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金融服务平台农业有哪些有关政策

国家对农业种植有什么扶持政策_百度知道
国家对农业种植有什么扶持政策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农业种植类政策有以下:一、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二、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三、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1,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2,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3,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4,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四、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1,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2,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五、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申请申报时间:9月六、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七、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八、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万  申请申报时间:5月 
2,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3,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4,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着。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九、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月
采纳率:95%
来自团队:
比如种植小麦,每亩125元,每亩200元。都不很一样,再就是各个地区不一样,玉米,良种补贴10元,其他的经济作物需要达到一定规模,水利方面按照滴灌问题有点笼统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以及2000年5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主要内容: 一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外经贸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 (一)关于内资企业 1、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特色农业为重点,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主要内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将在基地建设、原材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扶持。 一,中央财政要继续给予支持、履约和预付金保函。 二,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生产基地出现风险不仅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损失,也将影响广大农户的收入,波及农村稳定,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安排贷款计划,及时增加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支农资金需要、金融政策 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使农民与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向商业银行推荐。 主要内容。企业可以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确保按保护价收购基地农户所生产的原料,共同抵御和规避市场风险。 主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号)文件的规定,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对于重点龙头企业: 一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二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在以后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等等,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免企业所得税,可适用1999年12月下发的《财政部: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审批条件,商业银行收购原料所需资金量较大,重点支持。对资信较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对外出具投标。 2、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在推动产学研的合作,促进联合开发,加速企业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也可以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完善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3。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和制度规定,采取切实措施,等等。 4关于引进农产品加工设备问题 对于符合国家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国有商业银行对农产品出口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按信贷原则优先安排,核定所需收购资金,根据授权原则。 2、进一步明确各金融机构支农重点,可适用1999年9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文件的规定、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重点龙头企业,应予以积极支持。按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参照国际通行的作法,继续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的支持。 二是上述企业为了提高效益,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关于外资企业 1。对开拓国外市场、产品质量以及加强综合利用、三废治理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原则上不上浮。对于重点龙头企业用于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为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5,可适用2000年1月下发的《财政部,并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等,等等。 2。 除上述提到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还可以适用现行税法中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给予信贷支持。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用于收购同基地农户签订合同的农产品。 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订立合同等形式,支持重点龙头企业扩大出口。适当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除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也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三是实行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等等。 3、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比照1997年5月下发的《财政部。 另外、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促进西部农业产业化发展。 主要内容有: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主要内容,在资金安排中给予倾斜。对重点龙头企业,要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文件规定。 主要内容: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收企业所得税、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而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的国产设备,帮助龙头企业和农户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关于技术开发费扣除问题 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可适用1996年4月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号)文件的规定、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税收政策 这次制定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龙头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按照国发[1997]37号文件《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新工艺、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关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 国有商业银行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占用时间长的问题,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重点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的合同、新设备,以及推进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等方面也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3,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等等,仍可按设备原价计提折旧,地方财政也要作出具体安排。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财政政策 为了引导龙头企业大范围的带动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企业加生产基地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新格局,对于重点龙头带动的生产基地建设等,加强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服务。 4: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前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并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鼓励中外合资农产品流通利用其销售网络,推动我国农产品进入国外的销售网点和分拨中心。 五、投融资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借鉴国内外投融资经验,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已经上市的重点龙头企业,应利用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倾斜政策。应创造条件,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合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基金。、以龙头企业和高科技农业。三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农业 政策 国家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11月19-20日,金融服务现代农业高级研讨班在京举行。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研讨班上强调,要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政银合作,探索创新金融服务现代农业的有效模式,全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资料图  张桃林指出,当前我国已到了农业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三位一体”合力支农的历史机遇期。要按照中央系统部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目标取向、支持对象和支持机制等方面创新财政支农政策,加强产业、财政、金融部门和机构的协同创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设计内容更丰富、层次更清晰、措施更高效的财政和金融工具组合政策包,最终实现农业产业上水平、金融保险机构稳发展、财政补贴高效率、农民最终得实惠的共赢局面。  张桃林强调,建立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建设现代农业、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抓手,是农业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重点加快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建工作。地方农业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和长远考虑,准确把握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性、独立性和专注性,积极配合,主动入位,确保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研讨班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作了专题报告。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互联网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介绍了其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探索试验和经验体会。各省农业部门交流了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筹建情况。相关农村金融专家就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担保公司治理结构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等进行了专题授课。
文章关键词:
如本文内容涉及版权或真实性问题,请与本站编辑部()联络。
新闻热线:010-76900。责任编辑:刘文华。
商城推荐产品
经销商报价
经销商查询
大田传媒旗下
大田旗下网站
有事问帮帮
大田农社公号
信农贷公众号
农惠通公众号
大田直播APP关于农业金融业的国家政策
我的图书馆
关于农业金融业的国家政策
日&&&&浏览: 4次
1.2005年4月份中国国务院《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明确要求,需要抓紧制定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该文件提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抓紧研究制订农村金融总体改革方案,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2.2008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继续强调了金融对“三农”的服务与支持,再次提出“改革与创新农村金融”的要求。(由于农村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体制安排缺陷,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长期性项目资金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已经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而面对遍布乡村大大小小的农村经济组织、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的多样化资金需求,肩负“主力军”作用的农村信用社自身也面临着信用环境低下和资金实力不足的困境。)
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5.银监会2009年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对涉农信贷的支持,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银监会将允许金融机构扩大支农信贷有效担保范围,探索多种形式的担保产品;简化贷款手续;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金额和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改变按季结息的还款方式。
6.日,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就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在河南郑州举行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坚持以发展农村金融为第一要务,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通过创新一个产品、搞活一个企业、发展一个产业,达到带动一方经济的目的,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会议强调,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的重要内容,是人民银行、银监会支持“三农”,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的具体举措。为此,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将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健全机制、创新产品,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可持续的有效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
7.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个中央1号文件,要求进行“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金融体制创新”。&
8.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率先开放了“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试点。&
9.2006年,中央1号文件直接明确提出“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社区金融、外资入股、资金互助等满足农村融资问题的新型金融组织,已在农村金融新体系的设计考虑之中。&
10.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设立,开了绿灯。&
11.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了改革方向:“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同年,3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全国部分省市先行试点,并扩大到全国范围。&
12.2008年的中央1号文件在农信社要“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通过批发或转贷等方式解决部分农村信用社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扩大和创新抵押担保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具体的安排。&
13.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要求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指出“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日06:12&&&&&&&&
张末冬&&&&&&&&来源:金融时报
  当下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分散风险类产品与服务亟待开发,难以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相适应。有关专家指出,围绕农业现代化方面的一些新需求,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量体裁衣”。全面、深入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改革创新的重点。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其中,金融的重要角色再次被提及——“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最大程度地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大力创新金融服务,使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等各个金融子行业形成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整体合力,无疑成为下阶段我国金融业改革创新的重要课题。
  金融先行先试 持续支持农业
  农业现代化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一道“短板”。面对生产成本不断升高、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等问题,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现代化的新农业被寄予期望,由此也带来了土地流转、土地集约化经营、农业科技创新等新要求。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离不开金融服务的创新与大力支持。推动金融引入民间资本、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推动农业现代化转型迫在眉睫。
  事实上,“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一直以来都是国务院及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为了加大支农力度,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涉及“三农”问题。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提纲挈领性地对整个年度“三农”金融工作提出要求,涉及到基础建设、保险、资本市场、加大涉农资金投放等方面。
  “农村金融的发展其实要比其他金融部门的改革要快,民间资本开放程度也大。大量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都属于民营银行。2008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开始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改革,它们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告诉记者。最近,银监会又连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工作的通知》等三个文件,鼓励民资进入农村金融机构,有利于完善村镇银行、农商行等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活力和竞争效率,部分解决村镇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不达标导致放贷能力不足的问题。“从农村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支持‘三农’发展毋庸置疑,而且也的的确确做出了成绩。”他说。
  搭建金融平台 全面护航“三农”新发展
  今年,人民银行曾两次对提供“三农”信贷服务的相关银行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体现了国家倡导的“微刺激”调控思路。第一次是在4月25日,对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下调2个百分点,同时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第二次是从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除此之外,还对部分分支行增加支农再贷款与再贴现额度,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并促进降低“三农”融资成本。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增强。而银监会也于3月份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对金融支农进行部署。
  基于良好的监管与引导,涉农信贷一直都保持着高速增长。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财务公司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18.93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农户贷款余额5.24万亿元,同比增长18.4%,农业贷款余额3.36万亿元,同比增长9.7%。
  “仅仅依靠传统的‘增量’,已经无法满足农业现代化的新需求,也难以提高资金的效率。一些需求不是资金倾斜就能满足的,所以银行现在相关的短融、中票都在做,也与保险加强合作。”一位黑龙江省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农村工作会议也提出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健全金融支农制度”,就是希望在“增量”的基础上再“提质”。冯兴元认为,今年2月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可以称得上是金融在农业现代化推进中大胆探索的一步。另外,记者了解到,为服务好土地流转改革,黑龙江、安徽、四川等地也一直在积极试点中。“当前主要还是面临着一些法律上的因素,也受制于土地确权的未完成。”上述信贷业务负责人表示,林权抵押贷款推进相对比较快,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涉及的问题比较多,还在审慎推动中。
  开垦改革试验田 农村金融创新需加快
  不过,除了银行在农村金融方面做的一些创新之外,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难言完善,保险、信托、期货等领域的作用远未发挥。2012年,人民银行曾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着重指出直接融资在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及融资租赁等当时较为创新且具有发展前景的领域。时至今日我们再看农村金融市场,适合涉农企业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和股票市场规模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同时,当下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分散风险类产品与服务亟待开发,难以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相适应。冯兴元以保险为例分析:“目前来看农业保险主要还是依靠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推过试点,但效果并不是很好,主要还在于农业灾情不好监测,面临着一些道德风险。”
  有关专家指出,围绕农业现代化方面的一些新需求,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量体裁衣”,例如近几年推出的小额信贷、联保贷款、产业链信贷,还有信托和期货产品等。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3家信托公司推出了土地流转信托,为土地流转提供资金保障。同样起步的还有期货市场,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各方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风险的意识不断增强。如此一来,本身就带有农业产业化基因的期货市场凭借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可以有效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力。目前,我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已经有玉米、黄豆等十余种期货交易产品。
  从无到有,由小及大。正如外界评价一样,农村金融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而农业现代化的转型,对金融又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和更快的速度。作为农业发展的羽翼,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工具,全面、深入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改革创新的重点。
相关附件: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金融服务产业相关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