今年2月起,这些孩子的美国家长聚集在一起,成立@南昌项目,发布孩子们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孩子们找到亲生父母,目前已汇集近50个孩子情况,大多来自江西。家长中的代表Faith和Erin,还计划于4月底到南昌。Erin告诉新京报记者,她觉得让孩子了解中国文化和他们的家庭很重要,“随着孩子长大,他们会对过去有更多疑问,想试着给他们一些答案”。
编辑:黎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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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父母、岳父母谁先亡的信息
论父母、岳父母谁先亡的信息
在四柱命理中,父亲或母亲、岳父或岳母谁先亡,都有一定的信息。
第一节父或母谁先亡的特点
  从前面的六亲表中可知:
  男命:以正印为母,偏财为父。若没有正印,以偏印为母;若没有偏财,以正财为父。
  女命:以偏印为母,正财为父。若没有偏印,以正印为母;若没有正财,以偏财为父。
  一般而言,四柱纯阳,或阳多占三柱的人,易先死父亲;若四柱纯阴,或有三柱为阴,易先死母。
  以父母星在命局生月中处于不同的状态定寿命长短。处于长生、沫浴、冠带、临官、帝旺状态,则寿命长一些;处于其它状态寿命短一些。
  不论男女,四柱旺,比劫多,又行比劫运或遇比劫年,则容易克父;四柱财多财旺,行财运或遇财年,则容易克母。所谓克父、克母,包括生大病或死亡。
  月干透印生日元,行财运遇财年,母亲有病或易丧母。
  又有偏财或财星人墓父先亡,或命局无财星父先亡。
  还有印星入墓母先亡,或命局无印星母先亡。
  此外,提纲克年,父母不全,即以出生之年的纳音看:水命生在辰戌丑未之月,金命生在巳午月,火命生在亥子月,木命生在申酉月,土命生在寅卯月。称为提纲克年,易克父母。
  六亲处四库之内(辰戌丑未)则易先亡,处四生(寅申巳亥)或四旺(子午卯酉)之地的本气,则寿命较长。
  一般来讲,父母谁先亡的信息,家中老大的四柱最能说明问题,其它人的信息稍差一些。
  再则,研究四柱,还得研究风水。我在近几年的风水考察、研究中遇见,父母(或祖父母)谁先亡的信息,在祖坟风水中暗藏玄机或天机。一般而言,祖父母、父母谁先亡,祖坟中的因素占了大约60~70%的比例,而命局大约为30---40%的比例。对此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深入一步去研究,在此不展开论述。
  重点是:先以阴阳多少看谁先亡,其次才是有无父母星、墓库和旺衰,并综合判断定吉凶。
  坤造: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辰时
  比 官 日 食
  壬辰 己酉 壬戌 甲辰
  甲辰 癸卯
  二00三年四月十四日,宁女士前来请我测运。此人四柱阳多先克父,又正财为父人墓于日支戌土,丁火生于八月虽为长生之地,但印星辛金正印处于临官之地更旺。为父先亡的信息。
  在预测中,对方问:“您看我的父母谁先去世?”
  我断:“应该是先死父”。
  对方验证:“是这样。……。”
  干造: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六日未时
  杀 比 日 伤
  丙午 庚子 庚戌 癸未
  癸卯 甲辰
  二00三年三月,广东中山市的吴先生汇款求测运气。此人四柱阳多,乙木正财为父藏于未土之中,又处病地,为先克父的信息。九七年丁丑伤官见官又三刑。
  对方打电话来校对出生时辰,我断:“九七年家中长辈亲人有大灾。……。”
  对方在电话中证实:“父亲于九七年去世。……。”
  坤造:一九六七年五月四日辰时
  劫 比 日 杀
  丁未 丙午 丙午 壬辰
  己酉 庚戌
  二00二年十月,去本市大观镇农村考察风水,为陈女士测运。此人四柱阳多,命局无财星,四柱身旺,为不利父亲的信息。
  我断:“您命中应该父亲先去世。对吗?”
  对方证实:“我的父亲死了三、四年,母亲还活着。”
  坤造:一九五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子时
  比 官 日 枭
  壬辰 己酉 壬戌 庚子
  甲辰 癸卯
  二00三年二月九日,四川省安岳县的学员王先生打来电话问此人运气。
  我见此人命局阳多,财星又人墓于戌;女命正财为父,应为父先亡。
  我断:“此人命局中克父,应为父亲死得早,或父亲比母亲先死。……。”
  对方在电话中说:“我打电话问一下,然后再告诉您。……。”
  过十分钟后,王先生来电话证实:“此人确实克父,父亲死得很早。在她成年后,刚成家就去世了。……。”
  干造: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戌时
  官 印 日 枭
  戊寅 庚申 癸未 辛酉
  丙寅 丁卯
  二00三年二月十二日,为邹先生{受0运。此人命局印旺于月建,未中丁火偏财为父虽为沫浴之地,但没有印旺。未又为四大墓库之一,应为父先亡的信息。
  我在预测中断:“您的父亲比母亲先去世,对吗?”
  对方回答:“我的父亲在我未成年时就去世,死得很早。……。”
  干造:一九五0年四月十日戌时
  枭 印 日 枭
  庚寅 辛巳 壬戌 庚戌
  丙戌 丁亥
  二0 0三年四月三十日,为陈先生测运。在测完了其它事后,见其四柱阳多阴少,是先克父的信息;命局财星为父虽旺.但人于地支戌墓之中,也当为财星人墓父先亡的信息。命局印星虽不旺,但透于天干较多。
  我说:“您命中应该是父亲先去世,母亲后死。对吗?”
  对方承认:“确实是父亲先去世。……。”
  坤造:一九六四年一月十二日寅时
  伤 才 日 伤
  甲辰 丙寅 癸卯 甲寅
  庚午 辛未
  33.4 43
  这位易友的命局中,本来是阳多先克父才对;但命局中没有印星母亲的位置,正偏印皆不现,当是母先亡的信息。
  二O O三年五月遇见,我们在一起闲谈得知,他的母亲已于二00二年去世,父亲还健在,身体也不错。
第二节岳父或岳母谁先亡的标志
  在四柱预测中,本人的岳父或岳母谁先去世,在命局中都有信息。
  男命:以偏印为岳父,伤官为岳母。若无偏印可以兼看正印为岳父;若无伤官可以兼看食神为岳母。
  女命:以劫财为岳父,偏财为岳母。若无劫财参考比肩为岳父;若无偏财,参考正财为岳母。
  一般来讲,命局中缺少的六亲,易先亡故。
  同样,也往往是阳多先丧岳父,阴多先丧岳母的情况存在。
  又以岳父或岳母在月令地支中所处的旺相休囚状态定吉凶,即处长生、沫浴、冠带、临官、帝旺之地寿命长,其它状态寿命短。
  同时,须结合何种六亲人墓库,则易先亡;若处于四生、四旺(即寅申巳亥四长生,子午卯酉四帝旺)之地的本气,则寿命较长。
  当然,以上观点也不是绝对准确,也有失误的时候,须结合几种情况综合判断,才会少失误或不失误。
  坤造:一九六七年五月四日辰时
  劫 比 日 杀
  丁未 丙午 丙午 壬辰
  己酉 庚戌
  二O0二年十月去本市大观镇考察风水,在为陈女士测了其它事后,对方又用考试的语气问:“您看我丈夫的父母谁先去世?……。”
  此命以劫财为岳父,丁火生午月处临官旺地,虽为阳多,但不一定先亡;以偏财为(或正财)岳母,命局不见正、偏财,对岳母不利或易先亡。
  我断:“从四柱看,应该是岳母先去世。……。”
  对方证实:“她在丈夫才几岁时就去世,我还没有见过岳母是什么样呢!……。”
  坤造:一九六七年七月一日未时
  才 才 日 才
  丁未 丁未 壬寅 丁未
  辛亥 壬子
  二0 0三年六月,我出外遇见这位女士,请我测近期运气。我在测了以前的一些事后,见其四柱阴多阳少,当为先死岳母的信息,命局中偏财丙火为岳母也处衰地。
  我说:“从四柱中看,您应该先死岳母,后死岳父。对吗?”
  对方证实:“确实是先死岳母。已经死了六、七年了。……。”
  干造: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五日丑时
  劫 枭 日 才
  己丑 丙子 戊子 癸丑
  辛未 庚午
  二00三年三月,去乡下看风水,遇见这位长者,顺便为其看近期运气。在测了其它一些事后,见其四柱天干丙火枭神为岳父受月支子水所克又处胎地,伤官辛金为岳母处养地在墓、库之中受生较多。四柱阴阳各半。当为先死岳父的信息。
  我断:“您命中应先死岳父,后死岳母。清问是否正确?”
  对方回答:“我的岳父死得很早,岳母死得很晚,相差三、四十年。……。”
  干造: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丑时
  才 比 日 印
  丁未 壬寅 壬寅 辛丑
  戊戌 丁酉
  二00二年十二月,为杨先生测运。此人四柱阴阳平衡。未中乙木伤官为岳母生寅月处帝旺之地旺相有力,偏印庚金为岳父在命局中不出现,即使有也处绝地。当为先死岳父的信息。
  我断:“从您的八字看,当为岳父先去世,岳母后去世!”
  对方验证:“确实是岳父死后五、六年,岳母才去世。……。”
  坤造:一九五二年八月十日亥时
  官 食 日 财
  壬辰 己酉 丁丑 辛亥
  乙巳 甲辰
  二00三年七月六日,去本市南坪镇看风水,为朱女士测运。在测完其它事后,依据四柱中,女命偏财辛金为岳母生于酉月处临官之地为旺相,命局虽为三阴一阳,但旺相无妨。劫财丙火为岳父不出现,即使有也处死地。此为先丧岳父的信息。
  我断:“从您的命中看,您应该是先死岳父,后死岳母。对吗?”
  对方验证:“确实是先死岳父,一点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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